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段日子以来,总管心中充满了苦涩。
他原本还寄望藉着伯爵的推荐而能够飞黄腾达,并且最终拥有爵位,但是现在,一切都成为了过眼云烟。
管理波尔玫的矿山和炼铁厂,虽然是一个油水很足的好差事,但是想要获得晋升,恐怕终生无望。
总管并不是没有想过,要跟着塔特尼斯伯爵一起到京城去。
也许在京城,伯爵大人能够开创出一块新的天地,但是,他却并不敢将赌注押在这上面。
这场豪赌一旦输了,伯爵大人还能够回到蒙森特。
虽然他的权势将会大大地不如以前,但是塔特尼斯家族,仍旧是蒙森特数一、数二的豪门家族;而自已则将一无所获,不但连比较体面的差事也混不到一个,甚至有可能不得不终生为伯爵大人工作。
而这是总管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
将那封推荐信拿在手中,总管向伯爵表示了感谢之后,便急匆匆地想要走出书房。
当总管刚刚走到门口的时候,背后传来了伯爵的声音:“苏勒,你愿意为我做最后一件事情吗?”
总管只得转过身来回答道:“伯爵大人,听候您的吩咐。”
“这一次到京城去的路途中,我很担心会遭到匪徒们的拦截,你知道最近外面不大太平,因此,我想找些雇佣兵来保护我的财产。”
“虽然,对付那些今人害怕的魔族,雇佣兵并没有多少用处,但是对于普通劫匪,他们还是有些用处的。”伯爵吩咐道。
他想了一想,又加了一句:“你带着系密特少爷一起去,也许,他能够让那些雇佣兵们别妄生贪念。”
“这个年头,你很难分辨,哪些人是规规矩矩的佣兵,哪些是暗中也进行抢劫的匪徒,让他们见识一下系密特的身手,我想,敢于轻举妄动的人,就会少很多了。”
“遵从您的吩咐。”总管毕恭毕敬地说道。
虽然就要离开伯爵身边了,但他仍旧不敢稍有失礼,因为他很清楚,伯爵是一位斤斤计较的人。
从书房里面出来,总管往后花园走去,去寻找那位系密特少爷。
这位少爷早已经成为了勃尔日城里面的风云人物,几乎每一个家族之中,都有人在传说着,系密特少爷在庆功典礼那天的表现。
在典礼之后的剑术表演之中,他轻而易举地击败了那位特立威少爷。
那闪电般的一击,震惊了在场所有的贵族。
总管本人并没有亲眼看到那一幕,不过,从其他人的传闻之中,他却多少了解到了一些情况。
不过那些传闻中,有的已经被传扬得神乎其神,另一些则带有太多的猜测。
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
现在没有一个人再心存怀疑––怀疑这位系密特少爷,是否曾经穿越过整座奇斯拉特山脉。
因为,他的身手已经表明了一切。
可以说,甚至是连骑士们,都没有把握能够抵挡得住那迅疾的一剑。
如果这一剑是刺向要害的话,任何一个没有穿着全身锁甲的骑士,毫无疑问的,将会在瞬息之间被刺死。
不过,今总管感到奇怪的并不只有这些。
也许别人没有发现,但是他绝对能够肯定,自己的表姐––伯爵夫人,对于系密特少爷的胜利毫不怀疑,甚至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显然表姐已经知道了内幕。
总管一边想着事情,一边来到了后花园之中。
原本盛开着满园鲜花的后花园,现在已经零零落落。
那些美丽的玫瑰,早已经被伯爵大人当作礼物,送给了那些还和他保持着联系的家族。
不过,塔特尼斯家族拥有这里所有品种玫瑰花的花籽,只要经过几个春秋,肯定会有另外一个美丽的后花园出现。
不过,它可能再也不会出现在蒙森特。
还没有走到后花园,总管已经听到表姐爽朗的笑声。
自从表姐嫁给塔特尼斯伯爵,成为伯爵夫人以来,已经很难得听到这样的笑声了,总管绝对可以肯定,那位比利马士伯爵肯定也在花园里面。
因为系密特少爷虽然能够令表姐高兴,但是,他还没有本事驱散表姐心头的阴影,只有那位矮胖老人,才能够用他那肆无忌惮的笑话,来将表姐逗乐。
总管加快了脚步向前走去,因为他很清楚,这位矮胖老人的故事有多么吸引人。
虽然,每一个人都知道他是在吹牛,但是,却仍旧难以摆脱想要听他说故事的诱惑。
表姐的笑声,证明一个故事才刚刚告一段落,现在绝对是将系密特少爷,从他的那位教父大人身边拉走的最好时机。
看到总管过来,所有的人都是一愣。
后花园里面坐着不少人,除了伯爵夫人和系密特,以及那位爱吹牛的矮胖老者之外,塔特尼斯家族的那些关系亲密的老朋友,全都聚集在这里。
“伯爵夫人,伯爵大人让我去请一些雇佣兵来,以便在一路上保护您的安全,不过伯爵大人担心,那些雇佣兵会在利益的驱使下,转化成为劫匪,因此想要请系密特少爷帮忙。”总管说道。
对于总管所说的一切,沙拉小姐颇不以为然,但是那个矮胖老者,却相当起劲地在一旁帮衬着。
自从庆功典礼那天,系密特在大庭广众之下击败那个叫特立威的少年之后,他经常在别人面前吹嘘,自己的“儿子”系密特,有多么的威武和神勇。
当然,他的吹嘘之中,绝对没有忘记将系密特的身手,说成是他亲手教导的成果。
对于那个老者的性情,这里所有的人都相当了解。
他的兴趣一上来,就没有人能够阻止得了。
沙拉小姐只得让系密特跟着总管一起出去。
马车早已经等候在宅邸门前,一个衣着光鲜的车夫就坐在马车上面,这是伯爵大人对于愿意跟随着他一起去京城的仆人们的恩典。
那辆马车是府邸里面最漂亮、装饰最豪华的一辆马车,原本只有伯爵大人和夫人可以乘坐。
不过,自从系密特替他挣来了荣光之后,系密特便成了最经常使用这辆马车的人。
漆成白色的马车上面,到处挂满了金漆的纹饰,马车的侧面车门之上,绘制着塔特尼斯家族的族徽。
事实上塔特尼斯伯爵,一直对族徽之上那个看上去笨笨的牛头,感到颇为不满。
按照他的想法,牛几乎是除了猪之外,最不上品的一种牲畜,他宁愿选择郡守家那个鹅头徽章,也好过这个粗大的牛脑袋。
而那位钦差大人的鹿角徽章,则让塔特尼斯伯爵整整羡慕了两天。
在此之前,他所最看重的家族纹章,是葛勒特侯爵家的那三只金丝雀。
虽然葛勒特侯爵的马车,远远没有他自己的马车豪华漂亮,但是塔特尼斯伯爵,仍旧对那辆点缀着三只金色金丝雀纹章的马车,感到更大的兴趣。
因为,和那三只金丝雀比起来,他自已马车上面所有金碧辉煌的点缀和装饰,都显得黯然失色。
相形之下,那精美的珐琅贴花,那些金漆的月桂树纹饰,那用镀金的青铜绞成的攻瑰花扶手和栏杆,全都显得如此单调和平凡。
系密特倒并不在意这些,不过他也不喜欢这辆马车,他宁愿自己驾一辆单人的轻便马车。
当年他的父亲,就是驾着这样一辆马车周游天下,到各地冒险。
系密特上了马车,那个总管并不敢跟着一起上去,而是坐到了车夫的身边。
塔特尼斯伯爵向来不喜欢有人不经过他的同意,便坐进车厢之中,即便是原来的系密特少爷也同样如此,更别说他这个作总管的了。
马车缓缓地驶动起来,因为门前的路面上到处放置着巨大的箱子,想要从这里通过,倒是有些困难。
马车好不容易从这条路上挤了出去,驶上了宽阔而又平整的大道。
雇佣佣兵的地方,是在远离贵族区的靠近城门口的平民区那里。
不过,那里除了有成片的供平民居住的两、三层楼的房子以外,还有勃尔日城最繁华的几条商业街。
平时,贵族们也经常光顾这些地方。
那位总管便时常到这里来,为伯爵大人挑选货品,因此他很清楚,应该到哪里去寻找伯爵大人所需要的佣兵。
勃尔日城共有五座城门,其中两座城门拥有水、陆两条通道,那是勃尔日最繁华的所在。
特别是通往维琴河和勃尔日河交会处——那片湖荡沼泽的那道城门,更是最繁华的地方,码头和商户尽皆聚集于此。
系密特参与攻击魔族的行动那天,他曾经到过这里,但是在当时,他根本就没有心情欣赏两岸的风景。
今天便完全不一样了,闲来无事,系密特从马车之中探出脑袋,看着大道旁那一排排的商铺。
和勃尔日河垂直,有一条可以通行三驾马车、算不上特别开阔的道路,道路两边全是三层楼的楼房,不远处便可以看到高耸的城墙。
而靠近城墙的那排房子,几乎就建筑在城墙的墙根旁边。
系密特绝对相信,从城墙上摔落下来的士兵,肯定不会掉落到地上,他们必然会砸在某一块屋顶上面。
这些楼房的式样,几乎完全一模一样。
底楼靠着道路的那面的墙壁被打通,成为了一间间的店铺。
这些店铺之中出售的货品琳琅满目,从花布、衣服到金属器皿都有,其中大部分是通过维琴河以及维琴河的那些众多支流,从北方各地运送到这里来的。
不过,这里也有一些珍贵的货品,比如那些名贵的让贵妇人们不惜一掷千金的香料,那些用来一层层包裹身体的华丽丝绸,以及那些洁白如白玉、上面还描绘着美丽纹饰的精美瓷器。
这些货品,都是通过位于森林之中的那条大道,从丹摩尔其他地方千里迢迢运来的。
它们中的大部分,甚至不是丹摩尔自己的出产,它们来自于更加遥远的国度,通过丹摩尔那些沿海的大港口,聚集到繁荣、发达的丹摩尔来。
商人们带来了货物的同时,也给这里带来了繁荣。
和所有繁荣、热闹的商业街一样,这里也布满了旅店和酒吧。
那些装潢美观的旅店,显然是商人们聚居的所在,有了金钱,自然就想要保养好自己的身体。
而那些破破烂烂的旅店、酒吧,则是没有多少钱的雇员们喜欢待的地方。通常这种地方格外热闹,即使隔很远都能够听到里面传出来的喧闹声。
总管在一座外表看上去稍微整齐一些的酒吧门前,停下了马车。
不等总管为自已开门,系密特便跳下了马车。
走到酒吧门前,最醒目的莫过于那早已经被熏黑了的、用粗重的橡木钉成的门板。
那门板的四周用铁片包裹起来,不过,和其他酒吧有所不同的,是门板正中央还镶嵌着一把铸铁长剑。
长剑的剑柄和剑身,都用很粗的铁环紧紧地箍在门板之上。
铸铁长剑并没有开锋,剑身的大部分深深地嵌入到橡木门板之中,只有很小一部分露出在外面。
这块门板同时也被当作招牌使用,在铸铁长剑旁边还钉着一块铜牌,上面刻着“刀剑和幸运”这几个字。
在木门的另一头,有一个青铜铸造的厚重把手。总管伸手柠动把手,然后推门进入。
当门被打开的同时,门边传来了一串悦耳的铃声,跟在总管的身后走进酒吧,系密特立刻感到有一股异样的味道扑鼻而来。
那是各种臭味混合在一起的气味,就像当初在逃亡的路上,那辆仆人们乘坐的马车里面就有这样的气味。
系密特用手轻轻地掩住自己的鼻子。
虽然他知道这样作,显得比较失礼,但是这股扑鼻而来的难闻气味,赏在是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