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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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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探访,以及部分大法官勾心斗角的事实。尽管如此,对广大中国读者而言,《九人》仍然是本可读性与资料性很强的著作。

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及其运作,中国读者并不陌生。早在1982年,广西人民出版社就曾引进过著名的《最高法院的兄弟们》》,并将其更名为《美国最高法院内幕》。1990 年,商务印书馆还曾出版过亨利·J。亚伯拉罕的《法官与总统:一部任命最高法院法官的政治史》。进人21世纪,随着中美文化交流增多,大量关于美国最高法院的著作被引进至中国,如罗伯特·麦克洛斯基的《美国最高法院》、伯纳德·斯瓦茨的《美国最高法院史》、莫顿·J。霍威茨的《沃伦法院对正义的追求》、小卢卡斯· A。鲍威的《沃伦法院与美国政治》、亚历山大· M。比克尔的《最小危险部门:政治法庭上的最高法院》,等等。2009年,北京大学出版社还专门引进出版了《牛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指南》。胡果·布莱克、约翰·马歇尔·哈伦二世、本杰明·卡多佐、桑德拉·奧康纳等大法官的传记,近些年也陆续在国内出版。
当然,除了《美国最高法院内幕》,上述图书多是学术书或工具书,读者也主要是实务人士或法学研究者。然而,在我国,许多非法律专业的读者,同样有了解美国司法及其运作的需求,由于缺乏这类通俗读物,国人对美国法律与政治文化的认识,多来自美国的电视剧,如早期的《法律与秩序》(Law & Order)、《白宫群英》(West Wing )、《律师本色》(Practice),以及近几年的《金牌律师》(Justice)《律政狂鲨》(Shark)和《波士顿法律》 (Boston legal)。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几年,向国内普通读者推介美国最高法院、乃至美国宪政文化方面贡献最大的学者,并非来自法律界。在国内则是政治史学者任东来先生和他的学术团队,他们合著的《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与《在宪政舞台上:美国最高法院的历史轨迹》,无疑是国内美国最高法院研究领域最优秀的原创读物。旅居海外的林达夫妇、薛涌先生,在引领国内普通读者认识美国的政治、社会、法律文化方面,也起到了难以忽视,也绝对不容替代的作用。从《历史深处的忧虑》、《总统是靠不住的》、《直话直说的政治》、《右翼帝国的形成》到《如彗星划过星空》, 11年来,是他们的著作影响了笔者这一代人的“美国观”。
尽管现在已经进人FaceBook、MySpace与Twitter的时代,但许多中国人眼中的美国,仍是威廉·曼彻斯特的《光荣与梦想》中的美国。那个民主、自由、开放、宽容的美国,其实是民主党的美国,或者说是好莱坞式的美国。然而,如果把视野放得更加开阔,我们将发现另一个保守主义的美国,那里的人们反对堕胎、移民、同性恋、政教分立,禁止在学校讲授进化论,支持死刑、个人持枪、种族隔离,对宗教事务有着近乎狂热的虔诚,根本不读什么《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或《洛杉矶时报》。长期以来,主导美国政治的,正是这个保守主义的美国。也正是这些人,在过去的10次总统选举中,7次把共和党人送进了白宫,并牢牢控制了国会两院。尽管奥巴马在2008年赢得了大选,但在选举之前的民意调查中,仍有41 %的美国人认为自己是保守派,只有19%的人认为自己是自由派,而认为奧巴马是自由派的选民,则有60%之多。人们之所以投票选奧巴马当总统,可能是因为布什太糟糕、麦凯恩太老、经济环境太差,而奥巴马能够给人以希望,然而,一旦奥巴马迫不及待地推行自由派政策,右派选民很快就会对他群起而攻之。
正是基于这种文化认知上的差异,人们才很难理解,为什么中国人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的话题——堕胎、持枪、宗教、种族、同性恋、中央与地方权力——在美国却是自由派与保守派斗争的焦点,而联邦最高法院,则成为左右两派势力终极对决的战场。其实,这恰恰是法治发展不同阶段的产物。在美国,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严密的防护体系,所有争议最终都可以通过联邦与州的两级司法渠道解决。自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以来,联邦最高法院的功能一直相对固定,大法官们的工作就是解释宪法,审查法律,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界定。而在中国,司法工作的重心仍是打造一个“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司法的地方化、行政化、大众化等问题,始终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可以说,我们目前仍处于法治的初级阶段。
的确,与美国相比,堕胎、同性恋从来不是中国法院的主要议题。可是,在初审法院层面,我们仍在探究什么样的举证方式对当事人最公平?什么样的案件不适宜进人法院审理?民事侵权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能否适用于刑事案件?在上诉法院乃至最高法院层面,我们关注的问题仍然是:上诉法院是否具备事实审的优势?宪法究竟能否在司法中适用?最高法院应当侧重于个案审理,还是政策拟定?伴随近些年的司法改革,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核准权,调整了民商事诉讼标的管辖权,改革了民事再审制度,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大量案件潮水般涌人最高人民法院,与之对应的,则是刑事审判、审判监督、立案部门的机构扩充,法官数量大幅增加,可以说,我们已经拥有了世界上法官数量最多、案件量也最多的最高法院。
通过司法改革,我们确实解决了许多问题,但新的问题仍在不断出现,到底该如何对我们的最高法院进行职能定位,是使之成为一个全知全能、不断吞吐案件的“庞然大物”,还是让它仅负责监督指导与政策制定,仍是一个有待继续深入探索与研究的话题。是的,这些问题已经脱离了这本书讨论的范畴,回到了“中国问题”本身,但这种由此及彼、反求诸己的理性反思,正是中国的学者、法官,乃至法律人的责任。”制无美恶,期于适时,变无迟速,要在当可。”中国的司法改革,仍任重而道远。
阅读本书,人们或许可以发现,联邦最高法院已经深深嵌入了美国的政治文化之中。作为美国政治架构的组成部分,最高法院根本无法超脱于政治而存在。总统对大法官候选人的挑选,完全是基于政治利益上的考量,甚至更愿将具有政治号召力的政治家送上大法官席位。大法官的挑选、提名、确认,从来就是一个政治过程。围绕大法官人选的确认大战,也一直是两党政治斗争的延续,这也导致大法官的判决意见必然受到意识形态、政见分歧乃至党派偏见的影响。在2000年的布什诉戈尔案中,这一点体现得尤为明显。也难怪理查德·波斯纳法官在他2008年出版的新著《法官如何思考》中,用一章篇幅讨论了为什么联邦“最高法院是一个政治性法院”,尽管他并不认为司法的政治性就等于党派政治或意识形态。
不过,对上述问题,我们不妨从两个方面来观察。首先,我们不能用美国司法的政治化,来对其他国家司法的政治化进行片面解读,甚至认为法治国家“不过如此”,真若如此,就完全背离了译者翻译本书的初衷。美国最高法院之所以具有浓重的政治色彩,与它在宪政架构中的地位,及其自身功能息息相关,它处理的案件,多数涉及宪法问题,联邦最高法院可以通过解释、适用宪法,审查乃至推翻国会及各州法律。而宪法问题,从来就是政治领域的核心议题。在这个问题上,司法与政治无法割裂,也不可能割裂。而在中国,法院的政治化,来自执政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最高人民法院固然拥有一定的政策制定功能,却并不具有适用宪法乃至司法审査的权力,最高人民法院处理的主要是复核、再审乃至请示案件,在此过程中,仍然要行使事实审查的职能。考虑到中美两国国情、政体皆有差异,我们很难说哪种“政治化”更科学合理,但将其混为一谈,试图以甲之存在性论证乙之合理性,显然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另一方面,任何法治都不是完美的法治,在司法与政治的关联这一领域,我们必须区分哪些是法治问题,哪些是政治问题,哪些又‘是制度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法治的实质,在于节制公权,保障民权,而不是与政治一分为二。正如一位法学家所说:“评价法治的标准从来不是完美,不是没有阴影和错误,远离卑下和怯懦、消灭权谋和猥琐,而是就整体而言,在特定历史时空中,它是否合乎情理地没有更好的替代。任何法治都不可能是一块玲珑剔透、洁白无瑕的羊脂玉雕,而可能如同龙门石窟的卢舍那佛,尽管水迹、霉斑、风蚀,甚或有残缺,但在它面前,仍令人肃然起敬。”

年少时读威廉·曼彻斯特的《光荣与梦想》,读到罗斯福去世,便觉索然无味,就像星殒五丈原后的《三国演义》,群雄受招安后的《水浒》,虽然打得还是一样热闹,却已没了读下去的兴致。这种感觉在翻译本书时,体现得尤为明显。比如,当我译到奥康纳辞职,伦奎斯特去世时,也几乎失去了热情。
2005年之后,中间派大法官黯然离去,新的保守派大法官陆续登场,而且是罗伯茨、阿利托这样呆板乏味的保守派。后面的故事,已很难令人提起精神。然而,历史的发展就是这样,它随波逐流,从不按我们的喜好而运行。英雄人物不会因为人们爱戴他们,就站在固定位置岿然不动。时光如梭,如今的联邦最高法院已渐显平庸,很难再出现一个像沃伦、布伦南或奥康纳这样的领军人物。然而,哪怕面目可憎,当代史仍然是我们必须体验,也必须亲历的历史。在这个没有英雄的年代里,人们只能寄希望于良好的制度与民主的力量。
记得自己刚刚从事司法工作时,曾有过撰写一部《最高人民法院史》的雄心壮志,这一想法多次窜至心头,自己甚至有过寻访离退休法官,搜集各类口述历史的冲动。可惜的是,碍于种种主客观原因,这注定将成为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几年后,偶然得到翻译这本彼国最高法院历史著作的机会,也算了结一小半心愿。
对我而言,译《九人:美国最高法院风云》这本书,相当于系统学习了一次美国司法制度与政治文化,也使我更加坚信:精读原著,对研习任何一门学问都大有裨益,哪怕对象是一本非学术著作。不过,在未来日子里,我更希望能够译一些关于美国上诉法院或初审法院的作品,又或相关法官的传记或著作,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就是翻译勒尼德·汉德法官的《自由的精神》。汉德法官被称为“美国最伟大的法官之一”,却没有过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经历。其实,美国最高法院的历史,更多是给我们一个管窥美国政治文化或宪政问题的窗口,更实用、更经验,更具借鉴价值的法律问题,反而蕴藏在初审法院与上诉法院的司法过程中,我期待着翻译这类作品的机会。也希望在未来的审判或研究工作中,吸取更多的真知与感悟。
感谢上海三联书店王笑红女士的热情邀约与悉心编辑,没有她的孜孜努力,这本书不可能那么快问世。笑红是法律出版界少有的理想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译者,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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