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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大山上前,利落的卸掉两人的下巴,令他们不能呼喊出声。
春荼蘼暗松一口气,再看秋叶,见她似乎想扑到那浑身是血的男人身上,却被牢牢控制住而不成。她的脸上,满是失败后的绝望。
“春状师,到底是怎么回事?”公座的位置较高,看到春大山那边完成了任务,窦县令才回过神儿来,连忙问春荼蘼,“这一切真的是秋叶所为吗?你真的抓到她的奸夫了吗?”情急之下,也顾不得言语粗鄙了。
“大人,那个‘奸夫’其实也是我找来的歌舞坊的人扮的。”春荼蘼略抬高手。以袖子掩嘴,轻声说道。眼神里,闪着愉快的光芒。
窦县令本气得差点倒仰,心说这不是胡闹吗?这时候玩这套有什么用?为什么我就那么相信她?今天闹这么大。可如何收场?不过当他见到春荼蘼的神色,心头一震,立马改口道。“你这样做,有什么说法?”
“大人,列秋叶为重大的犯罪嫌疑人,我只有间接证据和推论。若以此定罪,只怕她要狡辩的,影响大人的官声。”春荼蘼笑得像只小狐狸,“她刚才说我诈她。其实她说对了,我还真就诈她了。”
“那两个人是……”窦县令有点糊涂。
“倪家损失巨大,但报案及时,咱洛阳城的治安又好,那些赃物贵重且沉重。肯定还没来得及出城。匪徒们也自然会分散开藏匿,要捉住不容易。”春荼蘼不着痕迹的拍了拍马屁,“而且,他们还会特别关注官府的动静,以便判断局势,找机会离开。我建议大人开放审理,就猜他们会派人装成百姓来看审。然后,我在堂上刺激秋叶,令他们觉得大事不妙。心里的压力增大。这时,再突然扔出所谓‘奸夫’。我让这个伶人只露出背影,再长发遮脸,浑身是血,总之脸看不到,衣服和身形相像就行了。”
“和谁相像?”
“当然是那个奸夫啊。”春荼蘼摊开手。“秋叶和那个男人来往密切,虽然隐蔽小心,但天长日久,纸包不住火,虽然看不太清楚,却到底是有人见到过的。我在倪府做调查时,无意中听人说起,就记下了那人的身影形貌,然后找相似的人扮演就好了。”
“这么说,那两个男子是他们的同伙?你怎么认出来的?”窦县令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大人,但凡普通看热闹的百姓,都有一个极为相似的习惯。”春荼蘼说到这儿,有点哭笑不得,“遇到好奇的事,就会拼命涌过去,要看个究竟,生怕落于人后。有时候甚至意识不到危险,执意要向前冲。这种时候,他们是没什么理智的。所以我才建议大人备好人手,只要发现有一反常态的人,就立即拿下。十之**,案子破获的突破口就在他们身上。刚才我叫人把假奸夫扔出来的时候,所有看审的百姓都向前扑,只有那两个人悄悄向后退,浑身都保持着戒备和警惕。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心虚。而当大人英明的命令手下抓人,他们若不反抗,我还没那么大把握。可他们,不但反抗,还很激烈。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差役要抓他们,若心里没鬼,跑什么?”
“也就是说,今天的堂审是个陷阱?”窦县令心中突然畅快,哈哈笑了起来。
春荼蘼点头。
这当然是个陷阱,不过前台的表演要到位。而只要抓住倪府劫案的真正罪犯,尹源的嫌疑自然就摆脱了,何必纠缠于既定的案情?费劲巴拉的逐条抠细节,效果也不见得好。
律法是枯燥乏味的,但若活学活用,其实蛮有意思。
“抓到那两个劫匪的同伙,要怎么办?哪里去找证据?”窦县令摩拳擦掌,却没感觉出自己这句话的语病。他是县令,凭什么叫人家帮着找证据?春荼蘼又不是衙门的人,也不领朝廷俸禄,又为什么要帮忙?
但她,还是帮了。县官不如现管,身在洛阳,和父母管搞好关系,总没有错处。
“大人,对付这种穷凶极恶之辈,还客气什么?”春荼蘼凉凉地说,“刑讯,是合乎律法的手段。”一句话:大板子打丫的!
理不直,气不壮。没有信念的人,是熬不了刑的。
第八十一章 第二眼帅大叔
不出春荼蘼所料,一顿板子下来,那些人什么都招了。
跟推理的一样,就是秋叶在外面认识了男人,想要脱奴籍,再嫁给他。但这个男人长得虽然不错,却是个不务正业的,少年时要做游侠儿,但侠事没做一件,却和山匪混过一阵子。于是,两个人就设计了倪氏忠婢案,打量着人财两得。
审清案情后,窦县令立即借助军府的力量,由春大山带队,抓捕了其余藏匿的罪犯共十四名,还寻回了绝大部分丢失财物,毕竟因为破案及时,那些东西还没来得及出手。于是春荼蘼不仅得到窦县令支付的委托银子五十两,还得到倪家出的赏银六百两。本来说是给三百两,但那只是在找回一半失物的情况下。现在差不多全部得回,自然赏银加倍。
春荼蘼坦然收下银子,敛吧敛吧,家底有上千,折合RMB两百万的购买力哪。于是,春家一跃成为小富之家。而所谓腰中有银心不慌,春荼蘼很奢侈的给家里的每个人都做了好几套新衣服,一年四季的都有,还给自个儿和两个丫头打了几件首饰。当春大山的黑发被一枚价值不菲的玉扣拢住,那真是丰神俊郎,把春荼蘼得意的不行,逢人就恨不得拉住人家说:这个,是我爹!真的哦,是亲爹!帅吧?
可以说,这两个案子,让她名利双收。利就不提了,真金白银杠杠的,名嘛,有好有坏。
从职业角度来说。绝对是大好名声,现在全洛阳谁不知道有个姓春的女状师,那真是狡猾多智,口吐莲花。有冤枉。找春家,迅速成为了小儿的歌谣,可见八卦的传播力量。
从人生角度来说。她想嫁出去、并且嫁得好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低了。没有哪个婆婆敢娶这样的儿媳,好让自个儿被她挤兑死,而且死得哑口无言。也没有哪个男人敢让她做正妻,那样存个私房,养个外室都瞒不过去,还会暴露得很难看。真闹上法庭,那就是一个字:输!
不过春荼蘼完全不在乎。这段时期真是自从穿越以来最舒心的日子。有钱,没案子,名声甭管好坏也打出去了,惟一忙碌的就是制订一点收费和签订委托契约的细则,培训小凤做初级接待员什么的。本来也想训练过儿。但这小丫头是家居型,只愿意照顾全家人的生活起居。
秋天气爽的时节里,选了一个不冷不热的天,春荼蘼只带了小凤,到洛阳边去转悠。她从来就喜欢水,因为宽广的水面总给人心胸开阔之感,令她觉得呼吸都顺畅很多。可惜洛阳不临海,于是只好在河边溜达。靠近南部富人区这一段河道,没有码头。绿树碧草的环境清幽,春荼蘼很是喜欢,能什么也不做,就望着河水发呆一整天,然后心情还很愉快放松。
这天她正坐在河边一块大青石上,静静的听流水声。突然有人温言问,“姑娘,我可以借坐一会儿吗?”
春荼蘼吓了一跳。任谁正在发呆,突然身后有人说话,也会惊到。
猛然回头,就见身后七、八步远的地方站着一个男人。大约三十多岁,也许二十,或者四十来岁……反正岁月在他身上有模糊不清的感觉。但细看,应该是和她家美貌老爹差不多年纪的大叔。帅大叔。很帅的大叔。第二眼帅大叔。
所谓第二眼帅,是指初看并不惊艳,五官也很普通,但组合在一起却非常俊朗。所以只要看了第二眼,就会完全被他所吸引。那种美不单纯是物理性的,而是气质性的,由捉摸不到的气场所形成。就如一块绝世美玉,不刺目,可越看就越能感觉出淡淡的光华,丰蕴而内敛,其中那岁月的沉淀,高贵的风骨,却令人无法忽视。
甚至,自然而然产生一种要低头膜拜的感觉。
这位大叔,身上穿着淡青色魏晋风格的大袖袍,高冠博带,衣摆和袍袖被河边的小风吹得微微摆动,通身名士风流。但,他身上还隐含着一种尊贵的气息,被温雅的外形冲淡了,若隐若现,若即若离。
“小姑娘,请问,我可不可以借坐?”第二眼帅大叔又问,因为在“姑娘”前面加了个“小”字,显得亲切了些。同时,他的唇边,有淡淡的笑意晕染开,如水墨画般。那风度之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哪。
春荼蘼收回发怔的眼神,身子往旁边挪了挪,以行动表示同意。看样子好像很矜持,很冷淡,其实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真丢人啊,她也算见识过美男的,自家老爹就是,韩无畏也是,康正源气质超好,甚至连祖父也是帅老头,还有夜叉……
怎么今天居然看呆了呢?当初,只在看夜叉时发过呆。
河边青石挺大块,约是现代公园长椅的一个半长,平整的条形,高矮也合适。大约总有人坐,表面光滑干净。而大唐风气开放,男女在街上站在一处说话,或者在饭馆里挤桌都行,此时虽然是在人烟稀少的河边,却也没什么关系。
春荼蘼想着,就张望了一下。
小凤是跟着她的,不过在她发呆的工夫,跑到附近去采秋日的小野菊。此时看到来了陌生的男人,连忙警惕的往她这边看了看,见她略点了点头,就没有立即过来,因为知道她有时候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待着。
而帅大叔的身后也跟着两个男仆,一高一矮,一魁梧一精瘦,穿着灰仆仆的短打,典型的部曲随从模样,若不特别注意,几乎没有存在感。
帅大叔来历不简单,他两个手下也是高手,春荼蘼敏锐的做出判断。因为一主二仆都不怎么张扬,却有一份身居上层的从容不迫和自信。那种举手投足间的细微感觉,是长年的生活熏陶出来的。很难伪装。
她和帅大叔,一男一女,一“老”一少,完全不认识的人。就那么彼此沉默的共坐了一会儿。半晌后,帅大叔突然笑了笑道,“春小姐。你很沉得住气啊。”
春荼蘼很想问:你怎么知道我是谁?但转瞬间考虑到她上公堂打了几场官司,没有哪桩的围观者是少的,见过她,很正常。在洛阳,她算是名人了。
因而只略歪过头,虽然没有回笑,但神情却愉快地反问。“我应该很惊慌吗?”
帅大叔一愣,随即就点头道,“也是啊,既然有坦荡的胸襟,有站在公堂上仗义执言的勇气。何必会因为与陌生男子同坐而局促?你,很不错。嗯,真的很不错。”他说话的样子,好像是长辈或者上级在夸奖晚辈和下级,完全没有违和感。奇怪的是,春荼蘼这样多疑而挑剔的性子,也没有半点别扭。
“为什么要做状师呢?名声很不好哪。”帅大叔又说,听他的语气,似乎并不是无意间走到河边闲聊。倒像是故意找来,想和她谈谈。
至于什么原因,也许只是好奇。但莫名其妙的,春荼蘼对他有一种信任感,不是亲人之间那种无条件、无选择的信任,而是一种觉得他不会伤害她。刺探她,只是陌生人萍水相逢,互相倾吐一下心声,之后各归各路的信任。
说白了,就是说话不用负责,事后不用承认,甚至彼此再也不会见到。所以,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