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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琳琅满目的商店,干净宽敞的街道,熙熙攘攘的人群,这一切就像末日前一般。只是,仔细看的话,还是能够看出差别,就如人们脸上的神情,比起末日前更加冷漠,更有一种对周围环境深藏的戒备。
两人一路走过,仔细打量了一下,发现这些商店虽多,但其实种类就那么多,多是服装店,粮店,武器店、水店还有石油店,都是目前人类最需要的物资。
意外的是,两人还看到了几家饭店,甚至还看到有一家卖水果的店。千璇看了一下,虽然种类不多,标的价格也贵的离谱,但也还算新鲜。
“这些水果是从哪里弄来的?”千璇咋舌,她自己虽不缺水果,却也知道现在的水果有多么稀缺。像他们银星空还好,她偶尔会从空间中拿一些水果出来当做福利发给下面的战士。听千鸣说,其他幸存者,除了末日开始的几天能在超市或菜场找到一些水果,有大半的人已经几个月没尝过水果的滋味了。她的水果有的是从超市收集的,放在空间里保鲜,有的是之前收集的果树苗在传承之界里长大后结的果。可这家水果店是从哪里弄来的水果?
“这个我知道,”莎莎笑着回答道:“听说这家店的老板原来是个退休的干部,闲来没事就在自己家后院种了一大片果树,还自己亲手照顾起来。结果,那一大片果树有一半在前段时间变异了,剩下的一半果树都被那些变异果树吸成了死树,就在那老板伤心得不行的时候,所有变异果树包括很多不应该是这个季节结果的果树都结果了。”
“你在说笑吧?”千璇诧异,“变异果树结的果能吃吗?再说那老板没什么势力,能够保住那些变异果树?现在可不是末日前,那些变异果树基本就等于摇钱树,就没人眼红想要用武力抢夺?”
对于千璇一连串的反问,莎莎咯咯咯地笑出了声,“说来好笑,变异果树结出来的果的确应该是不能吃的,至少其他地方的变异果树是这样的,只是这位老板的变异果树却是例外。听说那些果树开始结出的也是那种又硬又糙和石头一样的果子,然后那老板就感叹了一句‘这些要都是正常的水果该多好啊!’。结果第二天,那些变异果树结的果就真的变成能够吃的正常水果了。后来老板就开了这家水果店,日进斗金。当然也有人眼红想要用强硬手段来抢夺,只是却发现只能做无用功,因为只有那位老板才能从那些变异果树上采下水果,其他人去采,刚碰到那些水果就会爆炸。想要抢夺那些果树,然后让老板采摘吧,那老板又是个固执的,因为没有儿女,那些他亲手照顾长大的果树就是他的命根,怎么威逼利诱都不能让他妥协。”
千璇若有所思,半晌,对着莎莎奇怪道:“这些事情,莎莎你怎么会知道的?”
莎莎嘴角微抿,眼中沁出了些微甜蜜,“来之前,庄渊把交易场的情况都跟我说了一遍。这家水果店的情况现在人尽皆知,我自然也就知道了。”
千璇一听,也没说什么,只暧昧地看了莎莎两眼,惹得她脸颊绯红。
除了常规的店,两人还发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店,像是有一家专门改造汽车的店,生意非常红火,还有一家专门帮人做那种易保存,不容易坏的干粮的店。此外,还有一家武器店不单卖枪支和军刀等武器,还能够根据客人的需求专门定制武器。
转了一圈,千璇也没有发现莎莎说的卖古董玉器的店,因此将疑惑的目光投向了莎莎。
“庄渊说卖古董玉器的是在交易市场最里面,都是一些私人摆摊的,并没有专门的店。”莎莎也看了下四周,最后牵起千璇的手向一个方向走去。
千璇悠闲的跟在莎莎后面,发现她们走的地方越来越偏,遇到的人也越来越少。穿过几个窄巷,转了几次方向,眼前一片廓然开朗,出现了一条几米宽的街道,周围摆满了这种摊子。唯一不同的是,这些摊主都没有叫卖,一个个垂头丧气地守着摊子。
千璇略一思索,便了然了。这些摊主,末世前不是收藏家就是家资丰厚者,甚至有些人拿出来卖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心头爱或祖上传下来的传家宝。偏偏现在他们要为了温饱将这些东西贱卖,哪里还会有叫卖的兴致,这会说不定心里正在淌血。
两人也不急,只仔细地逛过一个个摊位。不约而同的,两人都略过了那些瓷器。莎莎是觉得那些瓷器太大个了,她们又不能光明正大地使用空间,拿起来太麻烦了。至于千璇,她本身就不是很喜欢这些老旧的瓷器,一则是觉得这些瓷器都是那些古人用过的,不干净。另一则是她觉得古代的瓷器除去青花瓷和一些特殊瓷器类似观音瓶等都太过花俏,尤其是瓷器工艺最好的唐瓷,更是色彩缤纷,让喜爱简约大方风格的她很是不喜。相比起来,她还是更加喜欢工艺精湛的骨瓷,虽没什么历史价值,但手感细腻,更加精致清雅,还干净。
如此一来,两人就更多地将视线投到了各种金玉器上。
“璇璇,你看这个怎么样?”这时,莎莎用手肘轻轻撞了撞千璇的腰。
“嗯?”千璇转头看去,“不错,你要买吗?”莎莎手正把玩着一对细细的银镯子,那对镯子的款式很简单,薄薄的小拇指宽的镯面是简单几笔勾勒而成的兰草,既雅致又清新。看那镯子的成色还很亮,明显并不是古董,而是新制的。
“嗯,”莎莎抬头问摊主:“老板,这个怎么卖?”
那个没精神的中年摊主一直耷拉着的脑袋微微抬了抬,看向那对银镯,“半斤大米或面粉。”声音无精打采。
这个价钱,的确很便宜。
千璇早有准备,装作从背包里拿出一袋半斤重的大米递给摊主。
莎莎将那对银镯戴到手上的时候,千璇将目光转向摊位上其他的东西。这时,她在摊位角落发现了一个血色玉佩,伸手将之拿起。这时,那个一直对她们爱理不理的摊主却倏地抬头看了千璇一眼,然后又快速低头。
千璇莫名,仔细地打量了一下手中的麒麟玉佩。这一看,还真给她看出不一样来,不说这块玉佩精湛的雕刻,光是材质就让她惊了一跳。原本,看那颜色,她还以为是翡翠中珍贵的绯玉,谁知道一入手,却发现其材质并不是硬玉,而是软玉。而软玉中颜色是红色的……
“这是血玉!?”千璇忍不住低声惊呼。她看向这块血玉的颜色,发现果然是那种腥丽不详的鲜红。对着阳光一照,那鲜红色就像活的一样在缓慢游走。她手一抖,差点让玉佩从手中掉下去。
“你说什么,血玉?”莎莎急急地看向她手中的玉佩。血玉啊,那不是传说中的东西吗?
看她好奇,千璇毫不犹豫地将那块麒麟玉佩塞给她,同时微不可见地松了口气。
要知道,她刚刚好悬没有将那块玉佩丢出去,就已经很是花费了一番力气了。那是血玉啊,传说中被死人含在嘴里几百年后才形成的血玉。
几百年的时间,那玉得沾上多少口水,得多脏啊!
可以预见的困境
“呐,璇璇,你要把它买下来吗?”莎莎握着那枚麒麟玉佩闪着星星眼说道。
千璇嘴角微抽,“它有什么用?”语气特嫌弃。
“你居然问有什么用!”莎莎瞪大了眼睛,“这可是传说中的血玉诶,就算现在不值钱,也可以当做传家宝传给子孙后代啊。”
千璇挑眉,“哟,还没有嫁进庄家呢,就已经在考虑子孙后代了。看样子你似乎很想早点结婚,要不要我跟庄大哥说一声,他一定很乐意满足你的愿望。”
“不要跟我乱扯这些!”莎莎气急,“一句话,我要买这个玉佩!”
千璇纠结,弱弱地提到:“你不觉得这个玉佩太脏了吗?”
“哪里脏了?”莎莎看着手中纯净透彻的血玉,很是莫名。
千璇瞥了瞥那玉佩,“沾了几百年的口水,还是死人的口水。”
莎莎默……
一旁一直偷偷竖起耳朵听着她们对话的摊主也忍不住狠狠抽了抽眼角。
最后,因为莎莎坚持,千璇还是拿出了十斤米换了那枚麒麟玉佩。
接下来,她们继续逛这些古玩摊子,千璇也很是买了不少东西,撇开其他不谈,最得她心的有四样,一对因而拳头大的小金猪,一柄寸长的袖珍翡翠如意,一块色泽纯亮的琥珀,还有一串打磨得非常漂亮的黑曜石手串。
逛得差不多,两人正要走时,莎莎突然停了下来,拉住了千璇,伸手指向对面,“璇璇你看!”
千璇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蒋绍扬和平秀芳?”相比于平秀烟的明丽娇艳,作为她姐姐的平秀芳五官要差一点,但也是个气质温婉的美女。
千璇皱眉,“他们两个怎么会在一起?”而且看他们的相处,虽算不上亲密,却也和谐。
“还用说吗?”莎莎气哼哼的,“我就知道,男人啊,尤其是成功的男人,身边从来不会缺少红颜知己。他会爱一个女人,但那不代表他会拒绝其他女人对他的追捧。”
“不要说了,他们过来了。”千璇提醒道。
莎莎看去,果然,那两个人也已经看到了她们,正向这边走来。
“好久不见!”蒋绍扬的声音低沉,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眼中却有着丝丝复杂之色。
“好久不见。”千璇不咸不淡地回道,“另外,恭喜你熬过了丧尸病毒的感染。”语气很是意味深长。
“承蒙你的关照。”蒋绍扬注意到了她微妙的语气,却也没有过多追究。
见千璇和莎莎没有说话,蒋绍扬主动为两方介绍:“这位是平秀芳,平秀烟的姐姐。这两位是巫千璇和祝莎莎。”
三人其实都认识对方,只是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交集罢了。
“久仰,巫家的大小姐和祝家的二小姐。”平秀芳态度友好伸手。那样的称呼如果是被其他人叫出来,千璇并不会留意,只是这个女人的身份,再加上她眼中肆无忌惮的探究,更是让人觉得她的称呼别有意味。
千璇并不以为意,“同样,平家的四小姐。”并伸手与之相触。莎莎也紧跟着伸手与之相握,微一触及就分开了。
两方都并不觉得与对方有什么好谈的,千璇率先提出了有事要离开,对方礼貌地颔首。
直到走出了几百米,确定对方听不到,莎莎才抱怨着嘟囔道:“跟那两人站在一起,真让人不愉快!”
千璇莞尔一笑,“反正也只是偶然遇上,以后说不定连见面的机会都没了。”
莎莎听她这样说,一想的确如此,才松了口气,心情又好了起来。
而在她们身后,平秀芳看着两人背影的眼神很是复杂,“果然,不管是以前的原溪还是今天遇到巫千璇和祝莎莎,八大氏族的女人就没有简单的。”那样的女人,不管再怎么精明,也保留了独属于自己的天真,就像是生来就应该被宠爱的。不像平家的女儿,从出生开始就是姐妹间不停地表现和竞争,不顾姐妹之情,只为了能得到平将为的宠爱和另眼相待,从而得到地位和相对好的婚姻。曾经的平秀烟也许是个例外,她虽偏执刁蛮,却是她们中活的最自我的。只是,从她爱上八大氏族的人开始,就已经注定了她的结局。
与平秀烟的无知无觉不同,平秀芳对于平、蒋两家和八大氏族的恩怨很是清楚。同样也知道,两方根本没有和解的可能,不死不休。
听到平秀芳提到原溪,蒋绍扬面色一冷,什么也没有回答。
回到家,千璇和莎莎分开,千璇匆匆地去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