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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时候,他和很多男人一样,认定有个女孩会无条件地喜欢他一辈子,她会永远笑得灿烂,可爱,默默地跟在他身后,不求回报。
现在他明白,这是不现实的,他记忆里的小女孩也会老,鲜活的生命会褪色,而她对他的感情,也会因为他的不珍惜,而一点点地被抹去。
没有一种感情是无条件的。
如同他对辛恣意的爱意,也随着她永远模棱两可的态度而变得不如初期那般炽热。
深秋的夜色,寒气笼罩在他的眉眼,他身姿挺拔如松,眼眸的光一点点冷下去。
当夜,他开夜车回H市的途中接到电话,得到好兄弟景至琛出车祸的消息,隔日他去医院探望,一帮兄弟围在景至琛的病床前揶揄他该悠着点,以后伤哪里也不能伤腰,腰是男人的命根子,嘿嘿……景至琛躺在病床上一言不发,神情颇苦。
狐朋狗党散去后,越锡廷站在床边,挑了水果篮里的一只苹果,擦了擦后脆脆地啃了一口,耳畔听到景至琛的叹气声。
“怎么?”他挑了挑眉。
“我突然想通了点事情。”景至琛说。
越锡廷大致了解了他出车祸的原因,他有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小女友,却还觊觎小女友的姐姐,试图染指两美,结果被小女友发现,她在大街上和他闹起来,闹得狗血,闹得激烈,结果被一辆飞驰而来的电瓶车撞得人仰马翻。
越锡廷静静地听他说话,末了将干净的果核丢进塑料框,略作思考。
“人只有经过这一出才能明白过来,谁才是真正对你好的。”景至琛伸手按了按太阳穴,灯光下,清隽的眉眼间不复平素的自信跋扈,笑意有些自嘲,“你知道吗?她姐姐追了我四年,我一直犹豫不定,总觉得差了点什么,直到她嫁人了,我真的怕了。”
……
“不是后悔,而是害怕,我怕某一天会搞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终于发现最蠢人的是自己。”景至琛收敛了笑意,冷峻的眼眸和窗外的寒秋一样深而绝望。
*
曾好一三五日在“一株莲”工作,一三五日都碰见越锡廷。他好像很悠闲似的,点一杯咖啡,对着笔记本敲字,从七点坐到九点,待她下了班,他懒懒地起身,和她一起走出咖啡馆,慢慢开车跟在她身后,直到公车站。
她很意外他会在N市待这么长时间,但没有开口问一句,他来咖啡馆消费,他开车跟着她,她都全程无视,当他不存在。
越锡廷也我行我素,继续自己想做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景至琛是《难得爱浓》的男配,穆飒追求他整整四年,至于他怎么会和越锡廷成为好兄弟,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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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51
越锡廷本以为曾好会一直无视自己;他也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却没想到,这一日曾好走出咖啡厅;径直来到他的车前,弯下腰,扣了扣车窗。
他自然是摇下车窗;唇角勾起一个愉悦的笑:“找我有事?”
“别再来这里了。”她摇了摇头;字字认真,“没用的。”
月光下;她清澈明亮的眼眸里半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他收敛了微笑,同样认真的语气:“你记得以前对我说的话吗?你说你想每日都和我在一起,开开心心地过一辈子。”
“我记得。”她说,“但我不是那时候的曾好了,我已经变了,以前喜欢的东西不再喜欢,以前讨厌的东西现在却有了兴趣;人不都是如此,随着时间都在改变?你和我都一样。”
他心微微一沉,她的语气风轻云淡,眼神没有排斥和反感,却将他推得更远;他突然觉得,他宁愿她多讨厌他一点。
“你说的没错,大家都在改变,我也一样。”他说,“我以前骗了你,但现在没有,我来这里只是想看你,没有别的目的。”
她看着他的眼睛,片刻后收回目光,挺直身子,无所谓似的地走了。
他迅速下了车,喊住了她:“你信不信,我这一次是认真的?”
她脚步未停,很显然,他是不是认真的,和她已经没有关系了。
越锡廷的眼眸深邃,直视她的背影,心里的念头逐渐清晰;他是个行动快于意识的男人,在N市的工作早已处理完毕,他依旧逗留在这里,原因是什么,他再后知后觉,在此刻也清楚了答案。
辛恣意在电话里试探地问,你在N市的工作进行的不顺利?怎么三天两头往那里跑?
他随意找了个借口敷衍她,她显然很不高兴,而他也没有和平素一样小心翼翼地去哄她。
依旧是每天来A Lotus,点一杯咖啡,对着笔记本工作,余光却时不时地逗留在营业台后的她身上,除了帮客人点单,她大多数时候安静地站在那里,低头看外文报,或者持一块洁白,柔软的的布擦拭马克杯和陶瓷花瓶。
七点到九点的时光,他感觉很平静,像是多年前那会,和她是一个转身的距离。
*
郑妙子眨了眨眼睛问曾好:“有人在追你?”
“啊?”
“咖啡店小开啊,只要你上班就会出现的那个帅哥。”
郑秒子会知道这个事情不奇怪,她的闺蜜是“一株莲”老板的外甥女,咖啡馆有任何风吹草动都会传到她耳朵里。
曾好敷衍地笑了笑。
“给人家一个机会嘛,或许他就是你的真命天子呢?别总冷着一张脸,会吓跑男人的。”郑妙子好言相劝。
曾好合上杂志,言简意赅:“他不行。”
“那你喜欢怎么样的男人呢?我可以帮你介绍。”
“我没想过谈恋爱。”她认真地说,“你不用为我费心了。”
郑妙子一愣,瞪大了眼睛,缓缓点了点头,走去做自己的事情了;她是聪明人,一看曾好那副“灭绝七情六欲”的模样,就知道再多管闲事会讨人嫌。
说实在,她第一次遇到曾好这样类型的女生,说曾好难相处,也不是,说曾好容易相处,也没有;即使同住一个寝室,面对面地睡在两张床铺上,她也觉得离曾好挺远的,曾好从不提自己的事情,也不会说心里话,对逛街,看电影,买衣服也没兴趣,生活只有读书和打工,对她而言,这样的生活乏味得令人抓狂。
终于有一个晚上,当郑妙子喝得醉醺醺,开门进来,正好曾好熄了灯,黑灯瞎火中,她“啊”的一下,脚绊倒了椅子边的一只热水瓶,摔在地上,大声道:“怎么回事啊,热水瓶搁在这里?!”
曾好下了床,开了灯,扶起她:“这不是你自己的热水瓶吗?”
郑妙子蹙眉:“那你就不能顺便帮我放回原处吗?都是室友,互相帮个忙,举手之劳而已,你都不愿意?”
曾好安静地看着她醉醺醺的脸,直言:“说实在,你能不能别总去喝酒,每次喝得醉醺醺,超过十一点回来,还要卸妆,洗漱,放音乐,打电话,我根本睡不好。”
郑妙子一愣,随即冷笑:“原来你对我有这么多不满,你早说啊,早说我会改的。”
彼此对视,室内一阵静默。
郑妙子受不了这样令人窒息的氛围,索性将话都摊开说了:“曾好,你有意见就对我直说,别用这样的眼神盯着我看!说实在,你到底怎么回事啊,永远不冷不热的,喊你去逛街买东西,看电影K歌你都不去,想和你聊天,你都没兴趣,你到底想不想和我做朋友?还是你第一眼看到我就觉得不爽?如果真讨厌我,我们一起去找辅导员,找公寓管理中心的领导,申请调换宿舍好了。”
“我没有讨厌你,对你也没有意见。”曾好放缓语气,“反之,我很感谢你,因为你,我才有了咖啡馆的工作。”
郑妙子哼了哼,转过身去了卫生间。
等洗漱完毕后,两人上了床,熄灯的时候,郑妙子轻轻叹了叹气,然后耳畔听到曾好的声音:“抱歉。”
“算了,我也有错。”郑妙子说,“我喜欢喝酒,喜欢热闹,总是那么晚回来,一定打扰你的休息。”
“我真的对你没有成见,相反,谢谢你包容我。”曾好说,“我拒绝你不是因为不喜欢你,而是我不喜欢逛街,不喜欢看电影,也不喜欢K歌,我是个挺无趣的人,大多时候喜欢一个人待着。”
黑暗中,郑秒子垂下眼眸,淡淡的“嗯”了一下,问了句:“我一直想问你,你谈过恋爱没有?”
“……谈过。”
“他帅吗?”
“很帅。”
“是个好男人?”
“……是个好男人。”
“那为什么分手?”
“他家里人不同意。”
“父母很势力?”
“……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差异太大了。”
“你还会想他吗?”
“会。”
声音越来越低,隐藏在黑暗深处,像是深谷的溪流。
郑妙子屏气敛息,慢慢侧过头,很是小心翼翼地问了句:“你在哭吗?”
……
这一年的六月,曾好研究生毕业,留在N市的一家医药企业的行政部门实习,她已经二十六岁了。
除了将头发剪短,学会穿深灰色的职业套装,偶尔将头发盘起来,戴黑框眼镜之外,她没有大的改变,依旧不喜欢逛街,不喜欢约会,不喜欢热闹,习惯一个人待在公寓里,安静地看书,听音乐,做手工活。
包括郑妙子在内的很多人都对她提过意见,她笑着接受,但没有改变。
为什么要改变?她自己觉得舒服,自得其乐不就行了?难道这个世界每个人的活法都必须是一模一样的?都应该明媚灿烂,成群结队?她一个人不行吗?
当然准确的说,她不是一个人。
这两年,越锡廷一直出现在她的生活中,他几乎是在H市和N市之间奔波,只要有时间就会开车过来,出现在她工作的咖啡馆,她读书的学校,寝室楼下,实习单位门口……
世界上真的有这么一对男女,如此诡异:男的不依不饶,和粘皮糖一样甩不开,女的就一直当他是空气,整整无视他两年。
到后来,曾好周围的朋友,同事都觉得她是个很奇怪的女人,有个条件这么好的男人,还爱理不理的,到底在作什么?
越锡廷本人没有意识到失败,或者说他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模式,只要一有时间,他就赶到N市,等于是闲暇的时光都花在路上了。
连和辛恣意的感情也降温到了谷底。
辛恣意找他,问得很直接:“你隔三差五地去N市是找谁?你在那边有女人了?”
越锡廷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辛恣意冷笑:“我们分手吧。”
越锡廷看了看她,淡淡地说:“如果这是你的意愿,我接受。”
辛恣意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心底升腾起委屈和失落:“越锡廷,你是认真的?”
“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才对,你是不是认真的?”越锡廷平静地对视她的眼眸,轻声道,“或者,我再问一句,你从头到尾有没有对我认真过?”
辛恣意愣住,深深吸了口气,调整了情绪:“我的情况你还不了解?我父母一直不承认我们的关系,你要我怎么办呢?他们毕竟是我的亲生父母,难道我为了你忤逆他们,和他们断绝关系?”
“是你父母不承认,还是你不承认,你心里有数。”越锡廷的目光锐利,第一次在台面上揭穿了她,“很多事情我早就清楚,只是不说而已,你当真以为可以骗我一辈子?”
“越锡廷,你怎么能这么……”辛恣意欲言又止。
越锡廷松了松胸口的领带,径直走出去,和她擦身而过。
他又开车去了N市,一路上遇上今年冬季的第一场小雪,想起以前和曾好在公园里堆雪人的情景,当时她穿着红色的羽绒衣,带着红色的毛毛球帽子,简直就是童话书里的小红帽,脸和手分明已经冻得不成样子,还费力抓起一团又一团的雪。
最后是他拉起她,将她一双冻僵的手放进自己的大衣口袋。
……
曾好和同事调了班,打算提前回H市陪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