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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待李文秀要说些什么,却听到白马极为不配合的发出“嘿儿嘿儿”声音,还亲昵地蹭了蹭小男孩的脸颊。
挑衅,红果果的挑衅!
李文秀火了,你不过是一匹马,竟然露出如此轻蔑主人的模样,你也不怎么合格,你要是真牛叉日行千里那白马李三夫妇就不会死了,你丫竟然还敢鄙视我。
哼,你想跟着他,我偏不让你如愿!
想着,李文秀叉腰说道,“一只鸟就想换我的马,你看我年纪小好欺负是不是?”
苏普小时候还有点机灵劲儿,男孩子也皮得很,往日都是他替那些被欺负的出头,还从来没有被人指责过欺负人呢,看着衣服包裹着的小鸟,再看看身后高大威武的白马,少年也不禁有些脸红,好像自己真的是在欺负人啊。
白马好像知道李文秀在刁难少年,发出不满意的“咴儿咴儿”声,不断地用左前蹄刨着地上的青草。
李文秀不禁汗颜,这也太聪明了,这匹马快成精了。
苏普安抚般捋了捋白马的毛,这一幕让文秀极为羡慕,这匹马好像和她八字不合似的,每次近身都要给自己留点小礼物,不是跺自己一脚,就是刨自己一脸土,哪像今天这般温顺,就连马家骏也嘲笑自己,说自己连一匹马都无法驯服。
好吧,她就是个材废,她认命了。
“那你要怎么才肯把这匹白马让给我。”少年声音透着一股紧张,眼神也变得警惕,好像害怕李文秀突然狮子大开口一般。
看到小少年这般紧张的模样,李文秀觉得有些好笑,不禁起了逗弄之心,“说说看,你都能做些什么?”
“我能做的可多了!”少年言语中带着一丝炫耀,“①有两头狼半夜里来咬我家的羊,爹不在家,我便提刀出去赶狼。大狼见了火把便逃了,我一刀砍中了另外一头。(①出自原著)”
“这么厉害!”饶是知道这是原著里面的话,李文秀还是忍不住惊叹。
“那是!”苏普少年像是想起来什么,说道:“这样吧,你把这匹白马给我,等着我杀一匹狼,送你一张狼皮怎么样?”
我可不想和你扯上什么关系!
若是起先还有些疑虑,文秀这个时候已经十分确信对方就是原著里男主级别的苏普少年。
他是个好人,但是却对李文秀一点好处都没有,沾上他,自己岂不是又超原著杯具结局迈出一步?
得嘞,白马送您,我也不要您的东西,您该上哪儿去上哪去吧!
这是李文秀实实在在的心声。
可是这样说,未免太不像话,于是她采取委婉的方式——
“我不会骑马。”
但是这具身体会。
“这马放我这里是浪费了。”
不仅吃我的粮草还占空间还随时会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你牵走就好了。”
赶紧牵走,我讨厌看到这个吃里爬外的家伙。
“你是个好人。”
害怕苏普少年不愿意,赶紧送上一张好人卡。
于是少年成功被李文秀忽悠着收起了愧疚心晕晕乎乎收下马,临走前还非常范伟范儿的说了一声:“好人呐——谢谢啦——”
白马配合的发出“咴儿咴儿”的欢快声,跟着新主人颠了。
谢你妹啊,李文秀再次泪奔了,你是好人,你全家都是好人!
☆、看光了,你可要负责?
Chapter11
玉镯子还在,本来应该陪着李文秀走出回疆的白马却代替玉镯子送了人,这是不是一个突破?
李文秀在床上辗转反侧,摸摸手腕上的镯子,很有阿Q精神的想着。
马厩里少了一匹马,纵然马家骏早出晚归,也能看出来,更何况那匹白马非常的扎眼,马家骏心下奇怪,一方面觉得那匹马是李文秀父母留给她的,她应该珍惜,提醒一下也是好的,另一方面,这匹马算是千里神驹了,价值非常,若是丢失了那也太可惜了。
见李文秀帐篷里还点着烛,然后就掀开帘子进去,本来嘛,在马家骏心里,李文秀还是个孩子,男女大防什么的,现在还为时太早,没有想到这一看杯具了,李童鞋正在脱衣服洗澡。
说是洗澡,也不怎么贴切,回疆草原上水是非常稀缺的,水就是人和牲畜喝的,要是浪费一点水,真是太对不起真主了,这里的人一年洗一次澡是件很普遍的事情,宗教信仰神马的需要尊重,但是李文秀受不了,在大学的时候虽然不能说是天天洗,但是两天洗一次的频率还是可以保持的,现在沦落到一周才能用一点水简单的擦拭身体实在是很委屈了有木有,入乡随俗真是个大问题。
李文秀给自己定了一个期限,一周擦拭一下身体,洗洗头发,这天正好就是李文秀清洁身体的日子。
“那匹马哪里去了?”马家骏干脆利落地问道,却在看到眼前光…溜溜的女…体的时候彻底傻眼了。
“还不赶紧出去!”耳边响起小女孩酥酥软软的训斥声,实话,一点力度都没有,但在马家骏听来却像是一声惊雷。
“啊,啊,啊,我我我这就出去。”说着左脚踩着右脚跟,踉踉跄跄地跑出去了,只留下帐篷里咬着袖角宽面条横流无语对苍天的伪萝莉小姐。
——老娘被看光了,凸!
若是马家骏来自现代的话,一定会指天大叫一声,真TMD坑爹!
他一直都知道李文秀这孩子有许多古怪的习惯,比如非常非常爱干净,若是在江南,他大概会双手赞同她这个癖好,但是这是在缺水的回疆草原,水那么珍贵,却用来洗澡,真是太不应该了。
每当他想说点什么,都在最后关头闭上了嘴巴,单纯就是为了这孩子每次洗澡那脸上欢欢喜喜的表情,这是极少能在她脸上看到的一种真实的喜悦,比那可以讨好的模样来得真是多了,于是他就装没看到。
真是没有想到他这么一个小小的纵容竟然有如此大的后患!
牛郎和织女有个特别猥…琐的情节,牛郎跑到人家织女洗澡的地方偷拿了人家织女的一件织女,导致人家织女找不到衣服无法上天,然后留下来给牛郎童鞋做了老婆。
故事原本是什么样子是无法考究的了,因为这原本就是个神话传说,每次文秀想起这个故事的时候,都会有种极为荒唐的感觉,那织女找不到衣服,怎么上得岸,那牛郎又怎么跟织女谈的条件,难道牛郎蹲在河边,看着织女在河里洗澡,然后两个人谈条件——
仙子,嫁给我呗!
俺不嫁!
仙子,俺都看到你身体了,你就嫁给俺呗!
好……好吧。
于是羞答答的小仙子扭捏着和得偿所愿的腹黑牛郎成亲了。
这个故事怎么想怎么歪,经不起一点推敲,好吧,言归正传,最开始,织女同意嫁给牛郎,除了牛郎外形帅气看起来善良老实憨厚,未尝没有身子被看到了,无可奈何做出的选择。
这个故事再一次告诉我们,女孩子的身体是很珍贵的,不能轻易暴露给别人。
这里我们要高度表扬马童鞋了,虽然他是个二十多岁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但是一直都非常的洁身自好,当然这不排除外形原因(那张囧囧有神的菊花面具= =),他是个智商很高的人,从回疆隐姓埋名这么多年没有被人发现真实身份这一点可以看出来,武功好,学识好,马家骏可谓是非常优秀的俊杰了,但凡某方面特别优秀的人,他一定会有某一方面特别的弱智,老天都是公平的,没道理你是朵完美无瑕的白莲花,我是菜市场被人踩了好几脚的烂菜叶子,有得必有失嘛。
马家骏的弱点,就在于情商太低,比如原著中十年和李文秀朝夕相处,自己一手养成的小姑娘竟然喜欢上了别人,死前人家才知道你不是老头子,是个美大叔。
近水楼台,如此得天独厚的机会就这么生生滴浪费掉了!
这是个早婚早育的年代,庄妃嫁给皇太极的时候才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和亲的格格远嫁平均年龄不过十三四,李文秀□□岁的年纪真的不算小了,可是偏偏马家骏是一心一意将对方当成一个小孩子,从来没有想歪过,纵然是看了人家小姑娘洗澡也没有想歪,一点旖旎的心思也没有,当然,对着一个没胸没臀年纪小小个子小小刚刚脱离幼女行列连少女也算不得的小姑娘,有旖旎心思的叫做禽…兽!
这事儿要是搁在别人身上,估计就觉得尴尬,但是睡一觉就跟没事人似的全然抛在脑后了。聪明人总是将事情想得特别多,比如纠结的马家骏童鞋此时在想,李三夫妇到底有没有教给小姑娘身体不能随便给别人看呢?
小姑娘知不知道被看了身体就等于失去了清白就要嫁给那个看到她身体的人呢?
若是小姑娘知道这些,向自己提出要嫁给自己的要求怎么办呢?
自己有仇家不同意伤了小姑娘的自尊,小姑娘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错事走向不归路如何是好呢?
不得不说,马童鞋,你想的太多了!
想着想着马家骏愈加感到生活黯淡无光,难道自己真要娶一个小孩子做妻子?
若是李文秀知道马家骏所思所想,一定会啐他一口,然后嚷嚷着,你想娶老娘还不想嫁呢!
作为二十一世纪,见识过新新人类的保守派人士,洗澡的时候被看了,实在是一件很羞涩的事情。
不过李文秀自诩,没吃过猪肉,但是见过很多猪跑,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副身体还不是自己的,只是个小孩子而已,看一眼也不会少块肉,大不了改天自己再看回来就是了。
她还是小孩子,不必要为成人的世界买单。
这样想着,心中立马变得无比坦然,于是继续在盆里摆手中的棉手帕,淡定地在心里唱着,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洗刷刷……
洗完澡,又拿剩下一点干净的水冲了冲头发,不要指望能洗多干净,只要没味就成了,自从来到这里文秀对自己江河日下的卫生标准已经看开了。
想到刚才闯进来马家骏,李文秀脸一红,随即又想起他似乎进来的时候说了什么话,额,自己似乎太惊讶了,没有听到,反正迟早要面对,秉着早死早超生的心态,李文秀决定先行出击,掀开布帘,向马家骏的帐篷走去。
看到李文秀,马家骏无比纠结,脸上的人皮面具已经褶皱的不成样子,像是上厕所握在掌心揉成一团的卫生纸,李文秀看到这样的脸,菊花一紧,虎躯一震。
真是太提神了有木有!
“你刚才来我帐篷有什么事吗?”他很少主动来找自己,除了最开始来到这里送药的日子,马家骏几乎不怎么踏入自己的帐篷。
马家骏脸上的褶子更深了,眼睛有着深深的懊悔,深吸一口气,他又恢复成那个无比淡定很有威严的神奇老头计爷爷,“我只是问问马厩里的那匹白马呢?”
李文秀心里诧异无比,没有想到他还会注意这个,想到马家骏认识苏普的老子,也没有隐瞒,说道:“那马送人了!”
“胡闹!”马家骏突然放大声音,吓了李文秀一跳,“你爹娘留下的东西,怎可随意送给他人,你送给谁了?”
“我也不知道他是谁,是个小男孩。”半真半假的话,反正两个人没有交换姓名不是?
马家骏脸上的菊花开得更加娇艳了,他盯着李文秀良久,似乎要用眼睛给李文秀做个X光,直到将李文秀看得身体发毛,差点跪地讨饶一五一十交代真相的时候,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