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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上的难堪程度。首先,它证实了上帝消灭生灵不是偶然的,而是经常的。这么看来,上帝与其说是粗心大意,不如说是极不友好。而且,还有必要花点力气来进行解释,为什么有的物种彻底灭绝,而有的物种却顺利地存活到随后的年代。显而易见,绝种不是诺亚时代的一场〃大激流〃……即大家知道的《圣经》里的那场洪水……能解释清楚的。居维叶作出了自我满意的解释,认为《创世记》只是指最近的那场洪水。上帝似乎不希望用先前不相干的绝种来分散摩西的注意力或引起他的惊慌。 因此,到19世纪初,化石势必具有了某种重要性。威斯塔就显得更不幸了,竟然没有看到恐龙骨的意义。无论如何,这类骨头在世界各地相继发现。又有了几个机会让美国人来宣布发现了恐龙,但这些机会都没有抓住。1806年,刘易斯和克拉克的考察队穿越蒙大拿的黑尔沟岩组。在这个地方,实际上他们脚底下恐龙骨比比皆是,他们还发现一样东西嵌在岩石里,显然是恐龙骨,但没有把它当一回事。在新英格兰,有个名叫普利纳斯·穆迪的男孩子在马萨诸塞州南哈德利的一处岩架上发现了古老的足迹;之后,又有人在康涅狄格河谷发现了骨头和足迹的化石。至少其中有一些留存至今……令人注目的是一头安琪龙的骨头……现在由耶鲁大学的皮博迪博物馆收藏。这批恐龙骨发现于1818年,是第一批经过检验和保存下来的恐龙骨,不幸的是,1855年之前无人识货。那一年,卡斯珀·威斯塔去世。不过,威斯塔没有想到的是,植物学家托马斯·纳特尔以他的名字命名了一种可爱的攀附灌木,这倒使威斯塔在一定意义上获得了永生。植物界有的纯粹主义者迄今仍然坚持把这类植物的名字写作〃威斯塔里亚〃。 然而,到这个时候,古生物研究的热潮已经移到英国。1812年,在多塞特郡的莱姆里吉斯,有个名叫玛丽·安宁的杰出小女孩……当时只有11岁、12岁或13岁,取决于你看的是谁写的故事……发现一块5米长、样子古怪的海生动物化石,嵌在英吉利海峡岸边一处陡峭而又危险的悬崖上。这类动物现在叫做鱼龙。 安宁就这样开始了她不同凡响的一生。在之后的35年里,安宁采集化石,并把它们卖给游客。(人们普遍认为,她就是那首著名的绕口令《她在海边卖贝壳》的原始素材。)她还发现了第一块蛇颈龙(另一种海生动物)化石以及第一批最好的翼手龙化石中的一块。严格来说,这些都不是恐龙,但也没有多大关系,因为当时谁也不知道什么是恐龙。只要知道世界上生活过跟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完全不同的动物,这也就够了。 安宁不仅善于发现化石……显然她在这方面是无与伦比的……而且能小心翼翼地、完好无损地把化石挖出来。要是你有机会去参观伦敦自然史博物馆的古代海生爬行动物馆,我劝你不要错过这个机会。只有在这里,你才能欣赏到这位年轻女子使用最简单的工具,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实际上是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所取得的巨大而又出色的成就。光挖那块蛇颈龙化石她就耐心地花了10年时间。安宁没有受过训练,但她也能为学者们提供像模像样的图片和说明。但是,尽管她具有这等技能,重大的发现毕竟是不多的,因此她一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极度贫困中度过的。 在古生物学史上,很难想得出还有谁比玛丽·安宁更不受人重视,但实际上还有一个人的情况跟她差不多。他叫吉迪恩·阿尔杰农·曼特尔,是苏塞克斯的一名乡村医生。 曼特尔有一大堆不足之处……他虚荣心强,只顾自己,自命不凡,不关心家庭……但再也找不出一名像他这样投入的业余古生物学工作者。他还很有运气,有一位既忠心耿耿又留心观察的太太。1822年,他去苏塞克斯农村出诊的时候,曼特尔太太正顺着附近的一条小路散步,在一堆用来填平路面凹坑的碎石里发现了一样古怪的东西……一块弧形的棕色骨头,大约有小胡桃那么大小。她认为那是一块化石。她知道自己的丈夫对化石很感兴趣,便拿给了他。曼特尔马上看出,那是一颗牙齿的化石。稍加研究以后,他断定,这是一颗动物牙齿,那种动物生活在白垩纪,食草,爬行,体形庞大……有几十米长。他的估测完全正确;但他的胆量也真够大的,因为在此之前,即使在想像中,谁也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
第六章 势不两立的科学(3)
曼特尔意识到,自己的发现会彻底推翻人们对过去的认识。威廉·巴克兰……那位身穿长袍、爱好试验的学者……也劝他小心行事。因此,曼特尔花了3年时间,努力寻找支持自己的结论的证据。他把牙齿送交巴黎的居维叶,征求他的看法,但那位伟大的法国人轻描淡写地认为,那只不过是河马的牙齿。(居维叶姿态很高,后来为这个不常犯的错误道了歉。)有一天,曼特尔在伦敦的亨特博物馆作研究,跟一位同事攀谈起来。那位同事对他说,它看上去很像是他一直在研究的那种动物……南美鬣蜥的牙齿。他们马上进行了比较,确认了它们的相似之处。于是,曼特尔手里的动物以热带一种爱晒太阳的蜥蜴命名,被叫做禽龙。 其实,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曼特尔写了一篇论文,准备递交给英国皇家学会。不幸的是,恰好又有一块恐龙骨头在牛津郡的一处采石场被发现,而且刚刚有人作过正式描述……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敦促曼特尔不要仓促行事的巴克兰牧师。它被取名为斑龙。这个名字其实是他的朋友詹姆斯·帕金森博士……那位未来的激进分子、帕金森综合征的鼻祖……向巴克兰建议的。大家也许记得,帕金森最初是个地质学家,他对斑龙的研究显示了他在这方面的成就。在为《伦敦地质学会学报》写的报告中,他注意到,那种动物的牙齿不像蜥蜴那样直接连着颌骨,而像鳄鱼那样长在牙槽里。不过,巴克兰就注意到这么多,没有认识到它的意义,即斑龙完全是一种新发现的动物。不过,尽管他的报告缺少敏锐的目光和深刻的见解,它仍是发表过的描述斑龙的第一篇文章。因此,人们把发现这种古代动物的功劳归给了巴克兰,而不是更有资格的曼特尔。 曼特尔不知道失望会伴随自己的一生,继续寻找化石……1833年,他发现了另一个庞然大物雨蛙龙……并从采石场工人和农夫手里买回别的化石,最后很可能成了英国最大的化石收藏家。曼特尔是一位杰出的医生,在搜集骨头方面也同样很有天赋,但他无法同时维持这两方面的才能。随着他越来越热衷于搜集工作,他忽视了医生职业。过不多久,他在布赖顿的家里几乎塞满了化石,花掉了大部分收入。剩下的钱被用来支付书的出版费用,而他的书又极少人愿意购买。1827年出版的《苏塞克斯的地质说明》只卖掉了50本,很不开心地倒贴了300英镑……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曼特尔在绝望之中灵机一动,把自己的房子改成了博物馆,收取门票费。然而,他后来意识到这种商业行为会损害他的绅士地位,且不说科学家的地位……于是就让别人免费参观他的家庭博物馆。成百上千的人前来参观,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既中断了他的行医工作,又扰乱了他的家庭生活。最后,为了偿还债务,他不得不变卖绝大部分收藏品。过不多久,他的妻子带着他的四个孩子离他而去。 值得注意的是,他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在伦敦南部的西德纳姆区,有个地方名叫水晶宫公园。那里耸立着一片被人遗忘的奇观:世界上第一批实物大小的恐龙模型。近来去那里的人不太多,但一度这里是伦敦游客最多的胜地之一……事实上,正如理查德·福蒂说的,它是世界上第一个主题公园。严格来说,那些模型在许多方面是不正确的。禽龙的大拇指顶在鼻子上,变成了一根尖刺;它长着四条粗壮的腿,看上去像一条肥肥胖胖、不成比例的狗。(其实,禽龙不用四条腿蹲着,而是一种两足动物。)现在望着它们,你几乎想不到这些古怪而行动缓慢的动物会引起积怨和仇恨,但事实却是如此。在自然史上,也许从来没有哪种动物像名叫恐龙的古代动物那样成为强烈而又持久的仇恨的中心。 建造恐龙模型的时候,西德纳姆位于伦敦边缘,宽敞的公园被认为是重建著名的水晶宫的理想之地。玻璃和铸铁结构的水晶宫曾是1851年博览会的中心场所。新建的公园很自然地以此冠名。用混凝土建成的恐龙模型是一种很有经济效益的景观。1853年除夕,在尚未完工的禽龙模型内为21名科学家举行了一次著名的晚宴。那位发现并确认禽龙的人吉迪恩·曼特尔不在其中。坐在餐桌上手的是古生物学这门年轻的科学里最伟大的人物,他的名字叫理查德·欧文。到这个时候,他已经花费几年心血,成果累累,害得吉迪思·曼特尔的日子很不好过。 欧文在英格兰北部的兰开斯特长大,受过训练准备当医生。他是个天生的解剖学家,对研究工作不遗余力,有时候非法取下尸体上的四肢、器官和别的部位,拿回家里慢慢地解剖。有一回,他用麻袋搬回刚从一具非洲黑人水手的尸体上取下的头,不慎绊着湿漉漉的石头滑了一跤,惊慌地望着那个头从身边一蹦一跳地顺着小巷滚去,钻进一户人家开着的门洞里,在前厅里停了下来。至于那户人家的主人见到一个头滚到自己的脚边会说些什么,我们只能想像了。有人讲,他们还来不及搞清是怎么回事,突然间一个焦急万分的年轻人冲进来拾起那个头,又冲了出去。 1825年,欧文21岁,他搬到了伦敦,不久就被英国皇家外科学院聘用,帮助清理又多又乱的医学和解剖标本。其中,大部分是杰出的外科医生、医学珍品的孜孜不倦的收藏家约翰·亨特留给这个学院的,但从来没有分过类和清理过,很大程度上因为亨特死后不久,说明每件物品的意义的文字材料丢失了。
第六章 势不两立的科学(4)
欧文很快以他的组织能力和演绎能力受人注意。同时,他证明自己是个无与伦比的解剖学家,具有很强的复原本能,几乎可以与巴黎伟大的居维叶相比。他成为解剖动物方面的一名专家,对伦敦动物园里死去的任何动物拥有优先取舍权,而那类东西又无一例外地送到他的家里供他来检查。有一回,他的妻子回到家里,只见一头刚死的犀牛堵住了前门走廊。他很快成为一名各种动物方面的杰出专家,无论是现存的还是绝种的动物……从鸭嘴兽、针鼹和别的新发现的有袋动物,到倒霉的渡渡鸟以及已经绝了种的大鸟……恐鸟。后者本来自由自在地生活在新西兰,最后被毛里人吃个干净。1861年,他在巴伐利亚发现了始祖鸟,是描述始祖鸟的第一人,也是为渡渡鸟写正式墓志铭的第一人。他总共发表了大约600篇关于解剖学的论文,这个数字真够庞大了。 不过,是由于他在恐龙方面的成就,欧文才为人们记得。他在1841年创造了〃恐龙〃这个名称。它的意思是〃可怕的蜥蜴〃,这是个极不合适的名字。现在我们知道,恐龙毫不可怕……有的还没有兔子大,很可能是离群索居的。有一点是肯定的:它们不是蜥蜴。实际上,恐龙是一个古老得多的家族(距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