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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魅力呢!哼!不过区区一贱妇,居然面都没见过就给我难堪!此仇不报,我就不是年佳期!”
届时,镜子里的可人儿美目中划过一丝狠厉,随后菱唇带起优美的弧度,一阵轻灵的娇笑声回荡在的房间里……
、后记〔三〕
一个恬静的午后,雅致的花厅里身着鹅黄裙衫的女子泪水连连,似乎受了莫大的委屈,旁边一袭白衣面目俊秀的男子轻声安慰着面前娇弱的泪人儿,满脸心疼不言而喻。
女子正是年佳期,男子则是她的二哥,年羹尧。
宣泄完,年佳期以绢拭了泪痕,幽幽开口:“二哥,莫非佳期真的就不如那女子吗?她不过罪人之女,而且已为市井人妇。为何四爷却依旧对她念念不忘,还为了她冲我发这么大的火。我心里不甘!”的确,她心有不甘,何止是不甘,甚至可以说是怨恨。她出身名门闺秀,从小养尊处优,虽然母亲早故,但是爹爹和两个兄长视为掌上明珠般疼爱。如今却因一个市井妇人,被向来对自己宠爱有加的夫君冷眼,她岂能不怨不恨?
年羹尧听完惊讶过后心里更是一酸,自己妹妹十四岁便嫁进雍亲王府,心里是何其不舍。要知道,一如侯门深似海!看着受了委屈来找自己哭诉的年佳期,他不禁开始有些怀疑,当初自己的决定是对是错?
柔声安慰妹妹后,他心里慢慢回忆起那段往事:
四十四年皇上南巡将至江宁府,我随驾护卫受四爷谴往江宁织造府通传。办完了差事,曹寅热情地招待了我这忘年好友。微醺之际,他神神秘秘地说从金陵请了位佳人,准备御前献艺后送给皇上。闻之也见怪不怪了,皇上几次南巡后带回宫里的女人差不多都是这老滑头的安排吧!
三日后圣驾入江宁织造府,他依着计划安排了那场御前献艺。远远地观赏着台上白衣女子琴歌相奏,倩影婀娜声色清婉悠扬,也不得不感叹果真是位佳人。然而皇上似乎对这女子的态度不冷不热,看赏过后即屏退了她。我心里不由好笑,看来曹寅的算盘打歪了。
筵席散后,交了差事便退下了。就在我准备入睡时,曹寅却找来了,他说有事相托后便抱怨着说失策了,那女子不但不得皇上心,还是个罪臣之后,更加没料到她居然冒犯了皇上!但皇上似乎对她有特殊的感情,下了一盘棋后虽在人前说赐鸩酒,却把酒里的鹤顶红换成了假死药,还命他将那女子连夜送出江宁至浙江地界后还得去扬州城郊找到其父母的坟墓在旁另造一座空坟,不得对外声张。
听了连我倒觉得惊奇,这女子究竟有何等本事?后来曹寅托我将那女子送走,他赶往扬州去了。也罢,既然他如此信任,我照办便是。
一路上赶着马车,虽然已是春深,但夜晚的风却凉得没有温度,刮在脸上湿湿冷冷的。我也不由开始好奇,车里的
是什么样的女子?
第二天晌午在杭州城郊外停下了马车后,掀了帘子进车厢内。当掀开盖着她身体的白布时,我有点吃惊!眼前这面色苍白血迹斑斑的女子居然与娘亲生前长得几乎一模一样,世间竟有如此相似之人?
惊异过后又想到,只是个风尘女子罢了,相似又如何。就将她抱下车放到路边的草丛里,看了看这附近,一片平坦之地不会凶禽猛兽,附近有些农庄佃户,都是些朴实的人,应该能被好人救起,不至于有什么危险,可以交差了。于是,赶着马车离开。
过了一个多月,听友人无意间说起杭州一个青楼女子不愿卖身而投湖自尽了。听后联想起那女子,不会她命这么不好吧?碍于她的特殊,特地跑了一趟去杭州城郊的农户里去打听她的下落,可附近的农户都说没有见过她。奔波了小半天后就放弃了,生死有命,既然如此,我也无法了。进了城找了个小茶馆休息,结果在茶馆里见到了,她一身粗布衣衫坐在角落里,看样子是被刚走出门那个在这里代写书信谋生的书生救了。看她好像伏在桌子上写着什么,好奇之下走上前去观看。原来是在写词,词不错,字也十分的好。不由问来可否是她所作,她笑答说是自己父亲生前作的没事抄着玩。她身上穿着明显不合身的粗旧衣衫,神似娘亲的脸上漾着纯真善良的笑意。我提出买她这一阙词,她却说送我,不收钱。看来她也没什么很大本事,只是生得好看心性单纯罢了!失去兴趣后我接过那词,悄悄在桌上放了锭银子便走了。
再后来过了一年,自己几乎记不得这事了。一日,四爷到我府上商事,他无意间发现了被我随意夹在书里的那纸诗词。他似乎特别激动地问是从何处得来谁写的,第一次见到他如此失态,但想起曹寅嘱咐过不可声张,就随便编了个谎说是友人临摹别人的,自己并不清楚。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他就没再问,不过,他和那女子之间有些什么。
直到后来,十三爷醉后无意提及四爷曾经喜欢上一个江南女子,但那女子后来被皇上赐死了。听完后我顿悟,原来如此!
凡是多留个心眼总是好的,就悄悄地派了人暗中观察那女子。后来,据派去的人报,她离了茶馆在西湖边开了个茶摊,还嫁给了那个书生。唉,一番苦心是白费了。也罢,既是如此,也就没什么利用价值了,于是撤了人,不再关注她。
看着逐渐长大的妹妹跟娘亲愈来愈相似,同时也跟那女子愈来愈像。自己担心的事也发生了,两年前,妹妹对四爷一见钟情,缠着我问关于他的一切事情,耐不住软磨硬泡,在她再三答应不声
张的前提下说出了有关那女子的事。谁知这倔强要强的妹妹听完竟铁了心要嫁给四爷,还十分坚定地说自己可以俘获四爷的心并且光耀年氏一门。在四爷得知家中还有个待字闺中的女儿后,似乎也有意要娶,爹和大哥都说妹妹嫁过去我们年家就跟四爷更交好了。于是,妹妹如期嫁进了雍亲王府,成了四爷的侧福晋,盛宠之下,大哥和我也更加受到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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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二哥……”年佳期看着眼前似乎想什么想得出神的二哥很是不解,于是轻唤着试图把他唤回神。
年羹尧被唤回神后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便以手握拳掩口嘘咳了两声。年佳期继续问道:“二哥方才在想什么,竟这般出神?”
“没什么,你接着说。”年羹尧揶揄道,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年佳期一脸的委屈又漫上来:“二哥不是说她一家都是罪人吗,既然如此寻个罪名治死她便是了!”
年羹尧听完,摇了摇头笑着说:“若要治她,二哥有的是办法!不过若是明着治她,是不行的。”
“为何?”年佳期问道,心里也不禁犯嘀咕:不就一罪民之女,自己一个亲王福晋还动不得?
只见年羹尧低笑着答:“妹妹可是忘了,她本就是个该死的人,是谁放过她的?若是明着针对她,把她揪了出来的话,岂不是打了皇上的脸?试问一个被赐死的人再次出现,这会引来何等后果?”
“原是如此,倒是我忘了。”年佳期点了点头,又接着问:“二哥可有良策?”
“自然是有的,就看你想达到什么样的效果了!”说着,年羹尧俊秀的脸上泛起一抹邪笑。
闻之,年佳期恨恨地道:“哼,那自然是要她生不如死,痛不欲生了!”
“那妹妹就不必费心了,静候佳音即可,二哥自有计策!哦对,你把红袖领回去解解闷吧!别想多了,有年家在一天,四爷的心就在你身上一天。”
“如此有劳二哥了,佳期告辞。”
说罢,年佳期辞别了年羹尧,碎步款款坐进大门外的马车里。随行的仆人里多了一名丫鬟装扮的年轻女子,不用说,她就是红袖。
、后记〔四〕
回到雍亲王府,年佳期坐在闺房内的铜镜前,对着镜子里身后那丫鬟装扮红袖娇声道:“红袖,最近可搜罗了什么新奇好听曲子或者有趣的玩意儿?”
红袖低头谦卑地答道:“回小姐,奴婢最近没有外出,故而无甚收获。”
“没用!下去吧!”年佳期不满地挥了挥手,心生不爽。
“是,小姐。”言罢,红袖便恭身退下。
不着痕迹地斜视了一眼正在兀自对镜孤芳自赏的佳人后,红袖娇媚的面容上闪过一丝轻蔑,随后开始回忆起自己的前尘往事:
我,楚红袖,人称:妙音诸葛。凡是别人唱过的曲子,听一遍我就能记住,并且能用多种声调改唱,但是从不唱别人唱过的曲,因此得名。
本来日子过得好好的,自从小茶馆里一个村妇打扮的女子那里买来十首曲子唱得名气更盛后,冷不防冒出个京里的达官贵人说要赎了我回去给他做小妾,先不说钱财权势,光看着这老头一把白胡子就觉得恶心!老娘日子过得可舒坦了,占着杭州‘荷花里’花魁的名号,又有无数公子哥为我散尽千金,每日醉生梦死好不逍遥。凭什么去给你一个年纪可以当爹老头做妾?就算你是皇帝老子,我红袖不也稀罕!
奈何我只是一个风尘女子,惹怒权贵的下场就是被从乐籍除名。重新回到人伢子手上后,的确心里不好受,可我并不后悔!这起起落落看得多了,也经历多了,眼前这落魄样总比被关在深宫大院里伺候一个糟老头好过万倍!
没几天后就被人买去,给我换了身份后做起了年府小姐的授艺师傅。不用卖笑自然是好,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每日对着这个刁蛮骄横的年佳期老娘可受够了!如今您成了亲王侧福晋还这般不识大体,以后可有得你这大小姐受的!不过我还真就纳闷了,这冷面雍亲王什么口味?怎么就宠上了这位不知好歹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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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完之后,红袖走回自己的下人房间里,也在梳妆台前坐下开始对镜孤芳自赏起来……
、后记〔五〕
年府书房内,年羹尧端坐在太师椅上,悠闲地把玩着手里的九螭龙纹白玉环。左边的两个位置上坐着一长一幼两个容貌有些许相似的年轻男子,静坐无言片刻后,年羹尧放下手中的物件说道:“东西不错,西汉的吧!对了,事办得如何?”
只见年纪稍长的男子放下茶盏道:“事没成,那茶摊上的书生看样子是个读书的料,可却心不在名利,我俩也无可奈何。”
听完年羹尧不由心底嗤笑,看来年法尧和年则尧这两个同父异母的弟弟还真不是成大事的料!于是随口敷衍道:“既然不愿从仕,也罢了!穷书生难免心性高傲了些,随他吧!两位弟弟跑这一趟也辛苦了,早些休息着。”
兄弟两人客气寒暄过后便退了出去,回房的路上,年法尧一直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二哥交代他们兄弟俩做的事到底处于何种目的。于是回到自己房间后,年法尧关上门窗静坐在桌前开始思考:
前些日子二哥嘱咐我和则尧二人往杭州跑一趟,去西湖旁的小茶摊请一个说书先生做幕生。茶摊上的说书先生?请他做什么?莫非是高人?但是问二哥,他也不答,只是说务必请来。
于是我兄弟二人打点过后前往杭州,到了地方,经过一番打听才得找到那茶摊。却只见一年轻女子,而不见那说书先生,我们就点了茶水坐下等候。
不多时,一青白长衫的高瘦男子提着东西往摊上来了。待他走近仔细打量了一番,大概就猜到那就是二哥交代要请的人。
喝了几盏茶后,才找到开口的由头,便循着那招牌旁的诗问他是何人写来的。他答说诗是自己作的,字是他夫人写的。看了看旁边那年轻女子,乍看之下有点眼熟。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