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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在打十一点啦,先生。”
“没关系——我不习惯在十二点以前上床的。对于一个睡到十点钟才起来的人,一两点钟睡已经够早的啦。”
“你不应该睡到十点钟。早上最好的时间在十点以前就过去啦。一个人要是到十点钟还没有做完他一天工作的一半,就大有可能剩下那一半也做不完。”
“不管怎么样,丁太太,还是再坐下来吧,因为明天我打算把夜晚延长到下午哩。我已经预感到自己至少要得一场重伤风。”
“我希望不会,先生。好吧,你必须允许我跳过三年,在那期间,恩萧夫人——”
“不,不,我不允许这样搞法!你熟悉不熟悉那样的心情:如果你一个人坐着,猫在你面前地毯上舐它的小猫,你那么专心地看着这个动作,以致有一只耳朵猫忘记舐了,就会使你大不高兴?”
“我得说,是一种很糟糕的懒性子。”
“相反,是一种紧张得令人讨厌的心情。在目前,我的心情正是这样。因此,你要详详细细地接着讲下去。我看出来这一带的人,对于城里的那些形形色色的居民来说,就好比地窖里的蜘蛛见着茅舍里的蜘蛛,得益不少。这并不完全我是个旁观者,才得出这种日益深刻的印象。他们确实更认真,更自顾自的过着日子,不太顾及那些表面变化的和琐碎的外界事物。我能想象在这儿,几乎可能存在着一种终生的爱;而我过去却死不相信会有什么爱情能维持一年。一种情况像是把一个饥饿的人,安放在仅仅一盘菜前面,他可以精神专注地大嚼一顿,毫不怠慢它。另一种情况,是把他领到法国厨子摆下的一桌筵席上,他也可能从这整桌菜肴中同样享用了一番,但是各盆菜肴在他心目中、记忆里却仅仅是极微小的分子而已。”
“啊!你跟我们熟了的时候,就知道我们这儿跟别地方的人是一样的。”丁太太说,对我这番话多少有点莫名其妙。
“原谅我,”我搭腔,“你,我的好朋友,这是反对那句断言的一个显著证据。我一向认为的你们这一阶层人所固有的习气,在你身上并未留下痕迹,你只是稍稍有点乡土气罢了。我敢说你比一般仆人想得多些。你不得不培养你思考的能力,因为你没有必要把生命消耗在愚蠢的琐事中。
丁太太笑起来。
“我的确认为我自己是属于一种沉着清醒的人,”她说,
“这倒不一定是由于一年到头住在山里,老是看见那几张面孔和老套的动作,而是我受过严格的训练,这个给了我智慧;而且我读过的书比你想象的还多些,洛克乌德先生。在这个图书室里,你可找不到有哪本书我没看过,而且本本书,我都有所得益。除了那排希腊文和拉丁文的,还有那排法文的,但那些书我也能分辨得出。对于一个穷人的女儿,你也只能期望这么多。只是,如果你希望我像闲聊一样,把整个来龙去脉都要细讲,那我就这样说下去吧。而且,时间上不跳过三年,就从第二年夏天讲起也可以啦——一七七八年的夏天,那就是,差不多二十三年前。”
第八章
一个晴朗的六月天的早晨,第一个要我照应的漂亮小婴孩,也就是古老的恩萧家族的最后一个,诞生了。我们正在远处的一块田里忙着耙草,经常给我们送早饭的姑娘提前一个钟头就跑来了。她穿过草地,跑上小路,一边跑一边喊我。
“啊,多棒的一个小孩!”她喘着说,“简直是从来没有的最好的男孩!可是大夫说太太一定要完啦,他说好几个月来她就有肺痨病。我听见他告诉辛德雷先生的。现在她没法保住自己啦,不到冬天就要死了。你一定得马上回家。要你去带那孩子,耐莉,喂他糖和牛奶,白天夜里照应着。但愿我是你,因为到了太太不在的时候,就全归你啦!”
“可是她病得很重吗?”我问,丢下耙,系上帽子。
“我想是的,但看样子她还心宽。”那姑娘回答,“而且听她说话好像她还想活下去看孩子长大成人哩。她是高兴得糊涂啦,那是个多么好看的孩子:我要是她,准死不了:我光是瞅他一眼,也就会好起来的,才不管肯尼兹说什么呢。我都要对他发火啦,奥彻太太把这小天使抱到大厅给主人看,他脸上才有喜色,那个老家伙就走上前,他说:‘恩萧,你的妻给你留下这个儿子真是福气。她来时,我就深信保不住她啦。现在,我不得不告诉你,冬天她大概就要完了。别难过,别为这事太烦恼啦,没救了。而且,你本应该聪明些,不该挑这么个不值什么的姑娘!’”
“主人回答什么呢!”我追问着。
“我想他咒骂来着,可我没管他,我就是要看看孩子,”她又开始狂喜地描述起来。在我这方面我和她一样热心,兴高采烈地跑回家去看。虽然我为辛德雷着想,也很难过。他心里只放得下两个偶像——他的妻子和他自己。他两个都爱,只崇拜一个,我不能设想他怎么担起这损失。
我们到了呼啸山庄的时候,他正站在门前。在我进去时,我问:“孩子怎么样?”
“简直都能跑来跑去啦,耐儿①!”他回答,露出愉快的笑容。
①耐儿——Nell,耐莉(Nelly)的爱称。
“女主人呢?”我大胆地问,“大夫说她是——”
“该死的大夫!”他打断我的话,脸红了,“弗兰西斯还好好的哩,下星期这时候她就要完全好啦。你上楼吗?你可不可以告诉她,只要她答应不说话,我就来,我离开了她,因为她说个不停,她一定得安静些。——告诉她,肯尼兹大夫这样说的。”
我把这话传达给恩萧夫人,她看来兴致勃勃,而且挺开心地回答:
“艾伦,我简直没说一个字,他倒哭着出去两次啦。好吧,说我答应了我不说话,可那并不能管住我不笑他呀!”
可怜的人!直到她临死的前一个星期,那颗欢乐的心一直没有丢开她。她的丈夫固执地——不,死命地——肯定她的健康日益好转。当肯尼兹警告他说,病到这个地步,他的药是没用了,而且他不必来看她,让他再浪费钱了,他却回嘴说:
“我知道你不必再来了——她好啦——她不需要你再看她了。她从来没有生肺痨。那只是发烧,已经退了。她的脉搏现在跳得和我一样慢,脸也一样凉。”
他也跟妻子说同样的话,而她好像也信了他。可是一天夜里,她正靠在丈夫的肩上,正说着她想明天可以起来了,一阵咳嗽呛住了她的话——极轻微的一阵咳嗽——他把她抱起来。她用双手搂着恩萧的脖子,脸色一变,她就死了。
正如那姑娘所料,这个孩子哈里顿完全归我管了。恩萧先生对他的关心,只限于看见他健康,而且绝不要听见他哭,就满足。至于他自己,变得绝望了,他的悲哀是属于哭不出来的那种。他不哭泣,也不祷告。他诅咒又蔑视,憎恨上帝同人类,过起了恣情放荡的生活。仆人们受不了他的暴虐行为,不久都走了。约瑟夫和我是仅有的两个愿留下的人。我不忍心丢开我所照应的孩子,而且,你知道我曾经是恩萧的共乳姊妹,总比一个陌生人对他的行为还能够宽恕些。约瑟夫继续威吓着佃户与那些干活的,因为呆在一个有好多事他可以骂个没完的地方,就是他的职业。
主人的坏作风和坏朋友给凯瑟琳与希刺克厉夫做出一个糟糕的榜样。他对希刺克厉夫的待遇足以使得圣徒变成恶魔。而且,真的,在那时期,那孩子好像真有魔鬼附体似的。他幸灾乐祸地眼看辛德雷堕落得不可救药,那野蛮的执拗与残暴一天天地变得更显著了。我们的住宅活像地狱,简直没法向你形容。副牧师不来拜访了,最后,没有一个体面人走近我们。埃德加·林惇可以算是唯一的例外,他还常来看凯蒂小姐。到了十五岁,她就是乡间的皇后了,没有人能比得上她,她果然变成一个傲慢任性的尤物!自从她的童年时代过去后,我承认我不喜欢她了;我为了要改掉她那妄自尊大的脾气,我常常惹恼她,尽管她从来没有对我采取憎厌的态度。她对旧日喜爱的事物保持一种古怪的恋恋不舍之情;甚至希刺克厉夫也为她所喜爱,始终不变。年轻的林惇,尽管有他那一切优越之处,却发觉难以给她留下同等深刻的印象。他是我后来的主人,挂在壁炉上的就是他的肖像。本来一向是挂在一边,他妻子的挂在另一边的。可是她的被搬走了,不然你也许可以看看她从前是怎样的人。你看得出吗?
丁太太举起蜡烛,我分辨出一张温和的脸,极像山庄上那位年轻夫人,但是在表情上更显得沉思而且和蔼。那是一幅可爱的画像。长长的浅色头发在额边微微卷曲着,一对大而严肃的眼睛,浑身上下几乎是太斯文了。凯瑟琳·恩萧会为了这么个人,而忘记了旧友,我可一点也不感到奇怪。但若是他,有着和他本人相称的思想,能想得出此刻我对凯瑟琳·恩萧的看法,那才使我诧异哩。
“一幅非常讨人喜欢的肖像,”我对管家说,“像不像他本人?”
“像的,”她回答,“可是在他兴致好的时候还好看些;那是他平日的相貌,通常他总是精神不振的。”
凯瑟琳自从跟林惇他们同住了五个星期后,就和他们继续来往。既然在一起时,她不愿意表现出她那粗鲁的一面,而且在那儿,她见的都是些温文尔雅的举止,因此,她也懂得无礼是可羞的。她乖巧而又亲切地,不知不觉地骗住了老夫人和老绅士,赢得了伊莎贝拉的爱慕,还征服了她哥哥的心灵——这收获最初挺使她得意。因为她是野心勃勃的,这使她养成一种双重性格,也不一定是有意要去欺骗什么人。在那个她听见希刺克厉夫被称作一个“下流的小坏蛋”和“比个畜生还糟”的地方,她就留意着自己的举止不要像他。可在家,她就没有什么心思去运用那种只会被人嘲笑的礼貌了,而且也无意约束她那种放浪不羁的天性,因为约束也不会给她带来威望和赞美。
埃德加先生很少能鼓起勇气公开地来拜访呼啸山庄。他对恩萧的名声很有戒心,生怕遇到他。但是我们总是尽量有礼貌地招待他。主人知道他是为什么来的,自己也避免冒犯他。如果他不能文文雅雅的话,就索性避开。我简直认为他的光临挺让凯瑟琳讨厌;她不耍手段,从来也不卖弄风情,显然极力反对她这两个朋友见面。因为当希刺克厉夫当着林惇的面表示出轻蔑时,她可不像在林惇不在场时那样附和他;而当林惇对希刺克厉夫表示厌恶,无法相容的时候,她又不敢冷漠地对待他的感情,好像是人家看轻她的伙伴和她没任何关系似的。我总笑她那些困惑和说不出口的烦恼,我的嘲笑她可是躲不过的哩。听起来好像我心狠,可她太傲了,大家才不会去怜悯她的苦痛呢,除非她收敛些,放谦和些。最后她自己招认了,而且向我吐露了衷曲。除了我,还有谁能作她的顾问。
一天下午,辛德雷先生出去了,希刺克厉夫借此想给自己放一天假。我想,那时他十六岁了,相貌不丑,智力也不差,他却偏要想法表现出里里外外都让人讨厌的印象,自然他现在的模样并没留下任何痕迹。首先,他早年所受的教育,到那时已不再对他起作用了,连续不断的苦工,早起晚睡,已经扑灭了他在追求知识方面所一度有过的好奇心,以及对书本或学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