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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阳笑道:“当着自己老婆的面夸别的女人漂亮,和就酒鬼的酒里下毒,差不多可以算是世上最蠢的事了。”
丁喜也在笑,显然他也是个酒鬼。
“难道你们喝出来酒里有毒?”小马瞪大了眼睛,更奇怪了,摇头道:“我怎么没有喝出来。”
小马当然也是酒鬼,苏阳和丁喜喝出来酒里有毒,他没有理由喝不出来。
苏阳问:“你真的没喝出来?”
小马的嘴长得比驴子嘴巴还要大,傻乎乎的摇了摇头。
“你呢?”苏阳问丁喜。
丁喜居然也摇了摇头,不过却没有什么吃惊的样子。
“我其实也没有喝出来。”苏阳笑了。
小马恍然大悟,道:“难道酒里并没有毒,他是吓唬我们的?”
苏阳和丁喜同时点头:“酒鬼能喝出酒里有毒,当然也能喝出来酒里没毒。”
“酒里没毒,难道解药里有毒?”苏阳挠挠头,笑嘻嘻的说。
“谁知道呢?”丁喜无所谓的摇摇头,揭开了马车的帘子,朝前方望过去,说道:“不过我知道一个地方,那里的酒和解药,都一定没有毒,你们去不去?”
“去,傻子才不去。”
。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这是首家喻户晓的诗。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人在曼声低吟,只不过有人是感怀春风秋雨,有人是希望别人断魂,而有的人却只是酒瘾犯了。
无论哪一种人都不少,所以每个地方也几乎都有杏花村。
这地方的杏花村是在近山脚下,在还未被秋色染红的枫林内,在附近全无人家的小桥流水边。
虽然没有杏花,甚至连一朵花都看不见,可是这酒家的确就叫做杏花村。
小小的酒家,外面有小小的栏杆,小小的庭院,里面是小小的门户,小小的厅堂,当炉卖酒的,是个眼睛小小、鼻子小小、嘴巴小小的女人。
只可惜这女人年纪并不小,无论谁都看得出,她最少已有六十岁。
六十岁的女人随处都可以看到,可是六十岁的女人身上还穿着红花裙,脸上还抹着红胭脂,指甲上还涂着红红的凤仙花汁,你就很少有机会能看得见了。
看见了也会吓走。
丁喜刚穿过庭院,她就从里面奔出来,象一只依人老鸟一样,投入了丁喜的怀抱。
小马一点吃惊的样子也没有,好像早就习惯了这奇怪的一幕,苏阳就更不会奇怪了…
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爱人的权力,无论他们之间的年龄差距多么大,外表和身份多么悬殊,甚至只要相爱,完全可以找一个畸形的小瞎子。
你可以不认同别人的选择,但绝不应该去剥夺别人选择的权力。
更何况这个老鸟显然不是丁喜的女人,苏阳笑道:“这位一定就是这里的老板娘了。”
丁喜道:“你听说过红杏花这名字没有?你若早生几年,你就会知道保定城附近八百里之内锋头最健的女人是谁了。”
“看起来你也比我大不了几岁。”苏阳说。
红杏花居然朝苏阳眨了眨眼睛,笑道:“他若是比你大的太多,还怎么当我的孙子?”
苏阳当然知道红杏花并不是丁喜真正的祖母,但是丁喜和红杏花之间的亲情,却比绝大多数有血缘关系的祖孙还要亲近。
“你怎么想起来来看我了?”红杏花笑道:“你以前很少来,只有受了很重的伤之后才会到这里来。”
一个忙碌的男人也许很少回家,但是他受到搓着之后,第一个想到的,却一定是家。
丁喜也道:“这次我没有受伤,但是中了毒,所以我要帮别人办一件事。”
“帮谁?”红杏花问。
“五犬开花里的人。”丁喜说。
红杏花忽然不笑了,反手一个耳光掴在丁喜脸上,掴得真重,而丁喜却还在笑。
红杏花又反手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骂道:“你这小王八蛋真没出息,居然栽在他们的手里。”
“幸好我的祖母不在。”苏阳笑嘻嘻的说:“要不您老慢慢打着,我先进去喝点?”
红杏花居然一仰头:“不行,你们三个一起滚。”
苏阳道:“我又不是你孙子,难道来照顾你生意的客人你都朝外赶?”
红杏花用眼色往里面一瞟,道:“就应为你是我孙子的朋友,所以我才叫你们滚,你们最好赶快滚。”
苏阳眼珠子转了转,道:“看样子里面一定有个很麻烦的人,所以你才这么关心我们,让我们滚。”
红杏花道:“不是人,里面连一个人也没有。”
苏阳道:“不是人?难道是枪?”
红杏花眼光一闪,望着苏阳道:“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苏阳说了一句废话,就已经和小马丁喜一起走了进去。
枪,百兵之祖。
霸王,力拔山河今气盖世。
枪也有很多种,有红缨枪、有钩镰枪、有长枪、有短枪,还有高立的双枪。
但这杆枪是霸王枪。
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霸王枪的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
霸王枪的枪尖若是刺在人身上,固然必死无疑,就算枪杆打在人身上,也得呕血五斗。
江湖中其至很少有人能亲眼见到这霸王枪。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世上最霸道的七种兵器,就有一种是霸王枪。
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霸王枪。
大堂里面已经做了十七八个江湖人,但最中央的地方却是空的。三张桌子已拼了起来,上面铺着红毯,垫着锦墩,还缀着有鲜花。
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正摆在上面,就象是人们供奉的神祗。
它的枪尖虽锐利,线条却是优美丽柔和的,经常被擦拭的枪杆闪耀着缎子般的光泽,显得既尊贵。又美丽,又象是个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躺在那里等着接受人们的膜拜。
“看来这杆枪日子过得简直比人还舒服。”丁喜抚摸着枪身,摇头晃脑的说。
红杏花瞪着他,冷冷道:“因为它的确比大多数人都有用。”
丁喜瞪了瞪眼,笑道:“你的意思是说,它也比我有用?”
红杏花道:“哼。”哼的意思就是是。
丁喜道:“它会不会替你捶背,会不会替你端茶倒酒?”红杏花虽然还想板着脸,却还是忍不住笑了。
她笑的时候,一双远山般迷朦的眼睛,忽然变得令人无法想象的明亮和年青。
在这一瞬间,所有人都几乎忘记了她是个六七十岁的女人。
苏阳却自己倒了一杯酒,悠悠的道:“无论它日子过得多么舒服,我们也不必羡慕,它至少没法子自己站起来自己倒杯酒喝。”
红杏花忽瞪了丁喜和苏阳一眼,又叹了口气,道:“所以它也不会为了一杯酒就做出比猪还蠢的事。我精告过你们,叫你不要进来的。”
“难道王万武会来?”丁喜问道。
霸王枪的主人姓王,也就是大王镖局的主人,一枪擎天王万武,据说这个人不但脾气刚烈,而且是姜桂之性,老而弥辣,这次联营镖局成立,他说不加入,就是不加入,甚至不惜跟他的老朋友百里长青翻脸。他甚至还拍着桌子,叫百里长青滚出去。他的坏脾气,和他的霸王枪一样天下闻名。
“就算王万武来了也关系。”苏阳道:“据说你和他的关系还不错。”
“当然不错。”丁喜像是想起了什么有意思的往事,笑道:“他以前常骂我小兔崽子。他既然要来,只怕我们今天要喝死在这里了。”
苏阳也笑了,小兔崽子这四个字有时候只有很亲近的人才会去骂,譬如自己也经常会骂赵小龙小兔崽子。
“不过来的人,却一定不是王万武。”苏阳摇头道。
“为什么?”
“你见过一个脾气很大,很暴躁固执的老爷子,会把他的兵器放在鲜艳的花丛中吗?”苏阳指着桌上的鲜花,摇头道:“只有娘们才能干出来这种事。”
“难道来的是个娘们?”丁喜道。
“据说王万武有个女儿,长得不错,枪法也不错,脾气却不小。”苏阳道:“可是脾气再大的娘们也是娘们。”
话音未落,门帘被人掀起,果然有娘们从外面走进来。
还不止一个。
第一百九十四章 王大小姐
两个娘们。
两个又年轻又漂亮的小娘们。
这种小娘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吸引一大片眼光,现在也不例外,从她们两进门开始,酒馆大唐里几十只眼睛就朝她们身上移过去。
她们两只能装作没有看到这些眼神,找了张桌子坐下来,一个在喝茶,一个在喝酒。
喝茶的是个很文静的女孩子,很美、很害羞,只要有男人多看她几眼,她就会脸红。
有些女人就象是精美的瓷器一样,只能远远地欣赏,轻轻地捧着,只要有一点儿粗心大意,她就会碎了。
这女孩就正是属于这一类的。
而喝酒的女孩子看起来也很文静,也很美,甚至可以说出她的同伴更美。
只不过她的美是另一种美,若说她的同伴美如新月,那么她的美就像是阳光,美得令人全身发热,美得令人心跳。
她们穿的都是一身雪白的衣服,既没有打扮,也没有首饰,出奇的朴素。
喝酒的女孩子脸色好象有点苍白,喝茶的女孩子却一直红着脸。
“这里有两个漂亮女人,你却一直只盯着一个看。”丁喜问苏阳。
“你居然还能有心思看我在看谁,真实佩服。”苏阳笑道:“但是你应该知道,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我要把有限的精力,专注在最值得看的那个身上。”
“你是说那个喝茶的女孩子更好看一些?”丁喜问。
“更值得看。”苏阳纠正道。
喝茶的女孩子似乎也听到了他们说话,头低的更低了。脸也更红了,像是熟透了的水蜜桃。
熟透了的水蜜桃不仅仅让人想看,更让人想扑上去咬两口。她越是这样,看她的人就越多。
丁喜道忽然笑了,他低声道:“你发现没有,她俩一个喝起茶来象喝酒,一个喝起酒来却象喝茶。”
“难道是因为喝茶的那个,平时喝的是酒,当着别人面的时候却喜欢装成淑女。而喝酒的那个,却恰恰相反?”苏阳笑了。
原剧情里,这个喝茶的女孩子和小马之间似乎发生了一段奇怪的感情。虽然不知道这种感情的由来和原因,但苏阳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种利用。
因为如果这个女人真的爱小马,就不会一次次的让他陷入几乎要死的局面。
喝茶的女孩子头垂得很低。喝酒的女孩子却抬起头狠狠瞪了他们一眼。
丁喜震了一下。赶快埋头喝酒。
苏阳还是笑嘻嘻的盯着那个喝茶的女孩子,全然不顾人家已经几乎要把头埋进胸脯里。
也许苏阳看的就是胸口,一对能把头埋进去的胸脯,当然也很有看头。
“难道说,这两个小姑娘其中之一,就是霸王枪?”丁喜又重新把话题牵引回正题上。
“如果不是霸王枪,她为什么明明不会喝酒,却非要喝酒。”苏阳道:“霸王枪的精髓。就是霸道两个字,女孩子功夫如果不到家。在战前喝的醉醺醺的,也多少能显得霸道一些。”
“你是说,霸王枪在这里,要和人动手?”丁喜问。
“难不成你以为她们两来这里就是专门给我们看的?”苏阳反问。
丁喜笑了,又问:“和谁动手?”
“据说是金枪徐。”苏阳说。
“金枪徐?”丁喜皱了皱眉。
“不错,正是金枪徐。”苏阳问:“你估计金枪战霸王枪谁能赢?”
“如果是真正的霸王枪,就不需要估计。但她只是一个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