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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没有云雀,那欢乐的精灵
深谷里的群狼来不及生亮篝火
只有溪水在偷偷传递着风声
天真的小鹿像早起一样梳理着丱角
斑马在思忖怎样改制古旧的衬衫
蘑菇和刺桐谈着莫名其妙的恋爱
青草絮说着失去露珠的轻松
纺织娘过早地纺织月光的童话
火星老是炫耀些往古的光荣
夜的序幕 白昼的尾声
连多余的骚动也变得这么宁静
五月的黄昏美丽而神秘
只是时间已经不再年轻
一九八三
是年,开始编辑《青年诗坛》杂志。
我负责编选作品部分,诗人骆一禾处女作即在《诗坛》发表,多年后,信中仍不忘提及所谓的“《青年诗坛》时代”。
从第三期开始,编辑部有意识借讨论某诗人作品讨论诗创作问题,组织正反双方稿件。我主动扮演反角,以公开信形式表示了自己的意见,对当时遭受批判的“朦胧诗”及“三个崛起”的观点持肯定态度。文章发表后,即遭到广东一批老诗人的有组织的批判。此时,“清除精神污染”运动接踵而至,“现代派”被加以“污染”的恶名。当地报刊共有5篇点名批判我的文章,一时挟运动之威,可谓攻势猛烈。文章编入本书时,略作删节。
之后,仍继续作诗,有《贝多芬》、《沉船》、《海之梦》等,编入《梦想或忧伤》。
关于现代诗的通信
首先,谈谈“诗与生活”。
我是以为到处有生活的。其实,诗人自产生之日起,就已在“生活”之中,世界上不存在没有生活的诗人。问题是何种生活。但无论生活或宽或狭,题材亦大亦小,都不能最后决定艺术作品的价值,哪怕是思想价值。旧的事物可以唤起新的情思,身边琐事亦可关乎重大主题,这些都属常识了。至于说到诗,它的本质在抒情,而想象正是抒情和引起共鸣的媒介。生活中的事物在诗人的想象中必然突破物质法则的局限而变形。雪莱说:“诗使它所触及的一切都变形”;波德莱尔确认,“没有变形的东西不能知觉到的”。英国文艺理论家罗斯金就把“见识真确”而把樱草花当作樱草花的人称作“完全不是诗人”,反把“见识错误”而把樱草花视作“一颗星,一个太阳,一个仙人的护身符,或是一个被遗弃的少女”的人称为诗人,也就是这个道理。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样式,诗是并不重视生活客体的真实性的,而只强调诗人对于生活的真切感受。是感受之真,而不是外形之真。哪怕他写的是生活的假象,让读者信以为真,也不是诗人的过错。意大利启蒙美学家缪越陀里就是强调诗人要把想象中所产生的“错觉”描绘出来。不妨说,诗是一连串“错觉”的结合。所谓“错”,就错在变形,事物形态的失真。艺术家的“本职”在于传递美的信息,传递美感。至于诗人是否在诗中反映了生活的本质,社会效果如何,那是另外的问题,涉及哲学、伦理学和社会学的范畴,而超出美学范畴了。任何生活经验都只有转化为审美经验以后才可能进行艺术创造。艺术的教育、认识诸作用,也是只有通过审美作用才能付诸实现的。真善皆寓于美。倘有什么试图向读者灌输的思想都只是些外加的东西,那是大字报,却不是艺术。幸好至今这些也算不得什么奇谈怪论了。
强调诗即生活的反映,这种认识,在美学上源于车尔尼雪夫斯基的《生活和美学》。我国理论界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就从苏联导入了一个系统化了的错误理论,即把认识论的反映论等同于马克思主义的文艺观。以此指导艺术实践,就必然忽视乃至摒弃对于艺术的审美要求。在生活与美的辩证关系上,马克思特别指出唯心主义者在发展主体的能动方面的功绩。他这样批评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情,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倘按皮杰亚的发生认识论的观点,则相去更远了。他认为根本不可能把心灵和物质绝对分开,实体本身包括着主观因素和主体的影响,至少部分是思维或行为的外在化或具体化;而一切知识都是中间的工具而不是对外界的直接描摹。可以说,无论从理论上或实践上,把有无“生活”当作文艺批评的标准是有害无益的,至于把这当成棍子到处挥舞,则更是面目可憎了。
话说回来,尽可能扩大生活的接触面不是没有必要的。所谓“功夫在诗外”,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古人也早已注意及此。但必须看到,诗人扩大生活面的必要性乃在于陶冶思想和情感,熔铸气质,培养灵感,丰富意象,而不在于忠实地再现“生活”的蓝本。回到你的诗里来,则我以为,那些赞扬“有‘生活’”者多指你的诗描绘了生活客体中的具体场景、人物和情节。不错,你的不少诗作的描绘是真实的,具体的。但由于如实摹写的局限性,因此往往失却诗歌艺术应有的抽象与空灵,失却事物间的更为广泛的联系。这样,“生活”的面反倒窄了。相反,我也并不如某些论者那样以为你的诗就没有“生活”,倒是觉得你对于整个历史性转折的深层变化缺乏一种强烈的感受,至少这一感受没有很好地在诗中表现出来,从而缺乏了一种“历史感”。这种“历史感”所体现的美的状态——“崇高”,从政治功利的角度看,自当优于“优美”;但如单从美学角度看,却没有高下之分。“崇高”也不能成为唯一的尺子,并不可以以此衡定一切诗歌的。
其次,想就诗人的个人气质对于诗歌艺术的影响,谈谈我的看法。
我国古典文论是很重视“人品心术”的;而西方文论,特别是现代文论,也非常强调艺术家的独创性,其中就包含了个人的气质特点。罗丹说:“美,就是性格的表现。”爱伦堡在《人·岁月·生活》中说:“诗人的天才——这不仅仅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力量,这还是感情的一种特殊的深度和强度,他能使‘自我表现’成为对同时代人的表现,有时还会对曾孙之辈的表现。”苏联诗人维诺库罗夫指出,诗歌的主要任务是“反映诗人的内心活动”,“抒情个性”就是一切。我国至今对作家作品的评价,很少触及个人气质,把握灵魂。我想,这正是文艺批评的一个缺陷。而艺术家的个人气质对艺术创作的重要作用,必将越来越充分地为发展中的心理学所证明。马克思提出要“哄”诗人。诗人所以要“哄”者,就是必须摆脱外力加于诗人的束缚而自我还原,完整体现其“抒情个性”。关于“自我表现”,如果撇开它自欧洲19世纪浪漫派中产生的原意,而引申为艺术家个人气质特点的表现,倒不失为一个很可以说明艺术规律的现成概念。其实,艺术家的个人气质并不是偶然性的产物,而是历史的、社会的、阶级的因素乃至遗传基因的积淀,是生理的和环境的“平衡”。“自我表现”没有什么可怕。在这里,我倒想向你进一句危言:让你表现自己吧!
最后,从艺术形式和技巧方面谈谈对你的诗的印象。我总觉得你以前的诗多取再现的方式,用半格律体,追求意境,讲究声韵,与近年兴起的一批青年诗人的自由体诗相比,传统的因素多了些。自然,我不以为传统的东西必得抛弃,只是觉得既是艺术就必得有所创造,人们的美感是一直在追逐新奇的。而陈陈相因,当一种诗风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气、一种模式时,就明显暴露了它的局限性。
从前读过你评“朦胧诗”的文章,以为“沉滓泛起”,我不敢苟同。自然,“朦胧诗”这一概念含混,倘以此为近几年如北岛、江河、舒婷等青年诗人的诗作的代名词,则我以为这正是对凝滞已久的某种模式的反拨,是文学发展的必然。当然,新诗的发展并未到此终止,他们的诗也不能成为新的模式。模式与艺术是不相容的……
一九八四
开始写作长篇传记《人间鲁迅》。
浏览报刊时,读到邵燕祥先生呼吁现代史诗的通信,即写信给作者,表示不同意见。蒙作者不弃,编入《旧信重温》一书(武汉出版社1999年10月第1版),遂得以保留一点旧日思想的痕爪。
关于史诗
燕祥同志:
今将这个几经砍削的小册子(1)寄奉,请批评。
在《文学评论》上看到您有关“史诗”问题的通信了。我看,诗的繁荣,真正的史诗的出现,仍有待于广开言路,有待于意识形态的进一步开放。“反自由化”、“清污”,在相当的权力者的手下和眼中,都成了棍子,又遑论史诗?我们的整个体制、整个社会的面貌将规定了我们的文学。从文学潮流直至某种文学形式、方法,人为的提倡,不会起很大作用。而“大背景”倒是重要的。在这里,我几乎要成了“取消派”了。
我的《人间鲁迅》已动手,谢谢您的鼓励。
匆匆,即颂
冬安
贤治上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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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册子,指诗集《骆驼和星》。
一九八五
继续写作《人间鲁迅》。
应李士非先生之约,整理旧文《鲁迅的“文学不中用”论》,因新办杂志《浪潮》未几停刊,未发表。
鲁迅的“文学不中用”论
鲁迅的名字是与中国新文学运动连在一起的。
早在留学日本时期,这位文学巨子就已经把文学当成为改造“国民性”、改造中国的强有力的手段了。五四运动前后,他以自己的系列创作充实了新文化营垒的火药库,有力地抨击了封建政体和通统,召唤着“铁屋子”中的一代新人。他说:“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以此为出发点,他的翻译同创作一样,具有明确的思想倾向,舍英美而取苏俄,以及东北欧一些被压迫民族的文学进行介绍,甚至甘为时人所诟病,坚持“硬译”,连译法本身也都是以丰富本国文法为鹄的。但是,这并不等于说,鲁迅的文学观念是褊狭的;相反,他神往于汉唐时代的“豁达宏大之风”,提倡“拿来主义”,“自由驱使,绝不介怀”。他主张放而不收,因为在他看来,“‘收起来’却是管牢监的禁卒哥哥的专门”。他强调文学属于时代,重视文学的社会内容和战斗风格,却同时又反对把文学变成“修身教科书”,以为“并不贵在教训”。文学自有文学的品格。他没有以简单的目的论确定文学的最终价值,在他看来,文学的功能是多方面的。
令人困惑的是,在鲁迅的演讲、文章和书信中,也有不少关于“文学不中用”的说法。1927年在广州黄埔军官学校的演讲,唱的就是“低调”。
加以这几年,自己在北京所得的经验,对于一向所知道的前人所讲的文学的议论,都渐渐的怀疑起来。那是开枪打杀学生的时候罢,文禁也严厉了,我想:文学文学,是最不中用的,没有力量的人讲的;有实力的人并不开口,就杀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