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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爱在仙境的日子-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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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脑子坏了哦。”他一面翻着一大堆DVD片子一面说。
  我笑,要让王乐平理解这些一向比登天还难。
  “少玩游戏。”他教训我,“心思要多放在工作上。”
  “是,王经理。”我说。
  我的确在很卖命的工作,“环亚之夜——动漫激情秀”晚会开始进入倒计时,我写的剧本一次性通过,许多点子也都被采用,电视台的导演当着胡月海的面挖角,要我去他们那里工作。
  胡月海眼睛一瞪说:“再说这话广告费全取消。”
  我趁势说:“胡总要留我得加薪。”
  我当时真的是开玩笑,没想到他真的给我加了薪。除此之外,我们公关部还拿到一笔额外的奖金,分到我头上数目也挺可观。大家都吵着要我请客,要我双休日请吃饭,再请打保龄球。
  我答应,并特别去邀请胡月海。我深知,要是没有他的提携,我纵是再有本领,也不可能这么快做出成绩。
  可是他拒绝我,淡淡地说:“你们好好玩,我这把老骨头双休日要休息。”
  我不敢强求,出了他的办公室,却有种让自己觉得羞辱的失落。
  于是我买了新衣服,去和王乐平约会。
  自从王乐平搬了新家后,我去他那里,再也用不着长途跋涉了。为表示祝贺,我买了一个小小的彩电和一部DVD机子给他,王乐平这人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看美国的大片,这样一来,就可以不用跑影院,坐在家里就可以好好地欣赏了。
  这个马屁拍得不错,他把电视打开,给我一个用力的拥抱。然后很臭屁地对我说:“老婆,去烧点水给我泡杯茶来!”
  对啊,他有自己的厨房啦。我乐颠颠地跑过去一看,还挺大,抽油烟机是老板牌的。灶具和碗筷一应俱全。王乐平在后面环住我说:“嘉璇,再给我两年时间,我一定给你一个完全属于我们自己的家。”他的胡子一定很久没刮了,蹭得我老疼老疼。我丢失已久的对幸福的敏感在那一瞬间又回来了,我也转身抱住了他,就在这转身的刹那,我看到了电视上的雅兰姐。
  “呀,雅兰姐在电视上!”我放开王乐平跑到电视前,她真是漂亮啊,看上去就挺有作家的派头。那个节目应该是一档名人专访的节目,主持人正在问他:“你相信大学时代的爱情吗?”
  “相信啊。”雅兰姐笑着说,“不然我就不会写这样的一本书啦。”
  “可是你这本书为什么要起名为《我们的爱情是无耻的》呢,是不是为了要好卖而故意炒作的呢?”
  王乐平和我对望了一眼。
  “呵呵,”雅兰姐又笑了,“在书里,“无耻”只是那个女孩子的口头禅,她动不动就骂那男生“无耻,”他宠她的时候她说她无耻,他吻她她说她无耻,他得罪她她更说她无耻……这是一个非常好玩的故事,也是一个非常感人的故事,所以我相信大家一定会喜欢……”
  我和王乐平又对望了一眼。
  那个该死的主持人还在问:“这本书现在非常热销,请问你怎么评价你自己这本书?”
  “就像封面上的广告词一样,我想,如果你有兴趣看完它,你一定可以看到爱情最美丽的样子。”雅兰说。
  天啦。
  “无耻。”我听到王乐平骂道。
  我走过去,关掉了电视。
  “这就是你干的好事!”王乐平气愤地说:“要不是你眼光短浅,今天在电视里接受采访的就是你!”
  “别想得美。要是我书根本就出不了!”
  “你没去试过你怎么知道?”
  “那是我自己的书,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那是我们的爱情故事,我也有权利决定的!”王乐平的声音比我的大多了。
  我只好使用老一套,摔门而去。他换了新家,摔完木门,还要摔防盗门。真是麻烦透顶!我一面气冲冲地下楼梯一面想王乐平说得其实也没错呀,是的,那是我们的爱情故事,那个时候,“无耻”真的是我的口头禅,我一天起码骂王乐平五次。
  是的,那是我们的爱情故事,我把它卖掉了,卖了一万五千元。
  现在,有很多的人都在读它。我只希望王乐平不要去买来读,因为我还一直没有告诉他,那个故事的结局是一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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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00

……  
第九章 像场梦的夜

  
  就这样,我和王乐平又冷战了。
  从我和他谈恋爱起,我们闹别扭都不会超过两天。一般是我气还没消呢,他就乖乖地来投降了。但这一次很奇怪,一个星期都过去了,他居然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算了,我慢慢说服自己,他迁就我这么多次,轮也轮到我迁就他一次了。我决定周末的时候主动打电话给他。何况妈妈也说了,要约王乐平到家里吃顿饭。阳台上方的窗户没人擦,小区外卖米的不肯再送米,家里的电灯泡坏了好几个要换啦……
  听她的口气,应该是放低了要求,打算让“大而无脑”的王乐平来接老爸的班,担任我家的勤杂工了。
  只是我可怜的母亲大人不知道,今日之王乐平已非昔日的王乐平,人家有脾气啦。
  而我的脾气,只能发在怪物的身上。糊涂比我还要拼命,小怪告诉我,他想要圣诞节那天跟我求婚,所以希望可以打到一个皇冠送给我。
  我对糊涂说:“对不起,我圣诞节有活动呢。”
  “是和男朋友约会吗?我可以等你。”
  “不是,是单位的活动。”
  “我会一直等,等到你上线的。”糊涂说。
  真是拿他没办法。
  跟糊涂相比,王乐平的表现实在是太差了,周末快下班的时候,他也没有主动找我。跟自己的任性作战了很久,我终于拨通了王乐平的电话,他接了,我听到电话那边很吵,他态度还算好,柔声对我说:“我马上要和客户去吃饭,吃完了联系你,好吗?”
  我说,“我要你马上过来。”
  “你总是这样。”他开始不耐烦,“很抱歉,我现在实在是走不开。”
  我再打,他不再接,再再打,他关了机。
  好个王乐平,咱们走着瞧。
  我在单位加班加到快八点,刚踏进家门阿朵的电话就来了,甜腻腻地问我说:“宝贝儿,你的王乐平呢?”
  “这回真吹了。”我说。
  “你们不会来真的吧。”阿朵神秘兮兮地说,“我打电话给你就是我晚上来上班的时候亲眼看见他和别的女生进了一家饭店哦,那女生看上去贼小贼小,不像是客户啊。”
  “是个实习生。”我软弱无力地替他解释。
  “男人要是得点势,就免不了有点花花肠子,嘉璇你要防着点。”
  “怎么防?”我问她,“难不成扣在皮带上?”
  她在电话那头卟哧卟哧地笑,给我出主意:“王乐平这小子要是敢甩了你,你就用皮带狠狠地抽他。”
  “懒得抽。”我说。
  “也有办法,你先甩了他。”

  “是个好主意。”我说。
  我放下电话,趴到电脑上。我一向离奇的和超常的想像力提醒我此刻王乐平正和一个温温柔柔的女孩坐在一起喝咖啡,咖啡有袅袅上升的雾气,女孩子的眼睛干净而清澈,她有光滑年轻的额头和自然柔顺的长发。这种想像让我疼痛极了,失败的灰暗像蛇一样缠绕着我,令我浑身无力。
  这是王乐平第一次带给我受伤的感觉,我没有想到,会是那么的疼痛。
  两分钟后,阿朵的电话又来了:“亲爱的来听歌吧,我请了一支很棒的乐队。”
  我换上我心爱的淑女屋的长裙,扎好我的麻花小辫。准备到阿朵那里去放松放松,我的裙子是我二十岁生日时我爸爸送给我的礼物,王乐平曾在那蓝色的裙摆下彻底的臣服,无数次他的眼睛暖暖地看着我,手温热地绕过来,然后喃喃地说:“”嘉璇呵嘉璇,你迷得我晕头转向啊。“”
  这场爱情里,一直是我得意非凡。
  吃了豹子胆的王乐平让我所有的骄傲都跌到了谷底。
  我给自己抹上暗红色的口红,唇变得厚嘟嘟的。眉则描得更细一些,有一点点腮红也不错,再扑上一点亮亮的粉,带着一个鲜活起来的自己,我走进了“旧”。
  我有些招摇地进去,门推得哗啦一声响。里面灯光灰暗,人影摇动。阿朵很快发现了我,迎上来说:“哇,今天应该在门口为你立个牌子!”
  “什么牌子?”我疑惑。
  “内有天仙,凡夫俗子不得入内呵。”她笑得什么似的,问我:“这么漂亮穿给谁看呢?”
  “自己看。”我在吧台旁坐下说:“我要喝酒。”
  “因为王乐平?”阿朵说,“你有点出息行不?”
  “少废话!拿酒来。”
  阿朵叹气。给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种。看冰块在金黄色的液体里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时代的眼睛。我把我一生最芬芳的时光全给了王乐平,青春像流水一样从他手里晶莹掠过,他掠夺掉最可口最纯美的东西,留给我的是最干枯的不再开花的感觉。
  悔。
  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咸咸的,像眼泪。于是又喝一口,阿朵想来拉我,我把她一推说:“是朋友你就别来烦我!”
  “罢了罢了,今天就让你疯会儿。”阿朵说:“乐队的主唱棒极了,我去让她给你唱首歌治治你的伤。”
  阿朵真能,不知道从哪里请来这样的乐队,那女孩短发,一脸冷漠的表情,声音却犹如天簌,她开始唱一首叫《Hey Jude》的英文歌,那是阿朵和我在大学时代最喜欢的一首英文歌,我记得孙燕姿在她的自选集里也唱过。在我们招招摇摇的学生时光,我和阿朵曾经一人耳朵里塞一个dishman的耳塞,手挽着手唱着这着歌肆无忌禅地穿过师大开满鲜花的校园和洒满银色月光的小路,特别是到了最后副歌NANANA的部分,我们更是旁若无人,步伐犹如舞蹈般轻盈和夸张。
  回想那时,爱情真是一件美丽的花衣裳。随我们的心情,想穿就穿,不想穿就挂起来晒太阳。
  人,真是越活越回去了。
  Hey Jude; don't make it bad。
  Take a sad song and make it better。
  Remember to let her under your skin;
  Then you'll begin to make it
  Better better better better better better; oh。
  ……
  Better better better better better better; oh。……多么好听的歌,我忍不住轻轻地跟着哼起来。
  阿朵走过来问我:“想起了什么?”
  “从前的傻样。”我说。
  “爱情要来就来要走就走,嘉璇你要看开些。”
  “是。”我说。
  “一个王乐平离开了,还有无数个王乐平冲过来献媚。”
  “少他妈给我提王乐平!”
  “好好好,不提不提,你以前在校乐队不是还做过主唱么,怎么样,要不要上去唱一首?”阿朵提议。
  “不怕吓走你的客人?”
  “挑首歌唱唱,我对你有信心。”她怂恿我。
  于是我就去了。不知道是不是喝了点酒的缘故,我的嗓子让我自己听起来也有些陌生,还有一些久违的伤感,我坐在那里默默地唱完了一首老歌,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告别》:
  我醉了 我的爱人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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