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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湖却沉默着,没有回答,他刚刚赶来的时候,就已发现了心鉴的伤口奇异,但如果这个老者是梅花盗,梅花盗会特地赶来表明身份,好让李寻欢的嫌疑彻底洗刷吗?
“梅花盗?”老者缓缓转身,看着那两个和尚,面上露出讽刺的笑意:“真正的梅花盗,早在三十多年前就死了。如今那个,不过是冒充而已,小小伎俩,也值得你们大惊小怪,呵,这个武林,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老者的话一副过来人的口气,居高临下,心烛、心灯几乎同时被他激怒,上前一步:“废话少说,这伤口就是梅花盗的标志,对此你该如何解释!”
“愚蠢,愚蠢……”老者叹了口气,道:“敢问心湖大师,这次搅乱武林的那个冒充的家伙,是不是已奸污多名女子?”
不知这老者为何问出这种问题,心湖愣了一下,随即点点头:“不错。”
“可是老朽,早在多年前,就已是废人一个,”老者淡淡道,“你的师弟们若是不信,可以来查看老朽那处的伤口,看看是不是久远的旧伤。”
这一次包括李寻欢在内,几人的脸色都骤然变了。
“五点梅花的伤口,只要有心,谁都能做出来,老朽一个老废物,不也能冒充梅花盗?”老者摆摆手,转身漫步离开,背影渐渐消失在黑暗中:“以后看事情,不仅要用眼睛,还要用心哦!不然只会被人耍得团团转。”
老者的声音浑厚绵长,即使人已走远,声音却依然十分清晰,仿佛告诫,又仿佛嘲笑。
众人一时陷入了沉默。大家看在眼里,这个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神秘老者,用速度奇的一击杀死了心鉴,没人看清他手上是否有兵器,但是这样独特的手法,和无敌的轻功,在江湖上罕见,再加上他的年龄,此人莫非就是昔年名噪一时的梅花盗?
可是梅花盗已成废人,如何奸污女子?
那么如今冒名顶替梅花盗的,又是何人?
众人沉默之中,李寻欢回首一笑,道:“今日就此别过,他日或当再见,大师请恕我无礼。”
李寻欢不喜欢走路,尤其不喜欢在冰天雪地中走路,但是现在,他不仅非走不可,还必须快快地走。
——他要去追那名奇怪的老者。
踏雪无痕的只有飞鸟而已,轻功再好的人,在雪地上飞跃,每过几丈、十几丈,都会留下些许痕迹。而这名老者,似乎刻意不想掩藏行踪,在使用一段距离的轻功后,竟然在雪地上用脚走起来,留下两串脚印,简直就是在等人去追踪。
李寻欢追着这足迹,到达了少室山半山的一座猎人小屋,平日镇上的人上山打猎,晚上太晚回不来,便住在此,而此时,猎人小屋里灯火通明,显然有人住着。
“夫人,他已无事了。”响起的这个苍老声音,赫然正是刚刚那名老者。
李寻欢思虑片刻,决定进去看一看,但在这时候,另一个声音响起,令他立即被钉在了原地:“厉叔,麻烦你了,既然如此,我也放心了,明日便离开吧。”
这声音,又温柔,又动听,说话的音量有些小,轻轻淡淡的,似乎对什么都不在意一样。
这声音与十年前的那人,或许已有些变化,但无论如何,李寻欢是绝对不会听错的,猎人小屋中,那和老者对话的女子,正是他十年来魂牵梦萦的女人!
进去吗?该进去吗?
李寻欢的心里充满了犹豫和茫然。
她千里迢迢来此,只是为了我的安全,特地派那个老者上少林一探,我难道不应该去对她说两句感谢的话?
李寻欢的脚向前踏了一步,又一步,他走得很慢,仿佛冰天雪地把他的脚也冻僵了似的。
可是就在这时候,屋子里又响起了一个稚嫩的嗓音,明悦欢快:“娘,我还是第一次来中原呢,可不可以明天带我去少林看看,我不想那么快回去嘛!”
“少林岂是随随便便让人参观的地方,”女子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一次,她语气中的温柔之意显而易见,“不过,狗儿若想在山脚的镇子下玩上几天,倒也是可以的。”
“真的吗?谢谢娘,娘最好了!”
猎人小屋里橘黄的烛光和火焰,温暖光明,李寻欢站在屋外,原本因为靠近而热起来的内心,忽然变得和这冰天雪地一样寒冷。
娘?那个孩子……叫她娘?
十年不见,她是不是已经……嫁人?生子?薄云从来没有提过,可是也从未否认,莫非她已经……
如果真是如此,你还要去见她吗?你要以什么身份站在她面前呢?
李寻欢的心里一时充满了苦涩,他默默地转身,悄悄地、轻轻地独自离开了。
*
嵩山脚下。
昨夜的雪,给山脚下的这座小镇裹上了一层银装,李寻欢坐在一个小酒馆里,才是清晨,他却已在喝酒,看桌上空倒的酒瓶,居然已有三四只。
酒馆的老板娘看不下去,忍不住劝道:“这位客人,要不要点上两个下酒菜,垫垫肚子再喝酒,不然伤身啊!”
李寻欢笑了笑,道:“多谢好意。”他摇了摇头,以示不需要,然后又把头转过去,继续盯着那一处的客栈看着,好像这样能看出一朵花儿来。
她今早去了那里投宿,随她一起的,有那个孩子,还有昨夜的老者,和……一个有些眼熟的驼背。
知道她住在这里,李寻欢就再也走不动路了。他期待着,什么时候她走出客栈,自己能远远地看上她一眼,便已心满意足。
“请问……老板在吗?”大清早的,有孩子上酒馆,实在是件稀罕事,老板娘望着这走进来的孩子,粉雕玉琢分外可爱,不由也软了心思,笑道:“小少爷需要点什么?酒的话,孩子可不能喝啊。”
“那可真不好意思,我就是想要一点酒,好不好喝不重要,浓度一定要高,”孩子一身红色的棉袄,粉嘟嘟,笑眯眯地递上银子。
有钱哪有不赚的,老板娘应了一声,随即好奇道:“小少爷的要求,我倒是少听人说,莫非不是拿来喝的?”
“正是,姐姐好聪明,客栈里有人受了伤,我娘正给他处理伤口,需要抹点酒在伤口上,才好得了,”童子作了一个揖,笑道,“劳烦姐姐啦!”
这孩子一口一个姐姐,叫得老板娘心花怒放,立即搬了一坛上好的汾酒过来,忍不住多问一句:“小少爷,你娘还懂医,是个大夫?”
“对啊,我娘行医,最近要在这里住几天,姐姐有朋友哪里不舒服,去找我娘看看便是,看诊不收钱,”这红衣童子嘴甜甜的,对老板娘笑道,“多了,姐姐,再多问一句,这镇上哪里的素菜好吃?少林脚下,应该素菜很不错吧,我好饿。”
孩子软糯的一句“好饿”,可怜兮兮的,弄得老板娘的心都要化了,差点没抱着孩子答应立即给他做素菜。
“镇子北,素鲜斋。”
老板娘还未说话,另一头已有人替她回答。孩子转头,看见一个男人坐在窗边,他的桌上摆满了空酒瓶。
这是个英俊的男人,可是他已不再年轻,他的眼角布满了皱纹,神情消散、疏懒,看起来像是个落拓的浪子。
唯有他的眼睛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但再仔细一看,却又发现似乎没什么异常的特别。
孩子怔了一怔,随即笑了,稚声稚气地开口:“这位伯伯,你是谁?”
方才那个肥硕腰圆的老板娘,他甜蜜蜜地喊做姐姐,到了他这里,竟然成了“伯伯”?
李寻欢苦笑一声。正欲说些什么,孩子却抢先他一步道:“不管你是谁,我都劝你去找我娘看看病。看你面色苍白,双颊的嫣红近乎病态,喝一点酒就要咳嗽,定是肺部有毛病吧?我娘看这个很拿手,就是酒馆斜对面的那家客栈,你过去,同店小二说,找林夫人便好。”
孩子抱着大大的酒瓶,居然一点不吃力,稳步走出酒馆,回头朝李寻欢一笑:“大伯,不用谢我,就当是还你刚刚告诉我消息的情了。”
这孩子竟是如此古灵精怪。李寻欢忍不住笑了一下,问道:“林夫人?莫非你娘的夫家姓林?”
“不,是我娘姓林,”孩子耸了耸肩,“至于我爹是谁,我也不知道。”
李寻欢不由得一愣。
孩子转身,正面对着李寻欢,脸上常挂的笑容收起,小脸居然有几分严肃:“这位伯伯,听好了,我娘姓林,名诗音。”
“我、我知道……”李寻欢低喃一声,又问:“那你呢?”
“我?我叫狗蛋。”孩子满不在乎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章是最讨厌又难写的,努力搞定~
☆、怜花宝鉴
狗蛋。
在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李寻欢微笑的表情有一丝崩裂。
“你娘……”李寻欢觉得自己的喉头有些发紧,“怎么会给你取这样一个名字?”昨天,她是用那么温柔的语气在和这个孩子说话,这样地疼爱他,为什么会把这个孩子的名字取得如此随便?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这名字不是我娘起的,是我小姨,”孩子撇撇嘴,“我原先也觉得不好听,现在倒是习惯了,也没什么,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伯伯,你会因为我叫狗蛋,而觉得我不可爱吗?”
这孩子自夸倒是不脸红。李寻欢笑了笑。
“抱着一坛酒和你说话,好累,”孩子踮着脚,将汾酒放上桌子,“我抱不动了,麻烦伯伯替我送过去罢。”狗蛋睁着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伯伯该不会忍心让我这么一个小孩子,因为抱这坛很重的酒而累死吧?快点呀伯伯,我娘还等着救人呢!”
这孩子一口一个伯伯,叫得李寻欢的神情也怪异起来,终于忍不住道:“按照辈分,你该叫我一声表舅。”而不是“伯伯”。
孩子看了他一眼,居然并不意外这个突然多出来的亲戚,只笑道:“那好,表舅,烦你帮表侄子送酒过去,要快些,不然我娘该催了。”
此时客栈里弥漫着浓郁的血腥气。
店小二和掌柜的都躲在柜子后头,刚才这负伤的客人被人送进来的时候,送他来的人杀气腾腾,凶神恶煞,可怕极了,少林脚下从来都是清静之地,何曾遇到过这种情况?幸好这大清早的没什么客人,也幸好有个住店的女大夫站出来,说她能治,不然,万一这人死在小店里,他们不是也要跟着玩完?
“灰色的,是灰色的……”伤者有些发烧,又用了麻药,神智开始不清醒,一个劲地呢喃着什么,“好快,好快的剑,可怕,可怕……”
“替我按住他,我要剜去他的腐肉。”柔和的女声响起,站在一旁的老者和驼背立即上前,牢牢按住伤者的四肢。店小二躲在柜子后头,冒出半个头,看着那大家闺秀一样温婉的女人,手上一把银色的小刀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忽然间抬手就往伤者的伤口,快速割了一刀,去掉一块发黑的肉来。
妈呀,好可怕!店小二和掌柜同时缩了缩脑袋。
江湖上的人果然不能小看,一个温温柔柔的女人,居然能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割掉别人的肉!就算是在救人,那也很可怕啊!
女子一边注意着伤者的伤势,一边为刀具消毒,抬手想取酒的时候,却发现已经用完,不由得皱了皱眉头:“狗儿怎么还不回来?”
“娘,我来啦!”清脆的童音响起,红衣童子欢快地跳进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