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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这样走开了!她竟然就这样走开了!
卓远之的心头立刻升起一股无名之火,脸色也在一瞬间变了。朵猫猫莫名其妙地看看少堂主,然后也摸摸鼻子闪人。
哈!幸之雾,你也有今天。
笨女人和狐狸精,天知道谁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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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有个清闲的晚上,幸之雾做完功课,翘着二郎腿一边啃苹果一边看电视。封千里就坐在她的身边,一双眼对着她的脸。
“千里,你干吗?不看电视光看我?我好看吗?”
“我想跟你谈谈。”是时候了!借着秦彬彬这一茬,正好将事情解决掉,“你是不是考虑一下幸叔叔的要求,跟他去英国,准备考律师。”
又来了!“是不是我爸又打电话给你,跟你说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所以你来劝我?”幸之雾用脚指头猜都能猜到,可惜她心意已决,谁说都不管用。“你就甭说了,让我安静地看一会儿电视不好吗?反正无论你怎么说,我也会坚持在‘孟袁’读完这三年,等高考的时候再说。那时候,如果我真想当律师,我会考虑是否去英国的。”
说到底都是老爷子的问题,小时候她的确想当律师,后来被老爷子灌输了一大堆“衣钵思想”,她突然发现当律师已经脱离了她的初衷,变得索然无味。待到上高中的时候,老爷子坚持要她去英国读律师预科班,俨然一副她的未来从此以后棺材上钉的趋势,她才不会自投罗网呢!
“别听我爸的,我的未来我自己……”
“不是你爸的决定,是我打电话给他,告诉他,你有去英国的意向。”
封千里一句话让幸之雾半片苹果卡在喉中,“你……
你怎么能跟他说这种话呢?我明明没有……”
“你必须去英国。”
封千里站起身,幸之雾赫然发现这个儿时的玩伴跟卓远之一样,高出她大半个头来,他放肆的眼神散发出成熟男人的光芒。
不自然地,幸之雾想要脱离他的怀抱。
他不放,他放了一年,再也不想放开,“去英国吧!咱们俩一起去,我努力了这一年,相信有足够的能力考取律师预科班,我们俩一同守在幸叔叔的身旁,做他的帮手,做他的接班人。很快,我们俩就会成为全球非常有名的律师,跟幸叔叔不相上下,这样的生活不好吗?”
幸之雾吃惊地望着眼前的男人,他的陌生如护栏将她挡在外面。“千里,你变了。”
“你又何尝不是?”
他看着她,审视着这一年来放逐的结果,“我以为你无论怎么玩都会把我当成你最亲的人,可现在呢?一年的时间,你和卓远之认识不过才一年的时间,你已经完全忘了我的存在,成天就知道去卓家。你有没有想过?他是黑道分子,你是名律师的女儿,你们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你怎么能玷污你身上流淌的血?你又怎么能弃幸叔叔的名誉于不顾呢?”
“够了,封千里!”幸之雾喝斥住他,却拦不住他心里奔涌的想法,“你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吗?什么时候你变得像我爸一样庸俗,成天脑子里就知道琢磨一些黑道、白道,正义、邪恶?你以为不是这样的,上次猪头受伤,你主动给我他家的地址让我去找他。你怎么突然一下就变得……”
“我是想让你看清他的生活环境,我是想让你明白你们之间的差距,我以为有了那一次的经验教训,你就会主动离他远远的。我没想到你那么不自爱,在得知他是黑道分子之后,反而跟他越走越近。”
那是封千里最失败的一笔,他太自信了,总以为凭借他和幸之雾十五年的感情,无论她的人生遇到什么样的人,他永远是她心目中的No。1。不曾料想,最后他竟会败在一个黑道分子的手里。
他不甘!
“去英国吧!”他坚信只要去英国,一切都会变好,没有了卓远之,他们又将回归到小时候的状态。
“不可能。”幸之雾心虽乱,脑筋还是很清楚的,“我不可能跟你去英国,要去,你一个人去吧!我可以让你的幸叔叔多多关照你,我不需要。”
封千里不相信,为了一个卓远之,她会放弃所有的一切,“他值得你这样吗?他的身边已经有了秦彬彬,还有那个朵猫猫,谁知道还会不会有第三个、第四个、第N个ABB?”
他在说些什么呢?幸之雾瞪着眼不明白,“我不离开不是因为卓远之,你怎么好好地提起他来,你想说什么?”
“你在骗谁?骗你自己吗?”封千里索性一次性说个尽兴,“你敢说你对卓远之一点感觉都没有?那为什么今天你一直心不在焉,你分明就惦记着他正在跟秦彬彬做些什么。你忘了,卓远之是一个黑道分子,他无恶不作,他有能力独自灭了一个黑帮,你怎么知道有一天他不会兽性大发,灭了你?”
他的话没有吓到幸之雾,可他的表情却让她惊慌失措,“千里,你怎么了?你怎么会变成这样?你就像我爸一样,从前你不是这样的,可是现在……”
叮咚!叮咚!
门铃声打断了两人间的争执,封千里换上一副平和的态度走到门口。他微笑地向来人打着招呼,仿佛刚刚的争吵根本从未存在过。
幸之雾做不到,她无法像他一样将情绪掩藏得如此之好。生气也好,快乐也罢,谁能真正隐藏得了?
有一个人——
猪头。
他的脸总是沉静或是淡笑,所谓沉静,是隐藏了所有情绪的沉默,不让任何人洞察他的情绪;所谓笑容,不是微笑,是淡淡的,几乎不意察觉的一种表情。
他刻意隐藏着自己的情绪,她却总是能发现。
或许封千里说得没错,她对卓远之的确有着过分的关注,就像他对她一样。
到底是为什么?她找不到答案,不知道猪头的理由又是什么,有机会她很想问个究竟。
然而,现在有人要找她来问个究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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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叔叔?您这么快就来了?”
封千里将来人带到里间,笑容满面地拉着幸之雾,“你看谁来了。”
幸之雾站起身,讷讷地唤了一声:“爸。”一年多没见,他的风采依旧如初,没她这个女儿在身边,他的日子更舒畅了。她怎么忘了,从小到大,她一个人度过的时间远比有他陪伴要长得多。
幸德书拿出大律师的派头审视着面前的女儿,沉默的瞬间,他恍惚间见到了稚小的之雾穿梭在他的腿间,叫着“爸爸”。
眼前这个陌生的大女生是谁?他竟不认识了。
“你这次离家出走离得不错嘛!自己赚钱自己花,你是想和我断绝父女关系,还是怎么的?”
幸之雾见到父亲的第一面听到就是这些,分别一年多,她最需要人帮助的时候,她最想念家人的时候,眼前出现的都是父亲的身影。她没有打电话,怕听到父亲的责备。
有时候人越想得到某种东西,就越不能容忍期待的东西有半丝瑕疵。所谓近乡情怯,大抵就是这个意思。
“爸,我不是要和你闹得这么僵,我只是在决定自己该走的路。”原本见到父亲的喜悦在听见那一番话后在一点一点流失。
“你的决定就是在一所三流的中学浪费三年的时间,或者你喜欢做一个侍应生?”
“我不是……”
“幸叔叔,您还是喝口茶再说吧!在英国都没有喝到这么好的中国茶吧?”封千里适时地插进这对父女的争论之中,想缓解矛盾。
幸德书算是给封千里面子,沉默地喝着茶,幸之雾掉开眼盯着电视,演什么她不知道,一对眼珠子却找到了归属,霎时间,屋子静得出奇。
过了许久,幸德书开口做下最后的决定:“跟我回英国。”
“爸!”幸之雾急切地唤着,“我不是五岁的小孩,我可以决定自己要走的路。你是御用大律师,这不代表我非得成为一名律师不可。退一万步来说,即使我会成为一名律师,也没必要现在就去英国。我喜欢这里,喜欢待在这里,喜欢在这里上学。这里有我的朋友,我熟悉的环境,我喜欢的事物,我不想离开这里!”
“没有什么喜欢不喜欢,我要你跟我走你就得跟我走。我不允许你留在这里,不允许你留在那所三流的中学,更不允许你到那种地方打工!”
之雾一听顿时火大,“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这个,不允许那个!你为什么允许妈妈长年留守非洲?说不定就是你这种强硬的脾气才逼得妈妈宁可留在非洲陪狗熊,也不愿意留在你身边!”
她这一席话气得幸德书脸都绿了,封千里赶紧站了出来打圆场,“好了,之雾——你就少说几句吧!”
“我不管你说什么,总之你马上跟我回英国!”幸德书决定的事情谁都别想改变。
“我死都不会跟你回去的。”身为幸德书的女儿,之雾倒是把她老爸的脾气学得十成十。
一看局面僵化,夹在父女两中间的封千里只好站了出来,开口便是:“之雾啊!幸叔叔也是为你好,你就听他一次,回英国吧!”
幸之雾早料到他会站在幸德书那一边,连看也不看他,固执地下了属于她自己的决定,“你们谁也不用再说了,总之我是不会跟你回英国的。”
“那你……那你就给我滚出去!”幸德书将他的强硬发挥到底,开口赶人。
幸之雾也不输势,“走就走!”抬腿就出去了。
他们父女都忘了这是封千里的家。
千里欲追出去,还没迈出步子就被幸德书叫住了,“你随她去,有本事她一个人活着,随她自生自灭。”
“幸叔叔。”封千里茫茫相顾,最终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幸之雾离开家门。
算了,还是耐着性子在家等幸之雾打来求救的电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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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之雾出了就后悔了,不是后悔跟老爸吵架,纯粹后悔没多穿件衣服。
十月初已进入秋季,夜凉而深沉,冷得她打了一个寒颤。
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幸之雾的心情平静得反常,反正又不是第一次和父亲争吵后离家出走了。只是,以前离家还可以去封千里家避难,现在她该去哪儿呢?
摸摸身上,离开得太急,她连钱包也没带出来——现在回去,她可放不下这个脸。算了,迈开腿人走吧!走到哪儿算哪儿!
这一路,她回忆这些年与父亲大大小小无数次争吵,沉黑的夜压在她的心头,重得叫人想要摆脱,却又挂上满身的无奈。
见到母亲的时间少之又少,在她的印象里,根本没有和母亲相聚的岁月。母爱没了,连父爱她都抓不住。
卓远之常说自己命犯煞星,生命中的亲人逐个离他而去。那她又算什么呢?他没了亲爹亲妈,还有卓爸和津庭叔,还有朵猫猫和阿土。他身边的每个人都围在他的身边,用心爱着,守护着。
她呢?倔强地以为千里是永远不变的朋友,却未发觉在不知不觉中,他的心已经投向了她爸,他们显然是两个世界里的人了。
思绪像热气球,拼命地向天空飞奔,却又被沉重的负担坠向大地,她这颗热气球在不知不觉中竟走了一个多小时。
也许是渐少的人群,也许是身体的寒冷,她停下了脚步,抬头看看四周,有点熟悉,“这不是卓冠堂的偏门嘛!”
之雾觉得很累很冷,反正也不想回去,干脆坐下来歇歇吧!她理所当然地坐在了偏门的台阶上,什么也不想,只是这样坐着。
也不知道究竟坐了多久,直到一辆汽车驶近,刹车带来的噪音让她抬起头。汽车的前灯刺得她眯起了眼,车门开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