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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那小屁孩说:“哥哥,你真勇敢,那么大的马蜂窝,你都不怕呀。”
我抬头一看,顿时吓着了。
马蜂这玩意,和陈天喜一样,有仇必报,此刻我若是不小心打扰了人家生活,他们全家没准全过来报复。
上吧,有危险。不上吧,我怎么在自己女人面前表示?
我犹豫了两秒,就做了决定。支开了小屁孩之后,我义无反顾的取下了风筝。
从陈天喜看我的眼神,就知道这事儿做的值。我还没来得及嘚瑟,就听到陈天喜的呼喊。
对了,我忘了说一句。那风筝线太长,扯下来的时候,恰巧打扰了马蜂他们一家。
所以这会儿,人家过来报复了。
陈天喜平时看着胆子挺大的,这会儿已经吓着了。我转过脸瞅了瞅,黑压压一片,的确挺吓人的。
为了不让自己女人受伤,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脱下衣服,保护着她。
令我欣慰的是,陈天喜挺够义气,还不愿走。
她越是如此,我越是心疼。
马蜂窝事件成全了我英雄救美的心思,医生给我拔刺时,我给罗蒙发了短信,罗蒙告诉我,趁机使用苦肉计。
这招我当然会使,只是觉得这么做,有点儿不光明磊落。
可是只要想到待会儿我和陈天喜能够单独相处,我也忽然想当起小人来了。
陈天喜进入病房的时候,一张脸上全是担心,那心疼劲,平时绝对看不到。我偷偷的跟医生使了个眼色,顺其自然的,营造了二人世界。
陈天喜就坐在我身旁,她侧坐着,嘴里还在念叨着我的不小心。其实我懂,她就是心疼我。
最重要的进展是,她亲自给我擦药。
那么小心翼翼的,生怕我肉疼。
谁说陈天喜不是我女人,就照咱两这进展,这亲密程度,罗蒙再敢多说一句,我非得抽死他。
或许是得意忘形,我说了句情话。这句话扰乱了陈天喜的心神,也让我更加确定,她的心底,并不是没有我。
但是罗蒙的解释恰恰相反,说她陈天喜压根不在意我。否则,怎么可能整整一星期都没来医院?
蜂毒是为了她中的,可是她却没来看望我。
一天,两天,三天。
我等的心累,却从罗蒙口中,得知陈天喜正和魏勋打的火热。
按照我的正常思维,陈天喜是不会这么狠心的。她之所以不来,难道是因为,她察觉到了一丝丝蛛丝马迹?
后背的红肿刚刚消去,我便迫不及待的出马,谁知在她公司门外等到七点,才知道,她早已经和魏勋相处去了。
而且,还是我常去的酒吧。
我并不担心他们两人还会有任何肌肤之亲,毕竟魏勋已经做了选择。我担心的,是陈天喜这个女人没心没肺的遭人利用。
进入酒吧的那一刻,我远远地就看到了他们两人坐在吧台旁,面对面的交谈着。
我悄悄地从右侧走过去,坐在她的身侧。
良久,这个女人的注意点,都在魏勋身上。
他们说起了樱花林,说起了那个让她难以忘怀的约会圣地。
魏勋显然被摆了一道,好在他还存在点理智。至于我,对于某人的忽视,早已经怒不可遏。
我决定教训教训这个女人。
可是没想到,她却躲着我。
她拉着魏勋一块躲着我!
她的手那么亲密的搀扶着那个伤害她的男人,面目表情的准备离开!她故意忽视我!
当我端着酒杯准备教训那个男人时,她怒视我!
这一刻我终于明白,原来,爱可以成为痴,也可以成为怒。
整整一个星期,我们都没见面,可是见面之后,她却对我视若无睹。
我决定赌一把,赌这个女人,到底在意不在意我。
医生交代过我,这些天不能喝酒,可是我决定,多喝。
陈天喜可以拉着那个男人离开,我就可以多喝。喝到我晕倒,喝到我吐!
可是没想到,我真的晕倒了。
眼睛睁开时,就看到陈天喜郁闷的坐在床边。她低着头看着手机,时不时的叹了口气。
我的脑海里迅速蹦出晕倒前的那一刻,她惊恐的看着我,好像吓得够呛。
我继续眯着眼,听着病房里的动静。
其实我很喜欢两个人这样安静的相处。哪怕不说话,我也觉得浪漫。
就像上大学那会,哪怕我只是坐在不远处,默默的看着她,一切,也都是美好的。
可是这一晚,她却质问我:若是一杯酒感官一般,口感一般,度数醉人,但是非要你买,你愿意喝吗?
她把我比喻成一杯难以下咽的廉价酒!
难道那魏勋口感就好?
你为什么会出车祸?你为什么会选择性失忆?
我想讽刺她,可是最后,还是自己吞了下去。罗蒙笑话我为一个女人神魂颠倒,我笑罗蒙不懂爱情。
罗蒙说我倒贴,我说这是宠溺。
沈冰得知我和陈天喜闹翻了,安慰安慰我,提议晚上一同聚聚。可不曾想到,中午她便给我打开电话,说是天喜遇到麻烦。
我当时还在打点滴,越想越不对劲。凌晨两点发誓不再倒贴的我直接冲了出去,可不曾想到,到了事发地点,天喜的问题已经解决。
解决这个问题的是,是魏勋。
我为她中了蜂毒,晕倒,可是这些,远远不能与魏勋的一句话一个动作相比。
从她看他的眼神,我能读到那份崇拜。
就像当初,计算机系和商贸系在篮球场上较量时,我进球最多,可是她的目光,却一直在另外一个人的身上。
从这件事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有些事,是不能勉强的,比如,一个人爱不爱你。
倘若当初珊珊不曾喜欢魏勋,倘若陈天喜不曾因为我留下一道丑陋的疤痕,我们四个人的轨迹,会不会,又是另外一种交集?
即使她的脑子已经再也记不起那段时间的一切,可是再见时,她凭着本能的好感,还是会记得他。
而我这个局外人,即使做了再多,最后的最后,只能可笑的来一句,为他人做嫁衣。
今天下雨,的确是适合好好发泄的日子。
倘若她不在意,我做的再多,也都是多余。
“你笑着说
他是朋友
但你眼中太温柔
我的不安
那么沉重
只有你不懂
他霸占了你的心中
属于我的角落
所以你说
我们不是你和我
是我想太多
你总这样说但你却没有真的心疼我
是我想太多我也这样说
这是唯一能安慰我的理由
他霸占了你的心中属于我的角落
所以你说我们不是你和我
是我想太多你总这样说
但你却没有真的心疼我
是我想太多我也这样说
这是唯一能安慰我的理由
我想我没有错怪了什么
虽然你不说或许错在我
太晚我才懂爱了你太多
是我想太多你总这样说
但你却没有真的心疼我
是我想太多我也这样说
这是唯一能安慰我的理由”
☆、94。记忆里的你和我
曾子默离开的第一个月里,沈冰基本上每天都来,来时给我带了些吃的,陪着八戒遛弯,然后再离开。夜幕降临的时候,她会给我打电话,絮絮叨叨的说了好几句话,最后才挂断电话。
开始,我是不理解她的行为的。直到一页页的翻看曾子默的日记,我就明白了她的用心良苦。
曾子默离开的第四十天,我依然完好无缺的活着。
很多没想明白的事儿,仿佛在这种安静的状态里,慢慢的,被理清了。
我开始清楚了我和周围人的关系,我开始明白,谁在我的青春里留下了一段谎言,谁又是真正的为我忧伤为我难过。
记忆里没模糊的东西也在脑子里陆陆续续的被记起。我终于想起,在a大,我的青春年华里,有谁路过,有谁留下。
我决定去a大走一走,不提前告诉任何人。曾子默这王八蛋虽然走了,可他走之前,给我留下一大笔钱。我虽不会动这笔钱,但是有了那个数字,我的安全感也上升了不少。
我收拾了行李,趁着沈冰前脚出门,我后脚就叫了车。
八戒还在笼子里观望,我走过去,亲了它一口,说:“八戒,妈妈想去看看过去,这几天,你要听干妈的话,我很快就会回来。”
八戒似懂非懂摇了摇尾巴,我将纸条放在桌上,拎着行李箱,迅速的出了门。
我算了算车程,坐动车的话,只需要一小时。而一小时内,沈冰还在公司上班。
其实我也明白,她之所以过来看我,不过是因为,她担心我想不开。她错了,她不知道,一个人内心的仇恨,是可以被爱化解的。
只是曾子默这个王八蛋,当初选择了走这一条路,关键时刻跟我玩离开。他什么意思啊?觉得没脸见我?还是,他已经后悔带着我这个拖油瓶了?
这个问题我也想了整整一个多月了,每每看到他日记里的心路历程,我都忍不住偷偷的流眼泪,我知道,他承受的,比我还多。
买票,进站,上车,趁着我还没到那个熟悉的校园时,我还是先睡一会。
动车比我想象中速度更快,听到列车员提示已经到站,我才拿着行李匆匆忙忙的下了车。观望四周,顺着人群出了站,一种陌生而熟悉的感觉,从心口冒了出来。
对啊,这里才是我呆了四年的地方。
凭借着记忆中的印象,我居然找打了打车的位置,跟出租车司机报了大学的名字,自己靠在窗口,激动的不行。
彼时已是盛夏,七月。出租车师傅告诉我,学生们已经放假了,留校的,都是些考研的学生。
我笑了笑没说话,一直盯着窗外的风景。熟悉的场景映入我的眼帘,老站台,梧桐树,以及拐角处的报亭,以及迎面而来的红色公交车。
记忆从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公交车里,仿佛还有着当年稚气未脱的自己。
曾子默在日记里写到:“有时候我挺不理解自己,明明看到她和他的手十指相扣,我会控制不住自己去妒忌,可是每一次,我又会跟在他们的身后,从学校,到市中心,再到那个堆满书籍图书馆,远远地看着他们两人有说有笑,一呆,就是一天。
原来人是会变的,有时候最不屑的行为,却会出现在自己身上。”
出租车经过熟悉的十字路口,前面不远处,赫然写着几个大字,青年公寓。
我记得那个门,也记得那栋楼。当初搬家的时候,我和魏勋选了好久,某一天接到这栋楼宿管的电话,他告诉我们,520的情侣要搬走了。我问他搬到哪里去了,他说,小两口准备结婚。
520这个特别门牌号,对于那个信奉爱情的自己而言,有着特别的力量。房子是三居室,我和魏勋一商量,决定合租。
合租的小姑娘就是曾珊珊。艺术系的美女,在院活动里我们会经常碰面,弹得一手好感情,有着漂亮的美人尖。
院里面很多人都认识她,因为她有个有名的哥哥,叫曾子默。
那个骄傲,自大,并且自以为是的男人。
虽然是兄妹,可这两位性格差距很大,至少,在我面前是这样。
曾珊珊想要考研,她低我们一届,学习也很努力,嘴巴更是很甜,我和魏勋都很喜欢她,把最大的那个房间,让给了她。
现在想来,我是自己给自己安装了一个原子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