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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怎麽像我肚子里的蛔虫,我想什麽他都知道。为这个我已经烦恼了一天了:穿什麽呢,穿什麽才不会被静书比下去,可笑的女人心理,虽然可笑,但我是女人,我亦不能免俗。
烦恼了一天的答案就是:我无论穿什麽也比不过静书,所以乾脆随意点,不能让江南看出来——对於他我仍很在意。
「不用了,就是吃顿饭太隆重了反而怪怪的,反正我也不是什麽大美女,穿什麽也比不过那个裴静书。」
「我怎麽觉着你有点破罐子破摔的味道,我还准备看你和静书斗得你死我活呢,一点也不好玩。」
「对不起,不能让你看一场好戏。我和她有什麽好斗的?胜负早就分出来了,没看到我是失败者吗?」
「未必,傻瓜都能看出来那个人对你还有感觉,男人的初恋情节比女人还要重,杜晓西,你还有机会。」
机会?对我来说,我已经输得一败涂地。
以前的江南再也不会回来了,这个咄咄逼人的江南,对我来说什麽都不是。虽然这样告诫自己,但是——不管用,他明明还是那个江南,那样的眼睛丶那样的笑容丶那样纤细的手指,只是——他不再是我一个人的江南。
我摇摇头:「太迟了。我们太迟了。」
林晨树看着我,许久:「那你晚上到底穿什麽?」
我今天上班穿的是白衬衫,牛仔裤,就穿这个罗。不过林晨树要知道这个干嘛?我没好气:「不是说随便穿吗?就身上这套,白衬衫丶牛仔裤,你要知道这干嘛?」
「我想和你穿情侣装,那个江南对我特别感冒,我们一起气气他。」
我白了他一眼:「他哪里招你了,你要气他。」江南得罪的人是我,他那麽起劲干什麽。
「他抢了静书呵,我一直以为静书会嫁给我的,想不到她变心了。」
原来是情敌,难怪比我还气愤。我有些好奇:「你跟裴静书很熟吗?是个什麽样的人?」
林晨树斜睨了我一眼:「当然是个了不起的人,某人跟她根本没法比。麻省理工的硕士,如果不是後来生病了那现在应该是博士了。我们两家是世交,她父亲在美国是很影响力的企业家,我和静书也算是青梅竹马,我妈妈现在在美国就住在她家隔壁,是个很骄傲的人,比莫北北还要骄傲的人。你败在她手里,不丢人。」
原来是这麽优秀的一个女孩子,难怪。
林晨树突然搂住我:「走,替我挑衣服,我今天一定要让裴静书後悔,怎麽会放弃我这种男人呢。」
我笑了:「你到底是要气江南还是裴静书?」
「两个一起气,替我气裴静书,替你气江南,一举两得。」
真受不了这个人!我替他选了一件麻质的白衬衫,配牛仔裤,跟我站在一起,还真是很配。这样穿也有好处,让我看起来年轻些,岁月蹉跎,我已经27岁了,老得很快,我很怕老。
林晨树在镜子前左照右照,一副很臭美的表情,难怪,要去灭情敌的威风,又要让初恋情人吐血,准备工作当然要充分些。
看完了自己,他又开始打量我,我有什麽可以让他挑剔的?我挺胸抬头,一副很自信的表情。
林晨树猛地拍了一下脑袋:「我说怎麽不对劲呢,来,我帮你弄弄。」
他把我推到镜子前,让我坐下,然後他到抽屉里找了一把梳子过来,他要干嘛?
原来是要帮我梳头,我挣扎着不让他动,他轻斥我:「别动,闭上眼睛,我给你一个奇迹。」
唉,随便他了,一个大男人,怎麽喜欢干这种事?
他的动作很轻柔,我偷偷地从镜子中看他,一副很陶醉的表情,给人梳头这麽享受吗?那为什麽很多理发师的态度那麽差?
「好了」。林晨树很兴奋。
我睁开了眼睛,我真是吓了一跳:不是因为发型有多好,而是——简简单单的一个马尾巴,鬓边有几缕碎发自然地垂着,右侧还别了一个玫红色的发夹,三朵小玫瑰,很可爱。很像多年前的我,大学时代的我。
林晨树笑得很神往:「我喜欢你这个样子,在网球场上就是这个样子,这个样子的你最好看。」
我也喜欢这个样子的自己,但是,穿着打扮可以回到从前,但是——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回去的,有些东西,有些人,错过就不再。
33
我们到得晚些。
静书仍是一身黑,配了一条珍珠项链,沉静得就像一幅画。我暗自庆幸自己的穿着很随意,相较於静书不留痕迹的精心打扮,我反而占得先机,更何况所谓的青春无敌,至少我的打扮显得很年轻,所以在与静书的较量中,我虽不及她貌美,也不及她优雅,但也不至於败得很难看。
我和裴静书完全是两种风格,但林晨树和江南的穿着却是惊人地相似,都是白衬衣,而且都是麻质衬衫,是怎样的巧合?我以前经常给江南买衬衣,成为男女朋友後更是,一般都是白色的,他穿白衬衣最好看,但是很少买麻质的,麻的衣服最难伺候,洗一次要烫一次,我嫌麻烦,所以很少买这类的,静书一定比我勤快吧?
气氛不是很好,静书和林晨树聊他们的一些往事,我和江南都插不上嘴。江南很沉默,偶尔笑笑附和几句,我是根本没话说,只好埋头吃菜,不过有点食不下咽。
见我们很沉默,林晨树努力调节气氛,他很夸张地:「静书,你真是好狠心,我苦追你多年,想不到你就这麽嫁了,真是让人伤心,你怎麽也不等我就嫁了呢?」
一直埋头吃菜的江南突然抬起了头,他不经意地扫了我一眼,眼中的寒意让我的心一颤。为什麽要这样看我?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的人又不是我,再说林晨树应该只是开玩笑,所以用得着迁怒於我吗?难道因为我的男朋友在我面前与另一个女子调情,所以他替我打抱不平?怎麽可能?我把头埋得更深了。
裴静书笑了:「等你?那我恐怕一辈子也嫁不出去了。我和江南也认识五年了,结婚也是很自然的事。」
五年?那麽江南刚出国他们就认识了吗?我的手止不住地颤抖,几乎连筷子都握不住,他怎麽可以,怎麽可以!
林晨树轻轻地握住了我颤抖的手,脸上却一点也不露声色,继续开着玩笑:「认识这麽久了,你到结婚前才告诉我,过分,罚酒,两个一起罚。」
刚才一直没出声的江南忽然道:「好,那我就罚我吧,静书不能喝酒,我替她。」
我苍白着脸看着他喝下满满一杯红酒,接着他又端起了第二杯,又是一干而净,接着是第三杯,我直看的心惊肉跳。
还是静书阻止了他:「别喝了,晨树只是开玩笑。」说完她又转向我们:「其实,虽然我们认识很多年了,但是也是最近才走到一起的,发生了一些事情。一直是我追他来着,他以前总是对我爱理不理的,可讨厌了。」
我的手终於不再颤抖,冰冻的心也渐渐开始苏醒,我暗骂自己:他们什麽时候在一起与你何干,用得着一会儿心如死灰一会儿又欣喜若狂?即便他一直没有接受静书,那也不可能是因为我,我这是何苦?
我甚至有些恨裴静书,就让我以为五年前他们就在一起吧,那麽我会恨他,也许可以早些忘记他,她何苦要解释?
我极力忍住不去看江南,但是我失败了。江南正看着裴静书,眼神柔和,笑容也很温柔,只是,为什麽我触到他的眼神时我看到了一丝痛楚,是我看错了吗?
静书拍拍手:「好了,不要说我们了,我们的故事最简单了,就是这样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倒是你,晓西好像是你第一个带到家里来的女孩子,说说你们的故事,我好奇得要命。」
我和林晨树面面相觑,我们的故事?那真是一部刀光剑影丶斗智斗勇的血泪史,还真是不能向外人说。我捅捅林晨树,让他说吧,反正他睁眼说瞎话的本事比我强,随便他编吧。
可他一开口就把我气得够呛:「其实我们也没什麽故事,就是她这个人,笨得要命,我要不在她身边,都不知道她在这个社会上怎麽生存下去。」说完还拍拍我的脑袋:「怎麽会有这麽笨的人。」
怎麽会有这麽可恶的人!仗着我现在不敢跟他翻脸就在这里胡说八道,看我待会怎麽收拾他!
静书也笑了:「就你聪明,我才不信呢。赶快从实招来,想这样就过关,没门。」
想不到裴静书这般不依不饶,林晨树歪着脑袋想了想:「其实也不知道喜欢她什麽,就是喜欢。背着生病的我从六楼爬下来所以喜欢;自己饿着肚子先喂饱我所以喜欢;伤心的时候背着别人流泪所以喜欢;很笨有点傻气所以喜欢;凶的时候对着我大吼大叫也喜欢;自信的时候喜欢;自卑的时候也喜欢;笑的时候喜欢哭的时候也喜欢」林晨树叹了一口气:「我呀,就不知道她有什麽东西是我不喜欢的。」
我呆住了,还真是了不起,就这麽一会儿工夫能够编出这麽一套词,而且大部分还是真的,真了不起,我对他真是仰慕到了极点。
江南的脸色阴晴不定,不知道在想些什麽,静书确是屏住了呼吸,一脸的神往,她推了推江南:「你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些,好好学学,回家我要听。」
江南不由笑了:「你们女人就喜欢听这些,也不知道说给多少人听过呢。」
是说给我听的吗?怎麽可以这样说,我注意到林晨树的脸色也变了,忙想打圆场,只是一时间也不知说些什麽好。还好静书反应快:「好了,晨树说过了,轮到晓西了,你喜欢他什麽?」
林晨树的脸色终於缓和下来了,他嬉皮笑脸地:「我也想知道呢,你什麽时候喜欢我的?」他转向静书:「你们不知道,她以前天天跟我作对,我好心送花给她,她都拿去变卖了还扣了手续费还给我,我也很想知道她什麽时候喜欢我的。快说。」林晨树催促我。
说什麽呀,他难道不知道我们是假扮情侣吗?哪里说得出什麽时候喜欢的,我又不是他,什麽肉麻的话都能说都敢说,说什麽呢?我白了林晨树一眼:「我那是欲擒故纵呢,偏偏你傻,就上钩了呗。」谁让他说我笨,也让我说他一回傻,扯平。
林晨树正色:「赶快坦白,不说不行。」
他起什麽哄,旁边静书也很起劲,还拉上江南:「我们也很想知道,是吧,江南?」
江南微笑:「是,我们也很想知道。」
是吗?他也想知道我为什麽喜欢另外一个男人,那我就说给他听,可听好了。
「他看起来很凶,但每次只要我掉眼泪他就会手足无措,哪怕明知道是假的;他看起来游戏人生,但其实对什麽都很认真;他对我看起来很坏,但我知道他心底对我是极好的,比任何人都好。如果一定要问我从什麽时候喜欢他,是在一天一天的相处中,是在他一次一次给我温暖的时候,是在他把整个肩膀借给我依靠的时候。」
满意吗?我没有林晨树的才华,这已是我能讲得最动听的语言,我说得很动情,因为至少有很大一部分是真的,包括我喜欢他,是,我喜欢林晨树,喜欢这个给我温暖,给我关怀的好朋友。
林晨树看着我的眼睛亮晶晶的,笑得有些傻气,而江南,眼神暗淡,笑容中透出一点苦涩,我说错什麽了吗?
34
终於结束了。
让人心惊胆战丶魂不守舍丶食难下咽的晚餐终於结束了。虽然我和江南的交流甚少,一点也不像多年未见的老同学,好在江南先前介绍我时就只说我是因为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