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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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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往后的两天里,这些记忆的片断充斥着我的脑海,我无法思考别的东西了。两天后,鼓起勇气去看他,甜蜜的感觉却全被驱散了。那个晚上,他基本上没有招呼我,和女朋友上着网。一连两个星期,他所有空余的时间都和女朋友上着网,我从来没有觉得他女朋友的存在有如那两周那么鲜明过,让我无法呼吸,他的小房子里,忽然没有一点点我的位置了。他仍然对我很礼貌,只是客气得带点冷。我拼命的调整着我的心情,却仍无法跟上他远去的脚步。我装着在一边看书,静静的流泪,他还是那么全神贯注上着网。

直到那天,我买了好多酒上他那里,只想好好说说话,他拒绝了和我一起喝酒,仍然上着他的网,也任由我在一边狠狠地喝着。也许他没有想到我会喝那么多,他下网的时候,我已经快醉了。他冷冷的问 ,你醉了?我的眼泪再止不住了。借着酒意我凄凉的哭着,我问你讨厌我吗?他沉默了一下,也许是我哭得太可怜,也许是见我快跌倒了,他架起我开始虚软的身躯,语气放的柔和了。他哄着我,拥我入怀,擦掉我的眼泪。他听我诉说着,哄着,又是那样的温柔。他说,你别哭了,我说我哭好多了。他说我看到了,我只是没让你知道,但我看到了,听到了。我才知道,他有留意我的。他哄着我睡上了床,他躺到了地铺上。我说你知道我好喜欢你,不舍得离开你吗?他轻轻说,我知道。我说我有时候想你的心好硬啊,他无语。良久,他说你以后别哭那么多了,别喝那么多了。。。睡吧。我哭着,轻轻说我知道你想做得很好,我也会做得很好的。我放弃。。。他背着身子,没有动,但我想,他是听到了。

第二天起来他已经出门了。再碰面,彼此表现得仿佛没有经历过这些酒醉的记忆,只是,他对我暖了一点,可是仍然是那种距离。我尽力恢复往日的笑容,也尽力在心底尝试放弃,如果这是他想要的结果,如果这样他开心。

原来,那一夜是我和他最美的回忆,现在,却成了我最后悔的事情。如果没有那一天,我们也许还可以那样的相安无事,我也还可以静静的在他身边。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了任何理由。我的心里真的好想知道,他有没有喜欢过我,那一夜温存仅仅是冲动吗?还是至少带有一点点感情?他对我的温柔是不是只为了不伤害我?不然为什么能那么忍心呢?我知道,我永远不会从他口中得到真相。这一个个问号在见不到他的这些日子里,闪现的越来越强烈,扯痛着我的心。可是我知道,即使我知道答案,我又能更开心吗?我只能放弃,如果这是他想要地,如果这样他开心。

天使不想念。

记忆与想念,
不会比我们的生命更长。

天使不想念
☆撰文 贺朗年 图 谢馥年

A

天凉了,头发留起来,再做个颜色。发型师说。
我说好。发型师给我设计了一款往外翻翘的短短卷发,颜色挑了一款栗色。他说你的肤色适合这个。他用了某一种新型的丝蛋白染发剂。染了。灯光洒下,有金棕光亮。
发型师是神情落寞的青年,瘦削身材,手指纤长,脸色苍白,听说是基督徒。
君度下班,顺路来接我。看见我栗色头发,他眼中有奇异神色。走下台阶的时候,他讲故事:从前有一个王后,怀孕了。下雪的天气,她坐在乌木的窗前给未出生的婴儿缝小衣服,突然针刺到手指,流出一滴血。王后呆了片刻,对自己说,如果生一个女儿多好啊,头发像乌木一样黑,皮肤像雪一样白,嘴唇像血一样红……
何不像玫瑰一样红?我说。
下雪天气,哪来的玫瑰。君度不以为然。
我看看他,没说话。玫瑰当然有的,玫瑰在雪下。漫长冬季里玫瑰被雪深埋。玫瑰。我的嘴唇是玫瑰的深红,我的头发染成了栗色。
教堂天顶画上,从来没有黑发天使。

B

他叫我Angel。通常叫这个名字的女子,喜着浅色衣衫,眼神纯洁,不谙世事———面对曲折幽深的人心,天使的第二个名字是“白痴”。
他笑我婴儿肥,他说他爱我波兰少女般的卷发与面孔。然而天使是用来赞美与呵护的,不是用来爱慕的,尤其是胖乎乎的天使。君度。他爱惜我,他自自然然地拖我的手,但我心知,他从未爱慕过我。胖人相比瘦人,在气质上总是吃亏的。一出场便被比下去。所以诗人总是瘦的好———胖诗人临风落泪,是没有观众的。
而重生就瘦。她是肤色微深的英俊女子,线条清楚,黑发如瀑。放在别的年代和国度,她该穿长靴持双筒火枪与男子一同纵马猎狐。
认识重生是在她的铺子里,她出售某个牌子的丝麻外贸衫。我从货架间一件一件看过去,只听她用英文跟一胖一瘦两名美国口音的背包女子讲:这个牌子确实来自你们的国家,但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你都别想用这么低的价钱买到它。二美女揭起价格标签,再细细研究做工同质地,对视一眼,狂喜的表情。怎可如此喜形于色?我叹气。这两个头脑简单的家伙,注定在店主快刀之下头破血流。
这家店主很有意思,用一个奇怪的地名做了店名。然而我知道那地名意味着什么:店主是我大学校友。
我转向她,用方言低沉道:斩鬼妹可以,斩我不行。
美丽的女店主两眼狐疑盯我良久,继而大笑。
收银台一角点了印度香,她拎一只香烟,神情慵懒,眯了眼看两股烟气交错上升。
我以极低的价钱买下一件浅栗色短衫,并一串腕珠,琥珀的颜色。
渐渐与重生熟络。
我带君度去了重生的店。走在路上他说,大好周末扰我清梦。我对他讲起重生的种种,他又道,你所说的,仿佛是妖精。一路不屑之极。及至见到重生,情况大异。我冷眼看君度,但见他目光如雨,略略回避之后,又毫不犹豫扫荡过去。他握着我的右手忽然有汗。
我内心震荡,呼吸下沉。
重生看他,轻描淡写地笑,对我道:你挑男友眼光倒不错。
回家路上,君度道:她很特别。
我说谁特别。君度略一停顿,道:你的,那位朋友。
我笑问:能特别过我?他也笑:你是天使,她是人间好风光。

C

日子逝过去,波澜不惊。月末的一天,下班时君度说他晚间要见朋友,我说那我约人去打球好了。然而球友临时有事,于是我决定去重生的店里看看,顺便淘两件衣服。
傍晚时分,店里热闹之极。重生和她的店员好似忙不过来的样子。我不想凑热闹,便靠在骑楼的廊柱上站住,打算等高峰过后再进去。
重生的店对面是一家咖啡馆。黄昏光线斜斜指向大幅窗玻璃,明暗错落。更令人惊异的是,透过窗玻璃,我看见了君度。他独自一人,沉默地坐在一个临窗的位置,面前一杯咖啡。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焦点落在重生身上,暗暗的隐忍,却一触即发如灼热熔岩———我想,我隐身在一株高大的扇葵后面,头脑昏沉地想———若要生生接住,就算不被熔化,至少都是烫伤。
他从未用这样的目光看过我。
没来由地,我竟然心脏狂跳,仿佛是自己的秘密被人撞破。
我拨开扇葵叶片,深吸一口气,默然退走。

D

报纸刊登最新医学研究成果,说,女人的爱是靠不住的,女人比男人更花心,女人对男人的专注通常只能持续四年。也就是说,女人大多四年一恋。
男人要多少年才会变心,报纸没说。四年零一个月?五年?谁比谁更持久。情比金坚?满街人潮中有几人识得如此腐朽词汇。
我与他相恋五年零两个月。啊哈,够了。我赚了。
我回家,脑中翻江倒海,只等着君度回来。夜深了,我精神亢奋,毫无睡意。
他回来了。我缩在沙发里,听见脚步在门前停下,然后是开锁的声音。
他开灯,看见我坐在黑暗中失神模样,情知有异,犹豫片刻终于开口:我……
我打断他,音色冷静:你不用说。我放你走。
第二日君度搬出去,只带了简单的行李,说暂时与同事合住。
重生那头悄无声息。我觉得奇怪。如果大家还是朋友,她该给我一个交代,否则日后见面亦是尴尬。
终于等到下一个周末,重生约我喝早茶。我想她是要跟我摊牌了。我洗干净隔夜失眠的脸,用定型水将头发拍出近乎完美的造型,穿了整齐的衣服,赶去我们常去的那家老广东酒楼赴约。
我想好了,如果重生开口说对不起,我便说,没关系,你想要的,你都拿去。
热气腾腾的酒楼早市。重生一早等在那里,虾饺叉烧肠马拉糕香芋饼潮州粉果柴鱼花生粥点了一桌。我说你点这么多,吃得下吗?重生发狠道:吃不下就打包回去,反正要走了,以后想喝早茶都难了。
要走?去哪里?我一惊。她说:我要回重庆了。
回重庆?重生点头:有人在重庆等我回去。
是她从前的恋人。他是画家,我在晚报上看过他在深圳一间美术馆开画展的报道。当初重生从重庆到北京到美国再到深圳,无非是与他打一场躲躲藏藏的二人战争。到如今,经历了漫长岁月,她才发现,他才是唯一能让她心安的人。她要回去,跟他共度余生。
君度呢?我突然发现这故事走入了岔道。我说:他怎么办?
君度怎么了?跟我回重庆有什么关系?重生一脸的不明就里。
没什么。我说。生生将所有疑问逼回胸腔。
原来。原来他与她,君度与重生,竟毫无干系。
重生淡淡道:对了,你和君度怎样?还好吧?
我一时凝咽。
君度。原来他与她只是一段尚未发生的情节。他爱上别的女子,堂堂正正讲清楚,先与我做了了断,再去追他的理想———他有如此高贵气质,真正难得。
无论如何,他不会回头,我亦不会再接受。以教养为荣者,必为教养所困。谁说这不是悲剧。
我爱他,但不可以勉强。

E

通常,受伤当时,人只会感觉麻木。疼痛与眼泪是转身之后才开始的事。
2003年12月14日。晚上10点,我无意间瞥了一眼电视。香港Pearl正在播放晚间新闻。那一刻,几乎全世界所有电视台的新闻都是同样的主题———屏幕上,美国军方发言人神色冷峻地宣布:We got him。
他们将满脸胡须的萨达姆先生从藏身的洞穴里拖出来。We got him。举世震动。
而一周之前,同一个时刻,我爱过的人,君度,他跟我说对不起。I lost him。是的。
他们得到他。我失去他。我颓然泪下。
是的,有人获得,有人必失去。生死。荣枯。冷暖。新旧。一得一失,能量永恒,此消彼长,便是公道。
我失去他,这个叫君度的男子。
从今往后世间再无此人。

F

重生在电话里讲,她在解放碑,重庆最繁华的地段,开一间特色铺子,仍旧卖丝麻衣服与藏银挂饰,生意好得出奇。她说Angel你回来,帮我打理生意,我好安心去装修我的酒吧。
不不不。我从不负累他人。
重生说,那你回来看看都好,重庆变样了。你有几年没回来了吧?
重生说,我请你到南滨路吃陶然居,你喜欢的麻辣田螺。
麻辣田螺。记忆点滴涌上唇舌,忽然之间我想家了。我答应重生,好的,到最冷的时候,我穿着你送我的花棉袄回去。
上一次回去,是与君度一起。他说,没想到重庆这么大,也没想到重庆的冬天这么冷。北方的冬天冷在皮肤上,你们重庆……冷在骨头里。
心死了,更冷。
江湖夜雨十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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