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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鸡毛蒜皮 作者:钟晓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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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青云别开脸,又吸了口烟,在爆竹声停歇的空当里轻声说道:“你还是早点回去睡吧,明天还要收拾行李赶火车。”
  叶佳文又往后退了一步,神游般问道:“今天……几号了?”
  向青云转头看了他一眼,一朵火红的烟花在他身后绽开,将他的脸印的格外清晰,故而叶佳文看到了他脸上一道未干的泪痕。向青云柔柔地对他笑了笑,说:“过了十二点,现在已经是七月一号了。今天香港正式回归,你忘了么。”他的声音被新一轮响起来的鞭炮声盖过了,可是叶佳文看着他的唇形还是看明白了他说的每一个字。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
  “这是一个崇高而庄严的时刻: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经历了一百五十六年的漫漫长路,终于重新跨进祖国温暖的家门。我们在这里用自己的语言向全世界宣告:香港进入历史的新纪元。”充满激情的话语在叶佳文的脑海中响起。他木知木觉地回头看了一眼桌子上的猫头鹰闹钟,凌晨0点31分。
  叶佳文抬手掐了下自己的脸,有痛觉。
  他盯着向青云的后脑勺,用一种神游的、自言自语的态度,以非常非常缓慢的速度喃喃道:“我好像做了一个梦。很长,很长的梦。梦里我死了。”
  然而向青云已经背过去没有看他,而外面震耳欲聋的炮仗声让他自己都听不见自己究竟说了些什么。
  叶佳文好像一个游魂一样走进了卫生间。这里的卫生间就跟阳台差不多大,简陋破旧,阴暗潮湿,马桶的对面就淋浴喷头,人只能站在不足一平米的空间里洗澡。旁边还有个洗手池,池边的空间不足以摆放两个牙杯,所以只摆了一个牙杯,杯子里装了两支牙刷。洗手池上方的墙面上装了一块人脸那么大的镜子,叶佳文把脸凑到镜子前,借着昏暗的光线,终于看清了自己——熟悉而陌生的,22岁的自己。
  他又回到了卧室,发现床边上有一包烟,两块五的庐山,还有一支五毛钱的打火机。他拿了根烟点上,在嘈杂的鞭炮声中,开始梳理自己的思绪。
  拧自己会疼,烟是苦的,打火机是烫的,这些触感太真实,如果是做梦的话不可能有这么清晰的感觉。如果现在不是梦,那么之前那段自己得癌症病死的事情是梦?叶佳文差点就要相信这种可能,但是他再回忆的深一点,就发觉也不对劲。一梦梦了十五年,那么多细节都那么鲜明,那么多喜怒哀乐都是真实的,尤其是最后一段时间被癌症的病痛折磨的生不如死的感觉现在都好像能传达到每一个毛孔。再说,谁做梦还负责梦到开奥运会和世博会?302块金牌是哪些项目都落实了,做梦要是能有这脑容量,饭也不要吃了,钱也不要挣了,做个梦就能体会几辈子了。
  那么,如果都不是梦?又是怎么回事呢?
  叶佳文左思右想,一会儿觉得毛骨悚然,一会儿又觉得欣慰,最后终于给自己找了一个比较有说服力的理由:他是真的死了,却在死了以后重生了。因为谁也没死过,所以谁也不知道死亡过后将要面临的是什么,千百年来人们尝试用各种各样的宗教和神话来解释,但是大家都不知道哪个才是真的。也许人死了以后,就会在另一个平行时空里重生?还是因为自己比较特别,独享了这个扭曲空间的殊荣?
  就这么点事,叶佳文想了足足一个小时才想出点道道来,情绪也随之越来越激动——重生!他现在眼不瞎了,身不瘫了,回到十五年前重生了!这都代表了什么!可以重新活一遍,光是想到这一点,叶佳文的心就要从胸口里跳出来!
  剧烈的激动过后,叶佳文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开始处理应对眼前的情况。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这个日期非常的特殊,叶佳文忘记了十五年来的很多事,却始终对这一天印象深刻——这一天正好是香港回归的好日子,举国同庆,当所有人都在电视机或广播前收听这一盛况的时候,他哭着收拾行李,准备和向青云分手,回H市去生活。——他和向青云在一起这十几年,发生过很多次争执,而真正闹到分手这一步的,却只有这一次。
  他和向青云是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好上的。毕业之后,叶佳文的父亲和后妈在H市为他安排了一份在机关的工作,待遇不算特别好,但是个稳定的铁饭碗,能保他平平安安顺顺遂遂的过日子。然而为了和爱人厮守,为了不出柜,叶佳文和向青云选择了到一线城市S市共同为自己日后的美好生活而奋斗。那时候的叶佳文,在爱情的海洋中徜徉,满怀理想和抱负,要和爱人在大城市里拼搏出一番自己的天地。然而这种自负与热情却仅仅只在头一年的生活中就被磨灭了。
  叶佳文虽然母亲早逝,但是他从小的经济条件都还可以,以至于他低估了在社会中摸爬滚打的苦痛,以为一切都会像过去一样顺风顺水。大学刚毕业的他还是有些天真的,对于理财的观念也很淡薄,不知道没钱的痛苦。矛盾很快就产生了,他们这两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根本没有钱,在这个全国消费领先的大都市里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只能租住在这种三四十平的小房子里,卫生条件差、环境气候差;年轻的叶佳文和向青云还没有学会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年少气盛,自命不凡,却累累受挫。而叶佳文刚一进公司的就得罪了一个行政处的人,以至于他一年来一直遭受排挤和压迫,拿着一千多块微薄的薪水,却有受不完的气。
  一开始,这种种加在一起,没关系,他们心中有爱,可以战胜一切。可是时间久了,一个月、两个月、半年、一年……过了热恋期,鸡毛蒜皮的恩怨越积越多,他们开始有摩擦,开始口角不断。尤其叶佳文那时候的脾气还有些急躁,在工作上受了气,回家以后会迁怒于身边人,于是不满和抱怨日益增多。彼时的他们还不懂得该如何去维系爱情,当遇到不顺时,叶佳文就会随口说出“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回去干我爸给我安排的工作”之类的话,却不知道已经犯了相知相守的忌讳——当一个人为自己留有退路,就无法全心全意地背水一战,而他的战友的斗志也将被动摇。
  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这句话适用于天下所有的情侣,不分男女。终于有一天,工作不顺、自行车又被人偷了、回家的时候摔了一跤……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些事情同时发生在叶佳文身上,他憋着一肚子气回到家以后,因为向青云忘记关窗的缘故而爆发了,两人大吵了一架,急火攻心之下,不知道是谁先吼出了一句“这日子不过了!我们拆伙!”的话,两个人头一天分床睡了。从此以后,他们开始了长时间的冷战。
  所有被爱情和理想浸润的年轻人总是以为自己扛得住枪林弹雨,可是没想到最后却捱不住钝刀子割肉的痛。那种痛就像是得了癌症一样,不会一下子要人的命,但是它可以磨光人所有的志气和毅力,再坚强的伟人也终究被它打败。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日,冷战许久的向青云和叶佳文终于坐下谈判,叶佳文有心缓和关系,此时向青云却平静地提出了分手,理由是他已经爱上了单位工作的女同事,决定年后结婚。
  数天之后,叶佳文买了七月一日晚上回H市的火车票。一号当天,在这个欢天喜地的好日子里,叶佳文哭着收拾行李准备离开,向青云在他将最后一件行李打包的时候冲上去从背后抱住了他,恳求他不要走。两个年轻的情侣抱头痛哭了一晚上以后终于和好如初。这件事可以算是叶佳文和向青云生命中的一个分水岭,从这以后,他们终于开始成熟起来,年少气盛的棱角被磨平,叶佳文开始学会世故和忍让,向青云的脾气愈发和善体贴。
  事后向青云坦白,他找出这么一个蹩脚的借口说分手只是想逼走叶佳文,因为他从叶佳文口中听了太多“早知道”“还不如”的话,心灰意冷,不忍心再让叶佳文跟着自己吃苦,希望他能回到父亲身边过好日子。这个老好人一辈子没说过几次谎,说谎也都很蹩脚,叶佳文一直都知道他不可能有那么一位女同事,只是在那个关头自尊和负气占了上风,不肯先低头,才闹到了几乎要分手的程度。
  回忆完这些,叶佳文还怅然了一会儿,但理智很快就把他的思绪拉了回来。
  好死不死,他回到了这个关键点上,此刻的他一文不名,只有年轻的资本,一切要靠他的双手重新打拼。他站在十字路口,面临的是情感和生活的双重选择:是顺理成章的离开向青云,还是像上一次那样留下?是选择一条全新的道路奋斗,还是踩着过去的脚印走?
 

    第九章

  叶佳文一晚上没睡,其实他还在害怕,还不能完全接受自己重生的了事实,生怕一睡过去,就会再死一次。而向青云大约也没睡着,他是凌晨三点多钟才上床的,就这么一张小小的单人床,两人还能睡出一条楚河汉界来,谁也没挨着谁。第二天一早六点多钟,向青云就起床了,坐在床边默默地盯着装睡的叶佳文看了十几分钟,终于站起来换衣服刷牙洗脸,然后下楼去买早餐。
  向青云一走,叶佳文马上就起床了。他用了一晚上的时间来想自己应该怎么办,短短的四五个小时完全不够他规划未来,只够他纠结究竟是走还是留的问题——走,是为了避开上一世的悲剧,不再重蹈覆辙;留,因为他还深爱着向青云,这种感情已经不是年轻人大起大落的爱情了,更多的是一种浓郁的、血肉交融亲情。
  他最终定下来的结果是——走!
  走,不是因为他不爱向青云了,而是他必须有一个空间来独立的思考,思考这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事情,并且给自己的未来制定一个规划。如果留在向青云身边,他肯定会受到情感的影响,因而摇摆不定,就像上一世的很多回那样,最后难免重堕老路。诚然,在他脑癌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向青云的不离不弃让他很是感动,但是再感动,他也不可能再重复来一次,他更愿意开开心心健健康康地活到老。至于未来到底还要不要和向青云在一起,这也是他之后需要冷静思考的一个问题,但是现在,他必须走。
  叶佳文用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刷牙洗脸,开始收拾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他和向青云为了存钱,衣服都是大学里穿的,基本没买过新的,因为房子是租的,也没往里面置办什么东西,也就要收拾点零碎和衣物,一个袋子就能装完。
  叶佳文迅速收拾好东西,走到客厅,只见桌上除了台灯和猫头鹰闹钟,一本存折静静地躺在上面。他缓缓走上前,打开存折,看到了上面的数字——10369。82,他们这一年来省吃俭用攒下来的全部存款,一万块。
  他和向青云上一世一直都是共同管理财产的,两个人都是透明的,工资收入拿到手存在一张卡里,剩一点当零花钱,一般谁有需要就拿卡去取钱,用完了向对方知会一声就行,这也是为什么向青云能擅自把那四万块钱转给向青天的缘故。
  还记得上一世,他临走的时候,向青云将这张有全部资产的一万块钱存折给了他,说是补偿。这一次他拿起看了一眼又放下了,然后拿起了那个猫头鹰闹钟。
  这只猫头鹰闹钟是叶佳文买的,大一点的挂钟舍不得买,可家里总要有个看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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