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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似乎就这样的“诡谲无情”,与弘光朝另一“著名烈士”——史可法死后屡获殊荣、筑庙祭祀、香火不绝相比,老马死后不仅被黄宗羲等“社会贤达”唾骂,而且,在清朝官方所著的《明史》中,还把他归为奸臣类,与严嵩、温体仁等同作一传,并美誉其为屠戮弘光朝的“第一杀手”。
同样是为国尽忠,同样是殚精竭虑,但人和人的差距昨就怎么大呢?
以下是我的一个小小分析,文字浅薄,仅供一览。
其一、“一把手效应”,老马同志虽然位居弘光朝的“次辅”位置,名义上是弘光朝的“三把手”(一把手为弘光帝、二把手为史可法),但一把手弘光帝既无履职能力、又无行政经验,放在朝堂上仅仅是一个摆设、一个象征;二把手史可法被他挤到“领导核心圈”外的扬州城去督师,这样南明朝真正的一把手就成了他老马同志,这是当时南明人和大清人都知道的事。
既然作为一个团队的一把手,那么,就不能只享受它给予的权利,也得履行它带来的义务,承担它带来的责任。如果这个团队出了大问题,最终被首要追责的,必然是“一把手”。
其二、能力问题,既然老马同志勇于担当,因势利导、费尽心机地成为南明的实际“一把手”,就应该有与之相匹配的能力。尤其此时的南明,真是到了一个“危急存亡之秋”,清朝、大顺、大西三个政权都对南明的生存构成了实质的威胁,时代对这个“救时的一把手”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
结合当时的形势,老马同志要成就一番大事业,必须具备两种“成功人士”的能力。一为“张良式”的能力,即能制定摒弃前嫌、拉住大顺、驱逐鞑虏、进取中原的大政方针;并能在实际操作中,以变应变,恰到好处地处理一些棘手舫冲突事件。
这一点上,老马同志差强人意,他把军队的主力一直归缩到长江、淮河一线,对河南、山东的“进取”只是名义上的“收编”,看不清敌友转化的大势,一直顽固地棒着“借虏平寇”衣钵不放。在处理左兵趁清兵北来东下这些突发事件上,顾此失彼;后来清兵渡江,又轻易弃都而走。这与张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能力差距相距何止十万八千里。
另一种能力应为“萧何式”能力,即能在人事管理上调和文武干部、为复兴大明同心协力;经济管理平衡财政收支、舒缓社会矛盾、保障民生幸福。
这一点上,老马更是稀松差劲,人事上,他出于自身目的,参与了南明的军队干部、党派人土、官僚队伍这三者的互相争斗,更让这三者之间矛盾不断,纷争不息;经济上他没有出台任何的“裕民”政策,把“加税加税再加税,卖官卖官还卖官”做为解决财政危机的旁门左道,使江南农业工商业再遭重创、官场更加黑暗腐败、民众对政府的坚持率一降再降。
从以上可以看出,老马的确不是“救时的一把手”那块料,他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凤阳总督的任期内,那则的老马,意气风发、平灭刘超,保得江淮一带拔云见日、风平浪静,但其一旦忽登高位,官位大于能力,他就无法突破自身发展的瓶劲了。
其三、个人生活作风问题,明史上说其“贪鄙”,民歌唱其“扫尽江南钱、填塞马家口”这些都不是无厘头的炒作。“贪鄙”这种作风,在明末贪污成风的官场,老马同志搞点“计划外收入”似乎也不值得过于吹毛求疵,但在南明立国之初、百废待新的时刻,剔除明末“公务员普遍贪污索贿”这块腐肉毒瘤,重塑政府良好形象为当时行政改良的重中之重,(此时的多尔衮同志正在北京搞创建“廉洁型政府”的试点工作)。但老马却为满足个人私欲,反其道行之,使贪污成为一剂加快弘光朝速亡的催化剂。
相比老马同志的不洁,史可法可是两袖清风,一无所驭,连督师厨房中的肉都分给将士们去过节用了,除夕夜他只能拿点盐和酱下酒,这自然能赢得当时及后人们无限的敬仰和爱戴。
其四、“损友”因素。朋友分三种——益友、诤友、损友。以此推论,老马同志执政期间,有两个很标准的“损友”坏他的事,一个是他的恩人阮大铖,一个是他的上司弘光帝。前者是毫无大局观念、私心自用、眦睚必报;后者是“好了伤疤忘了痛、快活一阵是一阵”。对这两损友,老马同志一个出于“报恩”一个出于“利用”,都不能做合理的疏通与扬弃,反而在“党争”和“财政支出”这两个重要问题上被这两位牵着鼻子走,导致“国事日坏、人心日散”。
综合分析下来,老马同志这个“烈士”死后不但是轻于鸿毛,而且几百年来被后人指着名字责骂就不足为怪了,历史的天平毕竟还是自有其公正之处的。
第十四章 弘光朝何以速亡
在即将告别弘光朝前,我将对其做一小结,分析其为何立国仅仅一年就告灭亡。
自弘光朝建立的那一天起,其君臣上下都有一个“偏安江南的曲未终,东晋南宋的梦未醒”情结,希望自已的南明王朝也能像东晋、南宋那样在南方的半壁河山中重新享国百年。
但是,这一情结,犹如一朵娇弱无力的花,没来及结果,就被来自塞北浩荡的冷风吹散得一干二净。
东晋、南宋何能再次立国百年,而南明,比这两个王朝控制的地盘更广、拥有的人口更多、经济的规模更大,却致速亡。这一问题,四百多年来,带着挥之不散的哀伤,深沉地在拷问着整个汉民族内心。
今天,我也加入到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之中,希望个人的一孔之见也能在南明史的研究中闪烁出一点微弱的亮光。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内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下面,我就从外因、内因两个方面来分析弘光朝速亡的原因吧!
外因:时代不同了,对手不一样。
东晋的对手,在相当的时期内,是一个个各自为政的北方十六国。公元316年,匈奴族刘渊建立的汉国灭亡了西晋,但灭晋后的刘渊并没有取代西晋、一统南北的能力和兴趣,而是在收拾好西晋都城洛阳的金银财宝后,又回到了生他养他的黄土高坡。其后的北方,则陷入了五胡十六国的混乱状态,那个政权都无力挥兵南下。
东晋在公元317年建立,一直到公元383年,在前秦统一北方后南下的66年间里,都没有受到过来自北方实质性的危胁。这就给了东晋留出了从容建国、从容发展的时间。
南宋的对手,是刚刚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的金国,金国在1127年灭亡北宋后,也和刘渊一样,俘着徽钦二帝、带着子女玉帛,快快乐乐地回老家上京享用去了。而在北宋原来的北方区域,金国在开始的几年里,则先后建立了楚、齐两个伪政权来统冶管理,自己则只满足于抽取“保护费”。
后来在赵构建立南宋的次年,觉得很不是滋味的金国在金兀术率领下发动了一场旨在“搜山检海捉赵构”的战争,战争进行了最后,是金兀术的十万得胜之师在一个小小的黄天荡被围困四十余天,自此断了南下的信念。
双方断断续续打了十年,这十年,对金国来说,是“逝去的十年”;对南宋来说,是“收获的十年”,十年后,金朝正式确立了对北方的统冶,但却不敢南下牧马,南宋稳定了在南方的政权,但也无力北伐中原。最后的双方只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相互承认对方的生存权。
而南明弘光小朝廷,所面对的,却不是这样的一个对手,明未辽东经济的发展已与内地等肩,占领了此地区的十万多女真人被二百万的汉人所包围,宛如一条强劲的小河汇入大湖的怀抱,在经济、文化、政治上迅速汉化,再也不是一个仅得辽东一隅就心满意足的富翁了。
“心有多远,你就能走多远。”从后金变为大清,这不仅是一个国号的变更;从、盛京迁都北京,这不仅是一个行政中心的改变,这一切,都蕴含着一个新生民族伐取中原、一统华夷的政治理想,而辽东二十多年的行政锻造又催生了这个新生民族政治能力。
在外部碰上这样一个对手,就会促使弘光朝只能朝两条路上狂奔,要么在复兴的路上迅速崛起,要么在衰败的路上迅速死亡,根本没有第三条道路可走!
说完了外因说内因,毕竟,在促进事物发展变化的因素中,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内因。促使弘光朝灭亡的内因有以下几点:一、社会的主要矛盾——土地兼并,依然没有消解。
弘光朝所在的南方,是明朝土地兼并最为严重的区域。之所以没有在此爆发大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一是因为南方的自然条件相对较好,佃农租种地主的地交出大量的租税后生存的条件还是要略好于北方;二是发达的工商业吸纳了大量农民的下岗再就业,成为社会的“稳压器”;三是农民革命战争的烈火还没有烧到南方,革命缺少揭竿而起的领导者。
但稳定并不代责安定,大量土地兼并造成的后果就是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穷人过多。特别是在马内阁宣布田地加税后,下层民众的生活更加贫苦,对新政府是失望X失望=绝望,南明政府的统治基层根基己严重崩塌。当清军首次南下时,下层民众大部分采取了观望的态度,自发的抵抗寥寥无几。
而此时,在清朝统冶的北方区域,多年的战争破坏使河北、河南、山东等地出现了大量的“无主荒地”,为社会转入下一轮重建工作开创了良好的条件。在此基础上,清廷又适时颂布了减税、认养无主地的政策,使大部分控制的北方地区开始安定下来,下层民众开始着眼追求安定、追求财富,社会经济开始慢慢复芳,结果是逐渐使清廷可掌握的社会资源有所增强,为大规模的统一战争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国家领导人——皇帝的继承和培养制度出现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朱元璋开国时制定了“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兄终弟继、近支优先”四项基本原则,这实际上是一个身份决定皇位的原则,在这四项原则下,皇帝的继承者的数量有了保证,质量却不保证。心理变态者、不务正业者、好吃懒作者、贪财吝啬者等等各类持别性格的人物都有可能因身份原因登上皇帝的宝座。
在皇帝的岗前培养上,太子的培养是虽然有一套严密的制度,但并不科学,也不能与时俱进。
在特殊时期,如果太子的这一脉忽然中断,近支藩王就成为未来皇帝最直接的后备人选。
但在这些藩王行政能力的提前培养上,从“造反成功人士”——朱棣那一代起,为了国家的长治,为了王朝的久安,朱棣就不动声色地把自己的藩王兄弟们逐个赶出了政治和军事的舞台。
作为补偿,他在经济上给予这些藩王们“高薪厚养”,让他们一辈子在自己那块不大不小的封地上,饱食终日、无所事事。这些失去人身自由的藩王们,思想境界高雅的,可以从事一些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比如向艺术界发展发展(如潞王);思想境界低俗的,则只能在吃喝玩乐中虚度人生(如福王)。
这样的结果,就是国家一旦有事,这些大大小小的藩王们不但无力担付国家兴亡的责任,相反还会成为国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