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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兵?李霄云咬了咬牙,他所带领的步兵和箭营加起来也不过一千人,还要看守七百多的俘虏,怎么分兵?!派人去拆桥?那也不过是能拖延一小段时间,方老生可以在彩虹桥附近就地建造木筏,依然无法阻拦他进犯的脚步。
李霄云派出信使之后,苦思了一段时间,终于决定分别抵御,他的任务就是不让方老生渡过白龙河,只要自己有一口气,他就不能让方老生得逞。
“甘正克,我把白龙渡交给你了,你不需要出击,只要把这里守住,不要让对方踏上河岸就好。”甘正克是李霄云很欣赏的小校,在他当上大队长之后,马上把甘正克提成了副将。
“大人,您要去哪里?”甘正克惊讶的看着李霄云。
“我要去彩虹桥。”李霄云轻叹一声:“你小心点,千万提防方老生突然杀个回马枪!”
甘正克苦笑起来:“大人,您要带多少人走?”甘正克也知道自己士兵的人数,如果拉走一批去防守彩虹桥,自己带着剩下的人既要看守俘虏,还要防御渡口,万一方老生杀了个回马枪的话,怎么可能防得住?!
“我只带走一百个,一切都交给你了!”李霄云露出了凝重的神色:“小心俘虏们哗变,如果真的打起来,可以逼他们先顶上去,如果有人想逃跑,通通杀了就是”
“那怎么行!”甘正克叫了起来:“大人,您留守这里吧,我带着一百个弟兄去防守彩虹桥!”用一百个人去迎战数千人的部队,这根本就是在找死。
“争什么?你想违抗军令?!”李霄云的神色转冷:“就这么定了!”此刻的李霄云已经有了必死的觉悟,他可不知道钱不离已经决定黄昏时出发,通过彩虹桥绕到敌人后翼进攻的计划,钱不离的信使这时才刚刚离开福州府。
“大人,您这么做……”
“好了。”李霄云摆摆手打断了甘正克的话:“我不会硬拼的,方老生今夜到彩虹桥之后必然安营休息,我可以带着百个勇士趁夜袭营!想让我死,还没那么容易!!”
正文 第九十八章 月黑风高
月黑是杀人夜、风高是放火天,今夜难得两样都全了,月儿被一层浓厚的乌云遮挡住,疾风带着呼啸声贴着地平线滚过,所过之处,卷起了层层的树波草浪。
对白龙河极度愤恨的方老生急行军到了目的地之后,全军通过彩虹桥才开始休息,不要说他的士兵们,连方老生本人都累得够呛,他虽然出身土族豪强,但也少有在马背上颠簸整整一天的纪录,所以他把步营的任务交给了手下的两大军师,自己竟自去休息了。
方老生驾下没有骑兵,跑了一天的士兵们又累又困,没有人想继续操劳了,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吵,终于有一批倒霉的士兵接下了巡夜的重任,不管他们在心中是如何的咒骂,但没有人敢撂挑子,三五成群的士兵睁着怎么也睁不开的眼睛,在营地内和营地外慢悠悠巡视起来。
方老生和他的手下们都以为彩虹桥是一个安全的地方,所谓的巡夜不过是做做样子,有人巡夜代表着他们不是乌合之众,而是一支军队,任谁也没料到,就在两里之外的一处密林中,正有一个煞神静静的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整备!”李霄云轻轻传出了命令。
一个士兵猫着腰向密林的深处钻去,正在密林中抓紧时间休息的步兵们接连被叫醒,他们熟练的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装备,一个跟着一个向密林外潜去。为了不让士兵们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夜中掉队,李霄云已经命令所有的士兵都在胳膊上缠一块白布,而且三个伍长和一个小队长从队首逐步排到队尾,并不时的用剑柄轻轻敲击自己的盔甲,发出清脆的碰撞声,给后面的士兵一个方向。
与密林中的啸杀气氛不同,方老生手下那个不得不负责巡夜的部将低声咒骂了几句,就偷偷跑去休息了,上行下效,巡夜的人越来越少,最后连那火油燃尽、直至熄灭的火炬也无人看管了,全营上下鼾声如雷。
“弟兄们!跟我来!!”李霄云轻声命令了一句,缓缓拔出长剑,带头向前方走去。
众士兵们也拔出了自己的长剑,一起向前,对面虽然是一个不设防的营地,但他们人数在两千以上,远远超过己方,这些士兵们虽然有胆量跟着自己的首领来袭营,可那是抱着必死的觉悟,要说心中没有半点紧张是不可能的。越是紧张就越是容易出现意外,就在他们摸到距离营门的火把不足二十米时,一个士兵竟然被地上的石头绊倒了,重重跌倒在地上,手中的长剑也被甩了出去,剑身撞在一块岩石上,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李霄云看见营门口一个抱着长棍坐在地上酣睡的敌兵身体动了一动,知道行迹将要暴露,索性迈开大步,直向着营门奔去。
李霄云手下的士兵连忙大步跟上,一个伍长恨恨的踢了那跌倒的士兵一脚,低声喝骂道:“妈的,你小子要是杀不够十个,回去老子就扒了你的皮!快点给我爬起来!!”
那士兵满脸通红的爬起来,冲上去捡起了自己的长剑:“十个就十个!”
“老子替你查数!”另一个士兵嘻笑着接了一句。
营门前的敌兵恍惚着从梦中惊醒,一百个人一起跑步的声音着实大了些,何况盔甲和盔甲相撞击的声音在夜间听起来非常清晰,可惜,农夫毕竟只是农夫,没经过训练的农夫可以学会残暴,但学不会应变。
“什……什么人?”一个方老生的士兵呆呆的看着杀气腾腾的李霄云:“口令……天王!!”
“无敌……”另一个方老生的士兵懵懂着回了口令,旋即看清已经扑到近前的李霄云,他吓得‘妈呀’一声,扔掉了木棍,转身就向营地跑去。
这个营地是李霄云见过的最简陋的营地,所谓的营门也不过是立着两根木杆,还立着一面‘方’字大旗而已,营地的四周没有障碍物,更没有什么陷坑、铁蒺藜、绊马索之类的设施,这个营地可以从各个方向攻打。
李霄云之所以选择这里为突破口,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这里的火把多,在不久之前才换过新的,而营地内大多数的火把火炬都熄灭了;二是因为现在刮得是东南风,如果从后营杀进去,在敌营内放起火来,烧的是他们自己。李霄云虽然不是什么识天文、知地理、能运筹帷幄的名将,但怎么利用风雨水火是每一个普通军官必备的基本常识。
有几个刚刚醒来的敌兵还在傻呆呆等着李霄云的回答,而李霄云用自己手中的长剑给了敌兵一个最简捷的答案,剑锋扫过、血花飞溅,剩下的敌兵一起怪叫着向营内逃去,竟然没有一个人想着去敲营门内的战鼓。
“杀!!”李霄云一个跃步,追上了一个敌兵,从背后把那敌兵劈倒在地,接着他顺手摘下一支火把,追着敌兵杀入营内。
李霄云的士兵们有的拿出了自己的火把,有的则把敌人的火把摘下来,杀人放火、杀人放火,这两个词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火势可以使敌兵更加慌乱,也可以让自己杀死更多的对手。
就在这时,距离方老生营地七、八里的一处矮小的丘陵上,几骑斥候正惊讶的看着前方的火光。
“头,前面有敌情!”
“废话!你以为就你自己长眼睛了?!”被称为‘头’的人笑骂了一句:“你们两个马上回去禀报统领大人,我和小三过去看看!”
“好嘞,正好我还没和统领大人说过话呢,哈哈……”
“也难怪统领大人没找你说话,就你那贼眉鼠眼的样子,走到哪都招人烦。”另一个斥候笑着刺了一句。
“你懂个屁!老子这叫精神!!”那‘贼眉鼠眼’的斥候瞪起了眼睛,不过他的眼睛确实小,样子反而显得更加滑稽了。
“别他妈的打屁了,想耽误军情么!”被称为‘头’的人喝道:“你们两个路上小心点,宁可慢了点,也不要出现闪失。”天色太黑,虽然他们举着火把,但如果纵马急奔的话,谁也不敢担保会不会出事。
“知道了,头。”那‘贼眉鼠眼’的斥候勒转战马,向来路上驰去,留下了一句话:“头别的都好,就是喜欢婆婆妈妈的……”
“操!”被称为头的人想喝骂几句,可被喝骂的人已经跑远了,他摇了摇头:“小三,把火把熄掉,我们潜过去看看究竟。”
“是!”另一个斥候答应一声,翻身下马,把火把顶进草地里,又踩了几脚,火把熄灭了,随后两骑斥候趁着夜色,不紧不慢的向前奔去。
方老生营地内的李霄云已经陷入了苦战中,如果以千余兵力成功夜袭两千人的营地,那是胜利;以五百人夜袭取得胜利那是辉煌,以三百人夜袭如果最终能成功的话就成了奇迹,不折不扣的奇迹!
一百个人太少了!李霄云心中浮起股无奈的痛楚,从前营贯入他们没有费多大力气,其一是敌兵被打了个冷不防,四处腾飞的火焰让他们更加六神无主;其二是敌兵的武器过于简陋,大都以木棍为主,甚至还有拿着锄头的敌兵,李霄云的头盔就是被一根木棍打落的,可惜木棍至多能轻伤穿戴着盔甲的步兵,而李霄云的反手一剑却几乎劈断了对手的脖颈。
但杀到中军后就不一样了,敌军不但已经集中了部分的溃兵,而新压上来的生力军大都穿着全套的盔甲,手中有刺枪、也有长剑,除了没有箭矢射来外,敌人的装备和己方差不多。可惜敌人没有箭手,自己也没有,此战是夜袭敌营,箭手的作用太小了,还不如让他们防守白龙渡,李霄云一个箭手都没带。
李霄云清晰的知道,既然敌人的装备和自己差不多,说明自己已经杀到了敌军的要害之处,只要能再突破一步,也许就能见到那个方老生了,击杀方老生己方必会取得大胜!如果能看到方老生的话,他宁愿牺牲自己的性命,换一个同归于尽的结局,但是……自己只有一百人!
李霄云大喝一声,躲开迎面刺来的两支刺枪,挥手架住了一柄长剑,反手劈掉了对方的一只胳膊,在对方的惨叫声和溅起的血雾中,李霄云突然觉得眼前一黑,接着头部就传来剧痛,李霄云身不由己的晃了晃,倒在地上。
那是一个方老生的士兵,听到喊杀声慌忙从营帐里跑出来,却发现忘了拿自己的武器。眼见凶神恶煞的敌人冲近了,他慌忙从地上捡起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顺手就投了过去,没想到那么巧,偏偏打中了李霄云的头,偏偏李霄云的头盔在激战中已经被人打落了。
“我打中了!!”那个方老生的士兵怪叫起来。
另一个方老生的士兵眼见有便宜可占,急忙抢上一步,用手中的刺枪刺向了地上的李霄云。
“七个!!”随着一声咆哮,一条身影冲上前来,挥剑格开了刺枪,接着身影继续向前撞,长剑毫不留情的刺入了敌兵的胸膛,此人正是先前那个因为紧张跌倒在地的士兵,此刻他已经杀红了眼。
没等他从敌兵的胸膛里拔出长剑,一支从侧面刺来的刺枪迅速刺进了他的小腹,他发出了一声狂叫,用肩膀在面前濒死的敌兵胸前一顶,借力拔出了长剑,然后向着刺中自己的对手冲去:“八个!!”
那端着刺枪的敌兵已经被吓傻了,他不是没拿刺枪刺过人,而是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要命的人!刺枪本已刺中了对方的小腹,这一冲之下,不但自己被逼退了两步,长长的枪杆还从对方的后背透出,带起了一篷鲜艳的血雨。眼见对方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扑近,他吓得肝胆俱裂,怪叫一声,就想弃枪逃走,可惜对方的长剑已经在这时刺进了他的脖颈。
面前的敌人太多太多了,那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