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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这就是我这一生最后看着世界了吧。”
这个念头在李执心中闪过,可广场的角落边,那一朵小白花,突然照亮了整个世界。无尽的勇气潮水般汹汹而来。
“李兄!弃剑!奏笛!”
正在这时,李执心底突然响起一个突兀的声音。
王武阔大的嘴唇边笑容才绽放了一半,便戛然而止。
他的拳已经打中了那把剑,可那把剑里的人,却一跃而出,避到了另一边。
剑碎了,人却没有亡。
李执的本命灵器被击毁,整个人也受到了重创,他嘴角沾满了鲜血,视线往下移,可以看见地面上零星洒落的血液。
好在他及时保护,收回了剑柄,和一抹蒙蒙的玄光。
王武也不好受。那毕竟是李执集毕生之力的一剑,还是借势而出,杀伤力更增。王武的右拳血肉模糊,整个拳头几乎全被剑气侵蚀掉了,仅仅残留着半个拇指骨节,套着的那个拳套早已崩碎,零星的金属碎片还刺进了他手上的血肉里。看着都令人一阵恶寒。
这一回合的情势急转,说来话长,却只在短短一息之间。正因为太快,时间都空白,才拉得极长,仿佛过了很久。
等回过神来,仍然只是那么一瞬间。
观战之人,无不屏住了呼吸,大气都不敢出,紧张地期待着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当然还会有。
因为天空突然刮起了冷风。
冷到人心里发寒。
原本晴朗的天气,在众人失神间,已经渐渐阴了去。
一场轻雪悄然而至。
漫天飞舞的白绒,美得动人心魄。只有那些靠擂台太近的人,感受到了一丝丝侵入到骨髓里的冰冻。
与雪景相得益彰的,是那支比白雪更晶莹的玉笛。
谁家的玉笛,在经义城里的夏日里,引来了一场乱飞的雪。
王武的眼神阴霾起来。他感觉到,自己的肢体渐渐有了僵硬的趋势,而哪怕自己运转灵力去缓解,也丝毫作用都起不到。
血液的流动愈加的缓慢了。
他抬起受伤的手,做这个动作的速度,比他原本预料的长了几分。
金刚体被破了。异象崩溃。百丈之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变小,终于回到常人打小。
李执从怀中掏出一方刺绣的手帕,上面纹的是“鸳鸯相对浴红衣”,他擦了擦嘴角残余的血迹,随后动作轻柔的把它放回了胸口,还拍了拍衣衫,好藏得紧一些。
第303章 :鸳鸯浴红衣(完)
第304章 :谈情是很正经的事
“生死不论。王大胖子,我终究不是你,我念着儿时的情分。不杀你。”李执风轻云淡地一笑,收起了玉笛。
战斗还没到最后一步,但胜负已经分出。
王武什么也没说。
看着李执飞向广场的角落边。
王武输了。
是的。尽管他没有倒下,但任谁都知道,李执只要仗着身法再消耗两轮,王武必死。因为王武的金刚体破了,李执的身法却破不了。
原本就五五开,眼下此消彼长,再无悬念。
决战的人已经离去。一家欢喜一家愁。观战的人群却没散得那么快。很多人都在讨论,李执为什么不杀王武。
有人觉得李执心软,日后肯定要遭到王家的打击报复。有人觉得李执高义,有名士之风,当为世人楷模。书文国本就崇尚文礼之风,所有持后一观点的占大多数。
但是关于李执为什么没有动手杀王武的争论,却是有各种不同的原因。
有些人认为,李执真如他自己所言,是念着而儿时旧情,不忍下手。还有些人则是想到了这场决斗的源头,女人。传言那个女人是和李执王武一起长大的。如果李执杀了王武,未免将来和那女人不好相处。事情做得太绝,显得无情。
而真正有城府的人,才看到了根本。李执不是不想杀王武,他何尝不知道,自己战败王武,等若是对王家莫大的侮辱?以王家的风格,不伺机报复,呵呵……可他更知道,这场边的汹涌人群中,一定藏着王家的高手。
是的。
约定好的生死不论,约定好是不准外人干涉。
可李执若真的下杀手,一定会有人出来阻止。
罪名又如何?以王家的势力,随便找个人顶罪,还不跟玩儿似的?王家立足书文国数百年,开国至今,一直长盛不衰。这一代天赋最强的血脉,会不悉心照看?
不光是王家。
李执知道,即便是自己,也有人看着。
他的义父,在决战前的一夜,出去了一趟。直到翌日清晨才回来。以己度人,自己家都这么干了,还指望对方天真幼稚?
倒不如留个好名声,传出去也是美谈。至少舆论上,对李家在书文国的重新崛起,是极为有利的。
热闹结束了。人群慢慢也各自散去了。可以想见,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关于王李两家后人的这次决斗,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哪怕是朝堂上的文武百官,也会仔细探究这里头对于政局的影响。
王家的威风,会被扫一扫吗?
李家又会不会东山再起?
这都是政客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当然。也有很多人不需要去想这些。
李执本来是应该想的,可他现在没空想。
夜深人静处,红袖添香时。解剑销风月,宽衣尽日迟。
又三日,李府为李执和李如芸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整个李府被装点得春红处处,一派热闹喜气的景象。门前院内的大红灯笼练成了一条条长龙,摇曳的烛火在白天就点了起来。
婚者,昏矣。
婚礼于黄昏时举行。
由于李家本就人丁不多,结亲双方本就是自家人,李执的双亲更是早早离世,所以很多繁琐的程序都一应免了去。
这一遭走下来,夜色刚朦胧时,一对新人便拜了堂。
云逍倒不是头一回看人成亲,小时在青州城里,那也是看了不少娶妻嫁女的大红喜事儿。当时看了心里也痒痒,不过那纯粹是少年人对未知神秘的奇事心怀的向往。
如今身边倒是有了人。
咳……当然不是那个永远穿着黑衫的中年男人,更不会是那个胖得跟什么似的三只手,而是俏立在他身边的清清秀秀小美娘。
张珊儿似乎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目光闪动,一下就对上了云逍,不知怎的,在别人拜天地的当下,却是触电般地把头埋进了雪白的脖子里。
云逍爱怜地笑了笑,神思在这一瞬间飘得老远。
说好的十年之约,才过了一半。
当时的她,现在过得怎么样?是否还如往昔一般惦记自己?
其实……分别的这些年,自己也没有如想象中一样想念她。想念那个青峰山上好似一朵白莲般的女子。
距离可以产生美。
可距离,不总是产生美。
有些时候,也容易产生一些不好的情绪。
和柳琼音在一起的日子,云逍总是幸福的,他常常被她关心着,尽管只是平淡如水地相处相知,却让人一再从回忆里将那些美好的片刻打捞起来。一次又一次地温习。
“我也许不爱她吧。我根本还没能懂得什么是情爱。可我一定是喜欢她的。这个总不会错。”
“不过……叶儿姐姐我也是很喜欢的。好像她一向是把我当小孩子看,她就是我的姐姐。”
“堂堂唐姑娘,现在不晓得怎么样了。她那般英气又可爱的女子,当初是怎么就喜欢我了?偏我还揣着明白当糊涂……可惜可惜。”
“对了……隐龙潭里那个肤如霜雪气质天成的女子,至今还没见过第二面呢。咳……怎么小腹有点燥热?瞎想个什么呢!”
“当年青峰山上,我还偷了某个女性真传弟子的红肚兜儿……哈哈,真是太英明了!那个女儿家肯定道如今都还记得这回事儿”
想起在他过往岁月当中出现过的众多美妙女子,云逍脸上不由浮现出一抹奇怪的笑容来。怎么看怎么有些春意盎然。
莫不是这一杯喜酒,染醉了某人蛰伏已久的春思?
不管别人信不信。
张敬之和妙空是信了。
看到云逍嘴角那一弯男人都懂的笑容,他们想不信都不行。
糟糕的是,张珊儿也信了。
于是乎,一双白生生的芊芊玉手,在云逍毫无察觉的情况下,伸到了他的腰间。
“嘶!”
云逍猝不及防之下,痛得倒吸一口冷气!
这一记排山倒海无敌掐,来得太突然,他根本没法来得及调动灵力去抵挡,意识到时,那痛楚已经蔓延开来。
奈何云逍是气又气不得。因为他转过头,看见了身旁,比自己肩头略高一些的地方,那张笑得明艳如花的脸。
之所以明艳,是因为张珊儿今日的心思和往日有些不同。人心里的思绪便了,表出来的情也就不一样了。
谁叫她表情的对象,竟在此刻犯了嗔,思起春来?
惹得一贯号称温柔体贴小娘子的张珊儿,也不由得要让云逍看点颜色。
思春也就思春了!你好歹看着你身旁的美人思春去啊?身边明明就有一个,而且身边这一个刚好和你一样怀春,可你居然还作遥想状流哈喇子,这不没事儿找事儿么?
好在张珊儿事情也没做绝。马马虎虎给云逍炸了两个肉夹馍,便罢了手。
云逍也是悻悻地望着张珊儿,一脸的委屈。
后者马上把那双漂亮的大眼睛眨巴起来,云逍只得清了清嗓子,道:“珊儿,那个……他们新人要洞房了,我们可不好打扰,要不我们俩外头走走去吧?”
姑娘家这才柔柔地点了点头,两人并肩出了热闹的大厅。
有道是,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云逍打小就是个聪明人,聪明人长大了,成了个明白人。有些事情,回忆归回忆,再美好,也不是当下。
说好的约定,到期限了自去履行便是,后续如何,顺其自然就好。最重要的,还是此时此刻陪伴在你身边的那个人。
云逍和张珊儿,那是瞎子都能看得出将来会走到哪一步。可或许是幸福来得太容易,人就不那么想着要珍惜。
总之对于张珊儿一路上的陪伴,云逍多少有些习惯成自然。他倒是关心着她,对她的喜欢和怜爱也从来都没有变过,只是……似乎也并未把她当成自己的那什么。
“这意思……莫非我自己个儿犯贱了?好吧。人姑娘家把老父和贴身丫鬟舍在碎空崖上,陪着自己出来闯天涯。自己也是要好好珍惜。不对,我一直就好好珍惜着她来的。应该是要更加珍惜才对!”
他人有他人的春宵一刻。
云逍和他身边的小娘子,也有一份专属的花前月下。
在这个喜气和春意交杂的夜晚,两人的肩头无声无息地并在了一起,一只白生生好看煞了的玉手被某人捉住,轻轻挣扎了一下,见挣不开,便只好往那个温暖的掌心里塞去。
“咳……那个,珊儿,离上一次你在太一门里我的房前踮起脚尖,已经好久好久了。阿哥我很是怀念那种柔柔软软,湿嗒嗒的感觉呢。”
某个不良青年带着坏笑,颇为玩味地说道。
“踮起脚尖?什么踮……阿哥!你能不能正经点!没个形儿!”
少女才要疑惑着皱起眉头思考,反应过来后,却是发出了羞恼的轻斥。
“怎么就不正经了!珊儿,你得讲道理。你看人家李兄和如芸,眼下正儿八经地在……”
“不许说!”
“那啥……不就男欢女爱嘛……人之常情,你在你那城里,几时没见过?你们府上下人那么多,偷……谈情的肯定有不少!所以说啊,我这不叫不正经……哎呦!我不说了!我不说了还不行?”
“这还差不多。”
“看在我乖乖地不说那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