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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姬知道妹妹所言不虚。她和思炫合作过两次,知道他的确是一个外表满不在乎,但脑袋运转速度极快,观察能力和分析能力都极强的人。
“至于我,”清凝接着说,“我也爱好看侦探小说,柯南道尔、婆婆(阿加莎·克里斯蒂)、范达因、奎因、横沟正史、程小青等世界各地的推理大师的侦探小说,我大部分都看过。而且,我平时还会写些推理小说,在一些杂志发表呢,呵呵。”
清凝说到这里,脸上露出得意之情。接着她望向戴磊,一本正经地说道:“所以,今天姐姐、慕容思炫和我三个人都在这里,是一定能帮你把谜团解开的。正所谓:三个臭皮匠,抵个诸葛亮……”
思炫冷不防说了一句:“不要把我列入臭皮匠之一。”
老人对清凝笑了笑,说道:“年轻人真是充满激情呀。不过……”
老人说到这里,收起笑容,脸色沉重,隔了好几秒,才一字一顿地说道:“你们真的想清楚了,要听我说这个谜团?如果我们今天能把谜团解开,那当然是最好的。但万一我们都无法把谜团解开,那你们或许会跟我一样,一辈子被这谜团困扰,永远生活在这谜团的阴影之下啊。”
清凝吞了口口水,想了好一会儿,才用力地点了点头,下定了决心似的,坚定地说道:“我要听。”
思炫和雅姬也没有异议。
老人深深地吸了口气,正要开口,思炫却忽然一脸严肃地说道:“等一下!”
众人一齐向他望去,神色都非常认真。
“要不,”思炫从口袋里拿出一颗水果糖,放到嘴里,接着说,“咱们先点菜吧。”
三人面面相觑。好几秒后,清凝才啼笑皆非地说道:“你这呆子,我还以为你要说些什么要紧的事!”
于是四人点了菜。服务员离开后,戴磊深深地吸了口气,终于开始叙述那个困扰了他五十多年的谜团了!
03
“屈指一算,那件事发生至今,已经过了五十三年了。是的,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件事发生于1955年,当时我二十三岁。
“要说这件事,首先要说另一件事。那件事发生于现在我们要说的这件事的二十年前,即1935年。那发生在1935年的事,跟我现在要说的事,关系极大,它甚至是我现在要说的事的起源。
“当然,那发生在1935年的事,是我听回来的,并非我所亲身经历的。事实上,当时我只有三岁,根本不知道身边发生的事。但我身边的人,却对1935年发生的那件事记忆犹新、历历在目。那是他们永远的噩梦,一辈子都无法从记忆中磨灭。
“虽然是五十多年前的事情,虽然我近来记忆力急剧衰退,但由于这事情对我影响重大,甚至可以说是改变了我的一生,因此虽然多年过去了,但我却没有忘记这事情的任意一个细节。而我现在,也将会把我所知道的关于这件事的所有细节,都毫无保留地告诉你们。当然,关于这件事,当时可能还会有更多详细的线索,但由于事情已经发生了很久了,所有证据都已经不复存在了,所以我也无法向你们提供这些线索,而只能把我所知的,都告诉你们。
“好了,闲话少说,我就直接进入正题了。我先说发生在1935年的那件事吧。我出生在一个偏远落后的山村里,并在那里长大。今天,那山村已经不存在了,村里的人,也在几十年前,都搬到城市里居住了。可是在村里发生的那件事,我却永生难忘。我想,当时和我一样经历过这件事的村民,也会跟我一样,永远无法忘记这件事。
“那时候,村里有一个富甲一方的地主,他具体叫什么名字,我已经忘记了,或许是,我根本从来就没知道过。总之,那地主不是这件事的关键人物──至少不是最关键的人物。关键的人物是他的妻子,一个叫项珺纯的女人。
“是的,我永远无法忘记这个名字,也永远无法忘记那个叫项珺纯的女人的样子,尽管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已经是一个死人。我也无法忘记她的事迹──那是村里人终生的噩梦。
“地主很爱他的妻子──项珺纯。项珺纯也很爱地主,至少表面是这样。在村民看来,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郎才女貌,家境富有,可真让旁人心生羡慕。
“可是在那一年──1935年,即我三岁的时候,村里发生了恐怖的连续杀人案。在短短的两个月内,村里竟有二十多名村民惨遭杀害。那些被害的村民,有七八十岁的老人,也有刚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还有一些青年人、中年人。有的是一个人被害,也有的是一对夫妇同时被害,更有甚者,一家几口惨遭灭门。据说,地主的双亲,也是受害者之一。最可怕的是,很多尸体的脸都被刀子弄得血肉模糊,或者是尸体的四肢被砍了下来,令人发指,惨不忍睹。总之,那段时间,村里充满血腥的味道,充满死亡的气息,到处是一片恐怖的气氛,村民们朝不保夕、人心惶惶。
“不久,凶手被逮住了,竟然就是地主的妻子──项珺纯!她为什么要杀人?至今没人知道确切的答案。根据当时的人说,她的脑袋有问题,大概是患了我们现在所说的精神病或精神分裂之类的病吧。总之,她心理很不正常,甚至可以说是变态,她用残忍的手法,把二十多名无辜的村民杀害了。当时项珺纯才二十一岁。
“村民们捉住项珺纯后,想要把她烧死,为被她杀死的村民报仇,但地主却阻止了村民这样做。当时地主在村里的势力很大,他要保护自己的妻子,村民是无法跟他抗衡的。
“其实地主的心里也很矛盾。一方面,他深爱着项珺纯,然而另一方面,他又无法接受项珺纯害了二十多条无辜性命的事实,无法原谅这个杀害自己父母的凶手。虽然项珺纯是变态的杀人凶手,是一个恐怖的恶魔,可是地主终究不忍心杀她──这个他所深爱着的女人。爱情,果然是很容易令人盲目的呀。
“最后,地主想出了一个办法:把项珺纯囚禁在一个房子里,永远不放她出来。而他,也永远不会再见项珺纯。这样的话,项珺纯就和外界完全隔绝了,不能再害人了,而地主,也能让自己心爱的女人活着,待在自己的附近,和自己呼吸一样的空气,尽管他们不会再相见。至于村民,也只好妥协了,因为他们真的无法跟地主抗衡。
“现在我要说一下囚禁项珺纯的那座房子。这是我要叙述的事情中的重点,请各位注意听。
“那是一座三层高的封闭建筑,里头有二十多个房间,其中有十多个房间是有窗户的,而每一扇窗户上都安装了铁栏。那些铁栏坚不可摧,在当时的条件下,要把铁栏弄断,是几乎不可能的事。
“铁栏上有空隙,但那空隙很小,人的头颅勉强可以通过,但要整个人通过,是绝对不可能的!也就是说,想要通过窗户进入那房子,或是通过窗户从那房子出来,都是绝无可能之事!
“房子的大门也坚固无比,和窗户上的铁栏一样,是无法破坏的。除了大门──那是房子里唯一的门──和窗户是和外界相通外,房子里的其他地方,都是完全封闭的。而窗户,我刚才已经说过了,由于窗户上安装着铁栏,所以人是无法通过的。也就是说,进出这座房子的唯一途径,就是大门!这一点很重要,请各位谨记。
“大门上安装着锁,而且是同时安装着十二把锁!那些锁,都是地主找人特制的,钥匙都只有一把,而且以当时的技术,根本无法把那些特制的钥匙复制。即使是到了今天,想要把那些钥匙复制,恐怕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地主自己保管着其中一把锁的钥匙,而其他十一把锁的钥匙,他则分给其他人保管,这些人有他的朋友、佣人,也有村里的一些村民,总之是相互间几乎没有任何关系的十一个人。
“地主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想他是怕自己太过思念项珺纯,一时心软,可能会把她放出来。所以他在自己还理智的情况下,就把十一把钥匙分给十一个不同的人,这样的话,把项珺纯囚禁起来后,如果要把大门的锁打开,就必须把十一个人集合起来。一来,这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二来,那些保管钥匙的人当中,有的是被项珺纯所杀的人的亲人,他们可不愿意把钥匙还给地主。
“另一方面,地主也怕大家联合起来,把大门打开,把项珺纯杀掉。所以他自己保管了其中一把钥匙。这样的话,只要他不把自己的钥匙拿出来,村民也就永远无法把大门打开。地主做到这一步,可谓十分严密了,甚至可以说是无懈可击了。
“在房子问题上,我所以要不厌其烦地说这么多,是要告诉你们一个状况:想要进出那座房子,只能通过大门,而要把大门的锁打开,就必须把分别保管着十二把钥匙的人都集中起来。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方法!
“接下来,项珺纯被囚禁在房子里。在囚禁项珺纯前,相关人员已多次确认,房子里没有任何人。把项珺纯囚禁起来后,相关人员──包括地主,就在大门上锁上了十二把锁。到了现在,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房子里只有项珺纯一个人,绝对不可能有其他人存在!进出房子的唯一途径,就是大门。也就是说,如果没经过持有钥匙的十二个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人都不可能进入房子,而项珺纯也绝对不可能从房子里逃离。那是一个绝对完美的密室!
“项珺纯被囚禁后,地主在村里聘请了将近一百人,让他们在房子周围轮流站岗,不分昼夜地、严密地看守着房子。那些看守的人,偶尔也会更换。一般情况是,某个看守的人由于一些原因,向地主提出辞职,而地主就在村里聘请另一个人。由于地主所出的薪金很高,因此看守的位置,从来不缺人。
“另外,还有专人向项珺纯每天提供食物、定期提供衣服和日常用品。那些人是通过房子一楼其中一个房间的窗户,把食物和日用品放进去。而项珺纯也通过另一个一楼的房间的窗户,把垃圾扔出来。
“地主虽然把项珺纯囚禁起来,但对她的照顾却无微不至。他每天给项珺纯提供各种各样的食物,让她任意挑选。那些食物,足够八到十人享用。多余的食物,项珺纯会扔掉。衣服和日用品也是这样,项珺纯能用到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其他的都会被项珺纯当成垃圾扔掉。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项珺纯在完全密封的房子里相安无事地生活了二十年。这二十年,地主也信守了自己的承诺,一次也没有见项珺纯。
“在此我再强调一下:二十年来,房子的大门没有被打开过。也就是说,到了二十年后的1955年,房子里仍然和二十年前一样,只有项珺纯一人,没有任何人进入过,而项珺纯也从来没有离开过。
“接下来,我就要正式叙述那个困扰了我五十多年的谜团了!”
04
四人所点的菜,在几分钟前已经上齐了。可是雅姬、清凝和思炫专心致志地聆听着戴磊的叙述,谁也没有去动桌面上饭菜。
戴磊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说道:“要不,咱们一边吃一边说吧。”
思炫点了点头,拿起一块菜点,放到嘴里,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清凝瞪了他一眼,对戴磊说道:“戴伯伯,你没说完,我都没胃口吃东西了。”
戴磊微微一笑,接着叙述。由卝纹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
“在我二十一岁那年,我也成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