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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百般的爱抚试探,可余至瑶神情木然,只在他挺身而入之时微微呻吟了一声,也许还是因为疼痛。他立刻面红耳赤的停了动作,身体因为亢奋和渴望而微微发抖。
片刻过后,他继续缓缓深入。这样的欢爱对他来讲,曾经只是奢望;然而现在如愿以偿了,却又只是一个人的狂欢。
何殿英彻夜未眠,然而依旧意犹未尽。
天亮之时,他力不能支的趴上余至瑶的胸膛,很不甘心的闭目养神。余至瑶扭头望着窗外晨光,想要出门,可是身上很疼,心脏又是一阵一阵的绞痛。忽然抬起右手,他凌空抓了一把,自己也不知是要抓什么。右手随即颓然落下,正是搭在了何殿英的脊背上,姿势类似拥抱。
于是何殿英就一动不动,想让对方抱得长久。
大年初一,何殿英果然是不走。
公馆楼前砌了三级水泥台阶,似乎是让余至瑶有了路边的感觉,几次三番的要去坐下。何殿英没办法,只好给他穿戴暖和了,又在台阶上铺了厚棉垫子。
余至瑶的身上还是疼痛,可是坐上台阶晒着太阳,他大概是舒服了,脸上现出欣欣然的喜色。耳朵忽然动了一下,他听到一声清清楚楚的喜鹊鸣叫。
喜鹊叫得并不好听,哑着嗓子喳喳不已。可他觉得有趣,不由自主的就要微笑。何殿英陪在一旁,见他单是坐着不动,同时却又笑得傻气诡异,便是开口问道:“二爷,干什么呢?”
这句问话夹在喜鹊的叫声中,一起传入了余至瑶的耳朵。余至瑶在一片茫茫然中随口答道:“等人。”
何殿英怔了一下,没想到自己居然能够引出余至瑶的话来。大年初一,这真是个太好的兆头!
他几乎激动起来,小心翼翼的又问:“等谁?”
余至瑶眼望前方,声音含糊:“小薄荷。”
何殿英保持着扭头凝望他的姿势,笑容僵在了面孔上。一阵寒风掠地而来,他的眼睛闪烁出了水光。
慢慢的抬手抱住脑袋垂下头去,他默然良久,最后忽然肩膀一抽。双手捂脸仰起头来,他张大嘴巴,发出一声颤抖的嚎啕。
他在等他。他都疯了傻了,还在等他!
何殿英不可抑制的流出眼泪,像个小男孩子一样哇哇大哭。双手冰凉的垂落下去,他拼了命的从喉咙里吼出哀号。早就想哭了,终于真哭了!他一路走了二十年,却是没能带上一个余至瑶。
他亲手把余至瑶推回了过去的岁月,可是已经不能再给对方一个少年无邪的小薄荷!余至瑶从早到晚的等,从生到死的等,他那么的爱他,可他只给了他无边的孤独,无边的寂寞。
余至瑶不为所动的望着前方,兴致勃勃的开始了新一天的等待。院内一片寂寥空旷,只有何殿英的哭声在单调的回荡。
从此以后,何殿英住在了新公馆。
他的生活起居有了规律,上午出门办公事,傍晚除非有了大应酬,否则一定早早回来。进门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到余至瑶亲一亲,抱一抱。
入夜之前的余至瑶常是特别恐慌,总想找个角落躲藏起来;所以何殿英的寻找几乎带了游戏色彩——他知道余至瑶现在已经不懂得如何玩笑,可是他装作对方懂得的样子,蹑手蹑脚的走近之后忽然扑上去,很高兴的哈哈大笑:“二爷!让我逮住你了吧?”
他如今在余至瑶面前,总是欢天喜地的笑。他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自己的运气一直不坏,只要心里不放弃,那就总有一天会把余至瑶唤醒。
三月的一天下午,他高高兴兴的回了来。这时余至瑶还坐在楼前台阶上发呆。他走到后方蹲下去,向前扑上对方的后背。
他知道余至瑶徒有其表,没什么力气,所以很小心的控制着力道,只是做个姿势而已:“二爷,今天有个好消息,你的通缉令已经被撤掉了!”
他心里只有一分得意,可是语气中故意带出十分:“兄弟有点本事吧?”
说完这话,他发现余至瑶坐得很稳当,就放心大胆的把下巴抵上对方肩膀:“二爷,快点夸我两句!”
余至瑶是个肩宽背阔的身架子,何殿英趴得很舒服很惬意。嘴唇凑到余至瑶耳边,他拿腔捏调,高一声低一声的胡说乱问:“二爷,今天小薄荷来没来?”
他当余至瑶是座坚实的依靠,开始百无聊赖的左右摇晃:“二爷哎!贼来偷你的钱啦!”
说完这话,他忽然感觉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回忆起往昔岁月,他记得自己在十三四岁之时,就经常这样趴上余至瑶的后背胡闹。余至瑶那时候已经发育出了高大身坯,而他营养不足,还是个又白又瘦的小崽子。余至瑶轻而易举的就能把他背起来抱起来,他当时感觉很幸福,因为是个孤儿,从来没有人背过他抱过他。
抬手摸上余至瑶的脑袋,他又有了话说:“好这狗头,梳得锃亮!头发都花白了,你还臭美什么啊?”
扭头在余至瑶的脸上狠狠亲了一下,他把声音压到极低:“二爷,夜里我们换个样儿……我看你好像也尝出一点甜头了……”
他下意识的开始揉搓余至瑶的脸:“你少装傻充愣。这事就是一回生二回熟,将来有你快活的!”
说到这里,何殿英自己笑了:“二爷,我吵不吵?”
他用面颊磨蹭了余至瑶的鬓发:“这些年我有很多话要对你说,可是一直没有机会……这回你不要嫌我吵闹,让我说尽了吧!”
余至瑶眼望前方,只是等待。
何殿英总也不回家,英雄和桃子一起发了高烧,他连知道都不知道。等他晓得回家关心儿女之时,英雄和桃子早已康复如初了。
小老九得知了内情,气得对何殿英说道:“大哥,我看你真是疯魔了!”
何殿英答道:“小老九,大哥和他认识了二十年。现在他疯了,只比死人多一口气。过去那些恩恩怨怨,你看在大哥的面子上,也就放下吧!”
小老九放不下,可是又无计可施。恨恨的长叹一声,他一甩袖子转身走了。
86、犹疑
大清早的,何殿英站在余至瑶面前,亲手为他打出一个饱满的领带结。
余至瑶一直英俊体面,如今何殿英也不能让他邋遢下来。其实不用他动手,余至瑶自己也会穿戴打扮,不过毕竟是不清醒了,略略有些不知冷热。一套衣裳摆在那里,他会一天接一天的穿下去,穿得整整齐齐,不懂得换个样子。
何殿英买来两条同样花色的领带,自己一条,余至瑶一条。余至瑶扭头望向窗外,不肯和他对视;而他放下双手后退一步,歪着脑袋打量对方,看到最后却是笑了。
“还是二爷漂亮!”他张开双臂扑了上去,嬉皮笑脸的搂着余至瑶左右摇晃:“二爷怎么这么漂亮呀?是不是要去相亲看大姑娘啊?”
随即他微微屈膝,搂着余至瑶要向上抱:“我可不许你去看大姑娘!我把你抱走藏起来,行不行?”
余至瑶的大个子还是沉重,腿又很长,简直没法抱。何殿英累得气喘吁吁,额头上都出了一层热汗。他的确是曾经带着余至瑶找过大姑娘——那时候他十七八岁,已经混得有了起色;因为刚刚识得了女人的滋味,所以要带余至瑶也去开开荤。然而等到真把余至瑶和一个刚下海的大姑娘关进房里了,他心里又酸溜溜的不得劲。
他很早很早就爱上了余至瑶,可是不知怎的,一路爱得糊里糊涂,非得许多年后回首往事,才能看清少年的心意。
幸好余至瑶和他不一样。余至瑶从不对人朝思暮想,即便大姑娘对他眉来眼去。他就做不到清心寡欲,他什么都想要,什么都想试,脑子里总像在走火车,轰隆隆的从来不停,抢钞票,抢地盘,抢女人——饥肠辘辘欲火丛生,红着眼睛空着双手,硬抢。
何殿英不让余至瑶动手,又亲自为他梳好了头发。头发是新剃过的,看着好像比先前黑了一些。梳子蘸了生发油,从前向后慢慢的梳。清晰的发线显露出来,正中带着个小小的美人尖。
吃过一顿早餐,何殿英握着余至瑶的手,把他领到门前台阶上坐下来。
“我要出门办公去啦!”他蹲在余至瑶面前,语气总是欢快:“你乖乖等我回来,晚上我们吃顿好的!”
余至瑶眼望前方,脸上带了一点笑意。何殿英知道他的欢喜与自己有关又无关。
何殿英起身向院门走去,上车之前还想着警告门前警卫:“把门看严了!谁也不许进,敢闯就开枪,往死里打,记住没有?”
穿着制服的警卫,以及穿着便装的门徒,立刻一起肃然答道:“是!”
何殿英这才坐入车内,扬长而去。
新一轮的治安强化运动又开始了,大批的便衣特务被派去车站码头,按照相片本子随意抓人,抓对是功劳,抓错是苦劳;无论对错,都比无为要强。
何殿英也紧张起来,小白脸上总像是挂了一层霜,冷得让人望而生畏。手里握着生杀大权,他不怜悯任何人;对待反日分子,他的手段尤其残酷,就算杀不死,也要砍一刀。
锄奸团是令人畏惧的,隔三岔五的便有大汉奸遇刺身亡。何殿英也怕死——越是有了一点年纪,越怕死。
在这样恐怖的空气之下,宋逸臣依旧活动在天津的街面上。
他晒黑了,剃着没有形状的短头发,穿粗布大褂,看着正是一名穷困潦倒而又能够糊口的市民。车站与码头已经成了禁区,他犯不上过去冒险;况且根本也没有要离开的打算,他已经决定把一条命留在此地。
他通过隐秘的途径来了解城内情形,甚至已经打探到了余至瑶的住址——他现在已经没什么亲人可惦念了,只是感觉自己愧对二爷。
那处公馆四周森严壁垒,让他完全无法靠近。他大着胆子从门前经过了几次,只有一次,他透过黑漆雕花栏杆的大门,看到了坐在楼前台阶上的余至瑶。
那天很暖,可是余至瑶穿得很多,坐在太阳下面一动不动。他记得马维元说二爷疯了,目不斜视的向前走去,他觉得二爷那模样的确是异常。
宋逸臣的心中除了余至瑶,就是何殿英。
他要杀掉何殿英。无论是出于民族大义还是私人恩怨,他都要杀掉对方。
何殿英也一直记着宋逸臣。宋逸臣像一枚定时炸弹,不亲眼看他炸开便不能安心。可是天津卫这么大,宋逸臣如果真正要藏,那找起来也是极难。
何殿英没有办法,只能是永不松懈。幸而他仇家向来不少,正所谓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想要杀他的人,肯定不会只有宋逸臣一个,所以他警惕太久,也就惯了。
他上午忙碌,下午却是清闲。乘车回到家中,他扯着两个孩子耍了一顿。两个孩子都生得胖壮,围着爸爸叽嘎大笑。等到孩子玩累了,爸爸也闹够了,妈妈走上前来,含羞带笑的试探着问:“晚上在家吃饭不?”
何殿英摆了摆手:“不了。”
友美想要问他这些天都去了哪里——男人当然少不了要花天酒地,不过总不至于再不回家;可是话到嘴边,她犹豫着没敢出口。偷眼窥视着丈夫的西装领带,全是她没见过的新货。心思转了一圈,她知道丈夫一定是在外面有小公馆了。
这也仍旧是拦不住的事情——丈夫如此风流倜傥,而自己只是个普通的妇人。
“英雄很想你呢!”她强颜欢笑的躲到儿女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