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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才在旁边看着李行之,就像看到了当年的那个人一般!
王秀才本来是一个孤儿,长安附近游荡,他早已经不知道他父母是谁了。只是他后来被一个老而无嗣的穷酸秀才捡到,便随了那秀才姓王,做了他的养子。老秀才一直希望他考取个功名。可惜,到他15岁,他刚考取了秀才的时候,老秀才便去世了。为此,他待在家里为老人守孝三年。
正是在他刚考取秀才,正志得意满准备再接再厉考取举人的时候,遇见了那个人,那个他一生也忘不了的身影。不过,没有什么棒打鸳鸯的狗血,也没有什么张生与崔莺莺的故事。这一切都是王秀才的单相思,甚至连那富家小姐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王秀才暗地里打听,才知道,她本是京城的富家小姐,祖辈行商,家中也薄有资财,即便在长安城也算得上一大富。虽说重农轻商,但是在风气开放的唐朝显然商人的地位还不那么低,更别说人家是京城大富,哪看得上一个穷酸秀才!王秀才只想好好的读书,考上个举人甚至进士再叫媒婆去说亲。
不过王秀才刚回到家中,便得知老大人病故的消息。他又匆匆为老父办了丧事,开始守孝,再无暇顾及其他。等到三年的孝期一过,却得知那富家小姐半年前已经出嫁了,暗地里打听,也知道她生活美满的很,也不敢打扰!
王秀才心灰意冷,又回到家中,念及老父的心愿,日夜苦读。不到两年,自觉学问已是非常,便准备外出游学一番,也正好赶上今年的乡试。却在路上听说那富家小姐和他丈夫在路上被匪徒所害,只余一子不知所踪。王秀才也算是一个情种,一听见心里日日夜夜心念的人儿就这么死了,竟然没承受住打击,在路上便病倒!贫病交加时,被大哥所救,带到了土匪窝。经不住大哥的劝说,为报救命之恩,只得投生为贼!
不过,借着这伙贼人的力量,数年的查访,却是将当年截杀那富家小姐的贼人、连同他们一家老小杀了个干净,到底没有找到当年的那个孩子。最后才得知,当年的事是京城中一钱姓大户买通那伙匪贼做下的,不过那钱姓大户在长安城中,实在不好下手。虽然能给他们找些麻烦,但也不痛不痒的,只能静待时机!
却没想到这次出来,竟然见到了一个小孩,虽然穿得破烂,但是通身气质不凡,面容更是像极了当年的那个人。一看到李行之,他心底已经有了七八分把握。不过,有着现代人灵魂的李行之,实在让人有些捉摸不透,行为、气质更是大异于常人。
王秀才那双多年锻炼的火眼金睛,也看之不透。也正是因为如此,王秀才才准备试他一试,没有贸然上前相认。只是没想到,三个久经风霜的大盗,竟然栽在了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儿手里!
即便这样,他还是没有与李行之相认。一则,未免未免有屈服之嫌,让人看轻;二则,李行之身上的秘密太多了,甚至他都能确定李行之后面还有高人在。若非如此,他身上这么会有“悲酥清风”这等即便他在草莽中混迹十数年,也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奇毒呢?而且他还不能完全确定李行之是不是就是当年那个小孩。
不过,知道的越多,王秀才就越是心惊。
王秀才早上一起来便看到李行之在修道练气,心里便大是惊讶。他混迹草莽,所谓的修道练气他也是知道一些,这东西没有大师高道的教导,一般人根本不得其门而入。心里更加确定李行之身后有一位隐士高人。
不过更让他惊讶的是面前那两只守山犬。守山犬他是知道的,他们有一次出去办事,十几个人出去,只有五六个人狼狈回来,其他的就是被那大寨子里的守山犬咬死了。
真正的守山犬在山上就是神物,要被供养起来的!平常的一两只青狼都经不起他们一吓。而他面前这两只,比他曾经看到的更加威武、雄壮,每次被看上一眼,他都感觉凉飕飕的。后面那只通人性的老鼠反倒不让他那般惊奇,即便它通体全白、头生金发。
之后李行之拿出的金色小蛇,就更让他心惊胆寒了。他还从来不知道,身边还有两条毒蛇。每次被那蛇看上一眼,他便是觉得全身汗毛倒竖,寒到了心底,犹如被一只恶鬼把的长牙贴到了脖子上,阴凉恶臭的涎液滴到了他的胸口,让他心脏猛地一缩。也不知道这小子从哪里弄来这些怪物!
李行之拉着小狗蛋练了一会儿易筋经,锻炼了一下筋骨、疏通了一下气血,便准备弄点早饭来吃。李行之可没有忘记系统商店里面那让他流口水的好东西。
李行之没过多久就回到了庙里面,手里端了一盆热气腾腾的熟牛肉和半盆好逑汤,手里还提着一壶女儿红啊。他前世就喜欢吃牛肉,这熟牛肉加上一坛上等的女儿红就是传说中的大侠套餐啊!
对于他身上的事情,倒是没有掩饰太多,毕竟小狗蛋跟他一直生活在一起,到底会知道一些。至于其他人,知道了又怎么样能呢,有了系统给他的底气,李行之已经没有多少害怕的了。当然,他自己到处宣扬又是另外一回事!
热腾腾的牛肉和汤汁的香味在小庙里面溢开,让小狗蛋不断的咽口水,李行之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而秀才的肚子早就“咕咕”叫了,让他好一阵尴尬!
看了看还躺在地上的秀才,觉得这么下去也不是个事。有了守山犬和小金蛇的保护,李行之也不怕他弄出什么事,便从怀里掏出解药,给秀才闻了闻,熏得他眼泪直流,只欲作呕!;
第十二章 华夏!
对于王秀才,李行之心中到底是有了计较!
李行之将牛肉放在火边上,又变戏法似的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三个白瓷小碗。 /
王秀才将碗一拿到手,便觉精细纤薄;手轻轻抚摸,更觉细腻非常,所谓“江水莹润如堆脂”也不过如此。光润透亮的青花釉与白胎相配,更觉清雅。
王秀才虽然沦落草莽,但毕竟是读书人,对这些清雅的玩意更是爱不释手,来来回回的把玩个不停。小狗蛋看着李行之变的戏法,满眼都是星星,一脸的崇拜让李行之都有些不好意思。小狗蛋虽然对精致的小瓷碗颇为喜爱,但却没有忘记最重要的事——
李行之先给小狗蛋盛了一碗传说是黄蓉mm做的好逑汤,然后又自己盛了一碗,美美的喝了起来,也不去管着了魔的秀才。
好逑汤:黄蓉为了从洪七公那里骗取降龙十八掌而特地精心烹制的汤汁;以樱桃、斑鸠、竹笋、荷叶等辅以作料所制,色美、香浓、滋味绝妙!
王秀才被汤的香味吸引了过来,却见碧绿的清汤中浮着数十颗殷红的樱桃,又飘着七八片粉红色的花瓣,底下衬着嫩笋丁子,红白绿三色辉映,鲜艳夺目,汤中还泛出荷叶的清香。见此,再也管不得其他,舀上一碗汤美美的喝上一口,真是逍遥赛神仙。心里直叹道:“这等美味,给个皇帝都不换!”
李行之也不理会他,径自抓起一大块牛肉狠狠的嚼了起来,牛肉芳香四溢,汤汁饱满、劲头十足!真是美极了!
熟牛肉:产自江湖名楼、悦来客栈,若再加上上等女儿红,便是无数江湖侠客的最爱!李行之吃了几口牛肉,看了看旁边的那坛酒。他将酒提了过来,拍掉封泥,顿时酒香四溢,引得旁边两人都看了过来。
“上等女儿红!”李行之说道。又转而对盯着酒坛的小狗蛋道“你还太小,不能喝酒!”又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两个乳白莹润的杯子,倒上两杯酒,一杯给秀才递了过去。
王秀才小心的端过杯子,却见其中酒水香气馥郁、诱人,呈琥珀色,透明澄澈、纯净可爱。
他轻轻的端起酒杯,小心的喝上一口,入口微甜,而后便觉有些鲜酸、苦涩,转而又觉辛辣不已。
却又是让他想起了那个花一般的女子——在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便是这般的甜蜜,后来听说她嫁人之后、便又觉酸苦不已,再想到她的死,眼泪便随着这入脑的辛辣,一起流了出来,再也止不住!
李行之见那秀才一时笑一时苦一时又泪流不停的模样,也懒得理会。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一段故事,有自己的秘密,他不喜欢别人盘根问底,自己也不去究根问底。
李行之喝了一口女儿红,却是觉得滋味一般的很,甜得有些腻了,后面的苦和辣,更让他不适应,看来这东西只是名头大而已!
有些东西,没有体会过,永远无法感觉到其中的滋味。就像现在的李行之永远也喝不出那女儿红的酸甜苦辣,他不懂王秀才为什么这般哭哭笑笑。后世的生活看似精彩,但是真正经历的反而少了,故事终究是故事,你无法去感同身受!
三人吃吃喝喝,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直到三人吃完,李行之才注意到忠实的守着门的大黄和点点,心里有些歉意。又给他们弄了一大盆熟牛肉和一小盆好逑汤。他是真的把他们当自家人看待了!
李行之倒也不怕浪费,先不说商店里面的牛肉有多少,就是那系统附带的自动恢复数量的功能,也足以让他永远吃不完!又给两条小蛇弄了一瓶玉蜂蜜,正合他们吃。
李行之正想去把小金子找回来,转头一看,却发现一只白白胖胖的小老鼠在酒坛旁边打醉拳,酒坛都被他弄翻在地,幸亏里面没有多少酒了。
看着乱糟糟的小庙,看来得好好的整理一下。
李行之首先把火灭了,柴草都堆放到后面的角落里。然后用长长的鸡毛掸子把庙顶和佛像上的灰尘去掉,再用抹布把庙里的桌椅擦干净。最后把扫地老僧的扫把兑换出来,把地扫干拖净。
回头看看虽然残破,但是干净整洁的小庙,一种莫名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李行之看着小狗蛋一块黑一块白的鬼脸模样,加上他头上那几个草,不觉一乐。至于秀才,仍然如一滩烂泥一般躺在角落里,独自画圈圈。
李行之也不理会他,从系统的杂物中兑换出一大木桶洗澡水,冒着热气的洗澡水啊!这东西在系统里面太多了,而且大多都是被用过的,实在碍眼得很!
两人把衣裳除净,直接钻到了热汤里,温度正好,足够热,但是绝不烫人。李行之先给小狗蛋洗干净身子,连他的小都没放过,然后又让小狗蛋给他搓背,用的清洁剂绝对是纯天然的!
很快,两人就洗完了澡。李行之早已经把他从系统里面选好的衣服,放在了外面的供桌上,正好取用。
李行之是一席深青色的圆领袍衫,用暗扣连接衣襟,革带束腰。穿上袍衫,李行之又整理了一下下襟,长发披肩,一时间神清气爽!李行之又左右看了看,走动了两步,觉得满意不已!如果有外人看来,他这番动作,颇像那只披着人衣的孙猴子。
抖了抖衣服,感觉这布料与皮肤的摩擦,李行之颇为满意。倒是让李行之感到可惜的是,到了后世,这种服饰已经不见了踪影。
大部分人都已经不知道汉服为何物,只能看见一些人穿着不伦不类的所谓‘唐装’,招摇过市!后世,国人常自称华夏。
何为华夏?有言曰:“冕服华章曰华,大国曰夏。”又曰:“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章服之美,谓之华。”
所谓“章服之美”,却连自己本民族的服饰都失却了,哪里还能谈得上‘华’?所谓“礼仪之大”,可是除了虚伪客套,连基本的道德底线都已经沦丧,哪里还能说得上‘夏’?
好一个华夏,真是一个绝大的讽刺!
“崖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