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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赏银还是一如既往的大手笔,同当初找他一样,都是十万。秦霜暗想,泥菩萨一死,雄霸那后半生的批命无人揭晓,那么在他的心里,风云永远都是助力,他也将一直都对他们看重了。
再看了一眼步惊云的画像,心里一酸:那杀千刀的闷油瓶,现在在干什么呢?
自己正打算回去找他私奔呢,他竟然选在这个时候离家出走了……想想那时候,自己掉了下去,他却还在昏迷,醒来听聂风一说,八成以为自己真死了。那样沉默而坚定的人,一定伤心透了吧?连天下会都不回,直接就在无双城失踪了。
但他能去哪里呢?从小父母双亡,寄住的霍家庄也已经一把火烧了,老实说,他的记忆里没什么美好的地方。
除了和自己在一起。
可他连天下会都舍弃了。
等等,脑海中陡然有一道灵光闪过:“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这句诗是在潜入无双城前自己教给他的,还因此想好了事成之后的去处——同样位于蜀地的锦官城。
和自己在一起的话……如果不回过去,那就是去未来!
秦霜身上还有些碎银,当下就在小镇上买了干粮和一匹快马。换上普通百姓的衣裳,又花了些心思给自己易容,为了拉开和原来相貌的差距,还想办法烫了满头的卷发。打点好这一切,就向着锦官城飞驰而去。
要说这锦官城,是蜀地数一数二的繁华大城,人来人往的,找一个特定的人有如大海捞针,何况还不能声张。
秦霜奔走了几天都是徒劳无功,便决定换个方法,在偏僻的地方租了间小院住着,每天四处出去打转,写接头暗号。
为了让步惊云早点看到,秦霜去的最多的地方是饭馆。
在这个世界,饭馆的白墙上是可以涂鸦的,碰上出手阔绰或者气度不凡的客人,小二还会主动来请留下墨宝,所以每一家的墙上都写满了“我是要成为XXX的男人”、“我要把你们一个不留地驱逐出去”之类的留言,气势逼人。
秦霜琢磨了下,天下会也在找人,所以他绝对不能写“步惊云我没死,快来找我,幺幺哒”……
提着毛笔,最后还是把那句诗写上了。可以确定,这句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诗,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也只有他们两个人明白它的意义,只要步惊云看到了,就一定会晓得自己还没死。
然后……就等着步惊云来找自己了。
他寻人的能力比起自己来要好得多,说不定哪天回到小院,就发现他已经上门坐着了。
这天秦霜也正坐在一家饭馆里练字,听到有人进了门,大声地一拍桌子:“把好酒好菜都给大爷拿上来!”
他抬眼,见是两个虎背熊腰、带着兵器的汉子,显然都是江湖中人。
小二忙迎上去招待:“哟,两位客官,请坐请坐!”他想把一人手中的礼盒接来放下,谁知刚碰到就被那人踹了个跟头:“吃了豹子胆了?这可是要送给天下会的礼!是你这脏手能碰的?”
另一人道:“你也踹口气吧,金子雕的东西,还包得这么严实,怎么着都坏不了。”
那小二爬起来,一边疼得龇牙咧嘴一边赔笑,被他挥挥手打发了。
踹人的那人道:“老哥你可别这么说,咱还得千里迢迢地送去呢,一会都放松不得啊。雄霸嫁女儿这么大的事,这时候不去长脸,什么时候去?现在天下会在江湖上是什么地位?那可是呼风唤雨!咱只要能去搭上线,往后的日子可就光彩了!”
另一人沉吟道:“若说一家独大,无双城一倒,天下会确实就再无对头了,但要说实力……”他笑了笑,“三个堂主,死了一个秦霜,跑了一个步惊云,现在还得分出人手去抓人,不比以前了啊!”
踹人的那人摇头道:“就算只剩一个聂风,也够瞧的了,他那风神腿青出于蓝,谁不晓得?”
另一人道:“我看啊,就是因为这样,雄霸才急着把女儿嫁给他的。”看了眼摸不着头脑的同伴,接着道,“一遇风云便化龙,现在打下了江山,也还得靠人替他守下去啊!雄霸他膝下无子,把女儿嫁给谁就等于让谁接任做帮主,那聂风还会像步惊云一样一走了之?谁舍得这么大的嫁妆!”
秦霜在心里不屑:“小人之心!我的风师弟才不会这么势利!”
他无意间听到聂风和孔慈要成亲的好消息,又是惊讶又是欢喜,想象里都是粉红泡泡,回过神,却见那受伤的小二正不住地往自己这瞟,一脸惊恐。
顺着他的目光去看,就对上了那两个汉子的脸。
踹人的那人正怒目圆睁,瞪着自己:“你小子听够了没有?”
这世界以武为尊,江湖中人就是大爷,连带着也有些很霸道的惯例,比如他们在公众场合交谈,是不会放低嗓门的,周遭的百姓若是怕不小心听到什么惹了麻烦,就得自己乖乖地退散,不走的就要挨打。
秦霜这才发现,就在方才脑补聂风和孔慈的时候,这饭馆里的人已经走得干干净净了,剩下个自己格外醒目。
另一人的目光落在他的腰间:“哟,原来是个会使剑的。”
秦霜腰间所配的正是火麟剑,一直用布包着,不漏形迹。
踹人的那人也看了眼,冷笑道:“连个鞘都没有也配叫剑?还包着布,拿生锈的铁皮冒充的吧?”
突然一跃而起,朝着秦霜扑来:“正好大爷手痒,让你开开眼!”
他本是想夺了秦霜的武器再来嘲笑一番,谁知手上却探了个空。与此同时,一样东西点上了喉间,正是那把不起眼的剑。
只是一招……
那剑的主人左手持剑,气定神闲。
顿时吓得一动都不敢动,眼睁睁地看着一滴冷汗从鼻尖上流下来。身后的那人也是愣住了,一时间都没了反应。
秦霜手腕一转,把剑收了回来。
他本想立刻就走,不惹事端,可对方非要动手,那就只能速战速决了。点头哈腰的事他会做,那是因为他遇到的多是真正的强者,但没必要迁就眼前这两个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就是以前武功低谷的自己,对付他们都是绰绰有余。而现在更是不同。
自从下了乐山之后,他就不断地回忆起自己杀死独孤一方的那一招。他有意识地观察自己的身体,结果发现冥冥之中真的有一股力量在引导着左手,使出快速而精妙的剑法。他一边尝试一边练习,已经熟悉了几招,所以才会把火麟剑随身带着。
那些剑招与自己这个灵魂无关,而是早就储存在这个身体里,属于原版秦霜的。记得文丑丑曾说过,他的父母秦宁夫妇就是有名的“鸳鸯剑”。
只是有一点不是很明白,据说雄霸救回自己的时候自己衣衫褴褛,原本是个乞儿。可是未失忆前的秦霜明明是有功夫的,怎么还会过得那么可怜巴巴呢?
看到秦霜将剑插回腰间,那二人齐齐松了口气。没动手的那人已经看出了差距,冲秦霜一抱拳:“是我这弟弟鲁莽了,多谢你……呃不,阁下高抬贵手。阁下有这样的剑法,在江湖上一定有盛名,敢问怎么称呼?”
一边说着,一边仔细打量。眼前这个青年只穿着粗布衣裳,脸也很陌生,看起来平平无奇。听到自己问他还有些犹豫,扯了扯卷发答道:“呃,我叫李寻欢。”
从未听说过的名字……他迟疑着一点头,说了声“告辞”,忙拉了同伴,抱着礼盒匆匆地往外走。
这时却突然听到背后一声“等等”。
二人一下站住,脸上的神情都有些僵。按照江湖规矩,要是打赢的人不肯轻易放人,留只手留只脚都是可能的。
那人忙伸手入怀,掏出一锭二两的银子摆到桌上道:“是是,我兄弟二人叨扰了阁下,阁下这一顿,理应由我们出的……”
“不,你误会了,”秦霜嘴上说着,手已经接了过来,“我只是要打听一下,天下会的喜事什么时候办?”
等那二人都走远了,转将银子递给了抱着桌腿发抖的小二:“喏,拿去吧。”
那小二都吓呆了:“给……给我?”
秦霜笑笑:“嗯,我今天很高兴。”
月黑风高夜。
一个影子幽灵一般地潜进了秦霜所住的小院。他的动作很敏捷,却在靠近床的时候呼吸变得微微急促。
然而掀开了帷帐,里面却是空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今夜还没人睡过。
那人目光一扫,从枕头下取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故人成双,前往一观,若你到此,等我折返。”将纸条紧紧地攥在手里,他缓缓地抬起了头,黑色的斗篷下露出高挺的鼻梁和一绺靛蓝色的卷发。
秦霜回了天下会。步惊云的眉头一皱,双目幽暗,有如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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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
通往天下会大门的山路上,各色江湖人士络绎不绝。
秦霜蹲在旁边的草丛里望天。
正是黄昏,赶到的时间刚好,脸上的易容手艺也到家,都没有人认出他来,可是万事俱备,却偏偏忘了一样最重要也是最简单的事——他既没喜帖,又没礼物,怎么可能进得去啊?身上所剩的那点钱用来生活花销还可以,要给天下会送礼的话就只能送空盒子了。秦霜挠挠自己的卷发,总不至于……要去打劫吧?
正想着,突然听到一个脆生生的女子声在近处响起:“啊,前面就是天下会了吧!哇,好壮观!阿爹啊,我现在真有一种闯荡江湖、人浮于事的感觉!”
一个年长的男声无奈应道:“你讲什么啊……”
循声望去,见是一个五官端正的中年男子带着一个小姑娘。那小姑娘约十六七岁,扎着两条油亮的麻花辫,皮肤黝黑,嘴唇丰满,有一种乡野女子的淳朴和野性,现在正蹦蹦跳跳地走在前头,左顾右盼着,时不时地回头冲着男子说话。
那中年男子宠溺地笑笑,正要回答,陡然停下了脚步,左手按住了自己的右臂。
“阿爹!你怎么了?又发作了幺?”那小姑娘忙回到男子身边。那男子摇摇头不言语,左手却始终攥着右臂。
这山路本来就不宽敞,加上今人上山的人特别多,他们二人一站住,后面被堵住的人立刻就不耐烦了:“喂,到底走不走啊!别挡着大爷的道啊!”
那男子拉着小姑娘往边上秦霜所在的草丛里挪。走得近了,秦霜看到他额角青筋都冒出来了,显然正在忍受着巨大的痛苦。
那小姑娘将他的袖子捋高了,只见右臂红得吓人,担忧道:“阿爹,瞧你的手臂,都红了……”
那男子咬牙道:“这手臂……病一发作就痛入心肺,人家都说我于岳能医百病,唉,可是医者不能自医啊……”
秦霜心里一动,原来这中年男子就是麒麟臂于岳!
这是在电影中叫得上名字的一个角色,或者说是对步惊云而言至关重要的NPC。当他自断手臂从雄霸的追杀中逃脱后,就是这个人救的他,还慷慨地把自己的麒麟臂接给了他,所以后来步惊云才能满血复活去打雄霸。至于麒麟臂,电影中说的不多,只知道力量强大,而且有认主的灵性,教于岳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