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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尽艰幸,瓦胡终于做到了释放姿态,当然也有可能是撑不下去了,反正他对着标靶就是一声嘶吼:“咆哮——啊!”
“嗤嗤——嗤”的声响过后,标靶连毛都没掉一根,反倒是瓦胡筋疲力尽的倒下去——与此同时,那些土黄色的异能泥球也失去了控制,向四面八方飞散,慢慢的消融在空气中。
面对异状,汤森依然不动声色。
“失……失败了!”倒在地上的瓦胡一脸沮丧,他看着汤森,无助地问:“为什么啊!”
“专业的意见,我无法提供。”汤森建议他:“要不你再看看笔记上的图?”
“不是图的问题,问题大概出在我身上……”瓦胡低下头去,非常沮丧。
“要不要休息会?我看你很疲劳的样子。”汤森说:“放心,这段时间不算在服务里。”
“谢谢!”瓦胡非常感激,他手脚并用的爬起来,对汤森说:“我……我去吃点东西!”
汤森目送瓦胡离开了,直至听到这组脚步声消失在远处,他的脸色才从无所事事变得凝重,他微微低下头,目光放到张开的右手中——此时,在他掌心上方,一粒钻石般璀璨、拥有无数细小反射棱面的透明晶体正缓缓旋转着。
它的晶莹剔透,它的美艳华贵,它的乖巧温驯,都令汤森深深沉迷!
可汤森分明记得,自己只是在瓦胡不留意的时候,捞取了一颗掠过身前的异能小泥球而已,它为什么会变成这种模样?是什么因素导致它产生变化?这变化是好还是坏?
结合上一次刺杀的经历,汤森觉得,自己不但能看到异能师看不到的景象,而且还可以偷取异能师的力量!
“牛掰啊——”他盯着手心里的东西出神:“这么牛掰的我,未来可如何是好啊?”
异能?咆哮?一定,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
两天,整整两天,旅馆里的人对瓦胡的嚎叫都习以为常了。当然,因为汤森又奉献出两个下午的时间,瓦胡兄写了好几张欠条,把未来几年的零花钱都给提前安排了。
小院落里,锲而不舍的瓦胡手舞足蹈,用尽全身力量,拼命嘶吼:“咆哮——啊!”
与瓦胡形成鲜明对比,手持笔记的汤森总是一副百无聊赖的表情,静待失败的声音响起,因为他只用眼睛看,就知道瓦胡在释放上有很严重的问题,果不其然“嗤嗤”声如约而至。
但瓦胡是个很坚毅的西海岸人,他从不叫苦叫累,就算是沮丧伤心到了极点,他也只会跑去大厅吃东西泄愤,然后去趟茅房,等再回来的时候,又是一个昂扬向上的全新的瓦胡。
“咆哮——啊!”嘶吼声依然,但失败照旧。“嗤嗤——嗤”
其实,这也不能说是汤森残忍,因为他需要从瓦胡的失败中收集信息,再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大家无亲无故,擅自出手去改变别人的人生轨迹也不是汤森的性格。
不过,连续两天,上百次这么看下来,汤森已经把咆哮理解得很透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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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咆哮真的很简单。
这种最最基础的异能,只要是个异能学徒就能掌握,瓦胡其实总在成与不成的边上打转。如果他有个导师,随便点拨几句,他早应该成功了。
其次,咆哮属于那种投入与产出完全不成比例的技法。
打个比方,就好像瓦胡千辛万苦的收集来了一桶水,这桶水可以用来洗衣服,可以用来熬汤,最浪费的用途是用来冲马桶——用异能来释放咆哮,就是把一整桶纯水拿来冲马桶,而且只能冲一个。
最后,咆哮的锻炼意义大于实际使用功效。
一开始,瓦胡最多连续尝试三回,但两天之后,他已经能连续尝试五回,而且他唤醒的土黄色小球在数量和体积上都有增加。也就是说,即使他方法有误,实力低微,但只要这么咬牙坚持下去,总有一天能够成功。
其实想想也正常,冲马桶这动作基本没啥技巧可言,容错性应该是最大的。
然而最重要的是,冷眼旁观的汤森,他完全验证了自己的猜测。
这个世界上的异能师看不到异能,而自己不但能看见,还能偷取他们的异能——但凡掠过身边的土黄色小球,汤森一伸手就能拿下。一旦跟自己接触,这些土黄色小球就变成了钻石般璀璨的小晶体。
只是碍于瓦胡在身边,汤森不方便做进一步的研究。
但他已经在脑海里释放了几十次咆哮,而且是省略一切繁琐准备和可笑姿势的、瞬间就能达到效果的完美咆哮!他甚至模拟释放了两种衍生形态的咆哮,也没感觉到有什么难度。
可以说,在瓦胡完败的参照下,汤森是最幸福的人。
瓦胡一直没有成功,以至于汤森在把笔记交还他的时候,瓦胡整个人都黯淡下去。不过,他是个有始有终的人,虽然自己已经像久旱的植物那样枯萎了,却还是强打精神跟汤森约定欠条的兑现日期,期望下次还能得到汤森的帮助……
第三天一早,驼队已经收齐全部货物,香辣佣兵们的纪念品也装满了三只驼兽(其中一头托着枯叶球的口粮),大家吃过早餐就要出发。
这时候,瓦胡出现了。
他迈着小步来到汤森面前,质朴的脸上有些尴尬。汤森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真诚的眨巴着眼皮,内心里却在笑骂——这么迟钝的人也能当酋长吗!
“汤森,你能不能……能不能……”瓦胡的面孔涨得通红。
“把后面那个口袋给他。”汤森对猴子说:“顺便让他打条子。”
“谢谢!”瓦胡抱着装有紫色粉末的口袋,激动万分:“谢谢你!你是好人!”
“滚!”汤森骂:“你才是好人,你全家都是!”
在猴子把这张最新的欠条夹在一叠欠条上面时,瓦胡已经跌跌撞撞地冲出餐厅,很快,外面就响起了熟悉的响动。
“咆哮——啊!”在他振奋的嘶吼中,见怪不怪的大伙只是摇头,然后就该吃饭吃饭。
“咆哮——啊!”在他悲愤的嘶吼中,见怪不怪的大伙接着摇头,然后就该聊天聊天。
“咆哮——啊!”在他绝望的嘶吼中,见怪不管的大伙儿走出餐厅,纷纷解下驼兽缰绳。
“轰!”大伙儿身后,在那个僻静的院落,突然传出一声沉闷的巨响,连地面都在微微颤动。
一瞬间,大伙儿的脚步都定下来,先是面面相觑,再往后张望——这动静,不会是瓦胡吧?
“啊!出人命啦——”旅店老板的惨叫打破了寂静:“我的房子啊!我的院墙啊!”
“猴子,叫大家守住驼队!”汤森向驼队首领打个眼色:“我去看看。”
带着两个人快步进去,汤森先看见院落围墙的惨样,它的一面被破坏了大半部分,大大小小的泥石碎块都飞溅到三十米外。院落中,股股尘土在升腾弥漫——两天内毫发无损的木桩靶,上半部分已经消失了,断口很整齐。
瓦胡跪倒在飞扬的尘土中,两手高高地向上举起,发出一阵阵野兽咆哮般的嚎哭!眼泪滚滚而下,在他沾满灰尘和紫色粉末的面孔上冲出两道深深的痕迹!
汤森停下脚步,心里很是感慨。
“我们……”接着赶到的驼队首领倒吸一口凉气,他对汤森说:“先生,我们见证了一个奇迹的诞生。”
“不错,但这个奇迹马上要被旅馆老板分尸了。”汤森瞟了一眼正在四处“找家伙”的旅馆老板——自己的财产被糟蹋,老板已经红了眼了。
“别!别犯浑!”驼队首领赶紧冲过去抱住了老板:“他是异能师!他已经是异能师了!”
“放开我!我管他什么异能师!”老板左手斧头右手菜刀:“我要把他做成高汤!”
“我赔!”驼队首领就挂着老板腰上,被他拖着走:“一切损失由我来赔!”
“我的墙很值钱的!我的房子很值钱的!”
“找骗子——找骗子行了吧?”
在他们的喧嚣中,在瓦胡经久不息的嚎哭中,汤森微微一笑,抽身回转。
瓦胡终于成功了,目睹别人的成功,汤森也能从中分享到一丝喜悦。
这个意外让驼队耽搁了一个多小时,生意眼光敏锐的驼队首领不但赔付了旅馆老板一笔钱,还另付了一笔钱当做瓦胡回乡的路费。对于一个土生土长的西海岸异能师(虽然实质上是学徒)(说不定以后还是酋长),商会这种善意表达无疑是得体的、及时的。
最后的结果,当然皆大欢喜,只是旅馆老板恢复神智之后突然意识到异能师的可怕,早跑得不见踪影了。
而瓦胡本人则对汤森充满感激,一再跟他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说是下次要从部落带十倍的好东西给他——他说自己的家乡盛产异能物品。
至始至终,汤森都保持着淡薄而高深的神情,实际上他现在很烦,瓦胡这种半吊子异能师他也不看在眼里,你丫挺的成功了就赶紧滚,我这还有三天的路要赶呢!
驼队终于在朝阳下的出发了,铃声清脆,一路笑声,绵延向雪山。
鉴于汤森帮助一个异能师(虽然实际上是学徒)实现梦想,驼队首领对汤森的态度更加和蔼,普通人已经在用昂视的姿态跟他说话。
有这么厉害的老板,香辣佣兵们更是趾高气扬。
回程走的比来时更顺利,三天后,驼队回到哈维镇,也创造了无惊无险无损失的历史最好记录。
这就是说,蓝蕊花商会与香辣佣兵团的第一次合作圆满达成!不管是运气还是实力,成功就是成功!
回到镇上,驼队首领向商会上层汇报了一切,有关汤森的情况更是事无巨细和盘托出。
双方首次合作的结果让商会方面非常满意,仅从商业角度看,外围有人照顾,驼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驼兽和货物上,而且佣兵们为他们选择的休息地和应急路线都很合适,甚至还会在宿营地留下新鲜野味……
作为有诚意的合作方,这些感激都在报酬中体现出来。
当雯丽小姐再次到访时,汤森正在给自己做异能手套。
虽然异能粉末什么的都给瓦胡浪费了,但名为“黑金”的手套原料却保留下来。汤森用最上等的皮子打底,选用最纯净的黑金,历时一昼夜才算大功告成——这种能大幅增加异能亲和力的黑金质地很软,但也要用锉刀之类的工具加工才行,好在汤森什么都会一点,要不然还真得求人去。
雯丽小姐驾到,当然是为祝贺合作成功的。她带来了这次合作的报酬,足足五百金币——后勤总管厨子要用抱的才能拿走,嘴里还嚷嚷:“怕有好几十斤。”然后,厨子使出浑身解数,为大金主雯丽小姐准备了一顿丰盛宴席。
对汤森来说,陪人吃饭比较遭罪,但陪朋友吃饭却很愉快,特别是雯丽小姐这种样貌谈吐气质都一等一的女生,跟她一块儿吃饭真是享受。
席间,汤森说了一路上的感官,还把五粒珍珠拿出来,送了文丽一粒最大的,莉娃也有份。
这不算什么礼物,汤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