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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谎的男孩与坏掉的女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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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道是花心鬼!是被偷腥猫轻易拐骗的笨蛋猫!」

「咦,你在说什么?前后不连贯啦!」不小心模仿起某人的语气,让我超想死的。哈哈哈,是骗你的啊——

小麻两手擦腰,抬头挺胸与我对峙。

「小麻全都知晓了!刚才的那通电话是阿道的偷情对象打来的吧!」

「小麻,你午间重播的推理连续剧看太多罗。」

「阿道把电话破坏就是不动如山的铁证!快,把电话修好,让小麻跟那家伙直接谈判!我要拧碎她!」咕滋咕滋,双手手指扭动,表现出在两掌间捏爆某物的动作。我低头看电话,铜线由电线外皮露出,话筒断成两半,恐怕无法修理了。以人类来比喻就是内脏外露。

我没有把内脏外露、失去耳朵或嘴巴的人重新组合起来的能力。我真的专门只会破坏。小麻也是疗愈系破坏天使,我们两人的能力都很偏颇。

所以现在,我必须像翻剧本般追寻记忆……对了对了,记得接着应该是要去外面用晚餐。如同「昨天」一样。「去外面吃饭吧。」

「前·后·不·连·贯——!」咚匡,手掌拍在我的头上。「但我要去。」

小麻握着我的手掌。指甲恰好戳在动脉上。抓破吧——我事不关己地祈祷自己受伤。但是小麻血色良好的指甲上个礼拜才刚被我在旅馆漂亮地修整成圆弧状,无法触及我的血液。

「去吃饭时,我还会继续调查你的花心,你最好有心理准备。」

把书包像剐才的电话一样抛在客厅,小麻瞪着我说。

「我对小麻最专情了。」「你凭哪张嘴敢这么说啊——!喝叽——!」小麻捏着我的脸颊,把我拉了起来。

哈哈哈,好过分啊。明明我是相对专情(请当成「大略完美」的近似词)耶。

小麻今后也将继续这样无条件地怀疑阿道的乐荚吧。

嗯,反正这样也对,因为我不是正牌的。

包括把已察觉的事实分类在「视若无睹」中的能力。

小麻真的很聪明,我也想向她学习啊。这一点并不是骗你的。

我讨厌这座城镇。我不知道喜欢的人是怎么想的,反正我也从来没遇过这种人,今后也多半没有机会遇到胡言乱语地说喜欢这座城镇的家伙吧。

我为什么讨厌这座城镇呢?将来可能在找工作面试时被问到这个问题,所以趁现在在脑中整理一下,以便能随口答出。

因此,接下来我就要来疯狂批评我生长的故乡。

讨厌这座城镇的理由第一回:因为约会很不方便。倒不如说,根本没有第二回的必要,理由仅此就够。在这块与女朋友约见地点方圆三百公尺内,连一间商店也不存在的土地,我能做些什么啊?「总之我们先走嘛。」姑且如此催促女友,两人离开原地,没想到散步却成了约会主题。想说既然如此,干脆看开了,就当成远足走到山脚下搭缆车也好,结果女友生气地说:「如果你已经做好在山中把我误认为熊的心理准备,要走就走啦!」为了安抚她,我指着山顶说:「也许能见到仙人咧。」「如果你做好三个小时连云霞都无法吸食的心理准备,要爬山就爬山啦!」女朋友以彷佛握着饭匙之类的东西的姿势,握拳与我对峙。我女朋友最讨厌昆虫了,就连差点枝蜻蜒碰到脸也会被她当成世界末日来临,翻天覆地地正面迎战蜻蜒。虽说结果大多是蜻蜒逃亡,女朋友不战而胜。

太好了,长濑!……更正,女朋友。长濑是谁啊?那东西现在连肉片都不存在了吧?

「」我在现实之中似乎在喊叫,但我不在意说了什么。反正那句话已经传达不到温暖的妄想之中。但是我并不就此满足,继续熬煮,熬煮,将城镇放在锅底煎熬,烧掉整座小镇,就像某具被切砍被凌虐被玩弄,因惨叫过头而声带断裂,连临终前的遗言也说不出来的尸体一样。

刚刚提到我曾经交过一个讨厌虫子的女朋友,她为什么会喜欢有如工蚁般的我呢?我只觉得是命运讨厌她,所以故意玩弄她。或者,该解释为破锅配烂盖,人各有喜好……之类,是一场因人类审美观的差错而产生的喜剧吗?

当她知道「我」与「臭老爸」的关系时,或许将这视为一种惩罚了吧。想必她已深切感受到「过去」即使被大卸八块,依然会如同蚯蚓般蠕动起来。

现在的我,也仍旧不断被蚯蚓啃蚀身体。

虽然这也无所谓了。

倒不如说,她自己才真的被大卸八块了呢!那么,被埋入地底的她,也一样会爬出来吗?有谁期望这种事态发生呢?假如她以骷髅之姿复活,我能够接受这样的她吗?呃,考虑我自己的个性,也许意外地行得通吧。只剩骨头没办法说话,所以我跟她的交流完全只靠抚摸,以坚硬如石的大腿骨为枕,我们的关系不会吱吱嘎嘎,充满摩擦吗?我是指骨头。虽然外行人帮人整骨很危险,但除此之外,我也没有其他方法能传达我的温情给她呀。毕竟她已经失去了眼睛与耳朵嘛。不,甚至该问,我真能确信那副骷髅就是女友吗?

跟女朋友的交情并不算浅,但我与她的关系实在没有要好到会仔细端详她的骨头。就连送别的最后机会,我都错过了。

呼呼呼,其实还是有方法啦。只要叫她削苹果皮,就能一眼认出来吧。虽然我不知道没有肌肉的骨头该怎么动作,但既然是颠覆了常识的骨头人,让矛盾延伸到手指头的部分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接着,如果她让水果刀削切到手骨的话……

哈哈哈,你还是没变哪,长濑……啊,刚才说到哪儿了?

对了,关于讨厌这座城镇的理由是吧?理由就是不方便约会,没有地方可去。所以我带女朋友去打击练习场,引来她一肚子气。至于钓鱼场,也因得用虫子当钓饵这一道手续的缘故,让她更是不高兴。逐渐地,觉得作弄女朋友更有趣,而以回归童趣为名义约她去抓虫子,结果却得到「继…继继继续作弄我的话,我就要叫一树了喔!一树一点也不怕虫喔!」这类完全没从根本解决问题的答案。后来,故学后我们在车站吃甜甜圈,去她家喝麦茶,一起看漫画,各戴一边耳机一起享受音乐,舔她的肩膀,舔她的耳朵,抚摸她的头发……回忆层层堆叠,多到能引发心肌梗塞,堵塞胸口与鼻子。

那时女朋友还活着,对我绽放着笑容,镇日在意无聊的烦恼,背对着彼此犯下的罪,无视于那仅存在于一处的不幸,全心全意地享受感触良多的幸福。

那种幸福,和我现在与小麻感受到的幸福截然不同,也许那就是「平凡的」幸福吧。无须在小指上穿过红丝线,我们凭藉这样的幸福,相互依偎。

但实际上,最终还是破灭了。正当我心中怀抱着小小希望,即使两人的关系曾中断过一时,即使已暴露出彼此的罪恶,也许我们仍能以朋友方式重新建立起关系……就在此时,命运残酷地夺走了救赎,她的死亡实况转播传达至我耳际,原本就具有缺陷的心血管寸断,我被推入宛如不停转动着缺了一角的魔术方块,试图完成它的日常里「 」

啊,电源被关上了。

谢谢你,我们的英雄——心灵创伤超人,总是多方受你照顾。若没有你在,或许我现在就会成为在街上到处路躂砍人的家伙了。但那是「现在」的我,要是「以前」的我真的一次也没有遇上你,也许「另一个」我会在街上跟朋友闲晃,不会像现在这样,疯狂讨厌这座城镇了。

「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登。」

已经够了吧?老师,回忆在欺负我,请让我换座位或退学。

讨厌这座城镇的理由第二阵。因为我刚才夸口说不需要第二回,只好在量词动手脚。其实本想在第一回后面加上R或S。骗你的啦~

城镇里有人。即使是这块因居民过少田地太多,不把人代替农作物埋进徒弟就很可能会浪费土地的乡下地方,意外地也还是藏了不少居民。最少,还不至于像某个县政府所在地没有电影院的县那般凄惨,人口约有三十万前后,可说多如牛毛。就算我一天杀死一个人,这座城镇也还是会让某一时期减少的人口缓慢增加而发展起来吧。期望人类灭亡,只靠稳定杀害的手段没有用,必须在黑马上赌个一把才行啊。好,明年夏天就趁自然学校去本地海边上课时,把十五个人带到洞穴深处(注:出自鬼头莫宏的漫画《地球防卫少年》)……啊!本地并没有靠海。

姑且不论人类灭亡计划的挫折,我讨厌人类。并不是害怕,而是人们老是一副不对他们的常识鞠躬哈腰就不行的态度,令我作恶,所以谁都别来管我。

我的记忆显示所谓的「人类」只是敌人,特别是参照「我」这名人类的纪录看来,不论任何场面都被描述为敌人。如果将这些纪录影像化,公布于世间的话,一定会受到「对事物的看法过于偏颇」的批评吧。因此,只靠经验不行,只依赖经验来判断,缺乏共同经验者可能就会被排除。所谓的「自然呈现」,不可能得到完美的共感。

因此我们的脑子能思考,除了储存纪录的系统以外,亦具备挤出空想的机能,在现实的背后描绘梦想。

思考的积累让我采取不基于纪录的行动,最后的结果就是喜欢上女朋友。想来,自从在地下受到令人陷入无法信任人的特训以来,这是我第一次「成功」地「疏忽」了。才会产生被异性,或者说人类吸引的现象。

不,就某种意义上,恋日医生或许才是初恋的对象吧……因为是「恋」日!不行,什么「因为是」嘛,连说出口的自己也搞不懂自己在讲什么。如果对本人或奈月小姐报告这件事,肯定会被调侃,所以我一辈子都不打算说出口。

回归主题——也太多次了吧,我的思考究竟有多少毛边啊?我那双注意力散漫、有如存在于死牛头上的眼珠子毫不安分地动来动去。也许无法安定是我的缺陷之一。仅是站着,就怀疑起脚下土地的可靠性。我对世界抱持着怀疑态度,无法安定。或许跟在我的大腿上不安分的妹妹症状相似也说不定。

事到如今,才觉得这样的我竟能躺在女朋友的大腿一小时以上,真是宝贵的状况。

曾经如此喜欢过女友。

为什么我会轻易地丢弃那支手机呢?

那发生在今年三月,妹妹引发骚动的时候。当时我为了赶去小麻身边,将其他事情的优先顺序降到最低,而把手机丢掉了。

还保留在邮件收件、送件匣中的纪录是一种财产,是在偶然与命运的恶作剧下诞生、近乎奇迹的交往所留下的足迹啊。用英语来说,就是美茉莉(memory)咧。因为数量很多,所以是美茉莉斯(memories)咧。我竟把它舍弃在路旁,竟然弃之如敝屐。

就跟失去了根本才知怜惜枝叶一样,我现在才娘娘腔地懊悔。这种事情一点也不重要。我不想追悼了。因为我已再也不想增加悼念的对象了。

我的扫墓清单有母亲的墓、哥哥的墓、妹妹母亲的墓、小麻双亲的墓、Yamana(山名)大姊的墓。明年起又要追加女朋友的墓。若是得往返坟场这么多次,我看我一起进坟墓比较快吧?所以说,我应该去死一死比较好吗?

虽然前阵子在旅馆有人要我「别自杀」,但我没有遵守的道理。少年时代曾有人对我过「去自杀吧」,但我也没有实行的义务。不过,哪边才是我的正确解答呢?不自杀,就此继续赖皮地活下去?还是追随多得不胜枚举的尸体群告别人世?我两边都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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