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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救星来了。
刚刚参加完妹妹婚礼的于淼,穿着伴娘服就赶了过来。
第二十四章 理性与感性
对付酒疯,就得于淼上阵。不是因为她有招数,而是她本身也是个酒疯。
两个酒疯很快就闹到一起,乱喊乱叫,乱蹦乱跳。虽是酒疯,却也是美女,很快便招来一帮不着调的男人,跟着起哄。
我被那群疯狂甩头的男人挤了出来。总算是解脱了,这一夜不好过,无论是精神还是肌肉都紧绷着,一刻也不敢放松。
比起我,孬孬也好不到哪儿去,没几分钟也被那群狂热的粉丝给挤了出来。
“诺哥,你也出来了?”他走向我。
“呵呵,我比你被挤出来得早。”
“你今晚好像心不在焉。”这小子,虽说经常看起来愣头愣脑的,但却并不傻。
“你应该看出来了吧,我和梁雪是认识的。”到了这个时候,不得不实话实说了。
“恩,但……我没敢瞎猜。”
“别瞎猜,我和她没什么。”我说。“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在人民广场遇到的女交警吗?”
“记得,”他回忆了一下,然后恍然大悟道:“是梁雪?”
“恩,但那之后发生太多事,我根本忘了有这么一个人。所以,你不用担心,我和她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
“原来是这样,我知道了。”孬孬抿着嘴笑,但是这笑却并不自然。
话说出来,心里的大石头就放下了。但猛一放松,浑身肌肉却酸疼得厉害。
一直玩到凌晨三点酒吧关门,我们几个才东倒西歪地走出来。
喝得迷迷糊糊,车是开不了了,只好打车。
突然,孬孬叫住我:“诺哥。”
“什么?”
“帮我送梁雪回家,好吗?”
“啊?”我一下子愣住。
亚伦也楞了一下,但很快便反应过来,说道:“叫他送什么?我来送。”他这是在帮我解围,不过他还不知道我已经跟孬孬说了实话。
“不,我不相信你,呵呵。”孬孬拿怪异的眼神看着亚伦,半开玩笑地说。“诺哥,拜托你了。”
我看了看被金鑫扶着的梁雪,已经醉得不省人事。
“好吧。”我答应了。
孬孬帮我拦了的士,并告诉我梁雪家的地址。我坐在副驾驶,金鑫和梁雪坐在后排。
和他们挥了手,车子便开起来。
我把身旁的车窗摇下一半,让风吹一吹脑袋。但风太猛,撞得我喘不过气,于是立即又关上。
我今晚喝了不少,虽然脑子还算清醒,但身体有点不听使唤。
我瘫软在车座上,尽量让头往后倒,靠在座背上,因为实在没有力气支撑它。
从这个角度,刚好半睁半闭的眼睛对着后视镜,看到后排的两个女人。梁雪靠在金鑫的肩膀上,睡得很熟,嘴还在不停地动,像是嚼着什么。
“你也睡一会儿吧,到了我叫你。”我对金鑫说。
“不用,我不困。”
对了,我虽然没怎么和金鑫喝过酒,但却从没见她醉过。
“你今晚儿喝了多少杯?”我问。
“不记得了,只记得梁雪一直拉着我,不停地碰杯。”
她应该没少喝酒,但看起来的确没事一样。
“你以前喝酒醉过吗?”我很好奇地问道。
“没有。”
“哦,”我点了点头。“原来是‘千杯不醉’。”这一点也不奇怪,女人一般要么不能喝,要么就酒量好得吓人。她们不像男人靠练,往往是天生的。
“千杯我可不知道,但的确没醉过。”
“你旁边的可就不行了,‘一杯醉’,而且醉得吓人,呵呵。”我见过很多一杯就醉的,但多数是直接倒下。
我中学时的一个辅导员,男的,个子不高戴着眼镜,但却爱打篮球。他就是“一杯醉”,啤酒没事,白酒一沾就倒。所以,每次聚会他都是先吃东西,等时候差不多了,一举杯:“各位,我先‘走’了啊。”然后“咕咚”一声,酒下肚的同时,脑袋砸在酒桌上,不到第二天绝醒不过来。
“呵呵,”金鑫笑着看向自己肩头的梁雪。“这女孩真可爱,怎么也看不出竟是个警察。”
“这话说的,警察也是人,怎么就不能可爱了?”
“警察不是得抓坏人嘛,得凶一点。”
“她是交警,又不是刑警。”我尽量睁开眼睛,看向后视镜里的两人。“你没发觉,你们两个长得还蛮像的吗?脸小小的,眼睛大大的,皮肤也很白,看起来就像一对孪生姐妹。”
“是吗?”金鑫兴奋地问道。“你是在夸我可爱吗?”
“恩,”我道。“她是可爱,你是傻蛋,一对活宝。”
“切,你就不能坦诚地夸我一次?”
“我这就是在夸你,这个社会上,傻乎乎的人已经很少了,所以你很难得。”
“切。”她嘟起嘴,把头扭向一边。
车停了,我从车上下去,走到后面拉开车门,把金鑫接了下来。
“回家好好休息。”我说。
“恩。”她点点头。
“上去吧,进门后给我发条短信。”
“好,”她回头看了一眼车里,梁雪还在睡。“那她就交给你了。”
“恩,上楼去吧。”
待金鑫进了公寓楼,我便坐进车的后排,扶起卧在座位上的梁雪,固定好一个姿势。真怕她会滚到车座下面去。
我端着手机,等金鑫的短信。开车的师傅也等着,很耐心地没有催促,反正计时也算钱。
等到手机屏幕亮起来,看到“金鑫着信”的提示,我才叫司机发动,朝肇家浜路去。
梁雪靠在我的肩上,我则把头扭向窗外一边,看着仍觉得新鲜的夜景。
忽然,一只手缠住我的胳膊。我看过去,她的眼睛还是闭着的。
“坐起来吧,快到了。”我说。
她没有回答,等了大概十几秒钟,才慢慢松开手,把身子坐直了。
她没有看我,却一直咬着嘴唇,似乎有话想说。我不问,希望她也能坚持不说。虽然不知道她想说什么,但也不想知道。
但显然她的定力不如我好,终于还是问出口来:“为什么那次你要了我的号码,却没打给我?”
问得够直接的。“这么久的事了,你还记得?看来你的记忆力比我好。”我故意想岔开这敏感话题。“对了,我给亚伦打个电话,问孬孬是否到家了?”
我故意提孬孬,让她注意到自己现在的身份,是谁的女朋友。
果然,她没再追问,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不用问了。”我不确定她到底是说不用问孬孬是否到家,还是不用问我为什么没打电话给她。总之,不用问了。
一路上,她没再说话。
待车停,我送她到楼下,她才又开口:“楼道的灯坏了,我怕黑,你能送我上去吗?”这个理由很充分,即使明知是借口,我也无法拒绝。
我点点头,于是两个人一同钻进这灰漆漆的旧楼,她前我后,沉默着往上走。她家在顶层,7楼。
到了门口,她扭回身子,问:“要不要进去坐坐?”
我很讶异,这么风骚的一句话竟有人能说得如此端庄。好像她真的是要请我进去坐坐,只为了喝杯咖啡一样。
“呵呵。”我不禁笑出声来,但不知道这是在嘲笑自己还是她。
“你笑什么?”
我皱了皱眉,说:“我是一个‘两极分化’特别严重的人,理性的时候绝不带有一丝感性;感性的时候又把理性丢得无影无踪。就好比眼前的这节台阶,是一条分界线,站在下面,我保有完全的理智;可一旦跨过,便将完全失去理智。”
“呵呵。”我的话把她逗乐了,但我没觉得自己在说笑话。仅是两声短促的笑,随后她便以十分认真的态度问道:“那你今晚是打算理智,还是不理智?”
“我很理智的告诉你,我真想不理智,但又不得不理智,因为你是我朋友的女朋友。”我说了一段像绕口令一样拗口的话。
“我可以和他分手。”
“美女,这下换你不理智了。”我说。“你知道我上次为什么要你的号码吗?”
“不是因为你喜欢我吗?”她这几个字说得很费力,而且不自信。
“当然是,但是喜欢的方式不一样。”我笑道。“你和孬孬是否分手,我管不着。如果不合适,那么的确不该在一起。至于我,不过是出于男性的本能,被你吸引。如果今晚你我都是单身的话,倒是不妨……Onenightstand!So;你懂了吗?”
她低着头,垂得很深,似乎在考虑我的话。然而憋了半天,挤出三个字:“我愿意。”
这姑娘,似乎还是没懂,我只是在拒绝她。这一点上,我更崇拜亚伦,他总是能很洒脱地对自己不想要的女人说“滚”。
可我就是忍不下心,“你醉了,进屋睡觉吧。”
“不管你到底是怎么‘喜欢’我,我都愿意,明天我会和王赫玉分手,然后……”她的脸通红,不只是酒的作用。
“进去吧,外面凉。”我知道再争下去也没有结果,倒不如自欺欺人地期待她明早醒过来忘记这件事。
回到的士上,司机师傅一脸憨笑地看着我,想必这一会儿计价器没少蹦跶。
“南站。”
“哎。”师傅爽快地应了一声,然后动作麻利地发动车子。
这都什么事儿啊?这一个月发生的事,比起几年相加都多。不过,我又有什么权利抱怨呢,不都是自找的嘛。
第二天早上,没有设定闹钟,却被亚伦的来电吵醒。
“干什么,才几点?”我又闭上眼睛,慵懒地斥责道。
“孬孬和梁雪分手了。”
“啊?”我猛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像被针扎了一样。“梁雪真的提分手了?”不过我早就该想到,她不只说说而已。
“你们昨晚干什么了?”
“什么干什么了?你以为我是你呀?”我说。“我就把她送回家而已。”
“我也奇怪呢,按理说你该不会做什么,至少昨晚不会。”
“你那张破嘴,就不能不说那些没用的废话吗?到底怎么回事?”
“我也不清楚,但和你想得不一样,不是梁雪,而是孬孬提出的分手。”
“什么?”我更加吃惊地从床上站了起来。忽然,我想起孬孬昨晚最后的笑,难道说,那时便已有了这个打算?
我匆忙赶到有家,孬孬和亚伦都在。
“为什么分手?”我懒得绕圈子,直奔主题。
孬孬耸了耸肩,笑着说:“不是因为你,只是我和她真的不合适,我还是更喜欢‘妖孽’一点的。”这个回答很诚恳,又不失幽默,最重要的是不伤任何人的面子。
我叹了口气,拍拍孬孬的肩膀,想说点什么,又不知如何开口。可以说连续经历了亚伦和阿芬、我和梁雪两件事后,他该伤痕累累了。但到底伤的有多深,他不露给我们,我们真的无从知晓。
站在有家门口的路边,三个大男人吹着冷风,互相无奈的笑着。
忽然,手机铃声响起,我接起电话:“喂?”
“喂什么喂?你这几天跑哪儿去了?”电话里传来一个火爆的声音,是翠儿。“你回来是帮我准备婚礼的,但我已经一个礼拜没见到你了,我还以为你人间蒸发了。”
“你的婚礼不是在下个月吗?”我说。
“你过糊涂了吧?这都11月了,就剩一周时间,你觉得准备婚礼的工作很轻松是吗?你知不知道我每天有多忙?我得定婚庆公司,和他们选酒店、选婚车、选装饰品,还得去婚纱店选礼服,去酒庄选酒,去蛋糕店试吃蛋糕,还得找广告公司剪辑婚礼现场放的视频……”
“好好好啦,”我得制止她,不然她能口若悬河地讲上一整天。“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