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K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黄金时代-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是,唯一得到过格里菲斯身体的男人。
  为了把格里菲斯重新得到手,赫隆会做出什么昏聩的决定也不奇怪。
  格里菲斯也非常的清楚,更能把他人对他的迷恋和倾慕当成最乘手的筹码。
  赫隆是这样,公主是这样,甚至连鹰之团和格斯也是如此。
  亚力不觉得,自己会和他们不同。
  即使在那个洞穴里,亚力是背对着格里菲斯说起从前的一切,但亚力觉得,格里菲斯一定已经发觉了他心中的感情,就算当时没有确定,在那个拥抱之后,亚力无法压抑的心跳,让他复杂的感情不再是秘密。
  而那个拥抱,就是格里菲斯的试探。
  亚力就在那一刻,输了一局。
  他已经把弱点完全展露在格里菲斯眼前,之后就要看看,格里菲斯会怎样做了。
  不说破,不提起,代表的并非真正的温柔。
  而是怀疑和防备。
  但亚力还是可以,享受这虚假的温柔。
  亚力的唇吻上格里菲斯给的那把匕首,感觉到锋刃上的冰冷和锐利。
  格里菲斯,我的爱和恨,你打算接受吗?
  还是像杀死赫隆一样,杀了我呢……
  选择吧。
  
  格里菲斯在战场上。
  他的面前就是邱达的军阵,邱达军队后面,就是多尔杜里城堡。
  那个男人,赫隆,就在那里。
  再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格里菲斯想起的不是这个人,反而是一个孩子。
  他不知道那孩子的名字,只知道他十岁,加入鹰之团两个月,死在鹰之团被赫隆雇佣时的一场战役里。
  格里菲斯记得最清楚,就是那个孩子总是静静站在一旁,用看着传说中人物的,仰慕的目光,看着他。
  并不是没有被那样的目光看过,为什么这个孩子就让自己记得如此深刻?甚至对那孩子的死,感觉到难以言述的愧疚和沮丧,甚至一度动摇自己的梦想。
  格里菲斯从来没有想过。
  直到他开始做那些关于过去的梦。
  直到那个死去的孩子的身影,和梦里那个十岁孩子重合。
  他好像才终于找到了原因。
  亚力。
  从前,他也经常静静的,用那样倾慕的目光看着他。
  而现在的亚历山大…贝利斯,总是把全部情感深埋在双眼深处,让人难以揣测。
  他已经不是那个十岁的孩子了。
  自己也不是那个十一岁的格里菲斯了。
  亚力看着他的时候,也不再是小时候那种纯粹的倾慕,而是带着成年男人才有的侵略、占有,甚至毁灭的欲+望,这些掩藏在平静的表面下,就像是深埋在地层中的岩浆。
  在格里菲斯还不明白那目光中包含的情绪时,就已经对此心生畏惧,甚至不止一次的想要杀死亚力。
  但是现在,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下得了手。
  在多尔杜里城堡里,也有一个用相似目光看过他的男人,但格里菲斯并不害怕他,那个男人,只是在自己路上的一颗绊脚石,碾碎就好,这一点,他自信可以轻易做到。
  而亚力,是不同的。
  不止是他将来能达成的助力,也不止是过去的那些牵绊。
  即无法杀死他,也不允许自己逃避他。
  那就,直接面对吧。
  格里菲斯拉下面罩,抽出长剑,指向邱达的军阵,率先跃马而出,高声下令。
  “第一阵!——出击!”
                          
作者有话要说:'转载'解读《剑风传奇》
羔羊
  在圣经里,出现的最多的动物是羊。(差不多吧?)不知道为什么,羊这种东西,似乎生来就和宗教、文学很有缘分。亚搏拉罕是牧羊人,失去信仰的人被称作迷途羔羊。至于在剑风里出现的,那邪教侍奉的就是一头公山羊像,代表着性欲和放荡堕落。在我国,凡有祭祀之时,供奉的三牲里面就有羊这一种。羔羊,这放肆的称呼、戏谑的比喻,被广泛地用于指代柔弱无力的或者楚楚可怜的对象。例如彼氏彼女的故事里面那个不良放电男,就常常裸露着一身健美的肌肉轻声细语道:“啊,我可爱的小羊们~~~”然后引来一批花痴女的大声尖叫。不仅漫画,小说里也常写的,过路的旅客就常被盗贼视为“肥羊”。而绵羊,则是纯洁无瑕的象征。剑风里就更加泛用了。“光之鹰,迷茫的白羊和罪孽的黑羊的统率者”——这便是剑风里的救世主形象。 
救世主
  救世主这个名词,本身就很有宗教的feel。这个词并没有直接出现于剑风中,但是我们却无时无刻不会感到“光之鹰”格里弗斯身上所散发出来的这种气息。他漂亮,散发着圣贤一般的气;他温柔,正如那博爱世人的神;他战无不胜,拥有着近乎神秘的“不败”光环;他身上的太多东西让人惊叹,直至格斯要离开他之前,他的形象都近乎完美。 
  因果律选中了他。 
  却是让他成为了魔王。 
  无论如何,他总算成为了超乎人类的存在,并且借着回到了世间,继续着他那未能完成的历程。如果不看重间曾经发生过的那些惨绝人寰的事件,一切似乎没有改变,格里弗斯还是格里弗斯,甚至那救世的意味更加浓重了。 
  因果,书中说:他是被因果选中的人。 
因果
  如果说万物有其生死之命,这命即为因果。 
  因果这词很玄,很有FEEL,也很有魅力。更是文学常用的一个词汇,带着一种宗教和神秘的味道。在剑风中,因果、因果律,便是推动剧情走向和人物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要说的话,可以说剑风里所有的人都在这因果里徘徊——这便是广义的因果,是人所受大环境的约束,是外力,亦称不可抗拒力。所谓人有外在内在约束,这因果便是外在与内在之间的联系。至于狭义,那就是神之手的口头禅了,指借贝黑莱特之力,因为内心的欲念而受到魔性感应而堕落成使徒这一程序。格里弗斯便是如此,因为内心的极度绝望、不甘、沉沦和无力感着种种负面因素结果招来了“蚀之刻”。他高举着,高举着那残废无力的手,把他的曾经同生共死的同伴送上了祭坛。 
  用因果解释的话,这一切便是因果的作用:这些同伴们本来就是为了格里弗斯成为魔王的准备。是的,命运选择了格里弗斯,那么余下的人就是累赘,在这命运中不再重要,因此便被舍弃了。倘若这么说,格里弗斯的所作所为便没有什么不当之处——他只是遵从了自己的命运而已。 
  然而我们不可以这么说,因为我们是人不是神,只有神才可以奢谈命运,高高立于命运之上将人类那渺小的悲惨人生轻松地用一句“因果”来盖去。而我们这些卑微的人类是不能的,面对生命之重、情义之深、道德之崇,我们无法将那些逝去的东西用命运来宽慰,因为我们看不透命运,我们只能也只需要面对自己该要面对的,选择自己该要选择的。 
  这如何去选择,是我们人类可以自主的。这就是内因,是广义因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选择了堕落,那就成了狭义上的因果。但是毕竟你可以不选择堕落这条路。 
所以所谓因果,或者命运,或者天意等等,在时间之神看来极为自然,但一旦人用上,那便只是个堂皇的借口。格里弗斯是不能以此来逃脱自己的罪的。然而,我却不能够简单地将格里弗斯定义为罪人,因为他是我的爱。 
  即使是身处于那名为天庭的裁判所,面对着那名为上帝的仲裁人,我也要表白格里弗斯的无辜,至少他在堕落前的无辜。是什么让他改变的?他的理想或者说野望?然而想一想,这野望也不过是不甘于阶级制度带来的不平,不甘自己的平民身份而已。而最后把他投入地狱的依然是不平等:下等的平民玷污了高贵的公主。倘若这么一想,剑风便带有了点革命色彩。“欲”,或者可说是对“欲”的解放的需求。故事的背景应该是英法百年战争时期,那时候正处于中世纪宗教阶级、道德法律等束缚极严重的时刻。阶级压迫和思想禁锢,使得整个社会死气沉沉。在剑风里我们可以看到里面描述的一幅中世纪时期的惨淡景象:宗教裁判所、火刑柱、邪教的兴起、贵族阶层的荒淫、低层人民的愚昧无知……那个代表着思想禁锢的大神官,实在是个十分典型的代表。他自我虐待,并且同样地虐待人;他号召人们信神,却只允许相信不允许要求证明。人们心中呼唤着某种东西:“自由”。
救世主——格里弗斯
  那刚刚昂起来的头迫切地四处探视着,在这黑暗中的黎明。突然间,风云失色了,天地为之坦荡了,所有的头不可抗拒地仰向那发白之处,自以为发现了那名为“光之鹰”的福音。救世主出现了么?追随是那么的剧烈,蜂拥而来的人群,这是“欲”的解放。一瞬间,格里弗斯被抬到了近乎神的地位,其光环让人目眩。昔日的伤废、失败、堕落和无力似乎都变得毫不曾存在过,依然是那光辉的相貌,依然是那令人颤栗的魅力和才能。耶稣现身了——如果只看过剑风这部分的人只怕会毫不迟疑地这么想罢。 
  格里弗斯。首先他相当的美貌,这是他的利器。有了这个他无需刻意去利用,自然而然地人们就会被他漂亮的面孔所吸引。他有气质,全身上下即使身着布衣,也散发着一股优雅的王者或者贵族FEEL。他有才能,十战十胜百战百胜,还善于看透人心。还有他温柔却又自信,带着一丝丝冷艳,却又不冰。这种种的因素凝聚在一起,构成了格里弗斯——天生就是为了夺取王座而出的人。这个人,他着渴望自由,但是他一开始并未真正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小时候他眼中看着的是梦中的城堡,在鹰之团的时候他想要的是自己的国家——这一切都不是最终。不,应该说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最终想要的是什么。他的野心太大,大到连自己也不明白的地步。不过,当他受尽折磨、全身俱废的身体倾倒在泥地中伸手向天,召唤着贝黑莱特的时候;当他背弃所有的同伴,化身为魔的时候,他应该明白了:自己所需要的,是自由,至高的“自由”。这自由需要权力,否则必将被上位者束缚。这自由需要抛弃,否则必将被同伴羁绊。是的,这是绝对的自由,是能够不受外因影响跳出因果律的自由,也是极为自私的自由,甚至是可鄙的自由!他以前只知道追求高处,还不完全明白自己心中所要的。 
  如果说他以前并不明白这一件事的话,那么令他明白这件事的便是格斯。 
吸引和依赖
  格斯,格斯为什么会使格里弗斯受到吸引呢?不知道又没有谁想过这个问题。照我看,格斯之所以吸引他的,正是那存在于格斯身上的不羁的狂放的自由之气。是的,他不要命,他无所顾忌,他粗鲁,他放肆,但正是这宛如野生动物般的狂气和炽热灼烧了他的眼,熏撩了他的心。身为鹰之团的团长,他必须时时都为大家带来胜利;为了他的梦想,无数人为之流血。这是压力,正因为格里弗斯有着为人的一面,所以他才会感到沉重。鹰之团的所有人都信任着他,而他则无法辜负这信任;倘若只是为了自己也罢,但是所有人的梦想都寄托在了他的身上。这不可推卸之重、这信任和期待化成的羁绊牢牢地束缚住了他,他放飞不了自己的翅膀。不,或者说艰难地飞着,沉重而疲惫。突然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