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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森爱死这个战术了,因为偷袭就意味着少伤亡、意味着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为了增加后者的效果,他亲自带领参谋们做出一份详尽的偷袭计划。当然,这个作战计划肯定集阴险、冷酷、歹毒于一身,也充分显露了汤森的内在特征——那是一种自相矛盾的性格。
这种矛盾要从汤森的地位谈起,首先,他是荆棘玫瑰的缔造者和最高首领。在这个战略位置上,他的表现极其沉稳也极其冷酷。他能未卜先知的训练部队,他会毫不犹豫的发动战争,他甚至在最重要的战略安排上一意孤行……完全独裁、完全铁血、完全没人情可讲。
但在更细节的层面上,他又算是手下这伙兄弟的家长和兄长,特别是在军队方面,几乎每个手下都是他亲自挑选并训练出来的,所以他对他们有很深的感情,所以他舍不得让任何一个人死伤残费……所以这就注定了汤森会在战术层面上酷爱偷袭、喜欢兵行险招。
换了别人,也许会把这种感情当成一种负担,但汤森不会,相反他还对一路上的实战训练结果感到欣慰——将近三千里的路程,好几次战斗,没有一个人战死也没有一个人残疾!他内心希望维持这种局面。当然了,卷进战争就会有牺牲,这是谁都改变不了的事实。
汤森努力的方向,是不让手下兄弟的血白流!
部队登陆之后,半个小时内完成轻装准备。从上到下,每人都只携带三天口粮和必要的作战装备。然后在瓦胡等人的带领下,队伍拼老命直冲本次战役的第一目标——马奇部落!
瓦胡等人非常熟悉马奇部落,就跟熟悉自己的部落一样,基本上事无巨细全知道。
在半年以前,马奇部落就有一万出头的人口。因为不善渔牧,马奇部落的聚居地在距离海岸三百七十里的丘陵地带边缘。在晨曦议会的帮助下,他们在这片沃野上开垦良田,以种植和简单加工为主要营生,在各方面都处于本地领先位置,甚至连聚居地都是一副内陆风格。
长期以来,马奇部落在本地是只逊于瓦胡部落的第二大势力,并在十几年里联络其他部落与瓦胡部落对抗,期间大小战争打过无数。所以在战斗力方面,马奇部落称得上“强大”。
在防御方面,马奇部落非常尽心,已经把自己做成本地势力的榜样。
它的主营的,尽量模仿了内陆城镇样式,有木质围栏和岗楼,有固定的守卫队。另外,在主营地周边约二十里处,以河流为依托,他们环形布设了四个小营地。
这些大概千人规模的小营地不但解决了整个部落难以集中居住的难题,也能为中心营地提供保护和预警。因为相互距离和地形优势,无论敌人从什么方向来袭,都不可能绕开小营的,而中心营地却能迅速动员部队支援……
但不巧的是,因为他们刚刚消灭了本地的死对头,所以在洋洋得意进行的仲夏狩猎中,马奇酋长带走了绝大多数部队,他们大概是为了在其他部落面前耀武扬威,却留下了防御空虚的营地。
主力不在家,他们居然连营地周围的眼线都没多放几个,很敷衍了事。但汤森最喜欢打的就是这种武备不全的对手——因为战争是一种你死而我活的残酷斗争,所以欺负敌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登陆的第三天清晨,荆棘玫瑰的偷袭部队已经扫清的外围,潜伏在马奇部落南侧的丘陵中。士兵们抓紧时间吃完了战前的加餐,然后在军官的命令下休息。因为部队在之前进行了针对性的训练,所以很少有人出现异常状况——每天一百多里的路程还要绕过那些零散的小部落聚居的,整支部队居然没有掉队减员,士兵们还保持着相对高昂的斗志。
成片的士兵们在野地里休息,士官们轻手轻脚的游移在队列中检查装备,而汤森则带着他的高级军官们披上伪装衣,登上了附近最高的小山包。各个兵种、各个环节的负责军官就站在山头的小树林边上,跟自己的长官一起眺望这块宁静的原野。
真是一块的好地!
大家脚下小山头是南方丘陵的边缘,从这里开始,肥沃平坦的土地一直两侧和前方延伸,铺陈出一块椭圆形、一眼看不到尽头的平原。地势平缓,平原中心微微隆起一点。
两条河流从北边和西边的丘陵中流出来,在平原上绕了七八个弯,最后在中心偏东的方向上汇合。期间勾连了三块湿地、七个大小湖泊。在两条河流的灌溉下,整片平原郁郁葱葱,林木丛生,生机盎然。通向四个方向的道路一共有六条,但状况都不怎么样。
马其人开垦的农田占不到可耕种面积的三十分之一,位置上是怎么方便怎么来,像膏药似的这边一块那边一块,根本看不出曾经有过规划。
马奇主营地设在距离河流汇合点五里的地方,但也许是无力改造河道,又或者是更看重地势,他们的主营地端端正正地放在平原中心的高地上。主营的规模其实不大,放在内陆的话也就是一个小镇,所以木质栅栏距离河流还有相当的距离,没能把河流纳入有效防御体系。
想想也是,万把人的土著部落,在建设方面的能力肯定很有限。好在他们也做出了补救措施,就是在四个方向上设立的小营地。如果说主营是个镇子,小营的规模就是村子,它们钉在主营的四个角上——主营与小营之间的距离,短的大概十五里,长的不超过二十里。
这种一个核心、四个支撑的布置,就像给整个马奇部落撑开了一把伞,相互配合起来,防御深度就扩大很多倍,也能让有限的防御力量变得更加坚韧和灵活……但对不怀好意的荆棘玫瑰来说,这五个营地构成的防御体系并不是那么好啃。如果进一步考虑到马奇部落的人数,还有荆棘玫瑰的人数,那就不是好不好啃的问题了。
想到汤森订下的战略是偷袭,军官们看见眼前的景象,无一不是满脸难色。这也难怪,因为军官们不清楚敌人的实力,同时呢,他们也不清楚自己的实力。
汤森自然把军官们的表情都看在眼里。
坦白说,这场战斗、甚至接下去的一连串战斗,汤森早已经是成竹在胸——在他遥远的记忆中,千锤百炼的红色帝国征战史极其丰富,随便找个战例出来都能搞定眼前的局面。
军官们干这行没多久,遇到的又是如此复杂的局面,不可能想到什么好办法。但汤森进行会议的本意也不是征询手下的意见,而是为了让他们动脑筋。只要他们开始考虑问题,那就会在接下来的战斗中用心体会、细细揣摩汤森的战术,这场战斗的价值也就出来了。
面色严肃的汤森拿起一根树枝,指着眼前的平原开始讲解了。这一讲,就差不多将了整整一个钟头。
对脑袋灵光的军官,汤森会提出些意外让他们模拟处置;对脑袋不那么好使的人,汤森就把他们的任务简单化,让他们把“出现某种情况”和“自己要做什么”联系起来,记住什么时候进、什么时候退,什么时候叫嚣或拼命……力争做到一个萝卜一个坑,绝不让人在战场上闲着。
围拢在汤森身边,听着汤森的教导,军官们满脸的迷糊渐渐消失,他们不住的点头,又不停的提问,逐渐变得有信心,甚至有人不等会议结束季候已经跃跃欲试了。
最后,汤森把手一挥,宣布会议结束。手下郑重敬礼之后四散开去,顺着各条小路奔向自己的部队。汤森却又转过身去,沉默不语地看着面前这片原野。
他手中的马鞭轻轻敲打着胫甲,很缓慢,但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
“亚恒大哥!”近卫队的潜伏阵地上,一个小个子从杂草中支起身子,压低声音对走近的大个子军官说:“前面是个什么样子?是雪谷那样的吗?”
“……这是标准的农耕部落聚居的,我们以后肯定还会遇到的。首领带我们看了,小村庄围绕着大村庄,不管我们选什么方向都绕不开,大村子可以随时支援他们。而且小村庄也有围墙壁垒,不投血本进去,我们一时半会还真啃不下来。”
“那不是——糟糕了?”小个子的声音压得更低:“我们跑这么远是为了偷袭,但现在的情况是只要我们一露头,就搞成强攻了啊!难道等晚上偷袭?”
“我刚才也这样说,你猜长官怎么回答?”亚恒学着汤森的语气和神态对小个子说:“夜袭是个好思路,但现在的目标是一大四小,战场宽广、敌情复杂。如果我们没在短时间之内压制敌人的抵抗,拖成消耗战的话,陌生环境与地形对我们更不利。”
“啊?娘的那怎么办?”小个子一听都傻眼了。
“笨!”亚恒自得一笑,把才学会的东西拿出来显摆:“战斗从我们开始的话就变成强攻了,这种强攻跟我们的战略是相反的。因为偷袭作战的目的,就是要想办法避免重大伤亡,所以这些伤亡必须转嫁到敌人身上。”
“……没听懂……”小个子茫然摇头。
“打这种地方,我们就要利用他们是睁眼瞎的条件,想办法去勾引他们、让他们自己走出村子,然后在半途劫杀之——但这个就有个新问题出现。”亚恒做了个手势,把首领的姿势学了个五六分。
“打眼前的马奇部落,不过是一连串战斗的开始。我们的真正目的是让马奇外出部队接到模糊不清的警讯。这里是他们的老巢,所以他们会立刻回身来救,但猎场到这里不多不少也有两百多里的,等他们跑到地方已经变死狗了——那才是我们发威的时候。”
“啊……我好像明白了……”
“你明白就好,首领说了,打不是问题,关键是在打的过程中,让他们不能传递准确的消息。”亚恒拍拍小个子的肩膀:“阿诺,你的任务就是这个,你要阻断马奇部落远距离传递消息的狼烟。”
“那玩意怎么阻断?”阿诺一听就急了:“人家随便找个地方就点了,我撒尿去浇吗?”
“谁他妈让你撒尿了?首领说了,他们点烟我们没办法,但我们也可以到处去点狼烟!而且还可以加码,记住,现在我们才是凶神恶煞的部落强盗——所以办法是这样,我们点燃一个村子,趁着中心营地的部队救援时半路劫杀,然后开始袭扰各处,把他们赶出去。”
“明白!”阿诺连连点头:“我这就召集人手去!”
“留点心。”亚恒最后交代:“要注意配合昆尼他们的攻击时间。”
“知道了,我会注意的。”
在阿诺开始忙乎的时候,在相隔不远处的轻步兵战队休息地里,响起一声疑惑的问话:“长官,就只是赶出去?不用干掉他们吗?”
“首领说了,你不给人活路,别人就要跟你拼命,我们没必要在这个环节上承受伤亡。再说把人赶到野地里才好收拾,先让他们跑个筋疲力尽,然后随便你要怎么样……而且狙击的时候千万注意,必须要让一些人跑出去替我们宣传。”
轻步兵第二队队长艾富里,正站在士官们中间解释战术。
“作为此战的最后一个关键,我们不能用荆棘玫瑰的名字打,而要用瓦胡部落的名义攻击,瓦胡会第一个出马露面,我们要造成瓦胡部落的奴隶正在里应外合造反的局面——这种‘真相’会让他们外面的部队在轻敌的同时变得愤怒,失去判断力。”
“总之,你们就当这是在打猎,先把他们逗得筋疲力尽、狂躁错乱,再最后下杀手!”手下们围着他,迷惑的脸上慢慢的若有所思,就像不久前的艾富里本人那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