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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苏用挂机送我离开,连一句挽留的话都吝啬给我。
B市的冬天不太冷。出了机场大门,我们立即打的进市区,方文琳不是这里人,对这人生地不熟,只能暂时跟着我。严格说来,我也不是,我只是比别人幸运,在这里拥有一套公寓。
说起这公寓的由来,我要感谢一个人,她就是我姐姐——何琥珀,我叫何碧玺。据说我爸起初是给我姐想了“景乐”这个名字,但我妈不喜欢,他们那时就打定了要第二个孩子的主意,我爸灵机一动,指着我妈的收藏匣子说,你不就喜欢这些石头么?孩子们的名字有现成的了!于是,有了何琥珀。从我懂事那天起,我就不止一次觉得我爸偏心,何琥珀多好听啊,这么好听的名字却不属于我,我叫碧玺,一个看着老气横秋,又带着浓郁的旧上海姨太太风情的名字。一想到这个名字将伴随我一生,我就极度郁闷,等到我终于下定决心要改名字的时候,我爸妈走了,结果理所当然没改成。
何琥珀不但名字比我好听,长得也比我漂亮,比我懂事乖巧,比我……走运。她十八岁那年,遇上了真命天子,高考都没参加,那男人直接给她办了护照,两人双宿双飞出国留学去了。四年后,她从维也纳给我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告诉我她要结婚了。那封邮件其实也不是专门发给我的,而是发给她未来大伯,不过顺便转发给我,因为邮件内容与我有关,她要把她的其中一份聘礼转送给我。
可是,那份聘礼是一套地中海风格的公寓!
我简直受宠若惊,完全没有想到从小跟自己抢玩具争宠爱的姐姐居然会这么大方。几乎没经过什么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就说服自己心安理得收下,我想这些物质馈赠于现在的她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不要白不要。但是接手后又有点后悔,这毕竟是那个男人买的,从此我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拒绝他到我家来,而这里也因此到处浸染着他的品位,还有气息。
方文琳放下行李,审视我的小公寓,目光流露出极大的羡慕,说:“天哪!你居然有这样的房子!原来你是富婆。”
我大笑,“我的确是,你发现没?我都快两年没回来,可是这里却一尘不染,看来我的钟点工很尽责。”
方文琳瞠目:“你还雇了钟点工定期过来收拾?我一直以为你跟我一样是贫农,我真是错得离谱。”
我不置一词,脱掉厚实的外套,径自去卧房换了件样式简洁的羊毛衫穿上,是浅蓝色。
出来,把一副钥匙交到方文琳手里,叮嘱她:“楼下有好几家餐馆,今天晚餐你自己解决,明天我带你到处逛逛。”
“你去哪?晚上不回来?”她盯着我的衣服有些困惑,因为我说过我不喜欢蓝色。
我含糊地应了一声,走到玄关处又想起一个事,于是跑回卧室,在床头柜的抽屉里翻出一个胸针,随手别上。
我要去见一个男人,就是他间接送了这套公寓给我,那是他付给我姐姐的聘礼。我打的去他工作的地方,市最有名的私家医院。
下车,没有直接进去。我对医院有莫名的恐惧,消毒水的味道令我反胃。给他打手机,简单地说:”我到了,你出来一下。”
等了很久他才慢悠悠地出来,我早已习惯他的高姿态,瞥了腕上的手表一眼,发觉这次等待的时间真的不能算久。
我抬头,目不转睛地看他。跟上一次见到的没什么变化,穿着白大褂,脸上看不出半点表情,平静得几近冷酷。是的,冷酷,这词太贴切了!
他问:“回来前怎么不说一声?我可以去机场接你。”
我敷衍地笑:“机场打的很方便,你这么忙……”
他深望了我一眼,仿佛要把我看穿一般。我似乎听到他轻微的冷哼,这人喜怒不形于色,但我可以轻易感觉他的磁场。
这人就是周诺言,他的弟弟是我的姐夫,我一开始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我姐姐叫他大伯,我听着就想笑,他二十九岁,外表风流潇洒,用好看这样的字眼来形容丝毫不为过。七年前,他让我叫他名字,我欣然接受。
“何碧玺,你是一个人回来?”阳光下,他微微眯起眼睛打量我。
“不,”我忽然起了恶作剧的心,“还有我朋友,她随我回来。”
周诺言冰山似的脸终于有了变化,眉宇间笼上一层阴霾,“你们住哪?他?”
我奇怪地看他,说:“当然是住我的房子,这还用说!”
“何碧玺!你居然让他住进我送你的房子!”
我淡淡一哂,提醒他:“那房子听说是我姐姐应得的聘礼。”
“没有我,你以为周守信拿得出房子?”周守信是他弟弟,也就是我姐夫,可我从来没见过他给过好脸色,每次都是这样连名带姓地叫。
我不甘示弱,提声说:“你是他哥哥,长兄如父,替他筹备聘礼天经地义。”
“天经地义?”他怒极而笑,“那我养了你七年,供你好吃好穿也是天经地义?”
我的脸马上涨红,像被人用力抡了一巴掌。咬唇调整呼吸,才有力气说:“这是我欠你的,我一定会还。”
他神色鄙夷,对我的说辞不屑一顾。隔了片刻,又问:“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大学同学?”
我从他话里嗅出点不寻常,终于有机会扳回一点脸面,假装小心翼翼地问:“很不错,你要不要见见她?”
他狠狠瞪了我一眼,冷声说:“当然要见!别忘了我是你的监护人。”
我不由露出冷笑:“你不如说债权人,这词准确多了。”
“抱歉,我不是中文系出身。”他的脸色已经坏到极点,转身就走,撂下一句,“等我电话。”
“好。”我温吞吞地应他,望着他挺得僵直的背影,心中刮起一阵报复的快意旋风。
我原以为他会要我陪他吃饭喝咖啡,想不到这么快就能脱身。看看天色还早,于是打电话给方文琳,让她等我回去再一起出门吃饭。十五分钟后,我在出租车上接到周诺言的电话。
我苦着脸问他什么事,声音尽量保持平静,不由庆幸我的手机没有高级到可以视频。
“你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吧?”
“自然记得。”废话!我能忘记么?我怎么可能忘记!司机从镜子里看到我目露凶光的模样,神情竟畏缩了一下。我不予理会,继续作恶毒状,周诺言说的是我上大学前,跟他白纸黑字签下的协议保证书,内容十分荒唐,但我没有选择的余地。
“很好,但愿你朋友不至于让我太失望。”
“我想不会。”我知道他误会,但我就是要他误会,要他抓狂。而他也如我所愿中计,不然他不会这么急切地提当年那个约定。
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扯了个不相关的话题,“你今天穿了我送你的衣服,还有胸针。”
“是。”我没有半点别扭,本来就是做给他看的,他不拿出来说,我不会觉得失落,他说了,我也不会难为情。
从十六岁开始,我就在有意无意地取悦这个人,虽然我惹毛他的次数远比讨好的时候要多得多,但这两样矛盾的动机都像溶进了我的血液里,让我和他多年来在争吵中得以共处。
02。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随后几天,我跟方文琳天天出门,大多时间是在玩。到了第四天,通知她去面试的电话渐渐多起来,于是我也消停下来,一整天窝在巢里,看书看碟睡大觉,这种对旁人而言十分无聊的消遣,我却过得不亦乐乎。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虽然有固定电话,但是以周诺言的一贯作风,那电话根本虚设。我最主要的目的并不是等他,而是等沈苏,我希望他能来个电话,起码问候一句,但是没有,实在失望透顶。
我开始怀疑过往两年来的感情,还有沈苏,我是不是真的了解他?抑或,这个人,只是我的一个救赎。
救赎!
这是我最近吃喝玩乐的日子里,唯一用大脑思考的一个问题。不过我只是停留在是或不是的层面上,潜意识拒绝去深究,生命尚有不能承受之轻,可我害怕得出的结论会重到不能承受。
每当我忍不住又胡思乱想的时候,我就赶紧去影碟机下的抽屉里翻找,那里有一堆碟片,是周诺言买的,好多我都没看过。这男人购物有个好习惯,他看什么顺眼就会毫不犹豫地买下,我十分欣赏他这个“好”毛病,因为他的大方豪爽,我受惠良多。
这天,我睡到中午才起来,去浴室泡了个香薰澡,用浴巾抹干皮肤上的水渍后,随手抽了一套干净的床单裹在身上,跑到客厅窝在大沙发上开始每天第一碟。
是部有趣的片子,叫《爱情呼叫转移》。后来我上网查了一下,发现这是新片,也就是说我不住这的时候,周诺言经常光临我的小屋。
看到一半,方文琳回来。我问她面试的结果,她显然有些倦,但精神亢奋,因为她之前最看好的那家广告公司已经决定录用她。我听说过那公司,规模不大,但是名声在外,近年来全国几次瞩目的策划都出自它家手笔。
方文琳开心死了,搂着我不停地说。她一向自律,我很少见她情绪失控,以前还担心她神经绷紧了要断,总是恬不知耻地拿自己做榜样劝她看开点,但几乎没有成效,她是典型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人,就拿这次找实习的事来说,有意招她的单位多得数不清,可她全部回绝了,一门心思就想着她看上的那家。现在,她终于如愿以偿,我真替她高兴。随后她问我什么时候去单位报到,我说过完年,她点头刚说了声我也是,我的手机铃声就开始大作。
我脸色微变,扑到桌面上抓过手机来看,上面显示的是周诺言的号码,这个瘟神,他终于想到我了。我叹了口气,还没接听就已经忙不迭哀悼这些日子来的美好时光即将离我远去。
我接了,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好听,但是也一如既往的冰冷。我留神再留神,总算从他波澜不惊的声线里听出一点端倪——他似乎心情不坏,真是好兆头!
“碧玺,叫上你朋友,一起吃饭。”看来我的猜测是对的,他只有在不生气的情况下才会叫我碧玺,而不是何碧玺。
“好。”我很干脆地答应他,谎言总是要被揭穿的,耍了他几天也够了。我一边听他说话,一边用手势暗示方文琳准备出门吃饭。等他报了个地方,我果断地抢在他前头挂机。
方文琳好奇地问:“谁这么好请我们吃饭?”
“周诺言,”我对上她投来疑惑的目光,顿觉头痛,大学四年,我对这个名字绝口不提,对与他相关的一切更是缄默,如今忽然把他从地下室放到阳光里,我一时不知该如何解释我跟他的关系。
犹豫了许久,避重就轻地说:“我姐夫的大哥,一个有钱的外科医生。”
“他为什么要请我吃饭?我不认识他。”
“去了不就认识了,他精神空虚,对跟陌生人见面充满狂热。”
“我对老男人不感兴趣。”
“哈!”我失笑,“我保证你见到他之后绝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真的?”方文琳有了点兴致,但仍是持怀疑态度,她是个严谨的人,除非自己亲眼所见,不然她顶多给我百分之五十的信任度。”比真金还真。”我跑去换衣服,把她就周诺言展开的一连串问题抛在脑后。反正她见到他就会知道了,我除了承认他一表人才外,再不愿费心美言,碍于他抚养了我七年的份上,我不想在外人面前抨击他。
地点是一家高级西餐厅。
周诺言见到方文琳,没有我预想中的失神和遭受戏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