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獒-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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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也没有了,大家只能啃冻得僵硬的生牛肉、羊肉……

我吃惊的说不出话来,心里被一层浓浓的阴郁压迫着,公路不通,电话没有,连信号都接收不到,偏远地区的牧民们只能靠着老天的赏赐吃一口饭,老天爷哪天不爽了,就来个冰雹子、风暴,或者一场大雪灾,牧民们就只能在艰难中痛苦地捱着、忍着,挺过来的算命大,挺不过来的算倒霉……

我不说话,表情沉重,心里像压了一坨石头,压得我透不出气来,大家都不在说话了,就连开车的司机也在叹气。

路上,我们路过那堆玛尼堆,以前,多吉大叔曾经在这里跪拜过,为我祈福。

我叫停了车,走下来,像当时的多吉大叔一样,在玛尼堆前跪拜,祈祷,祈求上苍今年的雪下得薄一些晚一些,不要再冻死牧民们的牛羊和牲畜了,然后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堆了上去。

其实,我是个汉人,本不应该归入这些异族的信仰,但我当时也说不清是怎么样的一种感受,就是有一种冲动,要走过去跪拜一番,可能是这么久以来,藏族同胞们给予我的帮助和感动,在驱使着我也要为他们做一点事情。

第四十三章、猎人的往事

虽然我这种方式也许有些可笑,但至少我的心情是真诚的,我突然对信仰这个词眼有了一种模模糊糊的认识。

那些牧民们所跪拜的在表面看来也许就是一堆石头,或者也只不过是一尊佛像或是其它东西。

但是,在他们的心里,其实跪拜的是一种信仰,为某种理念而滋生的信仰,就是这种信仰给了他们无比的精神力量,支持着他们渡过一个又一个灾难。

信仰就是每一个人心中潜在的力量,没有信仰的人和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区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信仰和理想,就算是只动物,也一定有自己的想法,哪怕那只是一块肉或者一根骨头,但那也是它们的信仰。

我的信仰又在哪里?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退役后的我会那样的落漠和失望,因为我失去了继续支撑自己生活下去的信仰,在部队的时候,部队就是我的信仰,而当我一旦离开部队,我的信仰就发生了转变,可我,却没有适时地把它转变过来。

就连大黑都有自己的信仰,那就是保护主人和主人的财产,而我呢?却每天这样毫无目的地游荡在大草原上,我抛弃了自己的信仰,却自认为活得潇洒!是时候该好好反省一下了!

我在痛苦地想这些事情,扎西木大叔夫妇已经拜完了玛尼堆,附近的石头都被过往的人捡堆得差不多了,扎西木大婶就扯断了自己的一缕头发,添加在玛尼堆上。

再一次回到大草原,看到扎西木大叔一家又搬回来住了,几户人家都有些惊疑,但仍然还是很欢迎,帮着扎西木一家搭帐篷,有的还送来了生活用品。

我回到多吉家看大黑,大黑正趴在地毡上半眯着眼休息,一听到我回来,立即睁大了眼睛,先扫了我两眼,见我平安无事地回来,就又闭起眼睛打瞌睡去了。

我知道大黑其实没有睡着,她从来都是这样半闭着眼睛养神,一听到有动静,马上就会神光烔烔地睁开双眼,还是那样威风凜凜。

我把买回的东西交给多吉大叔,多吉大叔说:兵兵,我在圈里挑了几头母羊,都带崽子了,过了冬就能下,一会,你给扎西木家送过去吧。

我知道多吉大叔为什么自己不去送,还是因为上次卖獒的事,大叔心里还是觉得有些窝气,但同族间的手足情谊远比自己窝一肚子气重要,但是大叔又搁不下面子,而扎西木大叔也会觉得难堪。

我把羊赶到扎西木家帐篷里的时候,扎西木夫妇很是感动,拉着我的手说着些感激的话,我说,是多吉大叔让我送过来的,过了冬,母羊下羔子了,日子就会越来越好了。

扎西木大叔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骂自己不是东西,瞎了眼,他欣然接受了多吉大叔送的羊,然后拿出仅存的两瓶老酒,让我带回给多吉大叔。

在大草原几户牧民的帮助下,扎西木大叔一家终于在大草原上安住了下来。

天已经冷了,央金说她丈夫回来了,她也得带着女儿回家去了,临走前,又送了我一双她亲手做的羊羔子皮手套。

我和格桑去送她和尼玛,大黑也跟着去了,大黑走路已经有些蹒跚,肚子下面明显的大了许多,毛毛和大黑并肩地走着,给大黑舔颈上的毛,像是分别前最后的亲热,看得我都有些眼红。

然而大黑却没有太多的难过,要走的终究要走,要来的还是要来,大黑看惯了风云万变,她总是能随遇而安,不管发生任何变故,也总是能泰然地应对,现在的她,还是那样从容,用冲天吼叫的方式,向毛毛道别。

央金带着尼玛和毛毛走了,才让大叔的帐篷里就显得十分冷清,一个老头子家孤零零地守着自己的羊群,还有几头牛。

我和格桑就经常过去给才让大叔帮忙,闲的时候就爷三个盘腿坐在一起聊天,我才知道,才让大叔年轻的时候原来是个猎手,经常到山里打猎,也就是那时候认识央金阿妈的。

格桑对打猎的事很感兴趣,就缠着才让大叔说给我们听,才让大叔拗不过,只好开始给我们讲他以前的故事。

我问才让大叔,都打哪些猎物,因为有些动物是受到国家保护的,打了不知道算不算犯法?

才让大叔笑了一下,说:以前就是为了过日子,吃饱了就行,哪还想那么多?不过我们猎人心里也清楚,有些动物是杀不得的,我们要打也是打那些数量很多的很常见的动物,或者对草原有害的动物,比如野兔子什么的,有时也打几只野羊,碰到獐子也会打。

我说:獐子是国家保护动物。

才让大叔说:是啊,可以前不知道,只知道要吃饱肚子,等明白这些理以后,央金也出生了,打猎总不是安稳生活,就收起了枪,在大草原上放牧。

我又问:天上的打吗?那些飞的大鸟好打不?其实,我担心的是那种土制猎枪的射程,因为格桑一直在缠着要我带他出去打猎,要练枪法,最好是打飞鸟,虽然对格桑来说,是很有难度的。

才让大叔说:我们藏族人有水葬和天葬的习俗,所以,天上飞的不吃,水里游的也不吃,既然不吃,当然也就不打。

哦,我深深地点了点头,真是不问不知道,一问之下,还有这么多内情。

才让大叔开始娓娓地说起来:每次打猎出发前,要先点一盏油灯,念六字真言,然后在小神龛里的佛像前照一照,如果灯被风吹灭,第二天就不能上山打猎,佛会警醒你,有危险。

格桑插嘴问:真的有危险吗?

才让大叔认真地点了点头,说:有一次,风把灯吹灭了,那时央金阿妈正怀了央金,要补身子,我坚持第二天进了山,可谁知却遇到了一只熊,如果不是我从山坡上滚了下去,那只熊可能就把我撕碎了,从那以后,只要灯灭了,我就坚决不上山,佛是有爱心的。

我实在有些搞不清楚,既然佛是有爱心的,可为什么才让大叔还是要去打猎呢?

第四十四章、捕鱼

才让大叔看出了我的疑惑,就说:其实,奉劝众生不杀生的是喇嘛,但吃肉最多的也是喇嘛,咱们猎人当年也是为了生活,没有办法,所以打猎前都要祭拜生灵,念六字真言。

格桑急着要听打猎的事,对于这些打猎前的事情也不大感兴趣,在年轻一带人的身上,渐渐地更多了一些向汉文化的靠拢,而对于本族的风俗和传统,正在慢慢地被大一统的汉流所冲淡。

才让大叔给我们讲了他以前打野羊的故事,那个时候,野山羊是主要的打猎对象,体型大,有两百来斤,大一点的野山羊,光脑袋上的角就有十多斤重,这种羊也叫大头山羊,把头砍下来,等肉干了,烂掉了,变成白骨以后,拿出去卖,很值钱。

我这才想起来,有时在大草原或是荒滩上经常看见的玛尼堆,石堆边常会堆起一个硕大的羊头骨,那应该就是大头野山羊的头骨了。

每次打野山羊都要天不亮进山,如果等太阳照满山坡,野山羊就会撤走了,打不到,而且野山羊的嗅觉很灵敏,人不能站在下风头,风会把人的气味吹上去,野山羊就会逃跑得一只不剩。

才让大叔说那一次,他打到了两只野山羊,太大,没办法背下山,就只好找了个山脚下的人家帮忙,用牦牛帮着运下去,临走,砍下两只野山羊的头,送给了人家。

格桑听得不过瘾,他想听当时是怎么打的,怎么瞄得准,又是怎么开的枪,羊又是怎么死的,死了之后挣扎了没有?他的心思完全放在了打猎这件事上。

才让大叔无奈地笑了一下,告诉格桑:那时打猎是为了生计,可现在不同了,国家也不主张打猎,不是说要保护野生动物吗?你怎么就喜欢这些打打杀杀的事?还是少杀生的好啊!

格桑说:练枪法嘛,就是出去打打野兔子,以后我还要像阿哥一样去当兵呢!做个神枪手,不会打枪怎么当神枪手?

才让大叔笑着摇了摇头,说:野兔子可不好打,没听说狡兔三窟吗?

格桑脾气倔上来了,说:反正我就是要去打,我要练枪法。

我觉得好笑,没想到格桑这小子对枪竟然也像我当年那样的情有独钟,将来一定会是个神枪手,不冲别的,就冲这股子倔犟劲和对枪的强烈的兴趣。

我的预料没错,后来的格桑真的成了一名神枪手,对枪的熟练和精通几乎不在我之下,和黑子的神技都有得一比。

才让大叔说起以前打猎杀生的事情,很是有些忏悔,他一直有种想法,就是自己杀生太多,所以老婆才会早早地就病死了,是老婆为他所杀的那些生灵顶了命。

格桑还要缠着往下问,想听更多一些打猎的事,我看出让才大叔的神情有些不大对劲,就制止了格桑,告诉他:要练好枪法不是听就能听会的,得出去实际操练,大叔也累了,我们回去吧,哥明天带你出去练枪法。

格桑兴奋地跳了起来,连呼万岁,兴高采烈地跑回帐篷里准备,他把枪拿出来擦了一遍又一遍,又准备子弹和火药。

我完全不知道,在我去日喀则看病的这段时间,这小子不知从哪儿搞来了一大罐子火药,竟然还有雷管和导火索,装备倒也齐全。

在我的威逼寻问下,格桑才告诉我,是他偷偷用一条羊和过往的牧人换的,那些人有火药,还有枪,本来想搞条枪的,阿爸不许,说家里已经有一条了,就要了一袋子子弹。

第二天,我如约带格桑出去练枪,本来想让大黑留在家里看守羊群,因为毛毛走了,现在大草原上就剩下两只獒了,并且大黑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带出去也怕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对得起大黑?

可多吉大叔坚持要让我们带大黑一起出去,他说怕有危险,我说:不行,大黑肚子都那么大了,她现在需要休息,我们就在附近的山坡子上走走,天黑就回来。

多吉大叔这才点头答应,其实他心里也担心大黑,但又放不下我们,大黑知道我们要出去打猎,就拖着个大肚子走到外面送我们。

我摸了摸大黑的头,大黑舔舔我的手,这已经成了我和大黑之间的默契,我和大黑就是用这种无声的方式交流着,互相感动着。

走啦,走啦!格桑急不可待地催促,我最后抱了抱大黑,这才离去。

我们绕过一个山坡,格桑说,走远点,有人住的附近,兔子都特别精。

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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