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某日清晨,别墅里传出了一阵吼叫声“啊,不要,哥,不要”
沈逸轩大惊,丝毫不顾忌自己光着身躯,连忙跳下床走过沙发旁蹲了下来。伸出手轻轻的拍着月儿的脸,柔声哄着“月儿,不要怕,你是在做梦,醒来了就没事了。哥哥在你身边,不要怕哦”
“不要,哥,哥,救我啊,不要,啊”梦里,沈弑月被一条蟒蛇咬住,挣脱不开
月儿的双臂挥动着,沈逸轩无奈,只好将月儿紧紧抱起,在她耳边轻声哄着“月儿,醒醒,哥哥为你做你最爱吃的甜甜圈好不好?”他见不得月儿受一丝伤害,哪怕是梦中也一样。如果可以,他真的会杀到她的梦里,替她毁掉所有欺负她的人或物。
许久,沈弑月不动了,埋在沈逸轩的怀抱中,平稳的呼吸声预示着她深深的睡了过去。沈逸轩大呼口浊气,擦拭了一下额头上的冷汗。这种情况时不时的就会发生几回,而且每一次月儿做恶梦,都必须有人陪同,否则她会陷在梦里,清醒不来。
横腰抱着月儿轻轻放在大床上,沈逸轩走过浴室,清洗着自己满身的汗渍。浴室里,沈逸轩裸露着身躯,认凭水流流遍全身。充满爆炸性的肌肉,散发出无边的杀气,全身上下隐隐透着王者之风。
卧室里的大床上,沈弑月微微眯起双眸,满带着不舍的望着窗外。她想离开这里,去寻找自己的目标。
不一会,沈逸轩光着胸膛,下身只围着浴巾就走了出来。见月儿睁着眼睛不知在想什么,连忙走上前“月儿,怎么了?”
“没事”顿了顿,沈弑月勉强的露出了一抹邪魅之色。犹如狐狸,带着贼贼的笑“哥,我想离开家一段时间,总在家里很无聊的。你想啊,我是狼哎,实在是不想当猫咪啊”
许久,她都未听到哥哥的回答,不禁疑惑了起来。抬眸、在她疑惑的目光下,沈逸轩猛的压了过来,双臂紧紧的将她抱住,语气是前所未有的冰冷“沈弑月,你休想离开我,我爱了你那么久,怎么可能放你离开!”
话音未落,他的唇便落了下来。一开始只是舌尖在她的唇瓣上轻舔,浅尝她的美好。可尝到她的甜美之后,温情款款立刻变成了狂风暴雨,疯狂的吸允着,带着丝丝撩拨的味道。
“唔,唔”沈弑月大惊,一把推开了沈逸轩,用手擦了擦红肿的嘴。看到手指上的血迹之后,她的心中一冷,脸上阴暗道“哥,你怎么可以亲我!”
然而,当一句话之后,她反应过来沈逸轩在说了些什么,不免一阵诧异“哥,你怎么会爱我?”
闻言,沈逸轩苦涩的笑了笑,靠在窗台上,伸出左手挑起她的下巴,一张帅气的脸就这么放大在沈弑月的眼前“我爱了你九年,你真的一点都感觉不到吗?”
至他将她从罗马斗兽场里买回来时,他就有了这种奇妙的感觉。九年来,他尽心尽力的在照顾她,不想给她压力。看着她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成熟、一点点变美,这种幸福的感觉一直围绕着他,好像身处梦中。可,为什么要在今天打破他的梦?他本不想说的,不想看到她的惊慌失措,可为什么她要离开呢?
只是,他忘了。曾经,他对她说出过一句话,而那句话影响着沈弑月的一生。也就是因为这句话,沈弑月才萌生出离开的念头。
“啪”
一声巴掌声过后,沈弑月脱离沈逸轩的禁锢,跳下床,一张美艳的俏脸被气的红彤彤的“哥,说什么傻话。你是我哥,你怎么可以爱我!”
不在意自己是否被打,沈逸轩挺身做起、一步步紧逼着。他阴沉着脸,目光狠辣,犹如一条五彩斑斓的毒蛇,虽美,却致命“我们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不是吗?就算是有,我也不会因为任何原因放弃爱你。你,是我的,永远都是我的”嚣张的话语至他完美的唇中吐出,而他的人已经站在了沈弑月的面前。
“哥,是你逼我的,不要怪我”沈弑月低着头,微长的刘海挡住了她目光中的冰冷。下一秒,她突然动了,以雷霆之势,快速擒住沈逸轩的胳膊。腰身猛的发力,在一阵眩晕中,沈逸轩被沈弑月的过肩摔压在了地上。回手,至腰间抽出了软鞭,以‘八字结’的方式,将沈逸轩绑住,在将他移至在床上。
而沈逸轩这时已经愣住了,被沈弑月迅速的身手所震惊住了。至九年前,他将她带进铁家,就没在看到她出手。以至于,他早忘了在斗兽场时的那一幕场景。她可是以一己之力杀死了一匹健壮的狼,那时的她才十一岁啊!。
------题外话------
额,新文文上传,亲们,收藏吧
正文 第三章:逃离
当他反应过来时,那绝美的身影已经转身欲要离去
“沈弑月,你逃不掉的,你永远也逃不掉的,你是我的,你是我沈逸轩的。至我在斗兽场里买回了你,你就是我的,纵使天涯海角,你也是我沈逸轩的,啊”
一阵长啸,震天动地,仿佛龙腾九州,带着绝对性压倒之势。
沈弑月无奈摇摇头,似是清纯可爱的脸上带着邪魅诡异之色。她走过男子眼前,脸上的阴冷之色早已消失,调皮道“哥,你是我哥哥啊,兄妹之间怎么可能来电呢?就算来电,可是我现在还不想找男朋友啊”说着,不再去理会床上被五花大绑的帅气男子,似如红色影子一般闪出房间、消失在街道的人流上。
身后房间里,一张被搞得面目全非的大床上,沈逸轩那足以令天下女人都为之神魂颠倒的挺拔身躯被反绑在床头上,那张帅气得宛如谪仙般的容颜上尽是伤痛之色。
他搞不懂,为什么月儿要逃离?他对她不好吗?他赐给她与自己一样的姓氏、他养育她九年、她一切的花销都有他来付、她所惹下的祸事都由他来解决,为什么她不接受自己的爱,甚至还要逃跑?难道年龄真的是他们不可跨越的障碍吗?而已,紧紧是八岁而已,难道这八岁就真的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吗?
殊不知,沈弑月不接受他的爱,绝不是因为年纪。
“啊”
震彻天地的喊叫声再次响起,床上,沈逸轩挣脱了绳索,帅气的脸上此刻露着狰狞的笑意。月儿,你是我的,你怎么可以跑?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你不依旧是我的?
或许,唯一值得沈逸轩自豪的就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真的改变了她。不再冷冰冰,倒是顽皮得像个淘气鬼,兄弟们都在背后叫她‘魔女’
活动了几下僵硬的手腕,沈逸轩披上了外衣,对着门口道“阿文,阿武,你们跟上去,看紧她就好,不要现身”随即坐在沙发上,闭上双眸,在脑中回忆着与月儿所发生的点点滴滴
“是”门外,阿文、阿武,相视一笑,几个闪身之后就消失在街道上。
……
夜风下,沈弑月游荡在街道上,她不知道去哪里。除了铁家,她没有任何容身之所。微风吹过,吹起她微长的发丝,发丝飘荡、美轮美奂。
她今年二十岁了,与沈逸轩生活了将近九年。纵然顶着沈家二小姐的身份,可却只有她自己知道,轩帮里没有人服从她。就算是想要巴结她的,为的不也是接近沈逸轩、好谋取一条发财之路!。
哥哥很疼她,无论她想要什么,哥哥都会无条件的送给自己。只是,虽然她也很喜欢哥哥,可在世人眼中,她就是他的妹妹,他们之间的‘爱’是有违常理、被世人所不容的。所以她逃离了,给自己、也给哥哥一些时间去想他们之间的关系。
耳边响起了行人的议论声,她才知自己已在桥上坐了很久了。摸了摸鼻子,沈弑月跳下围栏,转身离开。身后众人议论纷纷,当然,不是什么好话。
“这年头的女孩子,不知道在想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就不知道父母为了他们操碎了心”
“就是,你说,这要是跳下去,还哪有命啊?”
“……”
沈弑月的俏脸上显现出两朵红晕,脚下的步伐越来越快。当她不想活、去自杀吗?呵呵,话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她更珍惜生命的了。否则,她又岂会在斗兽场生存下来呢?
记得哥哥说过,当一匹狼知道自己的目标时,这个世界就会为他让路。被抓不可怕,挨饿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没有了野心和上进心,变成一条摇尾乞食的狗!狼之所以活着,就是为了征服,草原上的任何事物都会成为他的战利品。
如果那匹狼是她沈弑月的话,目标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她要活下去。没有人知道沈弑月是怎么艰难活下来的,在斗兽场里她无亲无故,靠着坚韧不屈的性子委曲求全的活了下来,代价是,杀尽一切称得上是敌人的野兽。所以,她才会比别人更珍惜自己的生命。虽然苦,可她乐在其中。
只是,现在的她要去哪里生存下来呢?有哪里是不被哥哥所知道的呢?
随手拿出衣兜里的钱包,钱包里只有少得可怜的三张百元钞票。“唉”无奈叹息一声,握着钞票走向了不远处的火车站。将钱递给售票员,买了一张车票。别问她是去哪里,她也不知道。到了哪里,她就在那里生根。这就是绝望中的啊Q精神,所有一切看天意。
可,就在她走上火车的那一刻,脑后一痛、眼前一黑,晕倒在了那里。
暗处,以灰色长袍的男子仰天大笑“柯华,我林夕就是要你看看,我找到的徒弟,比你的徒弟更厉害,哈哈”
------题外话------
{呜呜呜,偶感冒了,好难受的说}
正文 第四章:第一个朋友【上
“Z市到了,Z市到了,请到站的旅客,按次序下车”
“Z市到了,Z市到了,请到站的旅客,按次序下车”
耳边响起一阵吵杂的声音,沈弑月嘤咛一声,缓缓睁开眼帘。眼前是炫眼的阳光,晃得她什么都看不清。耳边是锵锵锵的声音,看来她是在火车上了。可,她究竟是怎么上来的?
她记得自己是被人打晕的,难道是晕了之后被人扔上来的?不过也好,反正她也是想逃离哥哥,到哪里都一样。只是,想她沈弑月也有被人打晕的一天,看来她还是太弱了。
自嘲一笑,沈弑月揉了揉眼,挺起身,舒展舒展自己快要僵掉的身躯。就在这时,耳边响起了一道极为迷人的男性声音“女人,你终于醒了,不枉我抱了你一整夜”
沈弑月身躯微僵,大惊之下连忙将目光看向身旁。阳光下,他穿着淡蓝色的休闲服,显现着他挺拔的身躯。衣襟上的钻石仿佛可以照亮一切,敢与太阳相媲美。
在往上看,他真的是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浪不羁,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
沈弑月一时间看愣了,除去铁无情四兄弟,原来这世间还有这等妖孽?
“喂,女人,看够了没”察觉道到女人的目光,魏晓峰蹙了蹙眉,暗道女人都是一个样子,见到他都会发呆。他讨厌被人注视的感觉,长得漂亮是他的错吗?
“看够了,不好意思,我要下车了”沈弑月挑了挑眉,道了句什么,转身就朝着外面走去,自始至终她都没看男人第二眼,她讨厌自恋型的人。而他们所坐的地方正好是每节车厢靠门口的位置,所以沈弑月一个闪身便跳下了火车,在人流中隐藏起自己的身形,消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