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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沈珂:《先文肃公政书续编》,1870年的奏稿。沈葆桢:《沈文肃公政书》,卷4第64—65页。
② 《船政奏议汇编》,卷13第19、30页;卷14第5—6页。
③ 刘广京:《儒家爱国者和务实派李鸿章》,第38页注103。
① 曾国藩:《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33,第7页。李恩涵:《曾纪泽的外交》,第20—21页。
② 有关到1877年为止的这一出版数字,根据贝奈特:《傅兰雅把西洋科学技术引入十九世纪的中国》,附录Ⅱ和Ⅲ。关于拟译选书的官方政策,参看《广方言馆全案》,第32—33页。
① 贝奈特:《傅兰雅把西洋科学技术引入十九世纪的中国》,第40—42页。
② 《广方言馆全案》,第20—23页。毕乃德:《中国最初的官办洋学堂》,第170—171页。关于涂宗瀛,参看清史编纂委员会编辑的《清史》,第6册第4963页。
① 《广方言馆全案》,第52页。毕乃德:《中国最初的官办洋学堂》,第177页。
②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5第22页。
③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15第32—33页。《海防档·机器局》,卷3第17—19页。
① 曾国藩:《曾文正公全集》,卷30第8—9页。吕实强:《丁日昌与自强运动》,第210—213页。
② 洪煨莲:《黄遵宪诗〈罢美国留学生感赋〉》的译文及注释,《哈佛亚洲研究杂志》,卷18(1955年)第60页,引述了从李慈铭日记发现的有关陈兰彬的描述。
③ 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0第28、30页。
① 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第19—22页。《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86第13—14页。
② 徐润:《徐愚斋自叙年谱》,卷17第19—21、23页。第二批三十个男孩(1873年赴美)中,来自广东的还是二十四名。广东人在第三批(1874年)的三十人中占十七名,在第四批(1875年)的三十人中占十九名。徐润所列的名单说明,很多男孩的父亲受雇于福州、上海和天津的兵工厂和造船厂。参看拉法尔格所著《中国首批百名学生》中所列表格。
① 关于中文课程的最初计划,参看1872年3月1日核准的曾国藩和李鸿章联衔奏折所附的“清单”,见《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85第15页。关于李圭报告的综述,见洪煨莲:《黄遵宪的诗〈罢美国留学生感赋〉》的译文及注释,第62页。
② 关于区谔良的背景,见上引洪煨莲文第61页。
① 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7第1—2页;《奏稿》,卷30第4—5页。
② 《船政奏议汇编》,卷12第9页。
③ 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5第33页;卷16第3、35—36页;《奏稿》,卷82第20—31页。毕乃德:《中国最初的官办洋学堂》,第229—230页。
④ 在被视为适合学生选修的其他科目中,有外交和国际法,参看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8第21页。
① 毕乃德:《中国最初的官办洋学堂》,第233—235页。《船政奏议汇编》,卷18第21页。
第十一章 1900年以前的墓督教传教活动及其影响
十九世纪时,商人们来中国谋求利益。外交官和军人来到中国则谋求特权和让步。外国人中间唯有基督教传教士到中国来不是为了获得利益,而是要给予利益;不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而至少在表面上是为中国人的利益效劳。那末,在十九世纪所有那些来中国冒险的人们当中,为什么传教士反而引起了最大的恐惧和仇恨呢?如果对这个问题有任何一个答案的话,那就是传教士深深地、不可避免地坚信这一主张:只有从根本上改组中国文化,才能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天主教徒和新教徒、自由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全都有这种信念。他们的区别不在最终目标,而在用以达到此目标的策略。他们的共同目标是使中国皈依基督教,而且他们是不达目的不肯罢休的。不论是新教和天主教,绝大多数传教士都不能容忍中国文化,但又不愿意或者不能够对它进行有意义的改造。他们乐此不倦地传布宗教信仰,有把改变世俗事务置于次要地位之势。虽然他们的人生观和宗教观十分保守,但是他们在中国舞台上的影响却与保守南辕而北辙。因为传教士对中国文化的要求特别苛刻,在中国人看来,他们是公然反对祖先崇祀的人。只有人数非常少的传教士,主要是新教徒,能够容忍、甚至 欣赏中国文化的某些方面,认为自己的任务与其说是破坏中国文化,不如说是来“完善”它。然而说来也奇怪,在这方面走得最远的传教士,正是那些极力主张必须对中国生活方式进行大整大改的人。
所以,虽然有些传教士集中力量抨击中国的古老制度,而另一些传教士则比较强调建立新制度,但是按照其使用的性质来说,所有传教士都向传统文化提出了革命的挑战。使许多中国人感到受威胁的正是这个原因,而不是任何其他原因。
感到受威胁的中国人有这么多,但不是全体中国人都这样。而且也不是无限期地感到受这种威胁。随着时间的流逝和西方的入侵问题开始在中国知识分子心目中越来越占有中心位置,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必须从根本上进行改革。对于旧制度的信念变得淡薄了,到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如果不是更早的话),许多人开始热望出现一个新的中国。这些新近具有改革思想的中国人对于仍在力图拯救中国人灵魂的“福音派传教士”依然怀有敌意,不过不如以前那样富有战斗性。但是,他们对于为拯救中国而工作了一个世代以上的“世俗派传教士”则表现了新的志同道合者的态度。甚至在一个短暂的、然而是热情的时期内,他们还变成了这种传教士的门徒。
因此,传教事业的影响极为复杂,如果只用一种观点来理解它,就只能模糊它的真正性质。实际上,传教事业有许多不同的影响,每一种影响都引起了中国人一些不同的反应。而且,这些影响和反应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时因地而异,这部分地反映了中国条件的变化,部分地反映了传教事业本身性质的演变。以下我们首先讨论传教事业性质的演变。
传教事业
起源和早期历史
在近代中国进行的传教事业只是它的世界范围活动的一部分。这种活动由许多渠道形成:宗教的、文化的和民族的。当然,基督教始终主张全人类的得救,因而它具有传布教义的动力。但是,要使这种动力大规模地实现,必须具备某些历史前提。传教活动需要经费资助,需要组织指导。必须克服长途跋涉的技术障碍,正如必须克服妨碍传教工作中民族的和文化的障碍一样。尤其重要的是,许多西方人必须对非基督教世界有足够的关心,使他们愿意积极去参加拯救灵魂的工作。
罗马天主教
这些先决条件得到满足的方式,与现代欧洲文明兴起的历史,与它空前的技术发展和经济增长,与它想要发现和改造这个世界的强烈动机是分不开的。在蒙古人统治时代,早期的努力没有取得结果,此后天主教在华的传教活动在十六世纪八十年代积极地开始了,当时允许意大利的耶稣会士利玛窦(1552—1610年)进入中国。不久,其他天主教教派的传教士都加入利玛窦及其同事的事业,揭开了一个蓬蓬勃勃的工作时代。这个时期与后来在华传教活动的时期有几个主要方面大不相同。首先,虽然国籍和方法的不同造成了传教士之间相当大的不和,但他们都是罗马天主教徒,体现了教皇这个唯一至高无上的宗教权威的扩张。(1727年北京设立了一个小规模的俄国东正教传教士团,但是它的成员好象没有在中国人中间进行过任何福音传道工作)。第二,十七和十八世纪大批传教士(特别是耶稣会士)对中国文明 采取非常宽容的态度,有些人甚至探讨过在基督教和儒教之间进行有成效的调和的可能性。第三,早期的传教活动没有外国军事力量或国际条约的支持,因此,传教能否继续则完全视中国人是否同意而定。
1692年康熙帝曾经正式敕准可以传教;但是继位者雍正皇帝在1724年收回了这道敕令,因为他越来越怀疑外国传教士的政治动机。接着,中国基督徒被勒令放弃信仰;外国传教士除任职于北京钦天监的以外,都被要求离开中国;天主教财产被没收,充作非宗教用途。在后来一百二十年间,基督教被官方定为异端,在中国人看来它与经常威胁皇朝安定的秘密会社很少差别了。
禁止天主教并没有使传教活动令人心痛地陷于停顿。许多外国牧师继续在内地进行活动,迟至十九世纪初还有几所培养本地牧师的学校。然而,前途决不是有希望的。基督教团体愈是遭到象秘密会社那样的待遇,愈是被迫象秘密会社一样活动。内地的牧师们必须秘密地进行工作,住在穷乡僻壤,旅途中必须乔装改扮,还经常有被官府捉拿的危险,进而被驱逐出境,更不幸时就要被关押,甚至被处死。在乾隆在位的长久时期,不时发生全国性的迫害,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1784至1785年。①迫害在嘉庆和道光年间变本加厉起来,因为王朝权威的削弱为秘密会社所造成的混乱的加剧铺平了道路。
欧洲各种事态的发展,使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初期天主教的在华地位进一步受到损害。1773年教皇下令解散支持基督教传教活动最有影响的机构之一耶稣会,该会从利玛窦时代以来已有 四百五十多名耶稣会士在华工作过。葡萄牙和西班牙这两个赞助最力的国家力量的衰落,也殃及传教事业。还有两个因素也对减少支持传教活动起了一定影响,那就是启蒙运动的反教权主义和继法国革命之后发生的二十多年精疲力尽的战争。
欧洲这些事态的发展使得教会在全世界的影响下降。虽然没有精确的统计数字,但是据估计,1705年中国至多有三十万天主教徒。一百年以后,即1800年,总数可能约在二十和二十五万人之间;直到1835年或1840年,总数大体上保持在这个水平上。这种绝对总数略微减少的情形也不能说明全部情况。首先,人们普遍认为中国人口在十八世纪几乎增加了一倍。如果果真如此,这便意味着到1800年基督教徒与总人口的比率减少了一半,而且由于人口继续增加,到1840年时基督教徒在总人数中的百分比就少得更多了。其次,在缺乏本国或国外的坚强领导下,传教士们所施洗的基督教徒的献身精神很可能已经退化。最后,由于传教士接近皇上、官吏和有教养阶级的机会大大受到限制,他们对这些上层居民的影响便相应地减少了。赖德烈在总述鸦片战争前夕罗马天主教声势下落的低潮时说:“如果1835年以后传教士进入中国的人数逐渐减少而不是增加,那末,教会可能在几代人的时期内不复存在,不会留下不可磨灭的痕迹了。”①当然没有发生这种情形。事实上,欧洲重建和平以后,对于天主教传教活动的兴趣又活跃起来。传教事业复兴的标志是一些旧的天主教宗派恢复了活动,而且新的教派也创办起来,其中最著名的是为了促进天主教支持传教活动而于1822年在法国建立的教廷传信部。传教活动的兴趣一步步地抬头,到1840年,欧洲再也没有妨碍天主教在华大力开展活动的重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