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他们江南四友之前,公然杀死他们的弟子的人,到现在,也还是只有一个艾飞雨。
江南四友确实已很久没有过问江湖上的事情,但到底也是前辈成名人物,这口气又如何咽得下?
沈胜衣的心情一样不限好,一路思潮起伏,将方才所发生的事情又重新思量了一遍。
他发觉艾飞雨用的剑法与平日并无大不同,只是每一剑都是以杀人为目的。
这一点与艾飞雨一向的行事作风完全不同。艾飞雨一向不大喜欢杀人,除非迫不得已又或者他肯定对方实在该死。
而且他一向恩怨分明,他若是与江南四友为敌,应该就只会杀江南四友,绝不会波及江南四友的家属弟子。
但适才所见,他却是显然要将江南四友,以及有关系的人都斩尽杀绝,一个不留。对那些人他显然深恶痛绝。
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仇恨,沈胜衣只希望方直能给他一个明白,他认识艾飞雨,还是这几年的事情,方直与艾飞雨却是由小玩到大的朋友。
方直似乎没有可能完全不知情。
想到这里,沈胜衣的脚步,更加快了,他当然怎也想不到,方直的所作所为,令他更意外。
君子可以说是一个崇高的荣誉,能够被南七北六的江湖朋友尊称为君子的人,相信就只有一个方直。
他事实是一个天生做君子的人,据说出懂事开始,他就已懂得规行矩步,一举一动都完全符合为君子的原则。
很多在别人很容易犯的错误,在他却是变了绝没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很多人都希望能够与他结交,却是绝少人喜欢与他在一起。
君子的生活,事实不是一种很有趣的生活,做君子也事实不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幸好这个君子从来不与人说教,所以与他相处的人还不致感到太没趣!
不少人都奇怪,若不是他的父亲剩给他那么大的一座酒楼,他将会做什么工作谋生。
也有人曾经问及他这个问题,却是得不到答案,因为连他自己也回答不出来。
好像这样的一个君子,竟然会偷偷的溜进青楼去嫖妓。
沈胜衣的运气一向都不错,今天更就是奇佳,他一心一意要找方直,才进嘉兴城大街,竟然遥遥看见了方直。
嘉兴并不是一个小地方,若说巧,这实在巧极了。
方直一袭青布长衫,与一年前沈胜衣见他的时候并无多大不同。
他今年不过三十出头,走起路来却像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儿。一手横在胸前,一手负在腰后,每踏出一步,距离都一样,就像是量度过才走的,那种稳重,远远超越他的年纪。
好像他这样走路的青年人相信并不多,所以沈胜衣一眼便将他认出来。
他正在横过长街,目不斜视,并没有发现沈胜衣,继续走自己的路。
沈胜衣并不奇怪,他清楚知道,这个人眸子长得庄正,走路也真的只往前望,除非有人跟他打招呼,否则绝少会左顾右盼。
他方待扬声招呼,方直已走进了一条小巷内,不由得有些奇怪!因为他也很清楚,这个天生做事不晓得转弯,绝少抄捷径,平日往那里,一定是往大路走的。
他连忙加快脚步,追上前去。
到他走到巷口的时候,方直已经差不多走到小巷子的尽头。那条巷子并不阔,左右都是人家的后门,高墙一道紧接着一道,阳光射不到,有些儿阴森。
这时候也接近黄昏了。
沈胜衣本来就有些奇怪,方直竟然会走进一条这样的巷子里,现在再看见方直走路的样子,不由就傻了眼。
方直两只手部已左右张开,左一扒右一划,耸肩缩胸,两只脚非独没有分寸,而且一时用脚跟,一时用脚尖,一跳跃的,走起来非常滑稽活像一只大猴子。
只有在非常得意,非常兴奋之下,一个人才会这样忘形,而好像方直这种人,即使乐极,相信也不会大着形迹。
沈胜衣认识方直以来,从未见过他这样走路。
到底是什么事情令他这样兴奋?
沈胜衣一个念头还未转过,方直转过巷子一个弯角不见。
他的脚步不由自主踏进巷子内,追了进去,一路走,一路的思想没有停过。
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事情能够令方直这样忘形。
转弯又是一条巷子,但比较宽阔,也长很多。
沈胜衣才转过去,遥遥就看见方直双手互搓,走进一户人家的后门。
也在那刹那,沈胜衣听到了几下得意已极的笑声,相距虽有一段路,这笑声转来仍然很清楚,可想而知方直是真的非常得意,才会发出这么大的笑声来。
沈胜衣也从未听过方直这么大声笑。
难道令他得意忘形的东西的事情,就在那屋子之内?
沈胜衣不想扬声叫住,那笑声入耳,还是打消了那念头,只是加快脚步,追了过去。
鲜红的门,红得就像是鲜血,在沈胜衣还未走到之前,已经关上。
门外并没有什么东西识别,唯一与这条巷子两旁其他的门户不同的,就是这道门的颜色。
一般人家的后门也甚少样上这种鲜明的红色。
沈胜衣在门前停下,打量了一遍,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鼻子却嗅到了一种淡淡的脂粉味。
这种脂粉味,嗅来令人不怎样舒服,那刹那,沈胜衣突然有一种感觉好像有一个既庸俗,又肥胖,涂着廉价脂粉的女人才在身前走过。
连他自己也奇怪,为什么竟然会生出这种感觉来。
门两旁都是高墙,白垩仍新,虽然照不到阳光,看来仍有些刺眼。
一株月桂从墙头伸出,枝叶浓密,青绿色的树叶在风中“籁籁”的作响,彷佛随时都会飘下来,那之下却连一片落叶也没有,显然经常都有打扫。
沈胜衣看看那道高墙,看看那株树,负手打了几个转,终于伸手在门上敲了几下。
那两扇门很快打开来,沈胜衣目光及处,又是一征。
开门的是一个女人,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座肉山,虽然没有将那道门堵住,但沈胜衣要从她身旁进去,就是放侧身子,也仍然很是勉强。
他的腰最少有沈胜衣的二倍,那一身衣服用的布料,拿来给沈胜衣,就是不足三套,两套应该绝不成问题。
他的脸很圆,有如满月,嘴唇鼻子也是圆圆的,一双眼睛却已给肌肉挤成了一条缝,那两条眉毛亦是线一样,描得很细,很弯。
沈胜衣绝不怀疑他是否属于这间屋子,最低限度,她嘴唇涂的那种红色,就已跟那两扇门一样。
他的手中拿着一方丝帕,绕着手指,却只绕得一圈,那方丝帕无疑小了一些,她手指也未免粗了一点,指甲也是涂得红红的,看来也是有些刺目。
沈胜衣实在很想看看里头到底是什么地方,可是看来看去,还是只看见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也在打量着沈胜衣,忽然举起那方丝帕,掩嘴一笑。
这一笑,连那条眼缝也不见了,沈胜衣不能否认,这一笑实在也很抚媚,只不过,令人有些吃不消而已。
沈胜衣也绝对肯定,他若是趁这个时候离开,这个女人一定瞧不到。
可是他仍然呆在那里,等地的眼睛张开,才轻咳一声,道:“这位姑娘……”
“我叫小红”小红的声音倒不难听,而且充满了诱惑,只可惜沈胜衣先看到他的人,才听到了他的声音。
“小红姑娘”“叫小红就可以了。”
沈胜衣又咳了一声。“我……”
“公子的来意我恨明白。”小红得更抚媚!
沈胜衣“哦”的一声,奇怪之极上下打量了小红一遍。
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人?为么知道我的来意?
难道方直早已知道我跟在他后面,故意寻我开心?他怎会是这种人?
沈胜衣心念一转再转,乃待开口问,小红已一声:“请”偏身让开一个足以容沈胜衣走过的空位!
沈胜衣总算看到屋内的情形。
进门是一条名符其实的花径,两旁鲜花盛开,紫嫣红,在花径尽头有一座八角亭子,傍着一座假山,再过有一条长廊,柱子栏杆全都是鲜红色,瓦面则碧绿,非常刺目。
这绝无疑问是一个大富人家的院子,装饰得无疑有些俗气,但看来还不致令人大反感。
那最低限度,比起一些暴发富的院子要顺眼!
小红看见沈胜衣这样张头探脑,“噗哧”的一笑!
“公子还是第一次到这里来?”
沈胜衣诧异的道:“这里莫非是谁都可以来?”
“只怕你没有钱。”
沈胜衣目光一闪:“哦……到底这里是……”
“不就是怡红院了?”
沈胜衣这才真的征住,怡红院这名字,他总算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看见一个小红这样的女人,他其实应该早就想到这是一座青楼的了,奇Qīsūu。сom书可是到现在,他的脑海中才出现“青楼”这两个字来。
他知道是什么原因。
方直这种人与青楼本就不可拉在一起说,所以他跟着问了一句废话:“你是说这是一座青楼?”
“什么青楼红楼的,乾脆就叫它妓院就是了。”
沈胜衣苦笑。
“别老是站在门外,进来哪”小红动手来拉了。
沈胜衣退后一步:“我那位朋友……”
“公子有朋友同来?”
“就是方才进去的那一个穿青布长衫的……”
“怎么?你原来是阮公子的朋友?”
“阮公子?”沈胜衣愕然。“他不姓方?”
小红亦有些诧异的望着沈胜衣,突然笑起来,沈胜衣更为愕然:“姑娘在笑什么?”
“早就看出他不是一个老实人,姓名原来也是假的。”小红笑说。
“你说他是谁?”沈胜衣不觉追问。
“阮环”小红反问。“他本来是叫什么的?”
沈胜衣没有回答,“阮环”这两字入耳,不知怎的他竟然就想到“圆弯”那两字。
他更加肯定那个人就是方直。
小红等了一会,“噗哧”的笑道:“我们可不管他姓圆姓方,用假姓名的客人本来就不少。”
沈胜衣接问:“他是你们这儿的常客吗?”
小红道:“不常来,只是他很得我们这儿姑娘的欢心,又爱从后门进来,所以大家对他多少都有些印象。”
沈胜衣又沉默下去。
小红笑接道:“他虽然不是豪客,却有他的真本领,接待他的无不给他折腾得死去活来。”
说到“死去活来”这四个字,小红的眼就亮起来,瞟着沈胜衣:“公子既然是他的朋友,相信多少也从他那里学得一些。”
她虽然没有说下去,可是看那种表情,沈胜衣已知道她要说什么。
那刹那,沈胜衣的耳根不由一热,亦不由叹息一声。他是为眼前的这个小红叹息。
一个女人沦落青楼,是不是就没有所谓羞耻?
沈胜衣不知道,但眼前这个女人却给他这种感觉。
小红看见沈胜衣这样,却想到了另一方面去,佯嗔地接说道:“我只是恰巧走过,你莫以为我是那种只能够在后门拉客的……”
沈胜衣叹息道:“姑娘误会了……”
小红截口道:“我看你也没有这个意思,老实说,我在怡红院,还算得半个红人。”
沈胜衣摇头道:“我是说,姑娘误会了我的来意。”
小红的笑容一敛:“那你来此怡红院干什么?”
“我是看见我那个朋友进来这里,又因为有事要找他,所以才不妨冒昧拍门一问……”
沈胜衣话未说完,小红的脸上已一丝笑容也没有,一声冷笑,又打断沈胜衣的说话。
“找朋友找到妓院来,你这是在骗谁?”
沈胜衣苦笑。
小红冷笑着接道:“我倒是听说那位阮公子家中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