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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畎汗蟮腃·Gilson,也不过就是三千美金一套,五万欧元,你以为那是玛丽莲·梦露穿过的内衣么?”
“如果安西的公司足够重视这个设计,他们就一定会派人来跟我谈,而不是盲目的拒绝。”
听沈睿这句话,慕容扬明白了,沈睿也不是狂傲的没边的那种,他不过是借此考验对方的耐心而已。可是,慕容扬还是没能彻底明白:“你要清楚,安西的公司只是一家模特经纪公司,而不是时装公司,他们对于模特的重视远胜于对设计的重视。”
沈睿很赞同的点了点头,然后说:“那就要看他们公司的上层是想永远做一个模特经纪公司,还是有打算让公司立体多元发展咯!”
慕容扬终于明白了沈睿的目的,他的野心,远远不止一个首席设计师那么简单……
正文 第四十一章【莫名其妙的吻】
沈睿最后的一句话,让慕容扬明白了沈睿的野心究竟有多大,他并不是仅仅想要做一个最成功的设计师,而是打算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
或者,用王国来形容,为时尚早,可是很明显,沈睿绝不是一个甘心左拥右抱将那些顶级模特抱在怀里,然后盛装出席各种时尚盛典的家伙,他想要做的,大概是时尚盛典的筹办者甚至于创造者吧?
即便是慕容扬依旧觉得沈睿的梦想过于庞大而遥不可及,可是也不得不为沈睿的野心感到了震撼。
“我想我是明白你的意思了……好吧,我收回我之前对你的评价。”
沈睿笑了,身体后仰:“不再觉得我是一个无耻的男人了?”
慕容扬很认真的摇摇头:“依旧是无耻的男人,不过,是一个野心勃勃的无耻的男人!”这话说完,就连慕容扬自己都笑了。
沈睿耸了耸肩膀,很无所谓的表情:“好像这个称呼还不错,我喜欢,而且野心勃勃,这个词很有意思。”
果然,那个台湾的歌手再一次耐不住寂寞,重新回到了台上。依旧是一副海边的渔民的那种懒散形象,也依旧漫不经心的夹着一支烟卷,小声的跟乐队交流了一番,开始唱起了他另一首成名作——《恨情歌》。
小房间里又安静了下来,除了他的歌手,不再有任何的声音,只是偶尔,会有会意的笑声和掌声,不得不承认,他在现场的表演远比他在录音室里录出来的那些声音要动听的多。至少,现场的表演里,他加入了太多即兴的表演,这些表演,有些精彩绝伦,有些则不见得有多好,但是有些,却显得很幽默……
接下来,他又唱了一首《发条兔子》,这首歌本身就是一首很俏皮的歌儿,无论是旋律或者歌词,本身就显得很俏皮了,现场的表演远比录音室里更有趣,引起了在场的客人一阵阵的笑声。
唱完了这首歌,这个歌手在上边做出了一个很出人意料的事情,他对着沈睿的方向摆了摆手,就像是跟一个老朋友打招呼似的:“老沈,听说你学我的歌学得很像的,上来玩玩吧?”
有熟悉沈睿的客人已经开始起哄了,慕容扬则很好奇的看着沈睿:“你跟他也很熟?”
沈睿摇了摇头:“不认识……”然后就看到酒吧老板坐在人群里冲他做了个鬼脸。沈睿无奈的站了起来,小声嘀咕了一句:“四十多岁的人了,还扮天真……”慕容扬这个时候也看到了做鬼脸的酒吧老板,很自然的知道了他的身份。
上了台之后,那人把话筒和位置交给沈睿,自己则叼着烟卷下去了,沈睿跟乐队小声商量之后,音乐声响了起来,是那人的《风筝》。
“因为我知道你是个,容易担心的小孩子,所以我在飞翔的时候,却也不敢飞的太远……”
声音刚刚传出来,那个歌手就像个小孩子一般使劲儿拍起手来。不得不说,沈睿刻意的去学他的唱法,无论是从声音还是腔调上,都至少有九成以上的相似。如果不认真的听到,还真的可能以为就是本人在台上唱呢。
不过,毕竟沈睿的年纪要比那个歌手小了太多,而那个歌手的声音又是以沙哑著称的,所以仔细去听的话,还是能听出些许的区别的。
即便如此,却也已经让人很惊讶了,特别是沈睿在一些小细节上的处理,实在是惟妙惟肖,就连那个歌手的台南国语,也学得像模像样的。
唱完之后,沈睿笑着下来了,冲着酒吧老板竖起了中指,然后回到慕容扬身边。
有人在起哄:“再来一个吧?老沈,你以后来这儿驻场算了,画个妆,你直接可以以假乱真了!”
那个歌手也站了起来,冲着沈睿不断的竖大拇指。
沈睿没理会,只是从慕容扬手里拿回自己的酒杯,咕咚咕咚的喝着啤酒。
又有人起哄:“行了,你们别闹了,没看到老沈今天带来的美女比前些天那个更漂亮?人家忙着讨好美女,哪儿有工夫应付你们!”小屋子里响起了一片善意的调笑之声。
慕容扬羞红了脸,小声的问沈睿:“他们是说我比安西漂亮么?”
可是沈睿却显得异常的老实:“你们俩各有千秋……如果现在是安西在我身边,他们也会说安西比你漂亮的。”
慕容扬恨恨的踩了沈睿一脚,然后得意洋洋的冲着那些友好的酒客们点头示意。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因为有些冷场,那个歌手又上去唱了两首英文歌,这次就显得更加的奔放,彻底放弃了自己的公众人物形象,尤其随意的玩起了音乐,酒吧里的气氛反倒是掀起了一个小小的高潮。
这种时候就没有开始那么讲究了,台上的乐手们在玩儿,台下的酒客自然心领神会,有些甚至趁着如此融洽的气氛,开始跳起了舞。
沈睿也从慕容扬手里颇有些霸道的夺过了她的酒杯,放在旁边的一个扶手之上,半强迫的将慕容扬搂进了怀里,嘴里则轻声的说了一句:“美丽的小姐,我能有那个荣幸请你跳一支舞么?”
这个时候,慕容扬也不可能说出任何拒绝的话了,何况沈睿都已经把她揽入了怀里,嘴里说的虽然是疑问句式,可是却已经用行动表示了不可拒绝。
慕容扬这时才发现,沈睿的舞步轻柔而优美,虽然自己其实并不熟悉在这种随性的JAZZ乐之下跳舞,但是由于沈睿带的很好,她还是很快就轻松的掌握了这种舞步。
音乐越来越放肆了,乐手们似乎也沉浸在纯粹的音乐之中,奔放的开始隐隐有了一些挑逗的感觉。或者,这种起源于黑人音乐的JAZZ音乐,本来就具有极强的挑情意味吧。
正当慕容扬也开始逐渐陶醉在音乐和舞蹈之中的时候,她惊讶的发现,自己的嘴唇居然被沈睿温柔的堵住了……
正文 第四十二章【“你要对人家负责哦”】
慕容扬的脑子有点儿懵,非常特别以及极其的懵,别看她平时大大咧咧的,还时不时的会做出竖中指这种动作,但是实际上慕容扬还是一个在这个方面相当单纯的女孩儿。
在此之前,慕容扬只交过一个男朋友,那是一个所谓跟她门当户对的男孩儿,是某个副省长家里的小公子,而这段恋爱进行了不到一个星期,就被慕容扬异常火爆的宣告了结束。之所以说异常火爆,是因为慕容扬一脚把那个省长公子给踹到游泳池里去了。可怜的省长公子,一直到在水里冻得整张脸都紫了才爬上来,而且还不明白为什么会遭此人祸。
实际上呢,省长公子也不过就是凑的离慕容扬近了点儿,或许他的原意也是想趁着阳光很美好,大家坐在游泳池边上看似很浪漫的情况下,跟慕容扬拉近点儿距离。可是他万万没想到,慕容扬当时正闭着眼睛享受冬日的阳光,至于身边是不是有个公子什么的,她根本就无所谓。
要说这个公子也真是倒霉催的,那天他原本是想要约慕容扬出去转转的,甚至于他都琢磨了许多配合当时的纯情小白花慕容扬的活动,比如去襄阳路看看小玩意儿,比如去城隍庙弄点儿小吃之类的,而这些,以往都可是这位大公子所不屑于做的事情。可是慕容扬毫不犹豫的拒绝了,说不想出门,让省长公子干脆去她家得了。慕容扬没说原因,其实是因为她对出门闲逛没什么兴趣,另外她也真想在家晒晒太阳觉得挺过瘾的。
可是她这么一让省长公子到她家来,可就让人家误会了。那位省长公子可谓是见多识广,十五岁那年就把自己的第一次交给了同班的一个小姑娘,当时那姑娘脸上还长着四十多颗美人痣,后来省长公子每次回想起来都会觉得那是一段不堪回首年少无知荷尔蒙大量冲动以至于失去理智的青葱岁月。这位见多识广的省长公子一听慕容扬让他去家里,原本就美滋滋的以为慕容扬有那么点儿奇怪的暗示,而且等他到了之后发现家里除了一个老妈子,就没别的人了,就更加以为这是慕容扬在暗示他什么。他还很自鸣得意的觉得自己挺有魅力的,心说早知道慕容扬其实不是纯情小百花,那就早该直奔主题了。
让省长公子万万没想到的是,他第一步行动还没完全展开呢,就被慕容扬毫不留情的一脚踹进了游泳池,然后还大喊大叫说是这位公子欲图不轨,从此一点儿机会都不再给他了。为此搞得慕容扬的父亲和那位副省长也心生罅隙,副省长有几次都想找个机会对付对付慕家,却没想到慕家能走到今儿这种地步,上下的关系网远不是他一个副省长能搞定的。功败垂成之余,也被调到了大西北的某个省里去了。
也正是因为慕容扬的确还真的就是纯洁的像个小白花似的,被沈睿猝不及防的就给夺走了初吻,她还傻愣愣的站在那儿,一点儿反应都没有呢。
不过这儿毕竟是公众场合,沈睿也不敢太放肆,仅仅也就是把嘴唇跟慕容扬的嘴唇贴在了一起,并没有吐出舌头。而且还很快就放开了,搞得等慕容扬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即便是立刻发火,似乎出洋相的只能是自己,于是也只能死命的掐了沈睿一把,然后冷冷的说自己累了。
“我累了,要回去了。”
看到慕容扬的样子,沈睿也是有点儿吃惊。他虽然不至于像那位省长公子那么“见多识广”,可是也万万没有想到慕容扬被他夺走的会是初吻。从慕容扬时而奔放时而粗犷的表现来看,沈睿觉得她无论如何也该是个不把恋爱当回事的女孩儿了。
这个时候人那么多,沈睿也不好说些什么,只能先拉住了慕容扬的手,然后向酒吧老板那边打了个招呼,就牵着慕容扬出门了。
出去之后,沈睿才发现,慕容扬的脸已经涨的通红了。
其实慕容扬现在心里也非常矛盾,任何一个初吻被夺走的女孩子恐怕都会有点儿这种矛盾的感觉。如果排除掉沈睿之前给慕容扬造成的那些被她称为无耻的因素——也就是慕容扬觉得沈睿太滥交——沈睿在慕容扬的心目中的印象其实还是很好的。这从那天晚上沈睿送慕容扬回去之后她心里涌现出来的一点点的小失落就能看出。
由于现在这个误会基本上算是解开了,之前对沈睿的那些好感就重新的回到了慕容扬的心里。可是好感归好感,在这些方面一点儿经验都没有的慕容扬,初吻莫名其妙的就消失了,心里总归还是有些怨念的。
不得不说,经验在很多时候能够起到很致命的作用,这就直接导致了慕容扬真的是有点儿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到了停车场之后,沈睿才松开了慕容扬的手,拉开了车门,示意慕容扬上车。
慕容扬一脚都跨上了车,才想起来不管如何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