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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们傻了,东看西看,不知道如何是好。
“诸位,都来看,都来看,这是我的证件!”毛仲招呼着众多猎人。
“他是明国的奸细,我是皇帝的妃子。我是大玉儿!大玉儿!”大玉儿惊叫起来。不得不亮出真实的身份。
不过,普通的百姓谁知道大玉儿?只知道皇帝,虽然这个女人身穿着艳丽的衣服,可是,却又破破烂烂,狼狈不堪,不象富贵人家的女子。
“妃子?皇帝的妃子?”猎人们一齐将目光投向了大玉儿,同时,将全部的刀枪指向了毛仲。
大玉儿果然不同凡响,立刻使用正宗的女真语言向这些人说话。
毛仲不能给她机会了,否则,一切都玩完了,他打断了她的话,将手榴弹高高地举起:“诸位,快看,这就是证据,这是乌金的!价值一万两白银。”
毛仲说什么,他自己也不清楚,反正只要糊弄这帮人过来看就是,果然,一听说一万两银子,这些人都冲过来,毛仲将手榴弹的盖子拧开,嘻嘻哈哈地往空中一扔:“看,宝贝!”
许多人都争着看,没人会怀疑毛仲,因为在这么多的人群里,这样坦然自若的明国人,根本不可能有!
“快闪开!”大玉儿显然有些经验,立刻大叫提醒。
毛仲已经猴子一样从人群的腿间滑了出去,顺便还将一个家伙的胸膛用刀子捅了一下。
轰!
手榴弹爆炸了,巨大的气lang,将五六个肥壮的猎人炸得飞了起来,更多的人被震得向后摔倒,当他们从最初的昏迷中醒悟过来时,爬起来就跑:“饶命啊!”
地上,是一堆刀刀枪枪,毛仲上前拾一把,将最后一名负伤逃难的猎人一刀拍晕了,走向大玉儿。
事起突然,大玉儿也傻了。
地上,没死一人,但是,六个猎人在痛苦地翻滚,都受了重伤,不再成为毛仲的威胁,于是,毛仲用刀架在大玉儿的脖子上,轻轻一扭,将之向前推去。“走!小心我杀了你!”
大玉儿不走。
“小心我剥了你的衣裳,割了你的鼻子!让你出尽洋相,成为世界上最丑陋的女人!”
这一招立刻见效,大玉儿急忙听从吩咐,两人飞快地向着树林里逃走了。
逃了四五里地,转过几道小丘,毛仲隐藏在一片废弃的村落边沿儿的稀疏的丛林里,将大玉儿抓到了跟前。
“你要干什么?”
“和你交流交流感情嘛!”毛仲见她面色红嫩娇媚,气喘嘘嘘,实在可爱,将刀丢掉,压在地上,迅速撕开了衣服。
大玉儿的衣服一撕开,让毛仲吃了一惊,雪白滑腻的皮肤,起起落落的坡度,简直美不胜收,比之香雪香桂,更见流畅艳丽。
“……”大玉儿惊慌失措地哀求着。
毛仲听了半天才明白:“不要说女真话,也不要蒙古语,说汉话!”
大玉儿哀求道:“明国的将军,请不要糟蹋我高贵的身体,我确实是大清国皇帝皇太极的贵妃,如果你肯放了我,我们将给你很多的好处!”
毛仲道:“你错了,我不在乎你是谁,我只知道你是俘虏,一个难以控制带走的战俘,没有办法,我只有将你杀掉,可是杀掉之前,我想先拿些福利。至于其他好处,我倒没有想过。”
大玉儿泪如雨下:“求求你,如果你不带走我,就杀了我吧。”
毛仲也给她哀求得不行,翻身下来:“我也不是坏人,大玉儿,你是个绝代的美人儿,现在,我不动你,但是,我给你一个选择,这里你熟悉道路,能不能带着我闯出去?”
“往哪里去?”大玉儿大喜。
毛仲看着她那湖泊一样清秀的双眸,鲜嫩的脸庞,心跳得厉害:“往抚顺关嘛。”
“好!”大玉儿很爽快地回答。
毛仲将她的胸前衣裳包裹了。将刀插回鞘里,“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你服从命令。”
“我已经没有一点儿力气了。”大玉儿的眼神,格外温柔,上上下下打量着毛仲,欣赏之情溢于言表:“将军,你是明国大哪一位将军?怎么这么健壮!这么高强!是我从未见过的!呀,就是女真八旗的骁将,就是蒙古草原的英雄,也没有你厉害呢!”
毛仲笑道:“这你就胡说了,哦,我问你,你是怎样劝降洪承畴的?”
“洪承畴?”大玉儿很迷惘。
“当年你用色相拉拢明国的大军统帅洪承畴下水,投降了你们满清了嘛。”
“没有啊。”大玉儿摇摇头叹息一声,其吐气如兰,沁人心脾,让毛仲浑身为之颤栗。
毛仲忽然醒悟,对,这才一六三四年,也许不到那时候呢。“走吧。”
“喂,将军,我能不能给你讲几句话?”大玉儿似乎不再惧怕毛仲了。甚至还有意无意地往他身边靠了靠。
“说。”
“其实,象你这样的将军,在明军里是不会有什么出路的,以我之见,还是投降我家皇上为好,如果你肯投奔的话,我愿意引见,那时,你至少能够封一个汉军总兵!”大玉儿的手,抚摸着毛仲的肩膀,声音低了些:“而且,我还可以做你的妹妹。”
“嗯?”
“真的!”大玉儿的手,在毛仲的脸上滑过去,将饱满的胸膛挺起来。和他挨着了。
“妹妹不行。”
“好,我做你的妻子,行了吧?”
“你不是皇帝的贵妃?”
“嗯,和皇上的妃子在一起,是不是更有趣味?只要你肯投降,我家皇帝求贤若渴,什么都会给你的!”
“我不信!”毛仲真怀疑自己的话提醒了这位聪明能干的女中豪杰豪杰。
六十二章,进入盛京
此后的一段时间,是毛仲神魂颠倒的神仙时刻,大玉儿十分主动地为他宽解了衣甲,两人滚进了厚厚的草甸里,一直纠缠了两刻钟时间。
“明国的将军,走吧!我们去盛京,去见我家的皇帝,他一定很高兴见到你!”大玉儿伏在毛仲的怀里,温柔万般。
“走吧!”毛仲和她走出树林,整理了衣甲,手拉着手,好象一对新婚燕尔的情侣,让毛仲感到十分荒谬,同时,也暗暗佩服大玉儿的胆略,不错,为了死里求生,反过来将毛仲制服,大玉儿迅速地改弦易辙,不惜以身体作为赌注。
揽着大玉儿的娇躯,毛仲的不得不佩服女人最致命的武器,就是身体,怎么摸着怎么舒服啊。
在路上走着,毛仲忽然装模作样:“我不想投降了,万一皇太极把我砍了呢?”
“不会,不会,只要你真的投降,皇上是一个豁达大度的人,什么都愿意给你。”大玉儿急忙保证。
毛仲道:“我不敢相信啊。你要是骗人呢?”
“这位将军,我已经将自己的全部都给了你了!怎么还不肯相信呢?”大玉儿急了。
“那好,我,我还想要一次!”
“啊?你,你,那好,就那边!”大玉儿又好气又好笑,拉着毛仲闪到了路边的草丛里,成其好事……
毛仲好几次都动摇了心思,想真的投降了皇太极,不,是杀了皇太极,娘的,这么出色的女人,怎么就让那家伙啃了青呢?他其实也在暗暗地思考,现在怎么办?往哪里走呢?往抚顺关?可是,自己的三路兄弟兵不找到,怎么有脸回去啊?二百兄弟啊,都是骑兵精锐,还有一百杆步枪呢!完了,这一回自己赌得太大,如果安安稳稳地追一阵子就回去的话,现在早就在抚顺关上喝糖茶睡大觉了。陈香雪和陈香桂左右逢源的,一点儿也不比大玉儿差呀,悔恨啊,都怨自己心太花,要是早干掉大玉儿,自己和三十几名骑兵一溜儿地逃跑,现在应该在安全的地方吧?
“好了没有?”大玉儿的双手,攀着毛仲的脊梁,仰起脸,吻了他一口。
“好,走吧,我跟随你进盛京。我真的投降。但是,你一定不要皇太极杀我啊。要知道,咱们今天……否则,杀我的时候,我就告发你!”毛仲做出犹豫不决的样子。
“走吧!将军,给,拿着您的刀,我都不怕,你还怕什么呢?”大玉儿笑嘻嘻地往毛仲的胸膛里一撞:“将军,你如果能够将你的铜铳和能吓死人的黑铁疙瘩都讲给皇上听,给咱大清八旗军多制作出来,别说皇帝杀你,就是奖赏还惟恐不及呢,我想呀,一定能封你一个总兵,不,是提督!甚至是汉军的骑兵统领!”
毛仲其实,已经下定了决心,准备跟随着这位伺候了自己两次的美女往盛京去,自然,他不会投降,而是要中心开花的。“嘻嘻,贵妃娘娘,告诉您,明军的所有先进武器,这个叫步枪,那个叫手榴弹,都是我制作的。真的,如果皇太极真的肯封我为将,将你配给我为妻,我一定忠心耿耿,为大清做事儿!”
“这多好啊!”大玉儿抱着毛仲,啃了好几嘴。
两人各怀心思,兴高采烈地冲上大路。为了控制毛仲,大玉儿频频施展其青春无敌的媚眼儿,不时投怀送抱,让毛仲幸福得云里雾里。
前面,忽然涌出了一队骑兵,约二十余人,都是满清军队,一见毛仲等,迅速奔驰过来,将之围困在中央。大声地喝问。不过,大玉儿一说话,马上就让所有的清兵惊呆,稍一犹豫,就纷纷滚落马下,向她请安,然后,让出了两匹马,紧紧地护卫在身边。
大玉儿在前面,毛仲的马在她后面,可是,大玉儿非常热情地请毛仲同行,还向所有的清军介绍说,这位是她的亲信保镖,她不时用汉话告诉毛仲走好,用眼色暗暗地提醒毛仲,不要乱说。“那?”她的眼睛朝着路边的树林草丛里眨了眨。
毛仲会意:“谨尊娘娘吩咐。”
一路无话,飞快赶到了盛京,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毛仲在城门口顿时呆住,呵,好威严的城池!虽然说和明军的城墙差不多,可是,毛仲一上来就在黄海之中的岛屿上,什么海洋岛,长山岛,后来是旅顺,金州,普兰店,瓦房店儿,都是小地方,盛京为满清帝国的首都,又有明朝的沈阳城建筑为根基,自然壮丽非凡。三丈高的城墙,巨大的城砖,密密麻麻的垛口,都让毛仲叹为观止。
“怎么了?后悔了么?”大玉儿的气势,已经迥然不同,高贵地,冷淡地抿嘴而笑。
“哪里会,我是感慨,这一辈子真找到了地方,也找对了人!”毛仲很幸福地说。
大玉儿意味深长地盯了毛仲一眼。
城门外的清军守兵,相当不少,一副戒备森严,武装到牙齿的牛叉样,估计明军骑兵突如其来,打到抚顺关的消息,让所有的清军都震撼不已,盛京已经戒严了。如果皇太极先生已经逃回了盛京的话,清国上下才是惶恐呢。
“喂,站住!”守兵照例来检查。
“瞎了你的狗眼?这是皇上的贵妃娘娘,”迎接了大玉儿的骑兵中,出来一个小头目,将身份证,也就是腰间的一个令牌一亮:“还不给贵妃请安?”
“喳!”一溜儿数十名清兵,都赶紧过来磕头,然后,笑嘻嘻地躲闪在两边,虽然样子做得相当精神,在毛仲的警觉里,这些家伙都奇怪地窥探着大玉儿,为了她的美貌,她的破烂衣服一个个色色的,有几个象死鱼一样张大了嘴巴。
大玉儿经过刚才毛仲的两番滋味,面色红润新鲜,确实可爱。当下,白了一眼,“皇上是否回来了?”
“没有啊!”一士兵老老实实地回答着,眼神在大玉儿的脖子下面猫。
“怎么可能?皇上不是早就回来了?”大玉儿大吃一惊。
迎接的骑兵道:“确实没有,我等是郑亲王济尔哈朗派遣的探马,也在四处寻找,后来,才发现皇上已经绕道到了抚顺城北关的多铎军大营,郑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