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裆ⅲ粕⒃蛎窬邸!司挥刑煜拢啾亓咳胛觯刂越诩螅渖饔谏菝摇!舴蛩ナ乐鳎朴弥眩疃恐茫瑬K【搜刮、剥削】民膏血,暴殄天物,民怨于下而不恤,天怒于上而不惧,欲国不亡,乌乎可得!
第五段,谈“不穷兵黩武”:
驭夷狄有道,谨边备是也。……毋先事以启衅,毋贪利以徼【求取】功。起衅徼功,损财耗力,中国罢【通“疲”】弊。
“善治天下者,以道德为郛郭,以仁义而为干橹”,“圣王之于百姓也,恒保之如赤子”,“终也,刑,期于无刑”,“死人之血漂流愈多而奸愈作,狱愈烦而天下愈乱矣”,“民怨于下而不恤,天怒于上而不惧,欲国不亡,乌乎可得”,“起衅徼功,损财耗力,中国罢弊”……这些话字字珠玑,说得是何等好啊,天底下还有比这更正大光明、更高尚动听的至理嘉言吗?
可是请注意,朱棣写下这些句子时,是永乐七年五月。
那时,他早已屡兴大狱、滥杀无辜、恢复锦衣卫、任用大酷吏。
那时,征服和吞并安南已然三载,正在如填无底洞般地消耗着国家和人民的巨大财力。
那时,他已经四遣大臣、征调大量民夫在各地采木,紧锣密鼓准备再建一座京都。
那时,以“耀兵异域”、宾服四方为目的,靡费无算的郑和远航,已进行过两次(永乐三年和永乐五年),马上就要搞第三次(永乐七年十月)。
就在写下“毋贪利以徼功”这句话的当年,墨渖未干,朱棣北上抵达北京,着手调集兵马粮草,强迫数十万农民离开田地、家乡和亲人,即将发动对蒙古部落的第一次北征……
在许许多多这样的事实面前,我们再去拜读《圣学心法序》的大哉煌言,能不充满作呕之感?
“向也,南征北讨,出师连年,辎重牛马,耗散钜万。又江北困于营造,江南疲于转输……向也,料差日繁,饥者弗食,土木屡作,劳者弗休。养官马者或鬻子以偿驹,佃官田者或典妻以纳税。”此时,复以黄泽奏折所提出的指控,与《圣学心法序》的自我标榜相对照,你无法不惊讶于两者间的反差,是如此悬殊和刺目。
你心底将浮现出一个字眼——只能是这个字眼:伪君子!
十足的坏蛋,至少比十足的伪君子要好些。
至少,十足的坏蛋并不会在祸害人间的同时,还额外向世界和历史索取名誉。
注释
{1}故事大致说,杜太后病危时,召见赵匡胤,命其传位于赵匡义,再传赵廷美(赵匡胤四弟),三传赵德昭(赵匡胤子),理由是“能立长君,社稷之福也”(避免皇帝年龄太小)。赵匡胤依母命,并写下誓书,放在金匮之中密存。事见《宋史·列传第一后妃上》《宋史·列传第三宗室一》。
{2}{3}《明史》,列传第二十五。
{4}《太祖实录》,吴元年十月。
{5}《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四。
{6}《太祖实录》,洪武元年四月。
{7}《太祖实录》,洪武二年五月。
{8}《太祖实录》,洪武三年四月。
{9}《太祖实录》,洪武三十一年五月。
{10}{11}《明史》,列传第二十七。
{12}{13}{14}{15}无名氏:《奉天靖难记》,一。稿成于永乐年间,撰者佚名,然当为朱棣指使下结撰,因后之《太宗实录》卷一至卷九即在其基础上增改而成。
{16}孟森:《明清史讲义》。
{17}朱鹭《建文书法拟》前编,页四下。
{18}宋端仪:《立斋闲录》,卷一。
{19}《建文书法拟》前编,页九下。
{20}《明史》,本纪第四,恭闵帝。
{21}《建文书法拟》附编上,页二十四,过金陵吊方正学诸臣。
{22}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一,革除。
{23}《野记》二。
{24}王崇武:《明靖难史事考证稿》。
{25}《建文年谱》,卷一。
{26}对此,李贽《续藏书》卷五有评语,极好:“然在建文,但可谓能长养死难之人才,而不可谓能长养辅弼之人才也。”方孝孺等一身正气,但作为政治家却都不甚高明。
{27}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一,革除。
{28}黄佐:《革除遗事》,一。
{29}朱睦:《革除逸事》,卷二。
{30}史仲彬撰、徐兴抄:《致身录》。
{31}有两种说法,一说朱允炆城破后在宫中纵火自焚,一说乘乱出宫流亡。
{32}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君》。
{33}谈迁:《国榷》,卷十二,惠宗建文四年壬午。另据《续藏书》,“逊国名臣”条目之下,单单有名姓者即近二百人,尚有四百余人没有留下姓名。
{34}{35}《史记》,孔子世家第十七。
{36}范文澜:《中国通史》,第一册,176页。
{37}《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六,杜预疏,孔颖达注。
{38}《论语·卫灵公》。
{39}{40}《论语·泰伯》。
{41}《明史》,列传第二十九。
{42}{43}大岳山人:《建文皇帝遗迹》。
{44}《明史》,列传第二十九。
{45}朱彝尊:《明诗综诗话》(《静志居诗话》)。
{46}《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六,奸臣。
{47}孟森:《明清史讲义》。
{48}{49}《明史》,列传第二十九。
{50}《明史》,本纪第八,仁宗。
{51}《续藏书》,卷五。
{52}平天冠,原系古代冕冠的一种,用于祭礼时着装,上至天子下至士族均可用之,主要以旈(冠前后所缀的串以珠玉的垂饰)数量多少为别。后渐渐变做帝王(包括神话传说中的玉帝、冥王一类人物)所特用,成为帝权的象征,即中国式的皇冠。洪迈的《容斋随笔》说:“俗呼为‘平天冠’,盖指言至尊乃得用。”民国初年,袁世凯复辟帝制,所预备的东西里面就有玉玺、龙袍和平天冠。
{53}朱彝尊:《曝书亭集》,史馆上总裁第四书。
{54}《明史》,列传第三十一。
{55}谈迁:《国榷》,卷十三,成祖永乐元年癸未至三年乙酉。
{56}《明史》,列传第三十一。
{57}另说称明军攻克北京后,得元顺帝某妃,朱元璋纳之,而朱棣即此蒙古女人所出。一般认为该说荒谬,盖因朱棣出生之年,远在攻下北京之前。
{58}李清:《三垣笔记》,附志二条。
{59}张岱:《陶庵梦忆》,卷一,钟山。
{60}孟森:《明清史讲义》。
{61}何孝荣:《明代南京寺院研究》,第二章,《兴废和分布》。
{62}孟森:《明清史讲义》。
{63}朱国桢:《皇明史概·大政记》,卷七。
{64}张朝瑞:《忠节录》,卷六,考误。
{65}朱鹭:《建文书法拟》,卷首,述公议。
{66}郑晓:《今言》,卷之一。
{67}张燧:《千百年眼》,卷十二,革除死难之多。
{68}杨艳秋:《明代建文史籍的编撰》,载《炎黄文化研究》,2004年第1期。
{69}《建文朝野汇编》,陈继儒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70}《建文书法拟》,卷末,拥絮迂谈。
{71}更详尽的情况,可径阅杨艳秋文。
{72}对这种净身后在宫中充役者,历史上有各种称法,如寺人、宦官、黄门、中官、中使、中涓、内官、内臣、内侍等,如今一般习惯地通称为“太监”。但需要说明,“太监”这词本身,是在辽代作为宦官的一个级别而出现的。在明代,太监也是宦官中的一个官职,内廷二十四衙门负责人才称太监。太监固然是宦官,但只有一小部分宦官才属于太监这个级别。太监成为宦官的通称,是清代以后,民间慢慢有了“大太监”、“小太监”的叫法,而从前,太监必是高级宦官。我们现在沿用清以来的称法,但也应该了解以往的区别。
{73}曹参芳:《逊国正气集》,卷二,何州、周恕。
{74}《明史》,志第五十,职官三。
{75}王世贞:《弇州史料》,前集,卷十二。
{76}{77}《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二,宦官一。
{78}{79}{80}《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八。
{81}袁纲:《奉天刑赏录》引《教坊录》。
{82}《弇州史料》,前集,卷十七。
{83}《太宗实录》,洪武三十五年秋七月。
{84}《续文献通考》,刑考二。
{85}《明史》,列传第四十五。
{86}{87}《国榷》,卷十四,成祖永乐四年丙戌至七年己丑。
{88}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直接做官的相当多。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渐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89}《明通鉴》,卷十五。
{90}《仁庙圣政记》,卷上。
{91}《明史》,职官五。
{92}《明史》,刑法三。
{93}《弇州史料》,前集卷十七。
{94}《明史》,职官五。
{95}《弇州史料》,前集卷十七。
{96}原文:“户口之数,增减不一,其可考者,洪武二十六年,天下户一千六十五万二千八百七十,口六千五十四万五千八百十二。弘治四年,户九百十一万三千四百四十六,口五千三百二十八万一千一百五十八。万历六年,户一千六十二万一千四百三十六,口六千六十九万二千八百五十六。”
{97}{98}《明史》,刑法三。
{99}《明史》,职官五。
{100}《明史》,刑法三。
{101}{102}《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一。
{103}《瞿宣忠公集》,卷一。
{104}《明史》,职官二。
{105}{106}{107}《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108}{109}《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110}《明史》,列传第三十五。
{111}《明史》,列传第八十。
{112}《静志居诗话》,卷二十二。
{113}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
{114}当时确有人提出过将《永乐大典》付梓的建议,但被朱棣以费用浩大为由拒绝。
{115}《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116}《明史》,列传第五十七。
{117}吴晗编:《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上编卷二。
{118}费信:《星槎胜览序》。
{119}《明史》,列传第二百二十。
{120}勘合,明朝为管理贡舶贸易而发明的制度。“勘合”即获准朝贡的合法凭证,最早发给暹罗,后及他国。凡来华贡舶,每船皆带勘合一道,上填贡使姓名、贡品种类和数量,由中国地方官和市舶司官员核对底簿,鉴定无误后才许入贡。贡舶回国时,要将回赠物品也逐一登记在勘合上。
{121}《太宗实录》,卷十,上。
{122}《太宗实录》,卷二十六。
{123}《今言》,卷之二。
{124}《明清史讲义》。
{125}《太祖实录》,卷二十一。
{126}丘浚:《大学衍义补》,都邑之建。
{127}中国渐渐变得不“尚武”,是原因非常复杂的现象。其重要一点,当是统治者逐渐注意到要吸取武人拥兵自重、常致权柄不牢、天下大乱的教训。五代以后,两大汉族政权宋明,都在建国之后迅即削弱武人势力,在稳固其统治的同时,不能不以牺牲军队强悍的战斗力为代价。例如岳飞的悲剧,实质并非奸臣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