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来是在试探我的来历?”叶羽心下电闪,也吃不准这个宋丘会不会拆穿自己这个“青灵派”弟子的假身份,他不敢详说,只能敷衍道:“晚辈师门青灵派,小门【。52dzs。】小派而已,劳宋大叔挂心了。”
还好,宋丘这回并没有多问,他隐晦地朝那老者拓野渊使了个眼色,便再也没有开口。
这时,刚也家那位族长,刚也蒙哥忽然站起来,说道:“听说叶少侠武功堂堂,在下一时心痒,有几招拳法,不知道叶少侠能不能指教指教。”
叶羽心中暗骂:“这些家伙,也不知道打的什么注意,正事迟迟不说。本少爷一秒钟几十万上下,要不是为了那二百两黄金,少爷我才懒得陪你们勾心斗角呢!”
他吃不准这个刚也蒙哥意在试探,还是就昨天的事情想要教训自己一顿,但事已至此,他也只有慨然应下。
“很好,叶少侠够爽快!”刚也蒙哥赞了一声,二话不说,便一拳朝叶羽轰来。这一拳击出,刚猛无比,仿佛一头出山的猛虎,隐隐然透出风雷之声。
叶羽心中一惊,论拳劲,这刚也蒙哥的拳风已经远远超越商队中那位炼精期大圆满的田长峰,其势之刚猛,气力之宏大,已经完全超越了任何一个炼精境界的武者。
然而,叶羽却清晰地感应到,这位刚也蒙哥体内并没有任何内力,或者真气流动的痕迹!
“等等,这家伙或许是外家高手?”叶羽心下电闪,忽然想到一种可能。
世上除了修炼内家气功的高手之外,还有另外一类人,这种人没有任何神通体脉,无法修炼内力。但没有内力,不代表他们不能锻炼自己的**力量,同时练习各种精妙的拳法掌法。虽说修炼外功的人比较没有前途,但若练到了一定境界,还是要比普通人,甚至炼精境界的武者强很多。
“以前看到铁矢那些人的时候,还以为他们都是天生神力,现在看来,这些人应该都只是修炼了外功而已。”叶羽心中突然想到:“如此看来,这个安野寨的确不是普通的村寨,应该是某个江湖势力了!”
心中虽然此起彼伏,但叶羽手底下却也不慢,他不敢以纯**力量应对,也不敢调动真气,便使出了一招无量剑藏杂学篇中记载的“缠丝手”,运用借力打力的原理,和刚也蒙哥慢慢拆解起来。
两人斗了三十几招,双方都没有露出颓势。
这时候,拓野渊突然咳了一声,那刚也蒙哥神色一动,立刻脱离了战圈,叶羽见对方有了退意,自然不会强留。片刻之后,两人分开,刚也蒙哥冲拓野渊做了一个手势,站立不动起来。
拓野渊看见对方的手势,眉头皱起,脸上呈现出一种思索的神色,其余众人也都沉凝下来。叶羽瞧见他们神秘兮兮的样子,心中忽然有一种奇异的预感。
“叶小朋友!”叶羽正待开口询问,拓野渊却突然说道。
“对于通商的事情,我们已经有了决议……只要你过了我们设下的三关,我老头子便同意与你所代表的商队通商,同时……正式承认你阿乎伦尔的身份,赋予你阿乎伦尔在寨中该有的一切权利!”
“你如果闯过三关,我便亲自奖励给你一件百兽锁甲和一壶麒麟之血!”
第一百三十四章 小天原野
“百兽锁甲!”
“麒麟之血!”
除了拓野渊之外的所有人都发出惊呼声,似乎对他的决定都很意外。
拓野渊轻咳一声,道:“我意已决,不用多说了。”他抬眼看着叶羽,似乎在等待他的决定。
“阿爹!”拓野守喊了一声,见对方沉着地摇摇头,他深吸一口气,便也沉静下来。其余人见拓野守沉默,也知道老族长下定了决心,他们知道自己劝不了老族长,也明白老族长的决定从来没有令大家失望过,于是也纷纷沉默起来,似乎默认了他的决定。
所有人都在等待叶羽的决定,现场的气氛变得有些凝重。
叶羽忍不住说道:“拓野渊爷爷,你说的百兽锁甲和麒麟之血到底是什么?”
拓野渊抚须道:“这两件东西是我们安野寨的至宝,百兽锁甲顾名思义,便是以上百种珍奇猛兽的毛皮骨骼,配合我们安野寨的秘传工艺制成的一套锁甲,这锁甲不但刀枪不入,还对水火有一定的抵抗力,最重要的是,这套锁甲经过炼制之后,可以抵抗真气入侵!某种意义上说,这锁甲便是第二道护体真气!”
“至于麒麟之血,这是我们安野寨独特的称呼,这东西实际上是一种药液,一种锻体药液。我们安野寨能够有如此之多的外功高手,其实也是多亏了这麒麟之血的配方。麒麟之血和百兽锁甲一般,也是猎取各种珍奇猛兽的血液,经过特殊的方法炼制而成,对武者的经脉骨骼有着很强的滋养改造效用!”
叶羽听着拓野渊的介绍,顿时眼前一亮,颇为心动。
那百兽锁甲能够抵抗水火真气,比起自己身上那套天蚕丝内甲还要强一些。至于麒麟之血,更是不一般的好东西,世上能够增强经脉骨骼的东西,叶羽之听说过天地灵气,如今听闻这麒麟之血的功效,即使他不修炼外功,也是有些心痒痒。
“如果我能得到那百兽锁甲,身上这身天蚕丝内甲就可以换下来,刚好可以送给苏丫头或者晴儿。如果能够得到麒麟之血,内功方面虽然可能没有什么太大的进步,但综合实力的提升倒是不错!”
叶羽心下电闪,还是忍不住说道:“拓野渊爷爷,虽然这两件东西我都很想要,但我不是安野寨的人,也不可能长期留在安野寨……”
拓野渊打断道:“呵呵,小伙子不用担心,阿乎伦尔只不过是个称号而已,我们需要的是你的象征意义,就像采依花王的称号一般。至于你留不留在安野寨,那倒是没什么关系。”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不过你如果正式成为阿乎伦尔,好歹也算是我们安野寨的人了,如果有时间的话,不妨偶尔到寨子里来串串门,相信大家都会很高兴见到你的。”
叶羽点点头,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这一趟本来是为了那二百两黄金,如今还多了两件好东西,我没有理由不答应啊!虽然说是要闯三关,但以我现在真我中期的实力,这里应该不会有人能够为难住我吧?”
叶羽权衡一下,终于下定决心:“拓野渊爷爷,请问那三关的内容到底是什么?”
拓野渊呵呵一笑,额头上的皱纹都舒展了很多:“这三关其实是我们安野寨的风俗习惯,历代阿乎伦尔都要过这三关,我想想……就让阿守给你解释解释吧?”
叶羽点点头,看向那位苗苗的阿爹,如今安野十八寨的总寨主。
拓野守沉声道:“安野三关,第一关很简单,只要能在自由比斗中战胜当今的十八位安野勇士,便算是过关。第二关有些困难,需要在日月峰拿到阿乎伦尔之冠,这个事情比较复杂,以后再说……第三关,挑战者只需要打败当代安野寨中最强的人,便算做通过。”
说完,拓野守顿了顿,问道:“你准备何时闯三关?”
叶羽想了想,突然道:“所谓择日不如撞日,我们商队耽误不起时间,就现在吧!”
所有人都有些惊讶的看了他一眼,那拓野渊老爷子抚了抚胡须,忽然笑道:“小朋友好胆识,当年阿守也曾挑战三关,可惜失败了,老头子今天就先预祝你成功了!”
叶羽诧异地看了看那位拓野守,拓野守却只是微微点头,随即沉声道:“既然如此,各位就去准备一下,让十八勇士都来水月寨……不,让大家都到小天原野去,我们立刻准备开始第一关!”
除了拓野渊之外的其他人都是齐声抱拳应道:“是!谨遵总寨主令!”
“喂,你们听说了没有,有人正式挑战阿乎伦尔称号了呢!”
“什么?不会吧,十八寨中有谁有这种实力?”
“该不会是追月吧,似乎只有那小子有这种可能了。”
“切,你有没有搞错啊,追月擅长的是武技和箭术,他要挑战的是伊利拉尔,怎么可能去挑战阿乎伦尔称号?”
一时间,整个安野寨都沸腾了。无数人都在谈论这有人挑战阿乎伦尔的消息,许多有资格的观战人都在赶往小天原野,希望能够看到第一关一人独挑十八勇士的这一幕。
虽然许多人都在猜测那位闯三关的挑战者到底是谁,但暂时来说,还很少有人怀疑到叶羽头上来。因为安野寨自古以来,从来就没有外人担当阿乎伦尔的先例。
不过虽然如此,但也不是没有人想起叶羽。起码曾经挑战过叶羽的前面十一位第一勇士,还有曾经在水月寨集市上见过叶羽的女孩们,都隐隐然有这种猜想。
青谷寨,当埃斤听到总寨主召集十八勇士的时候,终于忍不住摇摇头,叹了一声:“看样子我猜得没错,太阳的光辉将要重新升起,希望他……能够成功吧!”
安野寨中如同埃斤一般的还有许多人,大家心中的想法各有不同,对这事情的看法也不同。但相同的一点是,大家都正在为了这事情大费脑筋,正在分析这事情对自己等人的利与弊。
小天原野是一块小型的平原型地区,这里有一块面积不小的荒野,除了荒野之外,不远的地方还有一片小林子。林子不茂密,稀稀疏疏有几棵老树盘踞其中,看样子有些荒凉。
“叶哥哥!”在小天原野西北角不远的地方,传来这样一声娇呼。
“原来是苗苗。”看着不远处奔来,手腕和脚踝上银铃叮当作响的苗苗,叶羽微微一笑。不一会,苗苗便扑到叶羽的怀里,这时候,叶羽才注意到,她后面还跟着一群姹紫嫣红的莺莺燕燕。
“叶哥哥,苗苗好想你!”苗苗把小脑袋埋在叶羽怀里,含糊不清地说道:“早上阿爹说他们找你有大事,叫我在后面等你,没想到现在才来,真是坏阿爹,一点都不疼苗苗!”
叶羽笑笑,宠溺地摸了摸她的羊角辫:“苗苗是乖女孩,不能背后抱怨阿爹的啊……对了,苗苗,你后面那些女孩子是什么人,怎么跟在你后面?”
苗苗往后瞥了一眼,道:“她们啊,就是传言中的十大美女啰,哥哥已经见过采依和阿卡朵,旁边的那个就是艾丽,她们俩的死党,左边一些的那个是羚雁,还有小婉……”
这时候,阿卡朵已经和采依、艾丽一起上前来,问候道:“叶哥哥,好久不见。”她忽然看见叶羽身旁的晴儿和苏青璇,又不禁问道:“叶哥哥,这两位是?”
叶羽将苏青璇和晴儿介绍了一遍,阿卡朵心中一动,立即甜甜笑道:“原来是苏姐姐和晴儿妹妹,你们都好漂亮哦,比阿卡朵漂亮多了。”
晴儿本来对阿卡朵颇有敌意,被她这么一说,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哪里,阿卡朵姐姐也很漂亮!”
苏青璇微微一笑,大大方方地跟阿卡朵三人见了一礼。
采依有些奇异地看了看苏青璇,以苏青璇的姿色,再加上那种雍容的大家闺秀气质和英姿飒爽的侠女气质,竟然隐隐然不输于她这个安野花王。注意到苏青璇的不止采依一人,艾丽看她的目光也有些奇怪,而且不一会儿,羚雁也领着一帮子美貌少女们走了上来。
叶羽发现,那个羚雁明显是许多少女的领头羊,除了采依三人之外,大家基本上都以她为主。
相比花王采依,这个羚雁的身材明显更加纤细,皮肤不如采依那种牛奶一般的白。但羚雁身上有着一种很独特的公主气质,即雍容华贵,又有些清纯婉约,还有一点英气和干练,虽然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