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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眼镜怎么样?它们会让我看起来像“馅饼”吗?
“不要这么傻,维多利亚。”
“那么,我能买吗?”
“不,除非你眼睛有问题。”
在我学跳舞之前,我妈妈曾送我去上钢琴课。我外婆的钢琴弹得很不错。她不会读谱,但是她什么都会弹,从《把桶滚出来》到“甲壳虫”乐队的歌,甚至《荣誉》。什么东西她只要听一遍便能弹奏。
滑稽的是我的老师,她叫亚当斯夫人,她是一个寡妇,住在布罗克斯堡一条宽阔的大街上一座很大的半独立的宅院里。虽然有很大的窗子,但即使是在夏天,她也总是把里面的灯开着,因为房子周围的灌木和树长得太茂密。房子里面很可怕:每样东西都又旧又脏,散发着霉味、樟脑丸味以及猫身上的气味。不只是一两只猫,而是数百只。我想那些猫她肯定是捡回来的——她是那种从来不把东西扔掉的人。钢琴是深棕色的,琴盖每次打开或合上时都吱吱呀呀地响。惟一的灯是高高地挂在天花板上的枝形吊灯,一半的灯泡已经不见了。这是一幢破旧的房子,而亚当斯夫人可能和这幢房子一样老,灰白的头发拳曲着,头发稀得你能看到她的头皮。我记得有一次对妈妈说,如果我正在那儿上课的时候她死了我该怎么做?我给谁打电话?
就像对阅读一样,我厌倦透了。我们练习音阶和一些无聊的调子,如《老麦克唐纳有一个农场》。亚当斯夫人是一个特别让人感到不舒服的老女人,总是对我抱怨个不停。有一个东西叫节拍器,据说是用来帮助你保持节拍的。这是一只三角形的棕色盒子。你把前部拿掉,在侧面把发条绞几圈,接着这根大针就会摇过来、摇过去,像车上的刮雨器。滴嗒、滴嗒、滴嗒、滴嗒。你可以把它由快调慢。但是无论她调多慢,我总是跟不上。对亚当斯夫人来说,我的手指抬得从来都不够高。它们应该弯得像鹰爪。她常常在我手指下放一根尺以防止它们耷拉在键盘上。有时,她就用那把尺猛抽我的手指。
她的教学方法没有任何现代的东西,没有什么能让我这个年龄的人感兴趣。甚至外婆弹的我爸爸那个时代的“甲壳虫”的老歌也比我要练习的那些玩意儿好。一天,我在同一张乐谱上盯的时间太久了,乐谱开始变得模糊。因此,我对亚当斯夫人讲,我不能再练了,因为我看不清乐谱。她就告诉我妈妈我的眼睛出问题了。我当时并不知道如果你盯着一个东西太久都会发生这种事。
因此,我终于要戴眼镜了。为了防止他们以为我的视力还不够糟糕,我决定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他们举在你前面的那些字母你都看不见。哪怕是那些大个儿的字母。妈妈真的担心起来了。
“看到那辆客货两用车吗,维多利亚?”她的意思是我得把车牌号读出来。
我们要去学跳舞了。妈妈从学校把我接上,那段路开始了。从“新门大街”路下来,到十字路口,穿过村庄,进入切斯亨特,从A10公路下开过,到卫理公会礼堂或者叫童子军棚屋。大约15分钟。
“太远了,妈妈。”
“不,不远。试试看。”
但是这时候,那辆客货两用车左拐右拐,或者超了一辆公共汽车。所以,她就重新找了一个目标。
“那辆阿斯特拉看得清吗?”
我胡编一气。
或者我们因红灯停了下来,这样,小汽车或是卡车近得连鼹鼠都能读出它的号码。
但是,我就是看不见。妈妈想我要瞎了。她这么煞费苦心。最后,他们带我去了哈里大街一个眼科专家那儿,做这个测试、那个测试。身穿白大褂的那个人给我戴上这些很重的架子,然后插进去不同的镜片,先是右眼,再左眼,一个镜片摞在另一个上,直到重得我感到鼻子都快掉了。
“好了,维多利亚,那怎么样?”那个男人说,把另一个镜片放到了架子上。
“哦,是的。现在我看得好多了,谢谢你。”
我感到很得意。而且这一次不是谎话,我真的能看得很清楚了。现在只是挑选镜架的问题了,在哈洛的一家商店我曾看过一副,很喜欢。
我的兴奋很短命。因为后来才知道他最后插进去的镜片只是玻璃,我的眼睛一点问题也没有。因此,我一直也没能得到那副眼镜,至少好多年之内没有。但不管怎样,钢琴课就此结束了。
我一点也不介意往返布罗克斯堡的那段路,因为这意味着我可以和妈妈在一起。我不知道这是否因为我确实没有朋友而只有靠着妈妈才感到安全。我过去常常以为我的头顶系着一根绳,把我和妈妈连在了一起。假如我们在大街上走路,比如有一只垃圾箱,我就一定要以和妈妈一样的方式绕过垃圾箱,否则的话,我就会感觉这根绳乱了,继而我的脑子也会跟着乱。有时我走到街尾,意识到我绕过灯柱或者什么东西的方式不对,不是我妈妈的方式,我就得走回去,用妈妈的方式绕过灯柱,要不我会感到心里打了结一般。
这像是一种精神折磨。有点像你听说过的有强迫症的人,出了门后,上帝啊,我锁门了吗?然后走回去察看一番;接着还一样,上帝啊,我锁门了吗?再走回去。就像那样,只不过,我会想,我绕过垃圾箱的方式对吗?或者绕过汽车的方式对吗?我从来不像我的弟弟妹妹。他们离开家从不会感到困难,总是参加学校旅行一类的活动。而我不行。
一天晚上我们住到希拉姑妈和艾里克姑父家。我的妈妈、爸爸要开一个晚宴什么的。希拉姑妈是我爸爸的姐姐,她比他大好多。她和艾里克姑父有一个女儿卡伦。总之,妈妈、爸爸开车把我们送到位于托德汉姆的他们的家里。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家,我真的不想去。因此,这一切对我,而言有点像一次冒险。我们卸下行李后,希拉姑妈和艾里克姑父带上我们所有人到了A10大道上的一家很大的老式餐馆——牛肉馆之类的地方。
这家餐馆是错层式的,我们在楼上。虽然爸爸妈妈刚走了大约半小时,我已真的想家了。在食物上来之前,我去找洗手间。我站在楼梯平台那儿,看着双车道上来往的车,就是看不到我爸爸的劳斯莱斯,想到没和他们在一起,我感到十分惊慌失措。
我回到座位上,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开心,我却相当紧张。我一旦紧张就笨手笨脚。不知怎么回事,我把吃牛排的刀碰掉下了桌,一把木头柄子、刀刃呈锯齿形的那种。接下来,楼下传来一声尖叫,我们从边上往楼下看,我那把刀像匕首一样插在一张桌子的中间。
事情就是这样。那些女招待吓得要死,我也吓得要死。
姑妈和姑父不得不打电话给妈妈、爸爸,让他们来接我们。
那是我上大学前最后一次离开家。
和小学相比,中学是地狱。从第一天开始,我就无法和同学融洽相处。我以前班上的多数同学都到戈夫去上学了,那是聪明孩子的学校,在那儿,他们进行被叫做完全沉浸法的教学——比如用法语和德语教授历史和数学课。我的父母声称当时他们认为圣玛丽中学对我会更好一些,那儿对学生更关心。但事实是我不够聪明不能去戈夫上学。
假如我去了戈夫,事情也许就不一样了;至少,大部分孩子都有着和我一样的背景。但是圣玛丽正好位于切斯亨特两处巨大的由地方理事会建造并租赁给房客的廉价公寓之间。不住在那儿的人称其为“伦敦过剩人口”。这些孩子从没遇到过我这样的人,我也从没遇到过他们那样的人。
大约在我开始在圣玛丽上学前一周,小学的一个女孩儿,她的名字叫安杰利娜·福利,她认为我能见到别的要走的人真好。她长着一头金发,很成熟。我记得她假期到我家来,说:“你公共汽车吗?”她什么意思——你公共汽车吗?我不懂她的意思,所以我没回答。不过当然,每个人都这么说,她的意思是每天乘公共汽车。我一辈子从来没有乘过公共汽车。就是这样。不。我要乘劳斯莱斯去。
然后还有校服。他们给了我们这个明细表。第一天,我穿着丝毫不差的校服上学了:圣玛丽书包(妈妈甚至还缝上了一个徽章)、符合要求的鞋、符合要求的袜子、符合要求的领带。现在我意识到了,其他没有人能买得起。他们只有一些旧的灰裙子和套头衫以及一只特斯科店里买的拎包。你可以选择穿灰色、打褶的裙子,或是苏格兰方格呢短裙。大部分孩子只有其中的一条,而我两条都有。你要穿白衬衫;大部分人的衬衫都皱巴巴的,我的衬衫总是熨得很平。我的领带总是打得很规范,不会赶时髦把领带打得要么很短,要么很粗。我太没有叛逆精神了。在冬季,你可以选择:要么不穿外套,挨冻;要么穿胶布雨衣,一种灰色可怕的东西,一直拖到膝盖以下;要么你可以穿一件带有一顶大帽子的粗呢外套,装扮得像一个巴丁顿熊。信不信由你,我认为胶布雨衣会新潮得多。但是,不。我穿那件巴丁顿熊一样的衣服,因为妈妈、爸爸说“站在操场上”会暖和些。他们太对了。因为当其他每个人闲逛或者和他们的朋友聊天的时候,我一个人站在操场一角的水坑里,穿着这件巴丁顿熊外套,扣上所有的扣子,看起来像个十足的小丑。
我完全呆错了地方。没有人愿意跟我讲话。上体育课时,我就是那个贴墙站着、没有哪个队愿意要的人。在班上,我是那个没有人要跟我一起坐的人。
我在乎什么?我不需要朋友,我有我的家人。我的意思是,瞧瞧他们那样子。再说,谁愿意跟他们那样,肮脏不堪,衬衫拖在外面,衣服掉了扣子,鞋子磨破了?他们以为是什么样子?他们没有母亲照顾他们吗?
我当时可能尽量看起来好像不在乎。但是,这伤害了我,即使我假装没有。对他们来说,到操场上去是一天中最好的时刻。对我,这就像被发配到了北极的冰川上。在班上,即使没有人要坐在我边上,至少我还能继续做我的事。但是,在操场上,其他每个人四处跑着,这就像是地狱。在小学,至少我能在休息时间训练我的舞蹈。在这儿,我不能——至少,不能让任何人看到我在跳舞。但是,我在脑子里跳舞,计划一些新的舞蹈动作,从常规动作开始直至舞蹈动作练到最佳。跳舞的时候我的身体好像属于我,但是一个人站在操场上,我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好像不是一个整体,每个部分都感到笨拙、太大;好像有时在你睡觉之前,你感觉每个部分都比实际尺寸大了一倍,好像是铅做的。其他人好像对他们的样子都满意,好像他们的每一个部分都是他们的。我感到我的每一个部分是一个并不真正匹配的零件。我的每一个部分都丑陋。肯定是这样,要不然,为什么没有人愿意做我的朋友呢?总有一天,我要做给他们看。总有一天我会出名。那时,他们会感到遗憾的。
我和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好像都没有任何共同之处。
事实上,我认为他们愚蠢。我并不只是在找一种应付孤独的方法。我确实那么想。我发现功课并不容易,因此,上课的时候我要集中注意力,不像其他大部分孩子那样混时间。我那时就很刻苦了。
学习努力、做家庭作业并不是一件舒服的事。即使这样,我也从来没有名列前茅,我从来没拿过不折不扣的A。但是,在最后一年,我被任命为管理员,在圣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