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O(∩_∩)O哈哈~
、传说中的丽莎(小修)
女孩半是微怒半是撒娇的声音仿佛石子投进湖底,叮咚间荡起层层波纹。
老蒋冲大伙扬扬手,你们玩吧,我还有事先走了。说罢拍了拍李浩的肩膀,然后转脸,转脸的一瞬,眼光在女孩脸上微停了一秒,举步离开。子璇似乎看到老徐弯起了嘴角。
女孩穿着粉红色连帽针织衫,下面是黑色的牛仔短裙,一双靴子高至膝下一寸,白皙的皮肤加上亮眼的着装,令人移不开视线。只见她小跑过来冲大家“hi”了一声,以示打招呼。
童谣站在李浩旁边,定定地看着她,如痴视傻。
“现在是花痴时间哦,是吧,童谣?”阿夏见状,不免打趣他。
阿夏和童谣就是一对活宝,平时以与对方拌嘴为乐。锋芒相对,犹如针尖对麦芒。
童谣把视线从那个女孩脸上移回来,扫向阿夏,破天荒的,竟然没有说一个字,似乎并不想与她搭茬。
女孩冲几人微微一笑,视线经过童谣,见他痴傻的模样,眼睛里跳跃起一丝骄傲,只见她快步来到李浩面前:“李浩,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怎么有比赛也不告诉我一声,过分!”她晃着他的胳膊抱怨到。
“丽莎,别闹了。”李浩扯出自己的胳膊,“又不是什么重要的比赛,也就随便比比而已,有什么好看的。”清新的声音明明很平淡,在子璇听来却似乎无限宠溺凝在其中。那个车棚女孩果然就是丽莎,高挑的,白皙的,背景卓越的女孩,才子佳人,这或许才是应有的故事,她心神有点儿恍惚起来,又觉得不应该有这样的心境,一瞬间冷热交替。
“子璇、小果,我们走。”阿夏神色不悦,阿夏因为童谣的刚才的沉默显然有些生气。子璇如获大赦,连忙举步,仿佛这里有食人的鬼怪。
阿夏上来,左手牵住小果右手牵住子璇,子璇感觉有点腻歪,抽了抽手,没有挣脱,心想算了,我就牺牲一回吧。转身的时候,听到林辉,夏一飞的声音:“李浩,你们慢慢聊,我们也回去了。”
林辉的狭长的眼睛看了看李浩,冲他一眨眼睛,李浩见状,立即瞪了他一眼。他倒好,也不怒,竟兀自笑了一下。还不忘拉了拉那个呆若木鸡的童谣,“走啦。不要打扰人家。”
童谣不情愿地跟在林辉与夏一飞的身后,走了两步,不舍地回头看了看那个明丽的女孩。那个女孩正在轻声地对李浩说着什么,李浩微蹙着眉头。这一刻他忽然对李浩又羡慕又嫉妒起来。
“阿夏,等等,一起走。”林辉的声音再次传来。
子璇回头,林辉那双狭长的眼波便荡漾在了自己的脸上。昏暗的路灯之下,他的脸在阴影里半明半灭,刚才他在场内奋力厮杀的模样历历在目。这个男孩,与李浩完全不是一种类型的。李浩是那种菱角分明的模样,一双眼睛深入海,坚如石;而林辉那双狭长的眼睛便蕴含着青春的活力与看透的沧桑,虽复杂却不失柔软。
李浩目送她们仨还有他们仨的背影。那些背影很快淹没在暮色中,只留下慷慨的歌声久久回荡“手牵着手,不分你我昂首向前走,让世界知道我们都是中国人。”
音质分成三股,童稚的那一股是属于阿夏的,清新的那一股是属于小果的,还有柔中带刚的那一股属于子璇,声音与平时她的音质相比,略略肥厚了一点,仿佛故意为之。他久久凝视那团黑幕,竟失了神。
“嘿,发什么呆!我在跟你说话呢。”丽莎满腔撒娇的怨愤,一跺脚,伸出五指在他面前一晃,终于勾回了他的视线。
“我们走快点别跟他们一道。”阿夏瞟了瞟童谣抓住子璇、小果快步往前。
“怎么了,阿夏?”小果纳闷。
“吃火药了呗。”童谣抢白。
“你才吃火药了呢。”阿夏又白他一眼。
“你没吃火药老白我干嘛?毛病。”某人继续。
“我喜欢白,我爱好,我偏白,我乐意白,我以白人为乐,你管得着吗你?”阿夏连环炮上场。
“哎呀,真是泼妇的雏形啊。不多久就能立为泼妇典范啦。”某人继续挖苦。
“你混蛋。”阿夏疯了般冲出去,抓住童谣的衣襟。
“阿夏,怎么生这么大的气?”子璇连忙上前拉开。没成功。
“哎,刘夏,你真是个疯婆子。哎,哎,你别抓我的脸啊,再挠我脸,我对你不客气了!”
林辉、夏一飞一把架离童谣,阿夏像八爪鱼,还被拖了几步,终于松开手,童谣的球服被扯得一团皱,乱七八糟地挂在身上。下巴也出现了条红红的印记。
已经快到女生宿舍。男生宿舍在女生宿舍后面一栋。后面的路上很安静,没有人再说话。子璇她们快要踏进女生宿舍的时候,忽然,一个声音在后面传来“下周六我生日,我要请几个朋友吃饭,你们仨也去,成吗?”
转身,子璇看到林辉站在黑暗里,只有黑黑的眼睛熠熠闪烁。明明话是对她们三人说的,可是子璇却感觉那双眼睛锁着自己。
“好呀,我们一定去。晚安。”阿夏情绪低落反应也变得迟钝,子璇正在迟疑间,小果抢先答应。
“晚安。”子璇躺在床上对自己说,可是周公迟迟不来会她,这一夜,她的脑子里像电脑中毒反反复复跳出一行又一行的文字“才子佳人,才子佳人。。。。。。”
她拒绝翻身,深怕吵醒下铺的阿夏,她知道她今天心情不太好。
宿舍很安静,很安静,只有轻轻浅浅的呼吸声盘旋。
不知道过了多久。
“子璇,你睡着了吗?”
下铺传来轻轻一问。声音虽很飘忽,却色彩丰富,哀怨、愁思、失落绞在一起,发酵出微微的年少的醇香。
那些青葱岁月,总是在自己不痛快的时候,喧嚣地想要倾诉,劲力地去寻找一个能够侧头倾听的善良的女孩。
一切皆因为尚且年轻啊,年轻到小小的心脏经不起任何重量,清澈的眼睛容不下半颗沙子。
许多年以后,这个夜里飘忽地问道:“子璇,你睡着了吗?”的女孩已经阅尽千帆,面对着深恶痛绝的客户仍能泰然举着酒杯笑靥如花。
她已不再记得这个静谧的夜晚,自己那份难以掩饰的疑惑、失落。也不再记得曾经如何跌跌撞撞,挣扎前行的刹那芳华。
那些曾刻骨的事儿,早已风化成纱。
作者有话要说:小修。。。。。
、所谓一见钟情(改排版)
阿夏幽幽的一问在寂静的夜格外清亮。
“没呢。”
“问你一个问题哦。”阿夏坐起身。
“说。”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相信,但不相信它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子璇仰躺,双手交叉放在脑后。脑海中似乎浮现出某张好看的面孔,只一闪,子璇连忙抽出一只手像赶蚊子,在面前挥了挥。
“那还不是不相信。”阿夏的理解。
“我说了,我认为它不存在自己身上,但是,我相信它的存在。某个电光火石之间,某对男女邂逅在某个属于他们的right time and right place,然后衍生爱的火花,成就一段旷世奇恋。就像Jack and rose。”
“可是《泰坦尼克》只是一部电影而已啊。它是虚幻的,现实不存在的理想境界。现实的世界哪有那么浪漫?”阿夏轻轻地反驳。
子璇翻了个身侧躺着,左手支撑着头,“小说和电影是社会的小缩影,有句话很精辟,意思却与此如出一辙舞台小社会,社会大舞台。有时候你仔细看会发现小说或者电影里的人物你身边也有原型,不同的是,小说或者电影里的他们性格更鲜明,更突出,更夸张,那是为了让我们自我意识。”
“太深奥了。”阿夏禁声。没两秒又发问“那你觉得一见钟情肤浅吗?”
“不好说,你可以说肤浅,因为毕竟所谓一见钟情,所见只为人的外貌,当你因为一个人生的美而心生爱慕,那么有一天假使你见到更美的人,一样会爱上;也不一定要归置为肤浅,古人不是说“食色,性也。”我的理解就是一见钟情不仅仅可以理解成肤浅,也可以理解成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还可以理解成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就像吃饭睡觉,你能说它肤浅吗?不能。”
“那你觉得男生女生一见钟情的几率哪个比较高?”
“男生吧?!有一本书上说过‘男生是感官动物,女生是感情动物。’一见钟情多发生于男生,而女生普遍日久生情。”子璇引经据典。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啊。专家似的。”埋怨的口吻。
“我不知道多点,怎么回答你的十万个为什么啊?!”子璇顿了一下,幽幽叹气,“我以前在莲化一中的时候住在学校,别人周末都回家的时候,我一个人无聊极了,就只好去书店一坐一天。”
“那你怎么不回家啊?”
“恩,我爸爸妈妈很忙。每天都不在家。”
“唉,每一对忙碌的爸妈背后总有一个被疏忽的子女”阿夏看得倒是明白。
“习惯了。”子璇淡淡地接话。
“我今天是不是有点。。。。。。恩。。。。。。有点太那个了。”阿夏犹犹豫豫问到。
“今天?哦”子璇一顿,才想起阿夏今晚和童谣打架的事情,“是有点那啥。不至于那样啊。”
“他会不会以后都不理我了啊。”阿夏很担心的样子。
“刘夏,这可不像你哦。不理你不正好啊,你们每天吵架,我听得耳朵都出茧子了,可算要清净几天了啊。”某人很惬意。
“你是不是我姐们啊,幸灾乐祸!今天看他看那个丽莎的眼神,我就不爽。”
“就因为这,您老人家就把人脸都抓破了啊!也太林黛玉了吧。人林黛玉还只是哭哭啼啼掉几升眼泪,您却直接上好莱坞动作场面。”
“我抓破他的脸了?没有。。。。。。没有吧?”某人肯定句中途变成了疑问句。
“就在他下巴上,拇指盖长一条血口子。”
阿夏用被子蒙住头,无限沮丧“都流血了?完了,以后肯定不理我了。都怪那个丽莎。真是的,伯尔尼的又怎么样,华裔瑞士人又怎么样,有钱又怎么样,李浩围着他,童谣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她。为什么都是她?”
李浩围着他?是吗?子璇看着窗外,透过她旁边的窗户依稀可以看到远处公路昏黄的路灯。朦朦胧胧,极致的美,极致的哀愁。
她有一个疑问,不及她想,已经脱口而出“阿夏,你不觉得李浩比童谣更帅,更完美吗?”
阿夏只停顿了一秒,“他哪里都比童谣好,童谣和李浩相比,只有一点身高优势。 ”童谣身高一米八。李浩身高一米七八。
“但李浩不属于我的世界,他是王子似乎只存在童话里,我只是平民,连灰姑娘都算不上。而童谣是近在眼前的,鲜活的,和我斗嘴,甚至和我抢东西,与他斗我就觉得生活其乐无穷。但是,或许以后,他也会像曾经存在的气泡,一晃之后就要幻灭了。我感觉非常的不好,自从看到他看丽莎的眼神。”阿夏几乎没有思考就作了回答,显然她曾经想过这个问题。
子璇反复玩味阿夏的话,忽然觉得平日大大咧咧的阿夏竟无比睿智。她知人且自知。
李浩是王子,那么她子璇是什么呢?公主,灰姑娘,平民抑或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不应该存在人间的行尸走肉。他与丽莎真的很相配,他们站在一起的时候是那么的登对,古人怎么说来着,天作之合。某人的心里开始往上冒酸酸的气泡,明明是不应该的,不应该有这样酸涩的感觉,可是它的确逐渐汹涌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