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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既有汉人也有非汉人,其居住地与当地的农民和半游牧的牧民相邻。通婚在某种程度上是存在的,就这些民族的特征而言,远未达到相互间的一致,有些人以视自己为唐朝的子民为要,另一些人则强烈地信守着他们的部落传统。
由此看来,即便是唐王朝权力的巅峰时期,企图为它的北部边界设想出一条现代意义上的截然划分的国境线,明确地为主权地区作出界定并将不同的民族区分开来,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相反,那是一条宽阔的过渡地带,在这个地带内,所谓同一性、忠诚和权力都在不断地改变着与冲击着新的平衡。
880—907年间唐帝国的崩溃和各个新的独立国家的出现,无论在唐朝疆域以内还是以外,都带来了势不可当的政治变革,而留下的却是前所未有的中国北方混乱的多种族边缘地带。中国的中央权力不复存在,但其地方上的军事领导权却完好无损,甚至由于来自中央的束缚力已经解除而更具有扩张性。与过去的主要区别在于,边缘地带成了新的军事和政治力量崛起从而影响中国北方其他地区的地区。以山西为基地的沙陀突厥人的国家和鄂尔多斯边疆地区的党项人政权,就是作为唐代边疆军事编制的一部分而发展起来的。沙陀人复辟唐朝的尝试,其主要的根据就是唐朝的权力正是由一个边疆军事长官的权力孕育而来的。
这也是一个古老趋势的延续:自从拓跋魏兴起以来,一个接一个的中央集权政权,都是以北部边疆的失控地区为根据地,由那些边疆军事大员们所创建的——拓跋氏本身就是在大同地区发展起来的;其后继者西魏和北周的统治者原是河西走廊地区的军事指挥官;隋王室也来自同一个集团;至于唐王室,与北周和隋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其最初的权力基础是在太原。它们起先都是军事政权,它们都能从汉人和非汉人世界中争取到支持。
同一个趋势还在延续,但带有某些重要的区别:辽也兴起于北方边疆地区,可是它在中原取得了一个重要的立足点后,却决定进行反向的重大征服。金是从作为中国式的辽帝国在北方边疆的一个依附民族而兴起的。通常被视为自成一体的蒙古人,在铁木真即位以前很多年内都是金的边疆臣属,就像我们在后面将要看到的那样。女真人和蒙古人的特点在于,10世纪以后边界本身已经移动了:金和蒙古的帝国外界已不同于中国世界的传统边界,也不同于辽、金与宋之间的边界,而是一个“扩大的中国世界”的边界,这条边界是通过契丹人对今蒙古、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地的占领,并以唐代中国的模式为基础在这里立国、确立边疆关系体系后形成的。所有这些民族都不是作为新来者或与中国体系无关的完全的局外人而强盛起来的,他们很久以来就已经是中国体系中的一部分。由于生活在边缘地带,他们可能更熟悉偏远的边疆地区,而对王朝权力和文化的真正中心则不甚了解,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毕竟仍是参与者。
① 关于游牧民与其定居邻人间关系的一项有意义的新分析,见'248'阿纳托尔·M。卡扎诺夫:《游牧民与外部世界》。关于汉代以来中国与其草原邻人关系的一个新解释,见'26'托马斯·J。巴菲尔德:《危险的边界:游牧帝国与中国》。
① 关于这个问题,见'533'阿瑟·N。沃尔德伦:《长城:从历史到神话》。
外族人
这些民族对那些被他们用武力征服的社会来说是些什么样的外来人?他们的共同点是什么?用大倍数的历史透镜来观察,我们可以把征服王朝视为从西周以来就存在于汉人与其北方邻人之间的古老的对抗这样一个更长的阶段。在西周时期,位于渭河盆地的中心地带就曾遭受半游牧民的入侵。①秦汉时期,匈奴联盟是汉人的主要对手。随后是公元3世纪的鲜卑人和其他部落,他们成功地取得了对中国北方各州的统治,并在中原的土地上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在唐王朝失去了它的霸权地位并从10世纪初起最终分裂为若干小国之后,边疆冲突采取了一种新的形式。960年后宋重新统一中国,与此相并行,一种正在稳定发展的联合体国家已由严格意义上属中国边疆地区的北方诸民族建立起来。无论如何,把这些由北人建立的国家视为与定居汉人的稳定的帝国完全不同的游牧帝国是错误的。建立了辽、西夏、金、元这些国家的民族,从任何意义上讲,也不是完全的游牧民族。契丹人和蒙古人的经济在最初时是以畜牧为基础的经济,他们的财富就是许许多多的马、羊和骆驼。但是,中国没有一个“游牧民”邻居是纯粹依靠畜牧的。他们始终从事着某种边地农业并进行大规模的贸易活动,从中得到一些畜牧业本身生产不出来的货物以作为生活的补充。在对中原进行征服以前,契丹人就从事一定的农业活动并已长期定居,他们同时还有一批汉人的工匠和汉人及回鹘商人。
严格说来,女真人完全不是游牧民。甚至那些生活在东北地区深山老林里的“生女真”,也是定居一处的,他们依靠渔猎和某种农业为生。他们不住帐篷,而是住在由一个个木屋组成的村庄中。东北平原上的女真人,在被契丹人吞并以前一直是渤海国的一部分,他们也不是游牧民,尽管他们有成群的马。女真人中这些生活方式上和经济上的差异,可以从“生”女真和“熟”女真这些称呼上反映出来,这些称呼在辽代就已经流行了。党项人在他们独立以前很久也已采用了一种混合经济。因此,把所有这些政权的建立者都一概而论,皆以“游牧入侵者”作为他们的特征,无疑是一种天真的、过于简单化的认识。
历史学家必须注意的另一个简单化倾向是术语的使用。当我们使用契丹、女真、党项(译者注:元代蒙古人称为唐兀)或蒙古这些术语时,应该记住每一个术语所指的不是一个纯粹同种的民族,而是一个综合的实体。契丹、女真或党项这些称呼,实际上是指在契丹人、女真人或党项人领导下的那些联盟。这些名称从语言学上说就是这些联盟内部居于支配地位的集团的名称。这些联盟本身都是多种族和多语言的,就像本卷各章所充分阐明的那样。例如,契丹联盟就包括了奚人和回鹘人这样的与突厥有亲缘关系的部落和种族集团,此外当然还有类似室韦人的蒙古人,类似熟女真的通古斯人,但是在这个联盟内使用的共同语则必须是契丹语。后来这个联盟还扩大到了渤海人和汉族人。女真人同样是这种情况,在他们的联盟中我们发现除了蒙古人以外,还有其他通古斯部落。蒙古人本身也吸收了与汪古人类似的说突厥语的部落,更不必说在蒙古人大规模远征中亚和西亚后处于蒙古人势力范围内的那些中亚人了。中国北部和西部边疆的这些民族,其种族和语言的构成总是变动不定的:所有这些部落要么是自愿加入占支配地位的部落,要么是通过武力和信仰而被置于他们的首领之下。
所有这些民族有一个共同的方针,就是把被征服的或与之结盟的部落中的士兵编入他们自己的军队,通常由他们原先的军事首领指挥。在征服汉人定居人口占数量优势的地区并在这些人口归附之后,所有征服者都遵循同样的一体化方针。在武器的制作和针对筑墙城镇使用攻坚器具方面,汉人的专门技能受到欢迎。其他一些新征召的汉人士兵则作为步兵使用,而骑兵主要是非汉人分队的特权。“契丹”、“女真”和“蒙古”军队一贯由多民族组成,并且包括了大量的汉人士兵。
因此,我们若把宋对抗其敌人的战争视为纯粹的抵抗外族人的民族战争或种族战争,这是颇有疑问的。我们或许可以把以宋为一方,以辽、西夏、金或蒙古为另一方的战争看作中国内战的一种特殊形式,其中的一方是在外族统帅的指挥下作战,它配置了人数上略占多数的非汉人分队。
当然,上述这些推断并不是肯定的结论,更明确的解释还有待于对10—13世纪的战争做更深入的研究,尤其是要从民族方面对辽、金和蒙古军队做出数量上的分析。不过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当金朝的统治者海陵王(1150—1161年在位)动员全国在1159年和1160年与宋交战时,作为主力的女真猛安谋克军队为12万人,而被征来参加这场战争的汉人却不少于15万人,此外还有在华中进行水战的3万人的水军。因此在他们的军队中占多数的不是“女真人”而是汉人。
最后,我们还须记住,汉人与非汉人之间的对抗,不能以传统的中国方式构想为高等文明与野蛮之间的对抗。无论如何,不能设想从10世纪起在中原的土地上建立了国家的那些征服者是突然间冒出来的,也不能设想他们是在政治组织结构和文化成就都微不足道的水平上骤然起家的。
党项人的西夏国是一个特例:他们既不是征服者也不是入侵者,几个世纪以来他们都生活在同一个地区,那里成了他们国家的中心。党项人从人种起源上说很少是征服的结果,更多地是不断地吸收其他部落的成员而结成联盟的结果,联盟中也包括汉人、吐蕃人以及位于鄂尔多斯地区和今甘肃省的较小的种族集团。同样,当他们在11世纪中叶正式独立时,人们不能根据不着边际的假定把他们形容为未开化的野蛮人。
尽管把各式各样的联盟国家都视为完全的中国化国家是一种夸张,但汉人的帝国和他们所谓的番人之间的复杂的相互影响一直持续了好几个世纪,这却是历史事实。汉人影响其相邻民族制度结构的一个标志是,在职官方面有大量词汇从中国借了过去。早在初唐时期,突厥人就采用了一些汉语的官称。契丹人自己的很多职官称呼,也是从汉语借来的,如hsinkun(相温),在汉语就是“将军”;再如hsiangwen(详稳),它产生于几次音译,是由汉语的“相公”派生而来,本是对大臣和阁员的一种称呼。蒙古人甚至在1206年宣布成吉思汗为其最高统治者之前,就在他们的语言中采用了汉语的词汇“王”,他们叫ong;还有“太子”,经由突厥语的taysi,到蒙古语中成了taisi(台吉)。这两个词在《蒙古秘史》中都曾使用。这类借词显示了汉地的制度与术语的声誉和影响,尽管这时是在不同于其中国原型的社会与政治环境中使用它们。
① 见'133'傅海波:《多种族社会中国家作为一种结构成分的作用》。
外臣与太上皇
在这些征服王朝建立以前很久就已经开始的汉人与外族人相互影响的另一个方面,是朝贡臣属关系以及在边界的组织结构中非汉人的国家所充当的角色。在中国的政治术语里,他们被视为外臣,这些外臣只是被羁縻在中国的势力范围内,他们必须带着当地的特产作为贡品献给中国的朝廷。自公元7世纪以来,这种做法多少已成了契丹人的惯例,许多契丹的高官显贵被唐帝国赏赐过爵位和封号。其中一些人被赐姓“李”,这意味着已赐予他们享有唐室家姓的恩荣。这种方式经常采用,借以笼络外族首领更靠近朝廷。封官也在把非汉人首领羁縻在中国的等级制度中起了作用。例如,我们知道649年在东北的松漠地区为契丹人设置了都督府。常常难以确定的是,这种中国外部等级所包含的纯粹名义上的成分大到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