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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骏眉头一皱,“这个你不用管,你先照顾好你自己的手再说吧,小姑娘,难看死了。”
切!李文秀背后忍不住翻白眼,这人真是太讨厌了,就算是关心自己也弄得这般别扭,真是的,不过心里还是很开心的,李文秀是个乐天派,一点小事儿就可以高兴半天。
看到李文秀这么开心,马家骏的嘴角也忍不住上扬了一些。
但是想到实际情况,马家骏的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哈萨克部落确实不喜欢汉人,自己在这里隐姓埋名,为了隐瞒身份,不得不隐藏自己很多本事,在回疆这块地方确实是难以施展,若是回到江南就好了。
若是回到江南,自己的本事就能得到施展,也不至于委屈小丫头跟着自己一起受罪。
想到这里,马家骏心念一动,他到真的想回去了,这些年都没有出事情,说不定他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呢……
回江南,这件事,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提到了马家骏的行程安排上。
起因却是因为李文秀的手裂了口子。
☆、情窦初开的少年
李文秀真没觉得马家骏会将自己手这点小事放在心上,可是让他意外的是,马家骏还真放在心上了,不仅放在了心上,而且还督促着自己抹药,李文秀平时要干活,抹了药怎么干活,那些琐碎的事情,看着很简单,但是做起来很繁杂,马家骏做,李文秀还不放心,李文秀有着很多现代妹纸的特点,一旦自己沾手的事情,别人再做就会觉得不舒服。
“你不要沾水了……只做饭就可以了……别的活儿不用你干。”马家骏想了想说道,其实一开始做饭也不想李文秀干的,但是李文秀手艺实在是很好,吃过李文秀做得饭,马家骏觉得自己很难再吃进去别人做得东西。
李文秀听了,嘴巴都能塞下两个鸡蛋,这是马家骏,不会吧,这厮一定不是马家骏,自己肯定是平时睡得太多了,人都出现幻觉了。
看到李文秀呆呆傻傻的样子,马家骏有些想笑,想起李文秀那双红肿的手,他心里又觉得十分不是滋味,就跟自己欺负了人家小姑娘一般。
金庸老爷子的世界是不科学的,原著女主李文秀,学了没多长时间就成了绝顶高手,但是到了李文秀这里,明明李文秀比较吃香,学功夫学的早,但是马家骏总是不满意。
李文秀自己也不满意,她看那些轻功都能在天上停留好长时间,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只能跳得比较高,用于翻墙呢,实在是太不科学了。
所以李文秀将这个问题告诉了马家骏,问,“为什么,我不能在天上飞一两个时辰。”
马家骏嘴角抽搐,他实在是非常想拿什么东西砸李文秀,“你以为你是鸟么?”
一两个时辰,还真敢想啊!
轻功什么的,其实就是比平常人跳得高,跑得快,说起来这是一种技法,还有长期锻炼的结果,李文秀现在水平还不到,顶多就是翻个墙,从房顶上过过瘾,可是李文秀住的地方没有房顶,只有帐篷,于是李文秀只能从篱笆上过瘾,每天都在篱笆上跳来跳去,练习轻功,李文秀觉得自己不像是武林高手,而像是江湖卖艺的。
这天李文秀又在篱笆上跳来跳去练习轻功了,不仅是这样,马家骏特意给李文秀做了一个桩子,李文秀可以从篱笆上,跃到桩子上练习,只不过桩子离得比较远,李文秀最初的时候摔了好几脚。
不过现在李文秀已经可以很熟悉的在桩子和篱笆两侧跳来跳去了。
十一岁的李文秀,随着春天的到来,五官也慢慢地舒展开,李文秀自己不经常照镜子,所以不知道,现在自己的样貌已经隐约有原著女主的清丽了,其实原本在现代的那个文秀长得也很好,只不过因为家庭一直遭遇变故,小时候吃得不好,五官没有张开,哪有现在精神。
苏普看到李文秀的时候,李文秀正在跳桩子,十三岁的苏普其实还不懂男女之情,女孩普遍比男孩早熟,在少女已经情窦初开的时候,苏普还懵懂着呢,他不懂为什么那些小姑娘总是喜欢对着自己傻乎乎地笑,也不懂为什么她们一看自己就脸红,就算是他觉得稍微正常点的阿曼也一样。
苏普的伤其实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这么长时间没有找李文秀是因为他想起阿秀曾经说,要帮着老爹减轻负担的话,他主动帮着苏鲁克做了很多事情,苏鲁克觉得苏普分外懂事,还以为自己的计策管用了,儿子不再想着那个汉人小姑娘。
部落里都说,阿曼和苏普两个人很好很好,车尔库和苏鲁克原本关系非常不好,最近倒是因为两个孩子走得近,关系缓和了很多,见了面也不会像以前一样剑拔弩张,而且还会说笑,大有结为男女亲家的意思。
在两个大人看来,部落里没有比阿曼更漂亮的女孩子,也没有比苏普更优秀的男儿郎,他们理所应当在一起。
无论是车尔库还是苏鲁克,都本能的忽略了汉人小姑娘李文秀,他们觉得和阿曼想必,李文秀根本就不值一提。
两个人大概都没有想到,苏普对此事并不知道,甚至又去找他们讨厌的那个汉人小姑娘玩去了。
“阿秀,好厉害!”苏普不敢骑马,怕惊动苏鲁克,李文秀跳木桩让他看得入迷,他从来没有见过有人能这么轻盈,此时李文秀在苏普眼中就跟天铃鸟一样。
李文秀转头看到了苏普,然后从篱笆上跳下来,展颜笑道,“你怎么来了?你伤好利索了么?”
看到李文秀如此关心自己,苏普的心情一下子好很多,不知道为什么,刚才李文秀跳篱笆的时候,苏普觉得很好看,但是当阿秀冲自己挥手的时候,苏普又觉得阿秀离自己好遥远,明明是一起长大的伙伴,什么时候阿秀变得这么厉害。
挠挠头,苏普说道:“我现在很好了,都能徒手打死一只狼!”苏普做了一个非常勇猛的动作,李文秀扑哧笑了起来,苏普第一次发现,原来阿秀笑起来这么好看,看得有点呆。
李文秀微笑着说道:“那我就放心了,你回家以后,我也不敢去看你。”
苏普刚想问“为什么不敢去”时,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是啊,阿秀不能去看他,他家在部落中心,周围有很多很多帐篷,他们都不喜欢阿秀,阿秀到了那里一定非常难过。
张了张嘴,想要解释,但是最终苏普沮丧地说道:“对不起。”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对李文秀道歉,但是他就是这么做了。
李文秀摇摇头,“不是你的事情,别傻站在外面了,快点进来吧。”
苏普笑了,忙点头应道,“好嘞!”
马家骏今天在酿酒,他的耳力,苏普刚出现的时候他就知道了,小丫头和苏普说的话他也都听到了,说实话,他非常生气,但是至于为什么生气原因很复杂,一方面他觉得臭小子不厚道,明明已经和车尔库的闺女在一起了,还来纠缠小丫头,另一方面,他又觉得小丫头没骨气,竟然心甘情愿被苏普这个傻小子算计。
此时马家骏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心里还有另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意味,他觉得自己对小丫头最好,可是小丫头什么都为那个傻小子想。
自己保护着的,被别的人不珍惜,这种感觉真讨厌。
马家骏决定讨厌苏普到底。
“计爷爷好。”苏普依然有些害怕阿秀的爷爷,不过阿秀的爷爷一直帮自己治伤是个好人,苏普已经渐渐习惯阿秀爷爷的冷淡了。
“哼。”马家骏冷哼,不理苏普。
李文秀想着苏普还是个孩子,于是对苏普说道:“我早上做了点点心,给你端来,你尝尝。”
有吃的?!苏普眼睛一亮,阿秀做得东西最好吃。
李文秀端来一盘子小饼说道,“是奶酥,羊奶做得,挺好吃的。”
咸味和甜味的都有,马家骏喜欢吃咸口的,所以咸味的做得多一些。
这个东西刚做出来是软的,过段时间会变硬,然后可以泡在羊奶里或者是汤里,也非常好吃。
苏普拿了一块甜的,小心翼翼看了一眼阿秀的“爷爷”,见计爷爷没有什么表示,放心大胆的咬了一口,奶香四溢,确实是非常酥软,还是热的。
“真好吃!”苏普舔舔手指头,说道。
看到别人吃自己做得东西,一声赞美,李文秀就觉得非常开心了,她现在看苏普是非常顺眼的,比马家骏顺眼多了,她抬头对苏普说:“喜欢吃,就带走一些,只是别说是我做得就行。”李文秀笑着说道。
苏普一愣,嘴巴边上还有点心渣渣,“那万一我老爹问呢?”
马家骏无语了,这是死心眼吧,李文秀翻了个白眼,“你随便找个人搪塞一下不就好了,真是笨。”
苏普脸一红,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脸红,这是今天他第二次觉得阿秀真好看了,看呆了的苏普连点心掉到地上也没有察觉,李文秀一看“哎呦”了一声,“怎么吃到地上了呢?我还要收拾。”
说着就去灶房拿湿布去了,要将毯子上的点心粘起来,要不然就会招小虫子,苏普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好像,自己又给阿秀惹麻烦了。
苏普坐一会儿就要走了,因为下午他还要帮苏鲁克收拾家,李文秀用油纸给苏普包好点心,送苏普到篱笆外。
苏普依依不舍,似乎这一次回来,和阿秀相处的时间越来越短了,苏普突然想说点什么,于是少年斟酌了一下,开口说道:“阿秀?”
“嗯?”李文秀笑着应道。
“那个,那个,你跳木桩的时候真好看,跟天铃鸟一样。”苏普晒得黝黑的脸,红扑扑的说道,眼睛亮晶晶的。
李文秀愣住了,她活了二十多年,若是看不出苏普的想法就是白活了。
不会吧,苏普少年,你为何是一副情窦初开的样子啊,这不科学!
☆、我跟你走!
活在这个世上二十多年,第一次,李文秀很可耻地跑掉了。
白马啸西风,这是个青梅竹马在半路出了岔子的爱情故事,若是没有李文秀的善良,没有阿曼,苏普到底会不会喜欢李文秀。
最初那张引起争议的狼皮,究竟是象征着爱情还是友情。
这是个无果的故事,因为原著女主的善良,因为哈萨克族和汉族的矛盾,因为命运的捉弄,各种原因,导致了这个故事最后的结局,我爱的人,深深地爱着别人。
前世,李文秀觉得苏普是喜欢过原著女主的,那张狼皮就是最好的证明,原著女主的样貌,还有性格,足以让一个少年动心。
苏普喜欢李文秀,这是一件让所有李文秀的粉丝都高兴的事情,可是悲剧的是,这个李文秀不是原装货!
现在的李文秀发誓,自己绝对没有恋童癖,对一个十三岁的少年下手,实在是太可耻了,虽然这个少年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十三岁,人高马大至少奔向十六,但是十六岁依然是未成年。
想到苏普临走前那羞涩的脸庞,李文秀由衷希望自己当时什么都没有看到。
不对,还有阿曼!
李文秀瞬间打了鸡血一般,阿曼已经出来了,苏普就算是曾经对李文秀有过心动,也会随着阿曼的到来而渐渐遗忘的,原著有写过,不出几年,苏普他所在的部落就会离计爷爷和女主住的地方越来越远。
嗯嗯嗯,他们很快就走了,没有什么啦。
李文秀很鸵鸟的缩了,不再想这么有难度的问题。
李文秀那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