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嫣儿今天上班很小心,或者说很忐忑不安,因为她老是害怕背后有人跟踪她。不用说,这个“有人”就是指的凌傲宇了。
可怜她这个曾经的“江湖侠女”——上学期间曾打得学校周围附近所有对她见色起意混混一见到她就撒开步子逃跑,居然有一天也会过上这种草木皆兵的日子。
哎,这算不算是一物降一物啊?!
呸呸呸,怎么能这样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还好,一路上倒也还相安无事。
她飞也似的冲到办公室门口,闭着眼睛,壮士断腕般的拉开门。然后一边缓缓地睁开眼睛一边在心里默默祈祷:千万不要看到他,千万不要看到他啊。
桌子前没人,椅子上也没人,再环顾四周,还是没人···哈哈,噩梦终于结束了,嫣儿长长的吐了一口气,一颗心终于不再忐忑不安了。
拿起水杯到饮水机前接了杯水,咕噜咕噜的喝着,舒缓一下紧绷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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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去约会啊,笨蛋
可下一秒···
“总监,你真的是傲世集团总裁凌傲宇的情妇吗?”
什么?!
嫣儿一口水呛在喉咙里,猛的一阵咳嗽,说不出话来。
一转头,好家伙,乌压压的一群人将她的办公室大门堵了个水泄不通。
“开什么玩笑,我怎么会是那个死无赖的情妇?!”
然后一群人就十分默契的朝右边努了努嘴。
难道是?嫣儿心里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放下水杯,她就往外冲了,然后这群堵在门口的人就十分自觉的让道了,然后她就顺利地冲出去了,然后她就毫无悬念的看到死无赖了。
依旧是懒懒的靠着桌子,一派闲适潇洒的样子,脸上挂着的笑容还是那么让人想揍又下不了手一样的让人憋气。
“靠,你个死无赖混球神经病,乱说个什么啊?”
现在,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他散布的了。她就说昨天她怎么会那么容易就把他推出去了,而且他还真的乖乖走了,晚上也没来爬她的窗户,原来他是在这里等着她呢。
可气!可恨!
“你都说了我是神经病了,我当然要履行啰。怎么,我都实践了这么多回了,你还没记住啊?”
所以,于嫣儿是我凌傲宇的情妇这句话,就是今早他来等她,她的一干同时凑过来八卦他和她的关系的时候,他将计就计说的。
他心情好得又低下头,将自己帅气阳光的脸在她眼前放大,颇为暧昧地朝她眨了眨眼睛。
一干偷听的同事们自然不懂这什么“神经病”、“实践”之内的话,反而都抓住了凌傲宇眨眼那一瞬间释放出来的暧昧。甚至有些想象力丰富的人抓住“实践了这么多回”这几个字,意淫出了好多邪恶的画面。
总之,在他们看来,这位大总裁所言不虚啊,怪不得昨天会来总监办公室等她,后来被总监赶出来,应该是总监害羞,怕我们知道了她是他的情妇了。
可听懂了凌傲宇那句话的嫣儿却气得差点仰倒,不要脸不要脸,实在是太不要脸啦。
也不跟他客气什么了,暴吼一声:“给我滚!”嫣儿揪着他的领带就准备将他往外拖。
“hou······”所有偷听偷看的人都倒抽了一口气,觉得总监什么的,实在是太霸气了。
这要说他俩没什么,谁还会相信啊?一般人能这么彪悍的对待这个跨国集团的大总裁吗?
可是,嫣儿却拖不动他。反而,被他顺势握住了她揪着他领带的小手。
一个技巧性的顺势一带,嫣儿就直当当地被他拐到了眼前,和他面对面。
他一手仍旧握着她的小手,一手却伸出手指戳了戳她气鼓鼓的小脸蛋儿,有些不好意思的表白:“怎么办,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喜欢到一看到她生气发飙,被他折腾得无可奈何憋得内伤的样子他就心情特别好。若不是他害羞且实在是接受不了用嘴巴去接触别人的肌肤,他可真想逮着她气鼓鼓的,像只小青蛙一样的脸蛋儿亲一亲。
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对他没大没小,大呼小叫甚至拳打脚踢。他周围的人不是敬他怕他,就是被他有洁癖且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势给逼得不得不对他中规中矩。久而久之,他的生活就变得灰冷甚至僵硬,像是失去了生命力一般。
但面前这个女孩,却激活了他生命的源泉,他现在感觉她的生命就像是七彩音符一般在活跃的跳动着。所以,他要每天都见到她,像这般每天都逗她生气发飙···
(咳咳,凌傲宇先生,您这个喜欢的理由和做法真的很容易让人内伤到吐血啊,吐血!)
嫣儿呆了,小嘴张成“o”形,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凌傲宇的眼睛,似是要看穿他的灵魂,来辨别他说的话的真假。
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已经傻掉了,第一次有人向她表白耶。
“呵呵,听到我表白,就这么高兴啊,都呆掉了?”凌傲宇将他无赖的精神发挥到了极致,这会儿更是逮着机会就来逗她。
“谁···谁高兴了?”嫣儿又恼又羞,否认,可又控制不住的结巴。
凌傲宇就又笑,倒是没再跟她辩驳。反正,他知,她知,就行了。
拉起她的手,凌傲宇就往外走了,那脸上的表情,特别自然,而且,特别得意。
“干什么?”
“去约会啊,笨蛋!”
“什么?我为什么要跟你去约会啊?”
“我们是情侣,约会很正常啊!”
“谁···谁跟你是情侣啊,我啥时候答应你了啊?”
“刚刚答应了啊!我表白,你很高兴啊···”
“我哪里···哪里高兴啦···喂喂···放我下来,死无赖,放我下来!”
凌傲宇扛着她,犹自好笑:“口是心非的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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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温柔目光
大步向门外他的车子迈进,也不管被他扛在肩上的小姑奶奶是多么激烈地在反抗,反正,他就是笃定了她对他的表白很高兴。所以,他是他的男朋友;所以,他们可以去约会。
B市新开张的豪华自助餐厅——秦记内,傲宇很是赏心悦目地看着嫣儿拿着餐盘游走在一排排食物中间,将那比她脑袋还要大两倍的餐盘装得满满。
看来,把她拐到这里来是拐对了,调查结果没有错,她果真是个小吃货。这不,刚才还在车上大吵大闹着要下去,只差把车盖都掀翻了,现在却再也不嚷嚷着要走了。
嫣儿很豪爽,吃东西也很豪爽。她爱吃虾,所以,几乎一口一个;她也爱吃牛排,所以用叉子将三块牛排叠在一起,这样咬着更够味···
她只是个小小的婚庆公司策划总监,平时的工资交了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所以,再除过日常开销没剩多少。对于生活在b市这样房价物价都可以算是天文数字的嫣儿来说,吃不起这样的好东西,简直是天经地义。
所以,她现在哪能不吃得眉开眼笑。
可是吃着吃着,她就有些不好意思了,手上以及嘴里的动作都慢了下来。
因为,对面的人看她的目光,好热切啊。她知道自己的吃相很丑,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在他面前,她能这么放得开。可是,为什么,他好像很喜欢她这极不淑女的吃相?
“怎么不吃了,快点吃啊!”他仿佛已经看穿了她心中所想,所以轻车熟路的再次表白:“我喜欢看你吃东西的样子,小脸圆鼓鼓的,像只小青蛙!”
说完,他还将一叠剥好了壳的虾推到了她眼前。这个,不用说,自然是他在某人只顾埋头和那满满一盘子食物战斗的时候剥的。
“吃剥好了的吧,没剥壳儿的,容易卡到喉咙!”
“哦!”
嫣儿知道,自己的脸已经红极了。可是,她不能让他看见,不然,他又要逮着机会嘲笑她了。所以,她只有埋头一阵猛吃。
她拼命的告诉自己:她只认吃的,不认人。所以,对面那个男人对她的温柔,她都没有看见,没有看见···
可往往,越是否认,却越容易记在了心上,以至于很久以后,她是那么怀念此刻的他。
······
慕雨辰和秦小语一走进秦记,撞入他们眼帘的就是这一幕:
凌傲宇正拿着湿纸巾,为嫣儿擦手。
他是那么仔细,一根一根的,仿佛嫣儿的手指,是珍贵的玉石。
看来,嫣儿的同事们说她是凌傲宇的情妇这件事,不是假的。
“嫣儿,你——”
慕雨辰虽然已经娶了秦小语,可是,他对嫣儿对他十年的深厚感情,也是很清楚的。
这些年,他虽从来没有对嫣儿作出任何表示,可是,他早已享受惯了她对他的温柔照顾。下意识地认为,她就该这样,一辈子只对他好,甚至,一辈子,只钟情于他,像过去那样,无论哪个男的追她,她都毫不犹豫地拒绝。
“我···雨辰,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嫣儿慌忙抽出手,懊恼!
自己怎么脑袋晕晕地就被死无赖给抓住了手,还由着他帮她擦手,甚至,她好像还很享受他帮她擦手时那温情的动作,专注的眼神。
气恼地瞥了死无赖一眼,却瞥到了桌上的杯盘狼藉。那像一座小山一样的食物残骸,可都是她的杰作啊。急忙侧了侧身子,挡住那满满一桌会让她丢脸的风景。
完啦完啦,她这回真的是被雨辰抓到她真真切切不淑女的一面了。
再看向凌傲宇,嫣儿的眼中已经冒火。
要不是他用吃的来拐她,又用欣赏的眼神来鼓励她敞开肚皮的吃,她哪会落到被这样狠狠抓包的地步。
“嫣儿,你真的是他的情妇吗?”雨辰冷声质问嫣儿,严厉地气息,夹带着嫣儿从来没在他身上见过的怒火,朝她扑面而来。
“不是···”嫣儿刚想解释,却听到凌傲宇以更冷的声音训斥雨辰。
“谁允许你用这种态度和她说话?!”
凌傲宇站起来的时候,慕雨辰正好转头看向他。所以,那一刻,他眼中的熊熊怒火和他高大身躯所释放的冰冷肃杀气息,都被他所接受。
不由得,他打了个寒颤。生平,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让他觉得害怕。
“死无赖,你说什么啊,不许这样吼雨···”
“凌总裁,对不起!”却是秦小雨打断了嫣儿对雨辰的维护。
50
10 我才是你们的白马王子
“凌总裁,对不起!”却是秦小雨打断了嫣儿对雨辰的维护。
“我和雨辰本是想去找嫣儿,请她来秦记吃饭,为她替我们主持婚礼表示感谢的。可是,去了婚庆公司,她却不在。同事们都说,她是跟您约会去了,还向我们求证,问我们嫣儿到底是不是···您的情妇?我们很惊讶,但也不相信嫣儿会是那种人。想着以后有的是机会问嫣儿,也有的是机会再请她吃饭,所以,我们就自己来秦记吃饭了。却没想到碰到了您正在为嫣儿擦手,这才会误会的。我们和嫣儿从初中起就是好朋友,都有些为刚刚那一幕吃惊,所以我丈夫才会控制不住的失态。其实,现在想想,凌总裁能那么细心地为嫣儿擦手,定时很喜爱她,当她是女朋友的,哪能是情妇呢?!”
一段话,恰当地为慕雨辰开了脱,又抬高了凌傲宇,秦小语将淑女风范发挥得很好。
慕雨辰虽然还是不满嫣儿和凌傲宇搅到了一起,不论是他的情妇还是他的女朋友,但是还是很感激自己的妻子适时地为他解了围。
朝妻子回了一个淡淡感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