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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定在爸爸的忌日后第二天离家,即使知道姐姐怀孕了,我也没有耽误我的行程。
所以今天就是我留在香城的最后一个晚上了。
关于归期,遥遥无期。
匆匆地吃过晚饭后,我回到了房间把东西打包,接下来的三年我应该都应该不会回来了,与其让这些东西逐渐封尘,倒不如索性都收起来,省得日后让家人来操心。
“三千。”
我听到姐姐的声音,她已经走进了房间,她的步伐很慢,我一路注视着,直到她安稳地坐在我的身旁。
“这么晚了你还不回家吗?”我看了看时间,时针指向了十点,往日吃过晚饭后,她和顾森就已经离开了。
“顾森说今晚我们留下来过夜,明天早上还能送你一趟。”
“明天我搭的是最早的飞机,你们都别勉强自己,多睡一会吧。”
“你这什么话,你可是我唯一的妹妹,你要出国了,我怎么还能赖床不去送你一程?”
“我又不是这样直接去加拿大,我还要先回大学完成最后的手续。”我不想和姐姐过于执着离别的事情,只好让了步,“明天你还是留在家里别去机场送我了,你要小心身体才对。我答应你,明天我和你一起吃了早饭才出发。”
“那好,你要记得,千万不要一声不哼就走了。”姐姐见我应肯了,才缓缓地笑了,这时候我发现她的笑容比往常多了一分慈祥的气息。
然而姐姐突然问我:“你非要去加拿大留学的原因,是因为顾森吗?”
我愣了愣,在该撒谎还是该坦白之间做不出决定,只好对她笑了笑。
她自知一时失言,也不好再追究下去。
时至今日,其实这个答案不一定那么重要了。
她拥有着顾森,现在还拥有了和顾森共同的结晶,而我只拥有顾森的回忆和愧疚,关于顾森的“战利品”,向来高下立见。
但是我不会怪她,除了因为我的不战而败,更重要的是她是我的姐姐,更何况我也没有“失去”顾森。如果没有姐姐的话,我或许就不会认识顾森,我和顾森现在也不会成为互相牵挂的家人。
我看着她尚未隆起的肚子,“你会害怕吗?”
她顺着我的目光看下去,神情变得更加柔和,“当然害怕,不过我爱这个孩子,我一定要让他出生。”
“你很勇敢。”
“勇敢?我一向很胆小。”
她如此坦白,反而让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附和。在我看来,能够下定决心迎接未知的崭新事物,就可以称得上是勇敢的作为。
“姐,你做过最勇敢的事情是什么?”我不由得问她。
“我怎么可能做过什么勇敢的事情。”姐姐失笑。
我不依不饶,她沉默了半响,才轻声说:“其实还是有的,不过也不是多大的事,我说了你不要见笑。那是十几年前,阿谦的爸爸出车祸的时候,当时我收到消息赶到医院,就被告知他失血的情况相当严重,恰好医院的血库存量告急,无法足够提供和他血型匹配的存血。那时候他的家人还在赶来的路上,我是在场唯一一个和他血型相同的人,后来的事情你也应该猜到了,我给他输血了。现在回想起来,我是这么胆小又怕痛的人,我也不太相信当时我居然能下定决心去输血……虽然,最后他还是没有被抢救回来,他去世了。”
我无心的话题居然会让气氛变得沉重起来,我有些懊悔,但是姐姐却十分坦然。在她的鼓励下,我试着伸出手抚摸她的肚子,虽然肚子下的那条生命仍然毫无动静,但是在不久的将来,他或她一定会是一个幸福的孩子。
“这个孩子一定可以顺利出生的。”我由衷地说。
姐姐的手温柔地覆在我的手之上,这一刻她并不软弱、胆小,她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她用自己的血肉支撑着一个孩子的生命,还有我的期望和祝福。
房门被人轻轻敲了两下,司马谦站在门边,目光有些复杂地看着我和姐姐。他淡淡地对姐姐说:“外婆说她有一些调理身体的秘方,一定要给你看看。”
“我现在就去。”姐姐站起来,不轻不重地握了一下我的手后,便缓缓地走出了我的房间。
司马谦代替姐姐走了进来,在清晰的灯光下,他的表情平常,之前的隐忍大概是我的错觉。
和他对视的话,我的心跳就会加快。我低头假装继续收拾东西,他就坐在我的床上,不知道在捣鼓着什么。
我疑惑地看着他的背影,“你在做什么?”
他的身体震了震,右手迅速放入了口袋,然后转过身来,把我的梳子递给了我,上面甚至还沾着几根我的头发。
“梳子,你不带过去吗?”他问我。
“这些东西去到外国再买也不迟。”我说,“反正又不是特别名贵的东西,我不带走了。”
“哦。”他古古怪怪地应了一声,然后把梳子丢到了一旁。
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好把透明胶带不停拉出来,然后剪断。
“这是什么?”司马谦这时又从我的一堆杂物中翻出了一瓶香水,“原来你也会喷香水?”
“哦,这是顾森送的。”我接过香水端详了一番,“说起来我还没有用过呢,放了这么久,应该也过期了吧。”
如果不是因为要彻底收拾房间里的东西,我想我大概都找不到这瓶香水了。自从十八岁生日的那天,顾森把这瓶香水送给了我以后,我一直视若珍宝地好好收藏着,平时也不敢随便拿出来,生怕一不小心就打碎浪费了。我本想等到下一次和顾森约会才用的,只是没有想到在下一个约会来临之前,顾森和姐姐重逢的故事就发生了。后来我免得睹物伤人,便把香水放在了一个较为隐蔽的角落,久而久之我也渐渐淡忘了,直到今天才被司马谦无意发现。
我握紧了香水,瓶子上的精美花纹印在了我的掌心上。我笑了笑,随手把香水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
司马谦吃了一惊:“你为什么把它扔了?”
“已经过期了的东西留着也没用。”我回头终于正视他的眼睛,“本该要丢弃的东西,就算我再怎么把它留在身边,它始终不会真正的属于我。”
他无言以对,良久,他居然对我微微一笑。
他的笑容仿佛镶嵌在了我的心窝,以后即使我在遥远的他方,只要我记得他的笑容,还有他在我的身旁时说过的每一句话,就足以成为我赖以生存的记忆。
司马谦,请你一定要好好地活着,因为,你就是我人生中唯一的念想。
他仿佛总是一眼看穿我在想什么,他对我说:“你放心,我也有我必须要弄清楚的事情。小亦,我会好好地生活,你也是。”
作者有话要说: 貌似最近把小亦和司马谦拆散得太惨了怎么破?
☆、逃离
我又来到了上海。
之所以我说的是“来”而不是“回”,因为上海终究不是我的归宿。哪怕我曾经在上海生活了一年的时间,上海也不过是我人生的其中一个过路。
我在学校附近的宾馆开了一间单人房,放好行李之后,我就直接回了大学办理最后的交换生留学手续,这样在大学里一呆就是一个多小时。当我从教务处走出来,他打来的电话恰好响起了。
他问我:“你到上海了?”
“嗯,我还回去学校办好了最后的手续。”我看了看时间,正好两点,“你应该才刚刚起床吧?”
“昨晚跟老朋友开了告别派对,一不小心就玩到通宵了。”他打了声哈欠,“我总是没有你积极,一个早上你就把所有事情都搞定了,你该不会打算待会直接飞去加拿大了吧?”
“我的护照还在你的手上,我即使想走也走不了。”
“看来暑假放假前我要求替你保管护照是一个正确的决定,这样我就不用怕你跑掉了。”他的语气施施然,“对了,你宿舍的床位上学期就退了,我们明天才出发,那你今晚睡哪里?”
“我在学校附近宾馆订了房间。”我报上了地址。
“你一个女生小心点,晚上一定要记得锁好门窗,知道了吗?”他严肃地提醒我。
我一想到他这种轻浮个性的人居然会苦口婆心地叮嘱我,就忍不住笑了。
在通话结束之前,他说:“小蓝,我好想你。”
尽管“小蓝”这个极其肉麻的称呼他喊了我整整一年,但是当他在我毫无心理准备的时候喊,我总是没能马上把“小蓝”的称呼和我联系起来。
记得在上大学以前,他本来也只称呼我“小亦”——当然我也不算特别喜欢“小亦”这个称呼,但是在香城的时候被司马谦和赵涵喊多了,我也习惯了起来。没想到后来有一天他突然对“小亦”感到不满,非要在对我的称呼方面显得与众不同,于是他就给我起了“小蓝”这个如同小狗般的称呼。起初我当然是不同意,但是他出奇地执着,时间长了我懒得去纠正他,只好一直纵容着他的任性。
挂断电话后,接下来半天的空闲时间我不知道该怎么度过,在街上闲逛了一段时间,我走进了一间书店。
尽管大学课余的时间比高中要多,但实际上我并没有比从前清闲多少,因为有乐于娱乐的他在身旁,我常常不得不跟着他去应酬,一个人安静呆着的时间实在少得可怜,最近也变得不怎么看书了。
我在一排书架上无意间发现了《洛丽塔》,正好久是我小时候读的版本,那本书我一直放在家里,却已经很久都没有翻开过了。第一次看《洛丽塔》的时候我才十岁,刚刚走过目前的人生的一半,当时爸爸还健在,妈妈的白发还没有那么多,姐姐还在外地打拼生意,司马谦还是一个鲁莽的小孩子,而我还有七年的时间才会遇上顾森。
最终我买下了《洛丽塔》,就当是晚上一个人在宾馆时的消遣也好。
我回到宾馆,随便吃了晚饭,便蜷缩在床上重温着《洛丽塔》。我对情节还有依稀的印象,但是我还是逐字逐句认真地阅读,渐渐忘记了时间。天黑了我会开灯,口渴了我也会喝水,途中也不会忘记上厕所,偏偏我却忽略了疲惫。故事结束后,我才终于感到眼睛都快要睁不开,我把书放在枕边,闭上眼睛的下一秒就入睡了。我睡得安稳,一夜无梦,直到门铃将我惊醒。
我穿上拖鞋迷迷糊糊地跑去开门,一把神采奕奕的声音说:“Morning call!”
我吃力地睁开眼,原来是他。
梁永皓看见我这副神情,捧起我的脸,诧异地问:“你昨晚没睡吗?怎么黑眼圈这么重?”
“我昨晚看书看到凌晨。”我侧身让他进来。
“你看得那么入迷做什么,最后累的还不是自己。”他一边把行李拖进房间,一边说,“而且你的防范意识也太低了,居然问都不问就直接开门了。”
“我知道是你才开门的。我去刷牙洗脸,你先坐坐。”
在洗手间用凉水洗了一把脸,我果然就精神一些了。我看着镜子里无精打采的自己,梁永皓的话其实一点都没有夸张,我的黑眼圈的确吓人,脸色也不怎么好。可惜我的行李里没有任何化妆品,我只好换了套衣服,就这样素面朝天走了出去。
梁永皓坐在床上,笑盈盈地看着我,我正打算收拾一下昨晚翻出来的行李,才发现房间里的东西已经全部整理好了。这是谁的功劳,一目了然。
“你不需要操劳这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