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K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浮生物语-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是,岩石上的它,的确在笑。

尾声

“原来这家伙不是来吃人的啊……它干嘛不早变成人的模样,吓死咱们了!”瘦子跟胖子躲在门外,边朝房里张望,边猥琐地窃窃私语。

这是我第一次在深夜请别人喝茶,而这个“人”,还是一只几乎绝迹江湖的稀有品种——黄金狮人。

“要我找冥王帮忙?”我喝了口牛奶,打了个呵欠,“你还真是狮子打呵欠,口气不小。”

他的身子朝前略略一倾:“我知道你跟现任冥王私交不错,你还给她写过一个自传叫《我的老公不是人》。”

我一阵咳嗽,连声道:“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这个跟这个……没什么直接关系吧?”

“世间掌管生死轮回的,只有冥王。也只有你才能帮我。”他垂下他总是骄傲的头,喝了一口浮生,笑道,“真苦。不过,在我的忍受范围之内。”他恳切地望着我,“我知道你跟百里家也有交情对不对,你还在未步小时候见过她……”

“比起找不到她的痛苦,这茶水的味道根本不算什么,对吧。”我打断他,咂咂嘴,舔去沾在唇边的牛奶,“谁解开了结界?我真该揍他一顿,把你放出来踩坏了我的花花草草。”

他放下茶杯:“未晴回来了,她说出了一切。她父亲,解开了结界。百里家跟黄金狮人的宿怨,就此结束。”他顿了顿,眉眼间有欣慰,“还有,未雨现在已经可以踢球了。如果她知道的话,一定会非常开心吧。”

“曾经,黄金狮人真的是以人为食的吧?”我的习惯就是,专门问对方牛头不对马嘴的问题。

“这……”他点点头,“但是我们吃的,都是奸恶之徒。”

“看来,喜欢金子的人,不止我一个呀。”我狡黠一笑,“所以说啊,你们成为猎物的关键原因,不是你们吃了多少人,而是你们的身体里,藏了多少足金的骨头。那才是众多‘猎人’们真正的猎物呀,包括百里未步那些远道而去的亲戚,救人倒未必是真的,找你讨金子才是正经。”

如果我没记错,据古籍记载:黄金狮人,皮肉之下,皆生赤金骨骼,价值连城。自古,欲取之者众。可化人形,额有金印,隐于世间。

他苦笑着摇摇头:“不止我们吧。只要人类感兴趣的,他们都会想办法取来。喜欢皮草,就剥下别的动物的皮;想替自己治病,就把熊关在笼子里取胆;想满足口腹之欲,可以将无辜猫狗活活打死。”

我安静地喝光了牛奶,起身道:“今天太晚了,我得睡了。你回去吧。”

他不动。

“当然,你可以选择帮我把房顶修好再走。”我径直朝门外走,临出门前,我回头,“把你的手机号留下来。”

他愣了愣,继而高兴地说:“好!”

一周之后,我给kevin发了条短信,内容是一个地址,远在十万八千里外的一个小国。在那里的某个街区的某户人家家里,刚刚诞生了一个女婴。

放下手机,我打开电脑,在我的BLOG里写了一段看起来很朴实的话:

没有智慧的勇气,是鲁莽。

没有宽容的勇气,是偏执。

没有爱的勇气,是残暴。

如果真的勇敢,就会为你披上一张狮子皮。

如果真的勇敢,就会让人马的利箭,掉转方向,指向自己。

你是个真正勇敢的猎人,未步。

数月之后,我收到了一个硕大的快递包裹。

里头,是一座差不多两个拳头大小的足金雕塑——一头狮子傲然立于石上,旁边,站了个手执弓箭的姑娘。

给老朋友打个电话套个消息而已,就能赚这么大一块金子,我真是笑得合不拢嘴。

我想,以后我会把这座雕塑放在最显眼的地方。

虽然我只是一只树妖,可我也是射手座。

我想,我们每个人,或者每只妖怪,都需要真正的勇气。

第四章 狐守

三月的最后一天,我坐在距地面二十米高的地方,眺望。一种叫春风的气流时不时拂过我的脸庞,却捎来阵阵不该有的寒意跟异常的气味。

瘦子捂着鼻子站在我身后,一脸不满地咕哝:“什么地方不好去,来垃圾场春游……”

胖子啪一声打死一只叮在他脸上的早产蚊子,忍不住扯着嗓子冲我喊:“老板娘,今天也不是法定假期啊,咱们不开店做生意,来这里干嘛?又脏又臭还有蚊子!”

“不乐意的话,你们尽管离开,又没绳子拴着你们。”我懒懒地说。

我坐的地方,是一座小山,不过它的大半个身子都淹没在各种各样的垃圾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丰富多彩。这些无用的遗弃物,日积月累,营造出了山峰连绵的假象。可远观,绝不可近玩。

春光三月,美景处处,我却一早在“不停”门口挂上了“东主有事,歇业两天”的牌子,然后拎上胖子跟瘦子来到市郊的迎月山附近。这个地方,多年来无人管辖,最后成了约定俗成的天然垃圾场。就在我们到来的时候,还有一辆无牌无照的运渣车偷偷摸摸倒完一整车废料,再若无其事离开。

爬上垃圾山的巅峰,一眼就能看到守卫在四周的迎月山,那是真正的连绵山峦,还有那条有一个很美的名字,但实际上已被污染成了臭水沟的迎月河。

胖子跟瘦子面面相觑,想走,自然是不敢的,他们知道我有一百种不用绳子也能困住他们的本事。

“老板娘,那您好歹跟我们说说来这里的理由啊!”胖子蹭到我身边,哭丧个脸,“也不知道这些味道闻多了会不会得肺癌。”

“以你的EQ跟IQ,我一时间真的很难跟你解释清楚。”我摇摇头,抬头看天,今天阳光明媚,棉花糖一样的云朵漂浮在海水般蓝的天空。但是,整片迎月山,却笼罩在一片阴霾黯淡的灰气之下,阳光被阻隔在外。

当然,人类看不到这层灰气,顶多感觉此地比别处阴冷。但,我不是人类,瘦子跟胖子也不是,那层异样的灰气在我们眼里飘荡,聚集,从迎月河的河面直往天际。

我指着河面正对的天空,问:“看到空中的那条缝隙了么?”

胖子瘦子顺着我的手指看过去,一条若隐若现,如蛇蜿蜒的灰黑缝隙,藏身于那块比别处灰暗许多的空中,漂移而过。云朵很好地掩盖了它,不细看很难发现。

“那叫天缺。”我放下手,“天地连山水,山水生灵气。如果缺了这股由山水而生的清灵之气,天地之间就会少了支撑,失了平衡。长此以往,天缺地残,轻则风不调雨不顺,重则天地成祸,生灵涂炭。迎月河上,已经有了一块天缺,并且在扩大中。”

瘦子跟胖子顿时煞白了脸,他们不久前刚看了传说中的《2012》。两个家伙不约而同地抓住我的手:“老板娘,难道……你想效仿女娲补天?那可是个技术活啊!”

“要补也要先补你们的脑子!”我甩开他们的爪子,站起身,看着脚下那片死气沉沉的山水,“这里的山水失去灵气,是因为没有了守护它们的神。”

瘦子一转眼珠:“您是说山神爷爷山神奶[wrshu]奶之类的东西?”

“把你活埋在这儿,应该不会有人发现你的尸体吧。”我慎重地凑到瘦子耳边说。瘦子嗖一下退开到五米之外。

“闲着也是闲着,我来给你们讲个故事吧。”我转过身,定定望着脚下那条已经没有了本来面目的迎月河。

我与人,有百年之约。今日,是履约之时。

1

对于我是一只狐狸这个事实,我一直觉得很没创意。

由古到今,从小说到动漫,从传说到电影,到处都能看到狐狸的影子,草根狐狸,狐狸妖,狐狸神,型号齐全。就连骂人都会用上“狐狸精”这个千百年永垂不朽的名词。

作为一只自认为与众不同,喜欢走在潮流尖端的时尚帅狐狸,我很讨厌这种滥市的感觉,物以稀为贵,到处都是狐狸就不值钱了嘛。

所幸的是,狐狸虽然多,但真正见过我们这类可以修炼成人形的狐狸的人,还是少数,只要我们身上的神秘光环还在,神话气息不灭,我就略感安慰了。

但是,我除了偶尔郁闷一下狐狸滥市之外,把更多的郁闷放在了那个叫唐小花的土妞身上。

想想吧,在潮人密布的新世纪,时尚滚动的大都市,居然还有人用“小花”当名字,这不是“杯具”是什么?而比“杯具”更凄凉的“餐具”是——本狐狸是这个唐小花的守护灵!

唉,这就是作为一只非普通狐狸的身不由己啊。就因为我们比那些草根同类多了些本事,比如腾个云驾个雾,穿个墙隐个身之类的,于是就注定要担负起别狐不需承担的责任。

我对自己的认知一直比较模糊,也不太清楚自己属于哪个等级的狐狸,反正狐狸们懂的法术我都懂。记得我从那个暗不见天的狐狸洞里出来的时候,脑子里就跟装了GPS一样,径直就朝市妇幼保健医院奔去,连穿十二堵墙壁之后,我一个踉跄跌倒在产房里,一仰头就看到护士手里那个光溜溜的像个小老太太一样的女婴。

不过,初降人世的唐小花硬是一声不吭,不论医生拍她多少次,依然坚贞不屈,死都不哭。

就在众人以为这孩子是不是被异物堵了气管时,我上前对准她的小屁股抽了一巴掌。

哇一声大哭,唐小花荣膺当年婴儿啼哭最高分贝奖。然后,我发现,不论我站在哪里,唐小花的眼睛都会准确地转往我所在的方向,接着,她就会咯咯地笑。

这丫头能看见我!从她一出生的时候就能看见我!这实在太奇怪了。按照我们这种狐狸的规矩,如果没有用尾巴扫过普通人类的眼睛,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发现我们的踪迹。

我开始好奇究竟是谁委派我来当这个小怪物的守护灵了,可惜的是,自打出了狐狸洞之后,我发现我居然找不到回去的路了,而关于我之前在狐狸洞里的生活,也像一个个破掉的肥皂泡一样,从记忆里快速淡去。

我猜测这是为了让我专心完成自己的守护使命而下的咒法,按约定,我得守护着唐小花直到她寿终正寝。在这段漫长无聊的岁月里,防止我开小差跑回洞里睡大觉的最佳方法就是让我找不到家门。真狠!

不过,虽然我的记忆被模糊掉,但有人一直在用类似狐族传心法的方式偶尔跟我对话,传递出某些指示。我试过用逆向搜寻法把这只幕后黑手揪出来,质问他为什么要把唐小花这个怪物塞给我,而不是给我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美丽正常小公主。可每次都失败,这个把我踢到唐小花身边的,绝对是一只修为很高的老狐狸,单凭一个虚无的声音,我根本无法定位他的位置。

百般无奈之下,我也只得别扭地留在唐小花身边,我知道,一天不完成我的使命,我就一天都不能回到那个舒服的狐狸洞。我真是一只恋家的好狐狸。

这一留,就是十七年。

2

辅明高中里最不受欢迎人物榜上,只有两位榜上有名——其一,政教处马主任,专管校风校纪,素有黑面鬼王美誉。其二,就是高二(6)班的女生,唐小花。

唐小花,年十七,身高159CM,白且瘦,500度近视,成绩很平庸,兴趣不广泛,扮靓没觉悟,扔进人堆就失踪的类型。总之就是个往我身边一站,立即会被我帅气逼人的光环掩盖掉的小土妞。大家对这个土妞,更多的是畏惧,一如大多数人对老鼠蟑螂的情感,又恨又怕。

因为唐小花是出了名的“乌鸦嘴”,但凡谁被她的金口说出“你要小心感冒呀!”、“出门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