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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如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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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宛对阿玛笑着说:“董鄂大人,没想到我跟令千金倒是颇有缘呢!”
阿玛见沈宛答应收我做她的学生也很是高兴,笑着说:“你肯收小如做学生,那是她的福气!”
“小如,你叫什么名字呀?”沈宛拉着我的手柔声问道。
“我叫宛如!宛姨,您瞧,我的名字里也有个‘宛’字呢!”
“宛,如?”沈宛迅速的瞥了阿玛一眼,若有所思的沉吟着说,“嗯!宛在水中央②,只有香如故③……宛如,好名字呢!”哇,真不愧是才女,一张嘴就念诗,被她这两句诗一念,就把我的名字给诠释得更富有诗意了!
“对了,阿宛,既然你答应做小如的先生……那要不你就搬到我的府邸暂住吧!我知道你素来喜静,反正我府中人口简单,没什么闲杂人等来扰你,一来你跟小如的身子骨都不太好,不管是她来你这儿上学还是你到我府中来授课,这每日里都舟车劳顿的来回往返总不太方便;二来么,你也知道我常年在外,也没时间好好儿照顾小如,既然你跟小如投缘,我想就索性把她托付给你,麻烦你代为照料,也顺便让她跟你做个伴儿,不知你意下如何?”
“这……”沈宛秀眉微蹙,显得有些迟疑。
我赶紧热切的摇着她的手臂:“宛姨,你就搬来跟我一起住,好不好,好不好嘛!”
“这样……”沈宛沉默了好一会儿,伸手温柔的抚摸着我的头,缓缓点了点头,“好!”
就这样,沈宛搬进董鄂府暂时住了下来,正式成为我的西席,不过,她不让我叫她“沈先生”,还是让我叫她“宛姨”,说是这样显得更亲近一些。和沈宛相处的时间越久,我就越喜欢她,因为她真的是一个极有才情的女子,而且学识渊博,还很懂得享受生活。她并不是和我一起待在屋子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进的,成天让我死记硬背那些枯燥艰涩的诗词文章,而是时常带我出门游历——温暖的春日里,她会带我去郊外踏青,在美丽的桃花林中弹琴唱歌;炎炎夏日,她带着我泛舟在翠微湖中,观荷作画、品茗下棋;金秋时节,她带着我去西山碧云寺,边欣赏那满山壮丽的红枫边吟诗诵词;寒冬腊月,大雪纷飞,她和我一起坐在叠翠苑中的老梅树下煮酒论诗,听她述说那些文人墨客的雅闻轶事……
转眼间,九年的时光匆匆而逝,这日,我拿着自己练的字去找沈宛交功课,见她手中拿着那管莹润素洁的玉笛坐在梅树下的石桌旁,纤纤素指轻柔的抚摸着玉笛,感叹的低声吟道:“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④
“不信比来常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我流利的接口念道。
“小如来了?”沈宛对我温和的笑笑,示意我在她身边坐下。
“宛姨,这是您昨日给我布置的功课!”我将自己练的字恭敬地递给她,因为我对于她和额娘都写得一手好字非常羡慕,所以一直下苦功练习。
沈宛拿过接在手中,一张一张仔细的看着,良久才抬起头,缓缓说道:“你练的字……”
我有些紧张的问道:“宛姨,我的字……写得……怎么样啊?”
“嗯,有吾七分神韵矣!”沈宛对我微微一笑,赞了一句,表情似是很欣慰。
“真的么?”我眼睛一亮,高兴得雀跃不已,瞥见她手中的玉笛,“宛姨,您的这管玉笛好漂亮啊!”
沈宛微微一笑:“这管玉笛……是纳兰公子的!”
哦,原来这是纳兰容若的遗物啊,怪不得她没事总是拿在手中看啊,想啊!
“我额娘也有一管和您手中一样的玉笛呢!”我略有些得意的指着她的玉笛道。
“哦?”沈宛诧异的望着我。
“是真的啦!不信,我现在就去拿来给您瞧!”我一溜烟的跑到叠翠苑,将额娘的那管玉笛取来,气喘吁吁的递给沈宛,“宛姨,您瞧!”我惊讶的发现,跟沈宛手中的玉笛一比对,这两管玉笛不仅式样和尺寸都相同,就连笛身上刻着的那些精美的花纹都是丝毫不差,看上去就像是一对孪生兄弟似的,自言自语道,“耶,这两管玉笛……好象真的是一模一样呢!”
沈宛静静的睇视着手中的两管玉笛,神情显得有些复杂,她幽幽的叹了口气,低低的说道:“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⑤
“宛姨?”我被搞得有些糊涂,瞅了瞅额娘的玉笛,又瞅了瞅她手中那管纳兰容若的玉笛,抓了抓头,不解的咕哝着,“奇怪,这是怎么回事啊?”额娘的笛子怎么会跟纳兰容若的一模一样啊?难道说……她跟纳兰容若曾经有过那个什么吗?
沈宛将额娘的那管玉笛还给我,意味深长的叮嘱我道:“这管玉笛你可得小心的收好,千万别弄坏了!这……必是你额娘珍若性命的东西!”
“哦!”我答应着小心的接过玉笛,不解的看着沈宛,“宛姨,您是怎么知道的?您认识我额娘吗?”
“我跟你额娘虽从未谋面,素不相识……不过,我能明白她的这份心意……”
“心意?”
沈宛低头抚摸着那管纳兰容若的玉笛,沉默了好一会儿,斟酌着说了一句:“你额娘她……是个很痴心的人!”
什么意思啊?我听得一头雾水,更糊涂了。
“小如,你……可想学吹笛么?”沈宛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冷不丁的转开话题问我。
“当然好啊!”我开心地拉着她的手,满是崇敬的看着她,“宛姨,您真厉害,不仅会弹琴,还会吹笛子呢!”
“因为……公子他的笛声可是京城一绝呢!”
我打量着小院四周,忽然开口问道:“宛姨,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您。”
“你想问什么?”
“为什么您住的地方只种了梅、竹、菊,却惟独缺了兰花呢?”沈宛搬进董鄂府时,还特意将她原本住的小院中种植的那些菊花、竹子和梅树也一并移种过来,最奇怪的是,额娘也是只种了这三种植物而没有种兰花,怎么会这么……巧啊?
“因为……公子他不喜欢兰花。”
“为什么呀?兰花不是四君子之一吗?”奇怪,纳兰容若为什么不喜欢兰花呢?
“公子说,兰花虽然气雅清幽,素来一直受到历代文人雅士的追捧,只可惜它有两个致命的缺点,一来它的习性太过娇贵,很难种植成活,二来它的价格也太过昂贵,寻常人家怎能养得起,不及其他三君子唾手可得,又极易养活,所以他只种梅竹菊三君子……”
哦,原来如此!这个纳兰容若的见解还挺独特的呢,不过,听起来倒是挺有几分道理!
“宛姨,您跟纳兰公子……是怎么认识的呀?”这个问题在我心中一直盘桓良久,因为对于纳兰容若的事情我是一直很感兴趣的,可是,沈宛对于纳兰容若的事情并不常主动提及,再说,这毕竟属于个人隐私,我也怕她想起往事而伤心,因此,即使我对于她和纳兰容若之间的故事好奇得要死,却不敢冒然开口问她。只知道她和纳兰容若仅相守一年后,他就病死了!唉,不知道他是不是像电视剧《烟花三月》里演得那样,跟孔四贞真的有这么一段情,还跟沈宛、康熙搞成一段缠绵悱恻的三角恋?还有,野史上说那个良妃是他的表妹,和他也曾经有过一段青梅竹马的感情,后来被康熙知道了,所以她就失宠了,真的有这回事吗?我忽然发现,自己原来居然也是这么八卦的人!
“我们俩是因为天一阁的藏书而结下了这段情缘!”
“天一阁?”
“我家有座沈园,园中有座名叫天一阁的藏书楼。”沈宛捧起面前的香茗轻轻浅啜一口,回忆起那些尘封已久的前尘往事,缓缓开口说道,“我们沈氏家族祖居浙江乌程,原是世代为官的书香门第,在前朝时还有不少族人出仕为官!沈园天一阁中的藏书极其浩瀚丰富,有上万本之多,在江南一带也颇富有名气……只可惜,到了我祖父这一代开始家道中落,园中的藏书竟开始陆续散佚在外,我父亲把毕生的精力和心血都花在了搜寻藏书上,在他临终之时还对此念念不忘,让我一定要尽力将散落的藏书寻回。所以,我一直有个心愿,希望有朝一日能把天一阁的藏书都尽数寻回,送归沈园……”她说到这里,秋水眼中闪动着一丝忧伤,“我听说京城中时常有天一阁的藏书出现,就不远千里孤身一人从江南赶到京城。可是,我在京搜寻多年,却仅找到了数十本,还有大量的藏书仍不知所踪……”
“没关系啊,现在我知道了,以后啊,我就可以帮您一起来找嘛!”我笑着宽慰她。
“难得你有这份心!只是……这天一阁的藏书有上万余本,若是想要在茫茫世间将它们尽数找回,那是项多么浩大的工程,要耗费巨大的人力和财力,岂是你我二人绵薄之力所能完成的呢?”
“有句话不是说‘事在人为’吗?再说了,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上天知道您这份诚挚的心意,一定会帮您达成心愿的!”我给她鼓劲道,“我相信,咱们一定会把‘天一阁’的藏书都找回来的!”
沈宛微微一笑,继续说道:“那日,我照例去琉璃厂的书肆搜寻藏书,突然发现了一本,便欢喜的去拿,不料有个人也同时伸手去拿那本藏书,结果我没拿到书,却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我抬起头一看,原来是一位容貌清雅俊秀的公子,我至今仍清楚的记得,他穿着一件素白的府绸长袍,外罩了件水绿织金的褂子,俊朗的脸庞上有着两道浓浓的剑眉,高挺的鼻子,一双如春日的溪水般清亮的眼睛,就像墨玉般清澄透亮,他的身材修长挺拔,腰间还挂了一管晶莹润泽的玉笛,看上去是那样的风流倜傥,儒雅蕴藉……我一时竟看傻了眼,居然就这样傻呆呆的望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笑吟吟的说:“我猜……那个人一定就是纳兰公子吧!”
“他温存的对我笑笑,说‘姑娘,您可以放开我的手了么?’他的声音低沉悦耳,很好听,他的笑容是那样的温暖,就像冬日里那抹最灿烂的阳光,一股暖意从他那白皙修长的手心里源源不断的流淌进我的心中……我这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竟然还失礼的紧握着他的手,只觉得又羞又窘,臊得我慌忙松了手,脸烧得跟什么似的……”沈宛说着不由自主的伸手摸着自己的双颊,白玉般秀美的素颊上泛起一层淡淡的红晕,她的神情是那样甜蜜,如怀春的初恋少女般娇羞可人。
我双手托腮,听得都入了迷:“后来呢?”
“他知道我是沈家的后人,在京城搜寻天一阁的藏书,就大方的将那本藏书让给了我!可巧,数日后我去京郊的梅花林中踏青时竟又和他不期而遇,我们一起在如香雪海般的梅花林中抚琴吹笛,谈论诗文……他说他这几日一直都在找我,因为他手中有数百本天一阁的藏书,想全部送给我,还古道热肠的说以后会尽力帮我,跟我一起搜寻藏书。就这样,我们俩越走越近,最后就走到一块儿了……虽然我和公子只相守了一年,可这一年的美好时光却永远深铭我心,是我这辈子过得最为幸福快活的日子……”
呀,好一个美丽的邂逅,好一段凄美的情缘啊!
“宛姨,您……后悔吗?”我知道沈宛其实并没有正式嫁给纳兰容若,因为纳兰明珠嫌弃她是汉人的身份,觉得她家世寒微,认为娶她进门对于纳兰家族在朝中的仕途前程没有什么帮助,所以她就独自住在德胜门那里,和纳兰容若保持着一种情人的关系,说得好听些是他的红颜知己,说穿了就是他的情妇。更可气的是,那些自我标榜“仁义道德”的卫道士看不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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