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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能有几个西门无敌?恐怕普天之下,论单打独斗能胜过你我的,也仅此一人了。”
铁空山点了点头,道:“照眼前形势看来,或许我们两人真的需要联手了……”
秦逍遥微微一笑,道:“联手就联手,你我还怕丢不起这个面子么?少年时,你我不也是经常联手对敌么?现在的情形跟你我少年之时没有任何不同,都是遇上了你我无法单独战胜的敌人。面子和命比起来……其实并不重要。”
铁空山瞪大了眼睛,仿佛不认识秦逍遥一般,道:“你……你怎地会说出这番话?我记得你少年时最好面子的!”
秦逍遥摇了摇头,道:“少年时好面子,反倒经常跟你联手。老来不要面子,反倒不好意思联手……大舅子,你可别忘了,少年时我可是江湖第一英俊侠少,在美女面前,自然是要死要面子的。可是现在……”
回首望了三少等人一眼,道:“现在我只是一个有个好老婆的丈夫,有三个好儿子的父亲。我现在已不需要关注其他人对我的看法,只要在老婆和儿子心中,我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和父亲就够了。今日我们若败在西门无敌之手,你认为他会放过我们的子女吗?你认为凭他们现在的实力,够资格跟西门无敌斗吗?”
铁空山大笑起来,回头看了自己的一对儿女一眼,道:“你说得没错,我们如今已经不是少年了,面子什么的,大可以抛掉!”
秦逍遥和铁空山相视大笑,两人举步朝着西门无敌走去,每走一步,气势便增强一分。
铁空山的功力本来就已运至顶点,但是功力提升至顶点并不代表气势就涨到了顶点。
气势在战斗中是非常重要的,两军交战时,士气高的一方自有一往无前,攻无不克的气势。兵力多于敌人时排山倒海,轻易便可溃敌;即便兵力少于敌人,也往往可以弱胜强,以少胜多。
而在武林高手的对决之间,气势往往也能取到决定性的作用。
以己之气势克敌之气势,有甚至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比如三少爷最经典的一役,即下山后初战魔人布欧之时,那时三少完全不会丁点武功,全凭无比的自信与镇定自然而然生出一种奇妙的气势,令魔人布欧自乱阵脚,不战自败。
用气势吓死人当然也不是神话,三国时张飞一声怒吼,平地惊雷一般吓死夏候杰,吓退八十万曹军,自此流传为千古美谈。
而即使是街头流氓打混架,气势强的一方也往往能获得最后的胜利。
所以,打架的时候,一定要先从气势上压倒对方,然后在肉体上打垮对方,最后在精神上狠狠地折磨对方!
千万不要留情!
铁空山已经变成一座欲汹涌喷发的活火山,秦逍遥已经变成一位凛立于天地之间,俯瞰地上苍生将其当作蝼蚁的魔神。
而面对着这两大高手的西门无敌,则如一抹飘渺不定的轻烟。
这并不是说西门无敌在动,事实上,他一直站在原地,静静地等着两大高手将气势提升至顶点,自己却一动未动。
但是他虽然没动,却给人以一种飘渺不定,完全无法捉摸的虚无感,就像那炊烟一般,即便看得见,却完全无法抓得着。
这是一种异常荒谬的感觉。
“‘化神虚空’……”临时转职为战况解说员的乔伟神情凝重地道:“西门无敌已运起‘化神虚空’!这魔门至高身法,号称化身为神魔,可任意穿行于虚空之间,身法飘渺不定,飘忽无踪,谁也无可捉摸。老爷和舅老爷就算发动雷霆一击,只怕多半也会落在空处!”
三少紧握着拳头,手心中不觉已经渗出大量的汗水:“伟哥,西门无敌这身法飘忽不定,来去无踪,岂不是不但可以随意避过我家老头和舅老爷的攻击,还可从任一角度实施反攻?”
乔伟点了点头,道:“说的没错。跟西门无敌打的话,进攻多半没用。幸好舅老爷浑身上下无一处破绽,大可死守不攻,令西门无敌耗尽功力。而老爷的手段,则是有攻无防,与西门无敌对决……恐怕没有胜算!”
三少失声道:“那若是西门无敌不攻舅老爷,专找我家老头下手怎么办?我家老头不擅防守,一手遮天手全是亡命进攻的打法,那……那么……”
三少练的是遮天手,自然最清楚遮天手的特点,心中不由大急。
秦风却冷冷一笑,道:“老三,你不必多虑。父亲……已经今时不同往日了!哼,那西门无敌的身法再厉害,也总是要动的,只要他动,就会有风,只要有风,父亲的手便能捉住他!”
没有人比秦风更清楚秦逍遥悟出了什么,秦逍遥那日一掌将整棵树震成最基本的木丝的情形,此时正不断地在秦风脑中回映。
“功力,并不能决定一切!”秦风突然下此断言。
就在他说这句话之时,秦逍遥和铁空山同时叱咤一声,两大绝世高手同时出手,这一场当世最强的三大高手之间,足可震古烁今的决战就此拉开帷幕!
第四卷 天下乱祸起萧墙现狼烟
序章 困龙升天 1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鸿图霸业谈笑中,不似人生一场醉。
提剑跨骑挥鬼雨,白骨如山鸟惊飞。
尘世如潮人如水,只叹江湖几人回。
“我曾经想过,坏事做多了,会不会有报应。可是当我所做的坏事越来越多,我就干脆不去想了。”迎面扑来的疾风掀动他的长发和蓝袍,身体疾速下坠的失重感令他有一种飘然欲仙的感觉。
风声在耳畔呼啸,穿越重重飘浮于空中的云雾,那被云雾遮挡的悬崖仿佛隐于九幽之中的炼狱一般,深不见底。
他那双强劲有力的手臂,紧紧地抱着一条已经被这高速下坠却不知何时方能到底的恐惧感觉弄得僵硬的娇躯。他那俊逸无方的脸上挂着一抹若有若无地微笑,睁着双眼望着下坠的方向,而怀中的玉人,已经脸色惨淡地闭上了双眼,长长的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泪珠。
“冤有头,债有主,善恶到头终于报,其实我很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他絮絮叨叨地说着莫明其妙的话,好像浑然不为即将落至崖底摔得粉身碎骨而担忧。
“但是直到我死的时候,我才明白未必善有善报。一个从没做过什么错事的人被雷活活劈死,起因只是司掌刑罚的神仙过生日喝醉了酒,你说好不好笑?所以我决定,如果能再活一次的话,一定要做个坏人,看看所谓的恶报是什么样子。”
“现在看来,恶报可能真的要临头了。你应该高兴才对,为什么要害怕得闭上眼睛?你的复仇差不多已经成功了一半,只要掉到崖底,你的复仇就完全成功了。”
“你为什么会哭?难道你在害怕死亡的临近?还是生有所恋,不舍得就此离开这个美丽的尘世?又或是你突然良心发现,觉得你自己根本就不想我死?”
“你本不必害怕的。复仇总会付出代价。苍天对任何人都很公平,即便是我,它在令我枉死之后,又给了我一次绚丽的人生。”
“而且我们这次未必会死。或许我们会被一根伸出崖外的大树挂住,然后发现一个上古山洞,里面藏着古时天下无双的武功秘籍。或许我们会遇上怪兽什么的,误打误撞砸死了那怪兽,得了它修炼了千百年的内丹,暴增千年功力。或许我们还会遇到天底下最后的一株绝世灵药,吃下去之后变得不老不死,神功无敌。”
“天下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不是吗?”
山风呼啸,壁立千仞的悬崖如刀削斧凿,虽不是光滑如镜,但也平整异常。
这是一面夺天地之造化的悬崖,上面寸土不留,寸草不生,更没有什么伸出崖外的大树。
悬崖,就在天平山庄后院围墙之外。
光阴似箭,三年的时间就像流水一样静静淌过,快速而又安宁。
岁月并未给人太多的感悟,眉梢眼角被岁月刻上道道皱纹,两鬓也被岁月描上了斑斑白发。
然而皱纹与白发并未能阻止江湖仇杀,并未能阻止天下人争权夺利,纵马江湖,驰骋江山,血流万里,尸积如山。
豪男儿在疆场之上用如山的尸骨堆砌起掌万千人生杀大权于手中的权力宝座。
岁月可增添豪情,可增加智慧,同样也能削减体力,夺去斗志。
当昔日名震天下的千古一帝变成只知享乐的糊涂老头,当如虎暴政逼得天下百姓走投无路,当世间魔道横行,江湖正道不复,天下终于乱了。
大秦历七八二年五月初五的一声惊雷,震惊了整个大秦帝国。梅雨季节的雨水和雷声掩不住岭南一个矮个子男人,站在用木料堆积起来的高台上的一声怒吼:“王贲和候猛凭什么当上将相?难道他们生下来就有田种吗?”
王贲,大秦帝国大将军,手握全国兵权,直接受命于秦皇嬴圣君。
候猛,大秦帝国丞相,独揽秦帝国行政大权。
木台下成千上万衣衫褴褛有如乞丐一般的岭南百姓齐声吼叫:“不!他们曾经只是佃户,家里一分田都没有!他们是跟着秦王造反打天下换来的地位!他们家的田,也是秦王一统天下之后分给他们的!”
矮个子男人疯狂地挥舞着手臂,吼道:“那末,我们就造反吧!把大秦帝国所有的土地变成我们的自留地,把大秦帝国的嬴圣君打下神台,把王贲和候猛拉下宝座!”
“没有田地,我们自己去抢!没有地位,我们拿命来搏!”山呼海啸一般的怒吼响彻天地,和风细雨变成狂风暴雨,滚动的雷霆也掩不住地下失去了土地,失去了自由,失去了一切的贫苦百姓们疯狂的呐喊。
当这一阵怒吼之后,一个辉煌的名字从此载入史册,即便他只如流星般灿烂过一瞬,但是他在瞬间绽放出来的,辉映了整个天地,撼动了大秦帝国根基的光芒,却足以让世人永远记住他。
因为他是第一个聚众造反的农民。
他的名字,叫做项启。
“尽人事,安天命吧!”岭南宋家的当代家主,曾与嬴圣君一起打天下,被册封为国公之后却挂印还居岭南的一代猛将,武功本应震烁天下,却因立誓不踏足江湖,因而从未被算作江湖高手的宋无在接到秘报后长叹了一句。
他虽离朝数十载,但是一直以来都在岭南这民众最野蛮,治安最混乱的地区默默地协助大秦帝国维持在这一带的统治。若不是有岭南宋家这一金字招牌,岭南的暴乱至少会提前五年!
“将消息传给岭南镇抚使,让他早做准备。唉,流民势大……”宋无抬起头,看着窗外绵绵的细雨,无限惆怅地叹道:“谁说百姓便如蝼蚁?当蝼蚁团结一致,便是高山也可掏空!圣君啊圣君,你老糊涂了……”
天京城,大秦帝国国都。
天圣宫,古往今来天下第一辉煌的皇宫。
谁也不知道天圣宫凝聚了多少百姓的血泪,谁也不知道修建此宫殿耗费了民间多少财力物力,有人甚至断言,天圣宫的每一处基脚底下,都埋着至少百名百姓的尸骨。
这是一座用尸骨和血流堆砌起来的辉煌宫殿,既标志着大秦帝国的繁荣和武功,亦标示着大秦帝国的暴政。
尤其是近三年,嬴圣君在追求长生之道的同时,大修陵墓,并不断扩建本就已经奢侈过度的天圣宫,弄得天怒人怨,许多人心中不断翻滚的一个念头便是——
烧了天圣宫,烧了嬴圣君的陵墓!
五月二十九,午夜子时三刻,雨。
一队黑甲骑兵如狂风一般冲进了天京城,蹄声轰隆地朝着天圣宫冲去,沿途的禁军无一人敢拦住这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