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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说,如果不是你武功太高,用这种毫不讲理的方法破局,你是不是已经死定了!”
苏阳轻轻的抚摸着他的脑袋,像在摸一只小猫小狗:“你说的不错,可惜我偏偏就是武功高,这是没办法的事,你们连这点都瞧不出来,只能说不得不死了。你还有什么好不服的?”
他的脖子无法动弹,只能任由苏阳去摸头,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怒火,大喊道:“我就是不服,我天生就是练武的材料,我有一代奇侠王怜花的秘籍,我的父亲叔伯都是江湖大侠,我生下来就注定了是江湖中族璀璨的人!”
“而你,快剑小苏,算个什么东西,一个浪迹江湖的落魄剑客,一个名声狼藉的浪子,比出身你不如我,比天赋你不如我,比计谋你还是不如果,你凭什么能抢我的风头!”
他简直要疯了,大吼大叫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让我在现在遇到你,只要再给我十年,不!五年,你再出现,我根本不需要任何计谋,就能直接杀了你。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出现!”
“我不太懂,你为什么一定要杀了我呢?”苏阳摇头道:“是因为我废了你吗?”
“因为这个江湖的主角只能是我!只要再给我五年,我一定能做到。”龙小云绝望的大叫。
“哦,我明白了,其实一切都只用一句话就可以解释。”
苏阳点点头,恍然大悟道:“在故事里,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才是主角,而其实呢,真正的主角只有一个,其他的人就只能是配角。但很遗憾,这个故事的主角。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是我,也只能是我。”
龙小云还要在说什么。苏阳的手掌已经按在他的胸口。
这次他的胸口已经没有那个长命牌牌了,所以他就只能瞪大了眼睛,七孔之中流出血,浑身颤抖着。
苏阳伏在他的耳边,小声道:“其实,在你自己的故事中,你的确是主角。只可惜你是悲剧的主角。”
龙小云睁大了眼睛,不知道有没有明白苏阳的意思。
不过明白与否都不再重要,是不是死不瞑目也毫无意义。因为他的故事已经结束。
。
一夜之间,雪融,血干,兴云庄已成废墟。
李寻欢真的不见了。林诗音也不见了。甚至铁传甲和阿飞都没有再露面。
翻遍了兴云庄的一砖一瓦都没有找到他们,他们就像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在这个世界上。
连苏阳也不知道他们去干嘛去了,到哪里去了。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世界里还没有能杀死李寻欢的人,而李寻欢只要活着,林诗音也很难死掉。
至于阿飞?
苏阳忍不住想笑,这少年的妈是白飞飞,而不是我苏阳,他有他的江湖路。我有我的江湖路。
江湖的路只能靠自己去走,归根结底也只有四个字:无怨无悔。
况且。自己既然是喜剧的主角,那么这个故事里的人就一定不会有悲伤的结局。
这是天注定的。
巴英却回来了。
“少爷,昨天老铁说别留在着给你添乱,带着我到外面去避了一天。”巴英望着一地的死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少爷,这都是你干的。”
“怎么了,太残忍了?”苏阳正在池子里洗手。
满手的血腥,池子里的水已经变成红色,并不比手要干净。
如果一个人的心是干净的,他的手干净与否,并不是很重要。
“这有啥残忍。”巴英却不以为意的说:“少爷,您可别学李探花婆婆妈妈的,咱们可是江湖人,啥是江湖人,一怒拔剑,十步杀人,这就是江湖人,若是处处都讲道理比学问,别人欺负到头上还不还手,那还混个屁的江湖,回家种田带绿帽子就是了。你若是不杀了他们,他们就要杀了我们。”
“不过嘛。”巴英有点担心道:“咱们还是快走为好,这些人都是门派归属,万一他们的亲朋好友,师长长辈的来寻仇,那也是麻烦是,少爷你总不能一直杀吧。”
“一直杀?”
苏阳皱了皱眉头,忽然笑了,饶有兴趣的问巴英:“为什么不能一直杀?”
“啊?”巴英一愣,却答不上来。
为什么不能一直杀?别人来找麻烦为什么不能杀?
。
兴云庄大门口的一门三探花的对联已经换了。
换成了七个简单直接的大字。
“请来报仇,我等着”
后十日,保定府三大正道门派,联合两大镖局,前来兴云庄兴师问罪,死十八人,铩羽而归;
又后一月,赵正义、秦孝仪、田七等人门派弟子赶到,半夜杀入兴云庄,是夜,喊杀不断,天明始平,无一人出,江湖中四派除名;
门外大字又换,换成了一副对联:
“是非公理本无凭,生死恩仇刀下见”
再后三年,少林武当联合七大派,齐至兴云庄,舌战、武战三日,铩羽而归。
又后半年,关内正道人士从四面八方朝兴云庄聚集,或明闯,或暗杀,或者单枪匹马,或拉帮结派邀亲友,兴云庄乱战三月。
有一天,苏阳望着剑上滴下的血,忽然感觉有些疲惫。
他喝了整整一坛子酒,然后想明白了一个问题。
第二天兴云庄外换上了一副狗屁不通的打油诗。
“怜花宝鉴,我已学了,原件烧毁,欲招人试招,请来!”
此后,江湖中再无半点声讨之声,也在无一人至兴云庄,江湖之中似乎从来没有过这个庄子,没有过龙四爷,没有过铁面无私赵正义,铁蛋震八方秦孝仪等等这号人物。
这场以一人对整个江湖正道的厮杀,在事后,被人称为‘七月屠’。
不过,江湖中,多了一个鬼庄,出了一个魔头。
血剑,血剑浮屠。
……。
一年之后,一个冷的可以把人鼻子冻掉的清晨,在兴云庄门外萧瑟的大街上,独自站着一个中年人。
他身上穿着件青布袍,大袖飘飘,这件长袍无论穿在谁在身上都会嫌太长,但穿在他身上,布还盖不到他的膝盖。
他头上却偏偏还戴着顶奇形怪状的高帽子,骤然望去,就象是一棵枯树,配合上他青黑的脸色,就像是戏台上勾魂的无常。
但更可怕的却是他的眼睛,那绝对不像是人的眼睛。
他的眼睛竟是青色的,眼球是青色的,眼白也是青色的,一闪一闪的发着光,就像是坟地里的鬼火。
一只同样是青色的鸽子扑腾着翅膀,落在他的肩头,鸽子的脚上绑着一个小竹筒,竹筒中有信。
‘重排兵器榜,血剑第四’
伊哭望着掌中飞鸽传书,脸色变换几番,长叹,转身离去。
他走的,但故事却没有完。
因为人类有着无穷无尽的欲望,只要这些欲望存在一天,还有人拥有能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力量一天,故事都不会完。
这些欲望,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性’,还有‘钱’。
关外的大欢喜女菩萨很有钱,很缺少爱,她要花万两黄金,让苏阳好好爱她。
这样的奇葩愿望,这样崇拜自己的女人,当然应该去看一看,和她好好谈一谈人生。
第二百三十一章 被人惦记
“少爷,你等了一年零三个月,李探花他们也没回来,他们是不是不回来了?”
兴云鬼庄的大门口,巴音正在洗刷一头驴子,微热的天气里,冰凉的井水从驴子背上哗倒下去,青花大毛驴快活的喔喔喔叫起来。
从大开的庄门看进去,兴云庄已是衰草遍地,断壁残垣。
苏阳坐在兴云庄门口的台阶上,随手从拽了一根从砖缝里顽强生长出来的小草,放在嘴里细细的嚼着,背靠着墙壁眯着眼睛晒太阳,无所谓的说:“随他去,几十年的毛病想要改过来,总是要花时间的。不过你难道没有发现,这一年来找我们麻烦的人当中,真正的高手并不算很多,尤其是少林寺的和尚,好像并不敢对我们下死手。”
“难道是李探花截杀了他们?”
“也许是,也许不是,不过截杀这个词用的不好,李寻欢杀人,堂堂正正出手平推即可,不用暗中截杀。或许说劝退更好。”
巴英按住了驴子头,提起一把刷子用力的在驴背上擦起来,边擦边说:“可为啥李探花,老铁,还有哪位你提起过的阿飞少爷,明明在江湖里,却从不来找咱们呢?”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力,作为朋友,我话挑明了,说到了,至于怎么去做,那是他的事。”苏阳笑笑道:“重要的是,我们还都活着。”
“那是因为少爷你的武功越来越高了。”
巴英这句话不是拍马屁,一年多的时间。一年多的厮杀,无论是无想八步的前两步,还是梦十三剑、流年掌。还有怜花宝鉴里的种种,都已经在海量的实战中融会贯通。
巴英在驴背上放了个厚实的垫子,用皮带扎结实了,拍了几下,道:“少爷好了,咱们去哪?”他回头往往兴云庄,嘿嘿一笑:“说起来这里虽然败落了。却清静的很,住的久了,还有点舍不得呢。”
苏阳笑道:“再住下去。庄子里只怕要爬满了蜈蚣蝎子毒蛇什么的,少爷我可不想你哪天喝水背毒死。”
“蝎子,毒蛇?”巴英瞪大了眼睛:“从哪来的,我怎么没发现。”
他当然发现不了。苏阳却清楚的很。一个月之前,兴云庄里开始出现各种毒物,甚至好几次在饮食清水里发现了有毒,若不是怜花宝鉴里记载的用毒解毒之术高明,只怕连自己都糟了暗算。
这个世界里谈到用毒,极乐童子是第一人了,看起来自己在兴云庄半年不杀人,大欢喜女菩萨对于自己的悬赏又开始活跃了。
非但有毒物。最近兴云庄附近似乎也常常出现形迹可疑的人,功夫大多不弱。要知道女菩萨的悬赏里的万两黄金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只怕兵器谱前十的人当中,有好几个都会动心。
没想到这位胖大姐,还真挺惦记自己。
“走,既然有人惦记你家少爷我,我就去好好的满足她一下。”苏阳翻身上驴。
……………
孙驼子的小酒馆就开在兴云庄后墙不远的一个小巷子里,兴云庄败落的这一年多来,酒馆的生意也是一落千丈,少有客人。
苏阳是常客,严格说起来,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苏阳来喝酒的次数,已经超过了酒馆生意的八成。
这样的一个酒馆还没有关门倒闭简直是个奇迹,好像就是专门为苏阳一个人开的。
“怜花宝鉴已经在我的手里,你还在这里守护什么呢?”
这孙驼子其实是兵器谱上排行第一的天机老人的弟弟,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怜花救过一命。王怜花把怜花宝鉴送到李府时,李寻欢飞刀神技尚未大成,王怜花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孙驼子留在那里,到了必要时,也好助李寻欢一臂之力
孙驼子这人最是恩怨分明,一诺千金重,这一守护就是十四年。
苏阳在兴云庄大开杀戒半年之后,就已经和这位孙驼子摊牌,留着这样一个态度不明的高手在附近,实在是件很危险的事,孙驼子的态度倒是出乎苏阳的意料,在他看来,苏阳就是最合适的怜花宝鉴的传人。
孙驼子就坐在苏阳对面,不像个酒馆老板,倒是像个客人,在和苏阳对饮。他淡淡道:“习惯了,什么事做了十四年,都会习惯的。再说了,天底下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消停。”
“你准备一直当个赔本的酒馆小老板?”
“为什么不呢?我的棺材本已经足够赔到我死的那一天。”孙驼子道。
“那你至少该认认真真的学一学做菜的手艺,免得连我这最后一个客人都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