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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第一道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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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肉喂鹰的大善大义。

    其次,北宋年间的王安石变化,最后是以失败告终。变法的第一倡导者和推动者王安石,虽说没有因此身死,但是政治生命和仕途就此终结。最后,清朝末年的戊戌变法,还是以失败收场。李文轩是更加没有如同谭嗣同那样的舍生取义,有机会跑不跑,而是要留下被逮,非得要来一个用血的代价来唤醒民众。

    不管是谭嗣同的“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还是在就义时大义凛然的“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反正,自己是没有那么伟大的打算。除此以外,纵观封建社会几千年的历史中,还出现过大大小小的各种变法,而其中失败的几率和谋反成功的几率是应该有一拼。

    李文轩的原则是本着干好自己分内的事情,不以平庸等同于**,而最大限度的能维护一部分人和事就已经很不错了。他只能去适应环境,而不能让环境来适应自己。至于变革什么的,自己是完全干不了。

 第453章 运作(五)

    就在这不知不觉当中是开始胡思乱想的李文轩,最终是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来以结束了自己对当下朝政的一个简要判定。收回心神的他,继续给刘文镜写信。自己深知要想收服对方这一种骨子里面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傲气,往往看不起旁人,科场扬名和出身的官员,定然是要施加大恩惠,感动其心才能让他心甘情愿的拜在自己的门下,要不然费这么大一个劲,总是要图一个什么吧?

    那里不清楚这二万两银子也不是一个小数目的李文轩,是在写给刘文镜的书信内的字里行间当中委婉的暗示,如若他对于大兴县知县一职中意,却有不方便的地方,自己倒是愿意帮助其解决相关上面的困难。说白了,对方要是凑不出来二万两银子,那么自己这一边或借或送是可以的。李文轩之所以这般大方,目的只有一个,便是认定刘文镜可用。

    写好了书信的他,把左手中的毛笔放到了一边,然后拿起茶,坐在了圈椅当中。自己一方面是等待纸张上面的墨迹干了,才好装入信封,另一方面是在想其中可否有不妥帖的地方。虽说这种既定的潜规则都知道怎么一回子事情,但还是要有所遮掩一下。这一语双关为佳,免得日后落入他人之手留有把柄,失去了自我辩白的机会。

    坐了一会儿,喝过了茶的李文轩,再一次的站了起来,重新又看过了自己写给刘文镜的亲笔信之后,没有发现出任何的不妥之处,便直接装入了信封,亲自动手打上了火印。把这一封书信放到了一边的他,又坐在了圈椅当中。接着干自己分内的公事。

    时辰一到,铁钟一被人敲响,那就意味着可以散衙了。把那一封自己放在案头上面的书信是揣进了袖子口袋内的李文轩,自是要下班回家。出了自己官署,礼部大门的李文轩,找到自己的官轿坐上。直接就命他们是打道回府去。

    花上了一阵时间的穿街过巷,李文轩得以回到了府中。下了轿子的他,没有看见丑丫头站在这里等自己,那便意味着这一整日里面,府中是没有什么事情发生。自己那几个婆娘消停下来的日子,不敢说多,也不能说少。反正,这样的日子是他喜欢的,毕竟家庭和睦才是福。

    习惯性去到了府中大厅的李文轩。一面是坐了下来喝口茶解渴和休息一下,另一面是让一名奴婢去把朱彪给自己找来,毕竟袖子里面那一封书信,还得让他派一个心腹回江西省广信府去面见刘文镜,并且亲手把它交给对方过目。

    得知主子要见自己的朱彪,不敢耽误的急忙赶去府中正厅,见了李文轩的面,却站在旁边。没有多嘴去问,而是等着吩咐。见他这一来的李文轩。右手伸进左袖子口袋里面掏出了早就写好的书信,交了过去道:“这一封是由我亲笔写给刘文镜的书信。你派府中可靠之人送去。务必以最快的速度送到他的手内,而得了他的回音就立马得回来报我知晓。”

    明白这一封书信相当重要的朱彪,用力得点了一下头,表现自己清楚了。虽说这一趟看似是跑腿的苦差事,但是辛苦一个来回。绝对有价值,毕竟这一次送去的书信可不是家长里短,而是关乎到刘文镜的前途和命运。谁要能去办,一方面能得差旅费,外带自家和刘家的赏钱。另一方面是足以表明个人被大管家和家主信任,并且就此能够记上一功。

    朱彪清楚,既然要派人回老家去送信,那么就得安排府中得老家人前往最为妥当,于是主动推荐了一个人,更是想要听一听主子的意思道:“爷,小人这就去安排周虎的一个叫做大头的徒弟前去。虽然他话不多,但是老家人,吃苦耐劳,办事也稳当。”

    “行。你要是觉得他好,即可。”对于他说得这一个人大致有一个印象的李文轩,给他交代第二件事情道:“现在,你再派府中一个人去告知郑仁基让其赶快过来见我。我这里有一个事情要和他谈。至于第三件事情,你先去找丑丫头,好让她把炼丹房内的那一个滋补壮阳的丹药给你一小瓶,然后你再去苏媚娘那里支取一万两银子的银票,会同这两样东西是由你亲自送到吏部左侍郎李默的府上,亲手交给他。”没有多问,铭记在心的朱彪,只是简单得应了一个“是”字就告辞下去之后,赶紧安排人去办前两件事情,而自己亲自去办最后一件。

    茶也喝过的李文轩,自然不会一直在这里等着郑仁基过来,而是站起了身,就要去潇湘馆内看自己的宝贝女儿李沐心,毕竟她是最招他喜欢的孩儿。双手背在身后的他,之所以没有等着郑仁基是把五千两银子先送过来,再让朱彪随后去办,而是心中料定对方不会不肯。

    身心一下子轻松了不少的李文轩,可是知晓郑家还是有一定的家底,于是脑子里面盘算自己怎么着也得让他报效一下自己。打定了主意的他,当即决定见了郑仁基,不是只要五千两银子就了事,而是要一万两银子。至于多出来的五千两银子,自然是属于对方给自己的辛苦费,毕竟那有经手人白干的道理呢?一个候补七品官要补一个中等县主官的实缺,一万两银子是公道价,所以也不算黑了郑仁基,毕竟他才正八品的小吏。

    代替他这一番运作的李文轩,心中非常有数。若是让郑仁基本人去运作,至少还得多花出三,五千两银子。即便一切顺利得让其走马上任,也未必就能干满一任。对方有了他这一个后台给撑着,且能只干一任就结束的?

    出了府中大厅,步入进了二门的李文轩,相信郑仁基是明白人,不会不清楚这一切。他能通过送楚家姐妹来找上自己,那么说明其是知道要想办成事情,就不能只是空口白话,而是要下实实在在地东西。凡事都是要付出相应得代价,毕竟这一个世界上是没有白白让其占大便宜的好事儿。

 第454章 运作(六)

    走进潇湘馆,没多时的李文轩,就被自己可爱的女儿李沐心发现。看见自己亲爹回来的她,很是开心的就伸开双手就朝他是跑了过去。蹲了下来的李文轩,展开双臂的等着她扑进自己的怀中,顺势就一下子是把她给抱了起来。

    “今天,你在家乖不乖?有没有瞎闹腾?”双手抱着自己女儿的李文轩,看着她满面的红光和额头上面渗出得细微汗珠子,便清楚这小东西肯定又是在院子里面疯了好一阵子,定然又得把不少人是折腾得够呛。显得很是平淡的他,开场白就是发出两个问道。

    已经快要满四岁的李沐心,慢慢地也有了一些自主的意识。天生就继承了父母好长相的她,很会讨自己父亲的喜欢,奶声奶气道:“人家很乖,很听话,没有乱折腾。娘亲常常告诫人家的话,都全部做到了。我是爹的好女儿和乖女儿。”李文轩瞧见翠竹,周二嫂和两人身后的四名小丫鬟是一同走了过来,并且整齐划一的向自己是各自行了一个万福礼。对此,早就习惯的他,不但是坦然受之,而且没有任何感觉了。

    笑了起来的李文轩,看见她们六人身上的穿戴,头饰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乱糟糟地样子,便顺口一提道:“我这一个女儿,肯定又把你们折腾得不行吧!”虽说周二嫂对待李沐心完全不似凝香对待李子默那般可以把心挖出来给自己这一个儿子吃,但是她完全明白自己及其一家子的幸福和前途全部都得依托这一位大小姐。

    目前,李沐心是已经快要满四岁,早二,三年前就可以断奶,而之所以没有让她早早地断掉。一方面是这一位千金小姐极其挑嘴,不情不愿,另一方面是有赵甜儿的意思,毕竟自家男人对女儿过于宠爱和溺爱,使得自己不得不多考虑和周全一下,免得招致李沐心完全不配合。不讲道理的胡乱折腾和使劲哭闹。

    与此同时,凝香倒是不想给李子默断奶,毕竟她同样是知晓人奶这一类滋补品的作用极佳。自己坚信,还小的李子默是吃得越多,那么他今后长得就越白,身体就越发健康,而抗病能力就越是强,还能打下非常夯实的身体基础。

    这倒不是凝香多么懂得科学哺育,而是在实践中得来得真知。毕竟自己耳闻过不少,一般殷实人家的老人,病人什么的,也是需要这一种补充的,而出生于这一种家庭的孩儿,哺乳时间长于穷人家的孩子,使得少生病。

    不过,李文轩是不愿意看见一个快四岁大的男孩子还整天要来那么几次去扑在乳母的怀中吮吸食物。毕竟自己一看见李子默是表现出这一个样子就特别反感,总觉得不舒服和特别荒唐。他为了儿子培养起本就应该有的男子气概。于是乎。自己叫来武艺高强的周虎,并且授意对方要好好地得教习和磨练一下李子默的身体和筋骨。

    至于武艺什么的,李文轩倒是没有刻意要求,毕竟强壮身体不是只有吃奶,而还可以从锻炼身体中得来。在他看来,加强身体上面的锻炼。不单单是可以强身健体,增强抗病能力,而且还能磨练出自己儿子坚强的意志。

    表现面上,李文轩对于李沐心是顺着,由着。爱着,宠着……爱她好似超过李子默,但是在实际上,他花在如何培养和教育儿子成才上面的心思可是要比如何去培养女儿方面多出不知道几倍。还是小屁孩儿的李子默,自然看不出自己父亲的良苦用心,而只是一味的认为他爱妹妹远远地胜过爱自己。

    那时的周虎在没有查看过李子默的骨骼之前,心里面是纠结得不行。自己一方面是很高兴,毕竟主人是非常信任他,才会把李家的嫡长子交给他。另一方,他深知自己不可能像对徒弟等人那么打骂得对待大公子。懂得授徒道理的周虎不是不清楚,若不打骂,这人就不容易长记性。还有就是不会出现畏惧之心,而这一不畏惧就不会努力上进。人一旦都不努力上进,那么就不会有出息。

    最让周虎担心的还不在于此,而是怕大公子这种天生富贵命的人,根本就不是习武的材料,不管如何去因材施教都无用,毕竟读书,考科举才是对方应该去走的正途,而不似他们这种天生下贱命的人才会去从事这种行当。

    知晓不能拒绝李文轩的他,硬着头皮是答应下来。自己后来有机会触碰到了李子默的身体,竟然发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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